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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合作服务合同(11篇)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提高基层医疗临床治疗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医疗器械投放达成如下协议内容;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1、甲方为乙方免费投放以及标准款一台。所有总价格为万元人民币。供乙方在甲方指定治疗场所使用。设备进驻乙方场所以后,设备所有权仍归甲方。2、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一次性使用以及一次性使用供乙方一次性治疗使用,为了不
2、影响乙方医院开展工作,首次配备一次性使用以及一次性使用支,每支单价为元,合计元。3、每月耗材消耗不得低于支,否则甲方有权撤出设备。合作期间当乙方耗材使用量达到支时,甲方将其投放的设备所有权转给医院。4、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提供的一次性耗材。5、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一、甲方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1、医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2、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法的医疗器械。3、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4、甲方承诺委派专业医务及技术人员,免费安装、调
3、试设备并及时排除设备的各种故障。并负责医疗技术培训工作。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而且必须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一次性耗材,否则由上述原因引发的医疗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担。2、对外医疗宣传中把本项技术作为内容之一,在适当场所提供能够可以宣传的位置和手段。3、配合甲方的宣传、调研工作,甲方组织专家团队考察时,须如实反映治疗情况、效果等。4、收集并提供病原详细的检查报告,治疗过程,治愈情况及治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三、其它事项1、甲方设备进驻乙方安排的场所,乙方必须出具设备接收确认书并提供医院的资质证明和其他相关证照、手续的复印件。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
4、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2、协议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如有单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进行双倍赔偿(政策因素除外)。3、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双赢原则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甲方存档,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甲方代表签字、日期:一年月日乙方:医院(盖章)乙方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医疗合作协议书标准范本二本协议于年月一日由下列两方签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立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经济往来的基本
5、原则,使双方关系有一个总的规范依据,也在于向社会公众和广大股东披露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使股份公司的运作尽快规范化。第二条由于集团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拥有生产、生活服务系统和设施;股份公司具有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本协议双方一致认为,双方仍有继续维护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在历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客观需要。第三条本协议所称之交易和服务项目,指第二章中所列举的项目和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历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其他项目。第四条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处理彼此间的关系。第五条在本协议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双方可就同类交易或
6、服务事项签订单项协议书,在必要时,也可就某一项交易或服务事项的某一次、某一笔或某一时期的具体事项签订具体的、内容较为详细的一次性具体合同。具体合同以单项协议书和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单项协议书以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单项协议书和具体合同的签定不应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批准后才生效。第六条供方供应给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给需方的服务,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要符合双方协议书或合同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应按需方的要求,数量不足予以补足,质量不符应视不同情况予以修理、更换、重做、重新提供、退货,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予以赔偿。第七条双方交易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如双方未
7、明确予以规定,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无国家规定标准的,应按行业一般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按当地一般标准执行。第八条双方交易和服务的价格标准:双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如双方未明确规定价格,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如无国家价格标准,应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执行。第九条交易和服务费用的支付,视不同情况,一般应采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结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别的项目,也可以即时结清。第十条双方在交易和服务方面所形成关系的期限,原则上是长期的,至少为十年。但在下列情况下,前款期限可以减少或提前终止:1 .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2 .因个别项目的社会公认的特殊性而必须减少或提前终
8、止;3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予以终止;4 .由于一方的绝大部分的项目义务没有履行;5 .其他法定的减少和提前终止合同期限的事由出现。前款所规定的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整个协议或部分条款,应由有权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的一方向对方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否则因此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赔偿。第十一条本协议,应依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以解释。第十二条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生效,一式一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一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第二章交易与服务项目第十三条房屋租赁1.房屋租赁指集团公司应股份公司所需,将办公及其他用途的房屋租赁给股份公司使用。2 .集团公司应及时提供符合使用用途一般条件
9、的房屋给股份公司,并负责维修。3 .集团公司应保证提供房屋的水电供应。4 .股份公司应保证按房屋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对非正常的损坏应予赔偿。第十四条水、电供应1 ,水、电供应是指集团公司的水电供应单位向股份公司提供工作、生产和生活的用水用电。2 .集团公司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水电,以保证股份公司的正常工作和生产需要以及股份公司职工的正常生活需要。3 .股份公司的用水用电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合理地使用水电。4 .集团公司应对与此项供水供电有关的水电设施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另行支付。第十五条电话通讯服务1 .电话通讯服务指集团公司通讯工程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
10、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2 .集团公司保证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及时、准确,态度热情周至L3 .股份公司保证在接受服务和使用电讯设施时,主动配合,合理使用。第十六条交通运输服务1 交通运输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汽车、船舶和其他运输工具和股份公司提供服务,以满足股份公司生产需要。2 .集团公司保证服务热情、周到,优先安排并按时、按量提供有关运输工具和司机人员。3 .股份公司保证将用车和运输计划提前通知集团公司,但临时用车和特殊情况可随时要求集团公司提供服务。4 .股份公司保证合理使用车辆等运输工具,造成不合理的损害应予以赔偿。第十七条医疗后勤服务1 .医疗服务指集团公
11、司以其拥有的医院、诊所等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以及幼儿园、食堂向股份公司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医疗保健服务。2 .集团公司保证医疗服务质量。3 .集团公司保证根据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条件对股份公司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第十八条科研服务1.施工科研服务指股份公司以其拥有的施工科研设备、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员,向集团公司的有关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集团公司工作和生产的需要。2.股份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务并保证科研设备和科研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3.集团公司保证对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传和转让给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获得代价而转让给集团公司者除外,集团公司保证合理使用且不转让
12、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设备,对不合理的损坏予以赔偿。第十九条生效本协议经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盖章后生效。第二十条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甲方: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授权代表:(签字)乙方: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医疗合作服务合同篇4甲方: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码:本着发展高新技术,造福社会的宗旨,促进医疗专科建设,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甲方院内开展合作以下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诊室五间(室内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水电装电表,费用乙方承担)。其他辅助诊室由甲方提供
13、。第二条:合作时间合作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若需续签合作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提前个月向甲方申请,甲方应与第三方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给予乙方续签。第三条:资金投入乙方负责专科的所有投资费用共元,并负责专科的经营管理活动,专科由乙方核算、自负盈亏(必须保证合规,并保证医疗质量)。第四条:盈利分配合作期间乙方每日营业额,甲方按%提成。每月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房租、管理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每年分次交清。协议签字生效即交前三个月的元,第四个月交第二季度三个月的,共乙方每年需向甲方提交元整(万元整)外交费用。第五条:合作终止相关约定乙方如果因管理经营不善,无法维持,必须提前个
