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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3)1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0月25日广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10号)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2、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持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健康保障。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医疗卫生服务更加系统连续。到2035年,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二、
3、促进资源扩容与配置优化,提升现代化服务能力(一)建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强基工程,加大基层、边远地区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扶持力度。持续开展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项目,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并向农村地区进一步倾斜。实施“万名医师下乡”工程,持续推进“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全面实行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儿科、重症医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精神科、中医学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开展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以基层为重点扩大全科医生队伍,到2025年,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数达到4人。实施卫生
4、健康战略人才锻造工程,遴选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引领学科前沿、推动转化应用的医学领军人才。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等项目建设,实施葛洪中医药人才计划,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队伍建设,依托省疾控中心创建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布局建设6个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县域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县级疾控中心核心能力提升项目。健全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省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系
5、统功能应用。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等建设。持续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分级分类组建规范化的重大疫情医疗应急队伍、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开展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省疾控局、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20232027年)行动计划,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及社区医院建设,开展千项卫生健康适宜技术下基
6、层项目。合理配置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对人口较少的村可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创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倾斜政策,深入推进“县招县管镇用”改革,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探索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和管理,统筹使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实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遴选57个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包括人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院等)纳入“百县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加强薄弱专科建设,强化
7、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一级诊疗核心专科建设。推进分片区协作帮扶,持续实施三甲医院“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县级公立医院,为县域培养本土化医疗人才,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依托省级诊疗质控中心平台,开展专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行动。加快建设县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中心”,以及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鼓励依托现有资源建立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专病中心。到2025年,不少于100家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疾控
8、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巩固医疗卫生高地建设。持续加强5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支持高水平医院合理规划建设多院区、疑难复杂专病及罕见病临床诊疗中心,加快人才培养基地和医学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广东国际医学中心,争创3个以上国家医学中心、1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若干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联动建设高水平医院,推动内部治理、医疗诊治、学科发展同质化。加快推进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救治龙头和公共卫生科技创新平台。深入实施高水平医院跨区域“一对一”紧密型帮扶项目,带动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级医疗水平。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95个国家
9、临床重点专科和63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推进健康湾区建设。加强优质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加快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国际医疗合作中心布局建设,推进与港澳共建医疗联合体和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医疗服务行业规则互通,推进医院质量国际认证衔接贯通。促进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发展,加强基础与应用研究,推动科研合作、平台共享和成果转化。加强粤港澳中医药交流互鉴,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支持简化在港澳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注册审批。完善区域内重症传染病人会诊机制、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探索在指定公立医院开展跨
10、境转诊合作试点。拓展实施“港澳药械通”政策,鼓励发展高端健康管理、医疗旅游保健机构,培育大湾区健康产业集群。(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港澳办、中医药局、药监局、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巩固分级诊疗建设成果,构建整合化服务体系(七)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持续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专结合、医防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健康处方等融入签约服务全过程。建立健全二、三级综合医院临床医师下沉基层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原则上要
11、将至少30%的门诊号源、1/4的住院床位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建立基层转诊签约居民优先检查、住院等“绿色通道”。完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门诊共济制度等改革,探索将签约居民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强化医保协议管理,完善结余留用激励政策。畅通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结算渠道,落实签约居民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差异化政策。(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医保局、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以广州、深圳、珠海市作为试点,按照网格化布局,由地市级、区级的
12、三级综合医院牵头,联合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组成城市医疗集团,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市级医院以业务合作、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为纽带,加强与区级医院的分工协作,探索区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等多种形式,形成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多元化的发展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或参加医疗联合体。建立统一协调的医疗联合体管理体制,科学制定举办、运营、监管等各方权责清单。(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
13、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加快建设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在人员招聘、收入分配等方面赋予医共体牵头医院更多自主权。加强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进一步规范双向转诊就医管理机制,参保人在县域医共体内上下转诊,视为同一次住院,参保人只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建立健全医共体内部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益共享和激励分配机制,完善以医共体为单位的绩效考核,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和患者向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下沉。(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制定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将公共卫
14、生履职情况作为公立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试点,并逐步完善制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人员编制不低于总编制数的30%o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以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为主要内容,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对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15、责)(十一)加强医养结合。进一步整合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建设,加快老年医学科发展,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签约合作等形式强化业务协作,优化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和上门巡诊等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城乡社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病长期处方、家庭病床和居家医疗等服务,加强老年病预防和早期干预。(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扩大接续性服务供给。完善接
16、续性服务体系,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母婴护理及社区护理等服务供给。健全精神疾病防治体系,完善基层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实施精神卫生体系建强工程。合理增加康复医院数量,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充分考虑医疗基础水平、功能任务、专科设置、病源结构等,有序引导部分城市区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专科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到2025年,在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的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规范社会办医发展,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护理等医疗中心或医养康护中心。(省卫生健康委、
