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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视音像制品出版发行合同甲方(许可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发行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许可乙方出版并发行音像制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影视作品信息本合同约定的电影片信息如下:影片名称:_已取得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号:_许可证载明出品单位:_许可证载明摄制单位:_片长:_主创人员:_(1)编剧:_(2)导演:_(3)主要演员:_(4)摄像师:_(5)录音师:_(6)灯光师:_(以下简称“影视作品”)2 .许可权利2.1. 甲方同意将影视作品的出版权、发行权按本条约定的方式授予给乙方。1.1 .1.出版权是指:将电影、电视
2、剧等影视作品的母带内容在录像带(VT)、数码激光视盘(VCD)及高密度光盘(DVD)等类似载体上复现的权利。用于复现的载体,以下简称为“影视音像制品”。2.12 发行权是指:将影视音像制品以出售的方式提供给公众并取得相关收益的权利。本条中授予乙方的权利称“许可权利2.2. 许可方式:独占许可。即在合同约定的许可地域、许可期限、许可权利(下称“许可范围”)内,甲方许可乙方使用许可权利,乙方对该许可权利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在许可范围内,甲方不得将该许可权利给任何第三方行使,且甲方自己也不得行使。许可权利以外的其他权利不受本条约定限制。2.3. 许可地域:中国大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许可地域
3、外出版、发行影视音像制品。2.4. 许可期限: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5. 转许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该出版、发行权转许可第三方。2.6. 出版、发行价格乙方自行确定出版、发行价格。2.7. 除本合同明确授予之外的权利,均由甲方保留,乙方不得行使。2.8. 在先许可披露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未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许可区域、许可期限内出版、发行该影视作品,未授权第三方取得与本合同中的许可权利相冲突的权利。3 .许可费用与支付方式3.1. 就影视作品出版权、发行权的许可使用,双方同意采取“保底十分成”模式分配收益。3.1.1. 含义乙方向甲方支付一笔固定金额的许可使用费
4、作为保底费用;无论该影视音像制品实际销量如何,该保底费用不作调整。除此之外,甲方有权根据影视音像制品的销售情况,提取一定比例的分成收益。3.1.2. 保底费用3.121. 保底费用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3.122. 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3.123. 分成部分1.1. 3.1.分成额度:(1)销量达到一万册,超过部分每册提取分成一元。(2)销量达到一万册,超过部分每册提取分成一元。该音像制品一套(全剧集)为一册。3.132. 支付方式:自影视音像制品面市销售之日起,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应于该季度结束之次月5日内支付。3.133. 指定收款账户:户名:_账号:_
5、开户行:_33发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4.物料交付4.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用于出版发行的素材与资料,包括:4.1.1. 影视作品的母带或原文件。4.1.2. 用于出版发行的宣传资料和素材(下称“素材”)。4.1.3. 甲方或权利人签署的授权文件。42甲方提供的素材仅用于本合同之目的,乙方不得用于其他场景和目的。1.3. 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直接或间接获得的素材和资料,就此素材和资料乙方应尽到如下勤勉尽责的检查、保存、储存和安保义务:1.3.1. 在任何时候都保存全部物料完整、
6、准确的存货清单。1.3.2. 未经书面授权,避免任何物料被复制、发行以及其他使用或者利用。1.3.3. 若物料遗失,乙方应在立即通知甲方后按照甲方确认的格式就遗失物料的有关情况提供书面说明,并尽最大努力找回遗失的物料。1.3.4. 乙方应遵守甲方就处置物料所发出的合理指示,乙方根据指示销毁有关物料的,应向甲方提供销毁证明,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1.4. 影视音像制品样本影视音像制品出版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至少3套样本。5 .相关权利5.1. 出版、发行中影视作品元素的使用乙方在出版、发行过程中,有权采用影视作品的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海报等,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影视作品相关元素,包括演
7、员肖像等。乙方不必另行支付费用,但仅限于对影视音像制品进行宣传、推广的合理使用,且不应使受众产生任何主创人员可能为某品牌代言的误解。5.2. 送展与荣誉5.2.1. 该影视作品参加各类电影节、电影展、影视作品节、影视作品展的权利由甲方享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将该影视作品送展。5.2.2. 该影视作品因参加前述各类展览、文化节、申报国家奖项、地方政府奖励等获得的奖金、政策补助金、扶持金等由甲方全额享有。乙方对获取该奖项有贡献的,甲方酌情予以感谢。5.3. 维权的权利531.本合同项下甲方授予乙方之权利被侵害时,乙方享有维权并收取所有和解金、赔偿金等维权收益的权利,甲方需在乙方维权过程中尽
8、最大能力提供相应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合出具相关声明或证明)。1 .3.2.双方进一步确认,前述维权行动在授权期限届满后仍未结束的,则乙方有权继续进行直至该维权行动结束。533 .上述维权所取得的赔偿金额应按甲方%、乙方进行分配:但乙方对维权的合理支出可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双方另有约定除外。5.4. 查账5.4.1. 双方约定采取“保底+分成”模式的,甲方有权要求核查乙方相关账目及原始凭证,乙方应予配合。5.4.2. 乙方应保存相关发票、合同、报表和结算单据的真实性,并须妥善整理、保留该影视音像制品各项出版、发行收入和开支的相关明细账单、账目。5.5. 其他出版、发行要求5.