14、月通知甲方,但协议终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押金万元整,个月后无医疗纠纷全额退还乙方(前遗留的医疗事故、纠纷,一切责任仍由乙方承担)。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协作医生注册手续)。2、负责提供水电并安装水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3、负责协调院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如乙方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等问题,甲方应及时派员协助解决,但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负责为乙方统一挂号、,挂号费归甲方所有,其余专科业务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每个月日结账。5、在合作期间,甲方应承诺不得开展与乙方相同科目,自然病人属乙方业务范围之内。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提供专科所用的
15、器械、药品必须符合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正规厂家,证件发票齐全)。2、乙方自行聘用专科医护人员,必须持有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并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申报注册后方能上岗,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发现没有注册人员上岗,由此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罚款元/人。3、专科配备医技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医院的统一管理,不得损害医院形象。4、乙方对专科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医经营。若因违规医疗广告或发生医疗纠纷、事故,乙方应及时处理,以免扩大影响,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合作期间,乙方必须配合做好医德、医风,维护整个医院的良好
16、形象,不得包医包治的承诺,不得收受红包,不得在科室发药、,如果发现一次,当月罚人民币元/次(元整)。发现超范围看其他科室患者每次罚人民币元整(元整)。第八条:违约责任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第九条:其他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进行规定,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协议,如因一方面终止协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甲方:代表:年月日乙方:代表:年月日医疗合作服务合同篇5甲方:负责人:身份证号: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号: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
17、同组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诊疗中心”(以下简称“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一、合作目标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作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诊疗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合作后的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妇科建成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诊疗中心。二、合作范围妇科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医学影像科。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在现在妇科门诊,医学影像及计划生育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
18、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万元,其中设备投入万元,其他万元。四、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提供医院楼现有妇科诊室、计划生育科、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及四间房和“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诊疗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2、根据“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诊疗中心”发方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3、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
19、传。4、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妇科常见疾病、炎症类、手术类等)。甲方在楼处提供宣传位,为楼“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5、甲方对“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2、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诊疗中心”门诊、病房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3、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4、乙方负责
20、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5、“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6、“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诊疗中心”成本。7、乙方在管理“诊疗
21、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六、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1、甲方在“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万元作为甲方的收入。2、“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3、“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4、“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5、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诊疗中心”不得另行收费。6、“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计入“
22、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账目清晰。双方账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前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账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日起计算。7、“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为“中心”的收益。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八、其他1、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23、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3、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4、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5、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医疗合作服务合同篇6社区医疗合作协议书甲方:负责人:身份证号:乙方:负责人:
24、身份证号: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诊疗中心”(以下简称“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一、合作目标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作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诊疗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合作后的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妇科建成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诊疗中心。二、合作范围妇科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医学影像科。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在现在妇科门诊,医学影像及计划生育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
25、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万元,其中设备投入万元,其他万yG四、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提供医院楼现有妇科诊室、计划生育科、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及四间房和“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诊疗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2、根据“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诊疗中心”发方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3、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
26、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4、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妇科常见疾病、炎症类、手术类等)。甲方在楼处提供宣传位,为楼“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5、甲方对“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2、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诊疗中心”门诊、病房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3、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
27、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4、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5、“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6、“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
28、“诊疗中心”成本。7、乙方在管理“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六、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1、甲方在“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万元作为甲方的收入。2、“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3、“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4、“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5、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诊疗中心”不得另行收费。6、“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
29、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计入“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账目清晰。双方账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前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账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日起计算。7、“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为“中心”的收益。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八、其他1、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2、本合
30、同一式一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3、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4、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5、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医疗合作服务合同篇7甲方:乙方:经
