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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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锡政发(2023)2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无锡市人民政府2023年9月28日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系统推动“465”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实现高水平跃升,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创新招商引资模式(一)强化集群招引。以

2、“465”现代产业集群为重点,坚持“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发展模式,组建“产业部门+招商团队”工作专班,聚焦重点领域和细分赛道,定制个性化招商方案。支持引导各特色产业园区通过组建招商小分队,结合精品化、专业化招商活动,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发展效益好、产业带动强的优质产业项目,创造培育新增长点,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对首次获评“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深化链主招商。聚焦培育壮大“3010”重点产业链,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专精特新”等企业,开展链主型龙头企业招商,引进标志性引领性项目。依托链主型企业开展强链补链延链招商,打造完善的产业生态。充分

3、发挥各产业链发展专班议事协调职能,积极推动产业发展与项目孵化、生态圈营造有机融合。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和功能性机构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三)聚焦招投联动。依托国资平台“以投带引”,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优质招商项目落地,形成产业培育合力,围绕投资前期、中期、后期全链条打造“引进团队一国资引领一项目落地一股权退出一循环发展”闭环机制,建立完善涵盖天使基金、创投基金、成长基金、并购基金、S基金全范围,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股权投资基金集群。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市属国企“三位一体”联席会议制度,解决重大产业项目审批、落地、融资过程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对招商引资做出重大贡献的基金公司,优先评选“无锡市最佳合

4、作伙伴”。(四)开拓应用场景招商。以“智改数转”为抓手、应用场景为牵引、重大产业项目示范为支撑,依托车联网、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特色场景,着力引进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项目,不断扩大场景优势。强化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创新双碳、制造、消费、交通、服务等多维应用场景,积极引进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项目,有效推进一批应用场景项目落地,加速建设省内首个全场景数字化运营城市。二、拓展全球化招商渠道(五)加快布局全球经贸交流服务网络。分级分类开展无锡全球经贸交流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加快形成覆盖海外重点国家地区和国内重点城市的境内外招商网络体系。规范网点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岗位

5、职责和业务流程,确保网点的正常运营和功能的充分发挥。对各网点工作绩效开展考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推动全球优质资源加速向无锡汇集。(六)强化全球招商中介合作。面向全球市场遴选一批世界知名咨询公司、头部投资基金等中介机构或专家,聘请担任我市全球招商顾问。鼓励各市(县)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中介开展合作招商。市区两级共担,加大项目引荐奖励力度,对符合要求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后按项目实缴资金给予引荐中介机构5%。、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有特殊渠道、能做出特殊贡献的中介机构,采取“揭榜挂帅”、公开招标、全球采购等市场化方式,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三、打造数字化招商平台(

6、七)创新数字化招引平台。制定完善产业链条布局图谱、资本活跃热力图谱、载体平台分布图谱,依托GlS(地理信息系统)地图与VR全景,合理布局全域产业、载体、商业资源,数字化链接部门、板块、开发区、国企等招商信息,靶向定位招引目标企业,高质量开展产业招商。(Zk)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完善重大招商项目管理系统,建立完善项目库、活动库、资源库及项目推进平台“三库一平台”,统筹管理推进重大招商项目。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产业、项目、要素等信息汇集共享,对我市已有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进行精准画像,预判产业投资趋势,精准定位产业招商目标企业。四、构建协同招商体系(九)强化全市招商统筹。深化实施ul+

7、N+,全链条招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投资促进中心协调、枢纽作用,强化招商统筹、属地责任和部门协同。畅通市(县)区各层级的招商信息网络,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精简高效的工作体系,促进招商政策、活动、平台、资源、信息协同优化。(十)发挥产业部门招引优势。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招商、管产业就要管招商”要求,鼓励产业牵头部门立足自身职能,深入对接行业资源、搭建智库平台、研究出台专项政策,谋划各自领域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工作。针对重特大招商项目,联合要素保障部门,组建专班聚力攻坚。(十一)明确招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市(县)区、开发区、特色专业园区和市属国企招商引资“主阵地”作用,结合地区禀赋及产业优势,提高

8、招引项目的适配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延链补链强链”工作,做好招商项目的跟踪和落地服务。(十二)完善项目流转机制。畅通项目流转渠道,健全存量项目跨区域迁移的财税共享和指标分成机制,探索首接招商项目的信息交换和指标共享机制,避免优质项目流失和区域间恶性竞争,着力打造全市“一盘棋”招商格局。五、优化招商引资机制(十三)加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在谈重大项目招引清单”,强化项目信息摸排、研判、移交、跟进、落地全生命周期链条化管理,及时汇总解决项目招引落地过程中的问题,提高项目信息的转化率,扩大招商引资实物量。(十四)强化招商活动品牌建设。建立“全球百场重点经贸招商活动清单”,节点化时序化推进全球

9、重点经贸招商活动,重点打造“金秋招商月”“无锡会客厅”等活动品牌。加强招商活动的整体谋划和品牌建设,做好项目摸排督查,提升活动签约项目的成果转化率。(十五)健全招商激励评价机制。优化指标设置,落实全市“重大项目”“招商活动”通报机制,开展招商引资“季季评”,通过招商先锋、招商金(银、铜)牌项目和招商护商先进集体等评选,加大对市级部门、国企、市(县)区、开发区及重特大招商项目招引团队的激励力度。全年评选招商护商先进集体不超过总基数25%,评选招商先锋不超过30名,评选招商金、银、铜牌项目分别不超过5个、10个、20个(其中制造业项目占比不低于80%),对获奖项目的招引团队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10、十六)强化招商项目落地扶持。实施重大项目落户奖励,对符合我市“465”现代产业集群导向的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按照现代产业政策给予相应奖励。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对符合要求的新批外资项目,分类别按实际到账外资比例给予最高2%、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含事业部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分别给予最高600万元和200万元资金补助。(十七)完善重大项目全链条服务。市区两级协同推进“三提三即”改革,聚焦要素精准配置和审批效率提升两大目标,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加强重大招商项目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人员服务保障,在其落户、住房、子女就学、医疗等方

11、面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纳入“太湖人才计划”,实施重点保障。六、加强载体和招商队伍建设(十八)持续优化产业招引载体。深入推行国土空间规划指标“市控+区配”分级管控模式,严格落实“清单+评价”差别化配给加强要素的统筹调配力度,引导有限资源向“快、好、高”的地区和项目倾斜。加快推动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试点实施同宗地功能混合和分层设置复合利用新方式,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十九)提升招商人员专业化能力。强化提升全市招商队伍综合能力,定期与市属国企、产业基金和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动,开展全市招商干部专项培训,通过“理论+实训”,培养一支既懂产业又懂政策的专业招商队伍。加强市区两级招商干部培养交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招商一线岗位、国企产业平台锻炼,打造复合型招商专才。(二十)激发招商队伍活力动力。加强市场化引进高层次专业招商人员力度,配优配强市级招商队伍。积极探索招商雇员制改革试点,科学构建绩效考核体系。注重在招商一线培养、识别、选拔任用干部,建立健全人员培养和晋升机制。本措施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有关细则及分担办法另行制定。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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