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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村级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村调委会调解员,考核基本分为100分。量化综合评价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良好,70分以上(含70分)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根据量化综合评价结果,评选先进个人,并将量化综合评价结果反馈村,考核结果将与村书记年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诉源治理考核挂钩。规范村调解组织运行,村社人民调解规范化,要求有场所、徽章、制度流程、调解组织人员上墙,无场所的,扣10分,无徽章、制度流程、调解组织人员上墙、纠纷登记本的,每少一项扣2分。熟练运用“浙里调”微信小程序在线调解,及时处理线上申请,未及时受理调处线上申请被通报的,每发生一起扣1
2、分。积极参与派出所“一警情三推送”纠纷调解,未及时参与化解的,每起扣2分。完善共享法庭建设,墙上应有共享法庭标识,桌上有共享法庭立牌,每少一项扣5分。每周需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于每周一上报司法所,未按时上报的,扣3分;经督促后仍不上报的,每延后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每月参加一次月度调解例会,不参加的,扣10分;迟到扣3分。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齐全,符合规范。台账不齐全视其程度扣分,无纠纷登记本扣5分,调解协议格式不规范扣2分。村发生一般矛盾纠纷的,应当先由村调委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应上报至司法所。调解员如未及时组织调解,每起扣3分。如因未及时调解造成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
3、,扣10分。村无上访事件,氛围良好,和谐稳定。村发生XX市集体上访的,扣10分;出现到金华上访的,扣20分;如能在上访前掌握情况,并向相关责任领导汇报的,不扣分。运用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及时输入案例,每输入一条数据加1分。积极参与“今日我当值”活动,每月根据司法所安排进行值班,参加一次加5分。纠纷调解实行计件奖励制。村调解员调解成功的纠纷,按纠纷难易分别予以奖励加分。L一般纠纷,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一件加2分。2.疑难复杂纠纷,规范制作调解案卷,且争议标的在10万以上,一件加5分。3.重大纠纷,涉及人员死亡、重大伤残,或争议标的在50万以上的,规范制作调解案卷,一件加10分。4.重特大纠纷,涉
4、及群死群伤的矛盾纠纷、多次或多人赴省或进京上访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在本市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且涉及10人以上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市级以上领导交办且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规范制作调解案卷,一件加20分。上报典型调解案例,每篇加5分。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或参与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考法的法治观念,参加一次加5分。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指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参加一次加10分。如能积极主动参与老上访户(连续两年以上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上访)的息访工作,并调处成功的,加20分。人民调解员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因自身原因无法胜任人民调解员一职的,建议解聘或罢免。本办法自2022年8月开始实施,由XX镇政府牵头,XX镇综治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