9、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该影视作品中加载或删减贴片广告。5.5.2. 乙方有权在影视音像制品的实物载体封面上设置自己的署名,但不得对该影视作品的名称和内容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变更,不得以节选、部分删减的方式进行发行,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署名的具体方式、位置和形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5.5.3. 乙方应于该影视作品出版、发行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他人对该影视作品进行非法盗版录制。如遇盗版等问题,则由双方共同进行查处,乙方应在获悉盗版信息时及时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共同采取相应措施。6 .陈述与保证6.1. 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6.1.1.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
10、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6.1.2. 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6.2. 甲方确认:621.甲方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和资质。622.该影视作品中相关作品的权利链条清晰,甲方已经获得该影视作品的文学剧本著作权人、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著作权利人的授权,并确保上述人员不会因乙方出版、发行该影视作品而向乙方主张侵权责任。否则,相关争议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3. 乙方确认:6.3.1. 乙方已取得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6.3.2.
11、 乙方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和资质。7 .合同的变更、解除7.1.双方协商一致的,有权变更或解除本合同。72下列情形之一时,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1)国家机关决定直接停止出版、发行该影视作品的,包括经国家机关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出版、发行但仍无法满足修改要求的。(2)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该影视作品无法出版、发行的。已经超过该影视作品原定出版、发行日期皿天且仍未确定出版、发行日期的,视为该影视作品无法出版、发行。上述情形导致合同解除时,双方应按如下方式处理:(1)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约定的许可权利;(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物料,乙方应予返还;(3)乙方已经支付的许可费用或其他费用,甲方应予退还。
12、(4)乙方为出版、发行工作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在乙方提供真实凭据的情况下,由双方按照“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分担。除上述约定以外,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8 .违约责任8.1. 甲方违约责任8.1.1. 甲方逾期交付物料的,每逾期I天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元)。8.1.2. 因该影视作晶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导致乙方在出版、发行过程中被第三方追究责任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为此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向第三方作出的赔偿等。8.1.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该影视作品存在权利瑕疵、违法情形或其他甲方原因,导致该影视作品无法正常出版、发行的;(2)因甲
13、方未提供物料或其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出版、发行的;(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8.1.4. 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合同,或者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承担如下责任:(1)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2)赔偿乙方已经实际支出的全部出版、发行费用。(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许可费用的20%且不低于万元计算。(4)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82乙方违约责任8.2.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修改影视作品任何内容的,除应立即改正、消除影响之外,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元)。822.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权
14、利范围或期限出版、发行的,或者本合同解除后仍继续出版、发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元);多次超范围出版、发行的,应多次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所取得的全部收益应归甲方所有。8.2.3.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8.2.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通知后在15天内仍不改正的;(2)因乙方缺乏资质或违法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完成出版、发行工作的。(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8.25乙方违
15、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者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承担如下责任:(1)退还甲方交付的全部材料。(2)自解除之日起,不得再行使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许可权利。(3)解除之前依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许可费用或应支付给甲方的收益,仍应支付给甲方。(4)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许可费用的20%且不低于万元计算。(5)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8.3.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16、。9 .保密9.1.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9.2. 本合同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1)保密信息在披露给接收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2)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3)接收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17、(通过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当出现此种情况时,接收方应及时通知提供方并做出必要说明,同时给予提供方合理的机会对披露内容和范围进行审阅,并允许提供方就该程序提出异议或寻求必要的救济;(4)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保密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接收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向提供方发出通知,同时应当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说明。10 .其他约定10.1. 不可抗力10.1.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
18、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10.1.2. 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19、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102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10.3. 不放弃权利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其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行使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追究其他各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违约行为,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追究其他各方今后的违约行为,且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
20、其在该等规定项下的权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权利。10.4. 标题不解释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本协议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IL合同联系方式1.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_地址:_手机:_微信:_电子邮箱:_(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_地址:_手机:_微信:_电子邮箱:_1.2.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3.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4.
21、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5.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6.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2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3 .附则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3.3.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