17、发展改革委、民政厅、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创新、人才、产业、国际化高地。实施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优势专科和省级中医药重点(特色)专科、县级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工程。完善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力争到2025年,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比例达到95%,全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依托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建设一批中西医结合
18、学科(专科),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力争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室、二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室设置比例不低于80队提升中医药文化内涵,实施岭南医藏计划,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省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质量安全与技术创新,提高优质化服务标准(十四)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建立高水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级质控中心。持续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检查检验项目质量控制。完善
19、医疗服务行为规范,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持续落实短缺药品联动会商机制及短缺药品省级储备,优化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管理模式,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科学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粮食和储备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强化医疗卫生技术创新。全面开展临床研究规范管理试点,推动建立临床研究联盟,协同开展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科研攻关。深入推动组学技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型疫苗、生物治疗、精准医学等前沿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优化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指导广州、深圳率先开展提升高水平医院临床研
20、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支持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科研平台建设,优化高等级实验室布局和体系。加大生物医药领域科研项目立项支持力度,强化政企合作,协同推进临床研究成果转化。(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增强诊疗服务连续性。落实分级诊疗技术标准,畅通转诊通道,简化就诊程序。鼓励医疗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对床位和护士实行统筹调配,指导协助患者转诊。推进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转诊和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健全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持续完善卒中中心建设布局,推动更多胸痛中心创建国家示范基地、省标准版和基层版示范基地,实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创
21、伤中心应建尽建。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开展常见慢性病治疗、预防和康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提升就医过程便捷性。开展卫生健康“指尖行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制度,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开展“互联网+”护理、托育、养老、心理健康、中医药服务。建设全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互认共享。持续推进“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上线服务。持续推动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优化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体系。(省卫
22、生健康委、公安厅、民政厅、医保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提高诊疗体验舒适性。改善就诊环境,进一步落实设立快速预检通道、提供多渠道预约挂号服务等十项老年人便利就医举措,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持续加强临床心理、麻醉镇痛、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进一步加强满意度管理,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健全化解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
23、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科学运用绩效考核评价,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十九)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完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持续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推动公立医院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实行绩效评价结果全公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效能。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增加分级诊疗相关指标权重,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理顺高等学
24、校附属医院管理体制机制。(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提升装备配置水平。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落实公共卫生分领域首席专家制度,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按要求核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70队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制定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评价方案,强化质量控制、风险防范和绩效考核。探索创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级评审制度。(省委编办,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
25、康委、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评价。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更加注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运行效率、满意度等指标。推动1800家镇(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700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对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和基本标准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绩效评价。指导建设市级质量控制组织,扩大质控中心工作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质控范围,加强各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学化治理成效(二十二)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
26、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进一步优化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强化政府责任与宏观调控,优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发展。(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医院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指数编制和监测。持续完善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
27、保支付方式。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中医优势门诊和住院病种、中医基层病种目录。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持续推动大病保险、城市定制型医疗险及商业医疗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完善人事编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推动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
28、用好存量编制。改革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将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以实践能力业绩为导向,分层分类开展职称评价。(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全面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同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允许其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统筹考虑编制内外医务人员薪酬待遇,逐步提高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比和医务人员薪酬中稳定收入部分的比例。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
29、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益一类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和公共卫生医师待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薪酬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六)促进信息联通应用。深入实施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攻坚行动,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完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内信息系统统一运营和互联互通,加强数字化管理。建强数字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省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系统,对接联通“一
30、网统管”粤治慧省域治理数字化总平台,实现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响应和高效调度处置。加强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个人信息保护,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应用。(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重点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健康产业等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坚决贯彻医疗机构人员从业九项准则,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加强医疗机构自治管理,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形成与国家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相衔接、具
31、有广东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省卫生健康委、司法厅、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组织保障(二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省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围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做法,强化宣传引导,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十)强化考核评价。以区域为单位、以整体绩效为重点,结合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有关评价要求,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制度,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考核,强化督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