31、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诊疗中心”(康复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一、合作目标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同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康复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甲方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后的装修费用和医疗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黄山服务中心建成徐州市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康复诊疗中心。二、合作范围中医科,中药、针炙,正骨,火灌,艾炙,膏方,按摩,康复保健。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在现在康复中心等传统中医方法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
32、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甲方出资投入。四、甲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提供医院四楼现有康复中心,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等四楼所有房间和“康复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康复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二)根据“康复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康复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康复诊疗中心”发放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能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四
33、)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康复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康复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康复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乙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四楼“康复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五)甲方对“康复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康复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康复诊疗中心”发展门诊、病情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病房使用。(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四)乙方
34、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康复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康复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康复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资金等费用由“康复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康复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六)“康复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往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康复
35、诊疗中心”成本。(七)乙方在管理“康复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康复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康复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六、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5年,“康复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1、甲方在“康复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8000元作为甲方的收入;2、“康复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4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10%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康复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进行采购并计入“康复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
36、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到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三)“康复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住院费、中医科,中药、针炙,正骨,火灌,艾炙,膏方,按摩,康复保健等为“中心”的收益。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八、其他(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
37、权益,确保合同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二)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
38、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医疗合作服务合同篇8甲方: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诊疗中心”(以下简称妇科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一、合作目标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作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妇科诊疗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合作后的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
39、疗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妇科建成汉正街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妇科诊疗中心;二、合作范围:妇科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医学影像科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在现在妇科门诊,医学影像及计划生育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万元,其中设备投入万元,其他万元,由月经“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返回。四、甲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提供医院二楼现有妇科诊室、计划生育科、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及四间房和“妇科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
40、室,应向“妇科诊疗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二)根据“妇科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方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妇科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妇科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妇科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妇科常见疾病、炎症类、手术类等)。甲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二楼“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五)甲方对“妇科诊疗中
41、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妇科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妇科诊疗中心”门诊、病房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妇科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妇科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妇科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
42、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妇科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妇科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六)“妇科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七)乙方在管理“妇科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妇科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妇科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年,“妇科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
43、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1、甲方在“妇科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Ll万元作为甲方的收入;2、“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3.5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0%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3、“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10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2%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4、“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20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5%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妇科诊疗中心”不得另行收费。“妇科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计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
44、财务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三、“妇科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为“中心”的收益。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其他: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
45、要求解除合同。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大楼的建设费用等的即时作价款,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
46、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日期:日期:医疗合作服务合同篇9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供货企业丙方:药品生产企业甲方自愿采购乙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概况1.数量:甲方确保在
47、使用丙方的产品(商品名为)o具体数量以实际甲方所需为准。2 .价格: 乙方以中标价格提供丙方生产的产品给甲方使用。 如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二、质量标准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甲方有理由认为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3 .药品使用地点为:三、有效期限1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2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一般为年以上,最少不得少于6个月(特殊药品按特殊规定)四、包装标准1.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医院,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 .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