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征.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763235 上传时间:2023-11-19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36.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水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北京市水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北京市水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北京市水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北京市水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京市水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水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征.docx(1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1北京市水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序号评价指标记分分值指标信息来源考核依据文件依据录入审核机构第一部分:通用指标加分指标,7项指标(加至50分)经营状况,4项指标序号评价指标记分分值指标信息来源考核依据文件依据录入审核机构1注册年限35年,加2分;5年及以上,加5分;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信息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数据局系统对接2社保缴纳时长连续缴纳3年(每年补缴数不超过6个月)及以上,加5分人力社保部门社保缴纳记录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数据局系统对接3公积金缴纳时长连续缴纳3年(每年补缴数不超过6个月)及以上,加5分公积金管理部门公积金缴

2、纳记录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数据局系统对接4税收缴纳时长连续缴纳3年及以上,加5分税务部门税务缴纳记录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数据局系统对接守信激励,3项指标5A级纳税人评价周期内,被评为A级纳税人的,加10分税务部门税务公告信息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数据局系统对接6慈善捐赠评价周期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加5分/次民政部门民政登记信息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数据局系统对接7知识产权评价周期内,有发明专利的,加10分/个知识产权部门专利证书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数据局系统对接或辖区行业管理部门录入减分指

3、标,9项指标(减至100分)经营管理,6项指标8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评价周期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过的,扣20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公示信息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大数据局系统对接9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税务)的评价周期内,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税务)的,扣100分税务部门税务公告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第三条大数据局系统对接10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但未达到非正常户的扣30分税务部门税务缴纳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大数据局系统对接11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扣30分人力社保部门行政处罚决

4、定书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大数据局系统对接12违背信用承诺的扣50分/次经信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笔录及相关证据材料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大数据局系统对接13在行政办理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扣50分/次经信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笔录及相关证据材料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大数据局系统对接人民法院及其他行政部门执行及处罚情况,3项指标1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扣30分人民法院法院公告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系统对接15被其他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其他行政部门行政强制执行的(交通、公安交管部门除

5、外),扣20分经信及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大数据局系统对接16被其他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其他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交通、公安交管部门除外),扣20分经信及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大数据局系统对接第二部分:水路运输行业指标加分指标,2个指标(加至100分为止)序号评价指标记分分值指标信息来源考核依据文件依据录入审核机构1安全生产近三年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加2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辖区行业管理部门反馈情况鼓励项辖区行业管理部2行业表彰市级以上,加30分/次区级,加10分/次行业协会表彰,5分/

6、次收到市民锦旗或感谢信的,5分/次(因同一事由获多项表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辖区行业管理部门获奖证书、表彰文件、锦旗或感谢信鼓励项辖区行业管理部门减分指标(减至350分为止)安全生产,5个指标3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水上交通责任事故的,信用等级降为C级辖区行业管理部门辖区行业管理部门反馈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第十一条辖区行业管理部门4船舶污染事故违规向通航水域内排放污染物、生活垃圾,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5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辖区行业管理部11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

7、被处罚款的,每起扣10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司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交通执法系统对接5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3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辖区行业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每起扣6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交通执法系统对接6未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未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3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

8、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辖区行业管理部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每起扣6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执法系统对接7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3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辖区行业管理部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每起扣6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司决定书交通执法系统对接经营管理,W个指标8不遵守海事管理部门发布的在气候水

9、文条件不佳时停航的决定管理部门发布大风等恶劣天气预警后,未及时采取停航等措施,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5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北京市水域游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第八款辖区行业管理部11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扣10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执法系统对接9船舶存在超员载客现象船舶发生超员载客现象,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5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北京市水域游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辖区行业管理部11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扣10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

10、书交通执法系统对接10船舶未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自航船舶未配备船检证书、船检证书过期或非自航船舶未经辖区海事管理部门检验投入运营,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50分。自航船舶未按要求喷涂船名或载重线或非自航船舶未配备船名牌,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5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辖区行业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每起扣10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交通执法系统对接11船员未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自航船舶船员未配备必要的适任证件,被批

11、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5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辖区行业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每起扣10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执法系统对接12游船码头未按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游船码头未设置防滑、消防和救生设备等安全防护措施,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5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北京市水域游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五款、第四条第一款,DBl1/666-2009游船码头安全设置规范第4.5条辖区行业管理部n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

12、款的,每起扣10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执法系统对接13在通航水域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备案在通航水域进行有关作业或活动未经批准或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5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辖区行业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每起扣10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执法系统对接14未按要求配备救护船(艇)和救生人员的未按航线长度、水域面积和船舶数量配备足额的救护船(艇)或未按要求配备救生人员,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50分辖

13、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北京市水域游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七款、第四条第一款,DB11/T1322.42-2017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42部分:水域游船单位表D.1辖区行业管理部n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每起扣10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执法系统对接15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扣5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辖区行业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扣1

14、0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执法系统对接16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扣5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辖区行业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扣10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执法系统对接17出租、出借、倒卖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的出租、出借、倒卖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

15、的行政许可,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每起扣5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辖区行业管理部门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扣10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执法系统对接18经营者未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的经营者未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的,扣5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通知书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辖区行业管理部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被处罚款的,扣100分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

16、定书交通执法系统对接服务质量,2个指标19有责投诉与服务质量问题结合年度“接诉即办”工作,接市民投诉或反馈情况,经核实为有责投诉或服务质量问题的,每起扣5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行业“接诉即力、”完成情况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辖区行业管理部门录入20媒体曝光相关情况经媒体曝光,在开展水路运输或游船运营业务过程中确有问题的,每起扣100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报道材料相关报道材料辖区行业管理部门录入附件2北京市水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编制背景为推进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水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

17、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等通知要求,编制形成了北京市水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价标准)。二、编制依据评价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北京市水域游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三、主要内容(一)指标构成。评价标准分为通用指标和水路运输行业指标两部分。其中通用指标设置16项评价指标,从经营状况、守信激励、经营管理、其他行政部门执行及处罚情况等方面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价。具体分为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两大类,其中加分指标7项,减分指标9项。行

18、业指标设置20项评价指标,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价,具体分为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两大类。其中加分指标2项,重点对安全生产和行业表彰进行加分;减分指标18项,重点围绕企业防范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防污染、安全应急制度、隐患排查、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救生消防设施、码头设置、投诉举报办理情况等方面进行扣分。(二)分值构成。评价标准分值范围为350,950分,加分指标150分,其中通用加分指标50分、行业加分指标100分;减分指标450分,其中通用减分指标100分、行业减分指标350分。(三)评价规则。本信用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个评价周期初始分值为800分,

19、评价周期届满,评分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评价周期。首次评价周期为评价标准发布之日至当年12月31Bo(四)评价等级。本信用评价等级划分为优(A+)、良(八)、中(B)、差(C)四个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1 .满足以下条件的,信用等级为优(A+)级:(1)上两个评价周期的信用等级连续为良(八)级及以上;(2)评价周期内信用分值为850分及以上。2 .满足以下条件的,信用等级为良(八)级:(1)未达到优(A+)级的评价条件;(2)上两个评价周期的信用等级连续为中(B)级及以上;(3)评价周期内信用分值为650分及以上。3 .满足以下条件的,信用等级为中(B)级:(1)未达到良(八)级的评价条件;(2)评价周期内信用分值为450分及以上。4 .评价周期内从业主体信用分值为350,450分,信用等级为差(C)级。5 .本行业从业主体初始等级为中(B)级。新增从业主体当年记录评价信息,次年起参与评价。四、综合应用评价标准印发实施后,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与奖惩应用。对于评价等级较好的企业,在评优评先时予以适当倾斜;对于评价等级较差的企业,在评优评先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