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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烟花爆竹原材料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管,提升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和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法律法规,根据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联合行动,加大抽样检验和现场检查力度,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原材料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烟花爆竹及原材料产品质量,促进我市花炮产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二、时间范围(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二)整治范围: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及原材料生产经营单位。(三)重点产品
2、:黑火药成品和各类用于生产烟花爆竹产品的铝银粉、铝镁合金粉、高氯酸钾、硝酸钾、硫磺等主要的化工原材料。(四)重点问题:生产、销售、使用不合烟花爆竹原材料的违法行为。三、组织机构联合成立烟花爆竹及原材料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副书记、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成员: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负责人下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安全监察大队。四、具体安排和职责分工(一)确定检查对象。由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根据许可和企业复工生产情况确定对象库,委托第三方抽样检测机构
3、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原材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对象进行随机抽样。(二)开展抽样检验。由市应急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检查抽样工作,在抽样过程中,市应急局监察大队要安排专人陪同,抽样完成后,送至相关技术机构进行检测,抽样和检验经费由市应急局负责保障。(三)运用检测结果。抽检结果公告后,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企业,由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分别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在全市行业内进行通报。五、工作要求(一)提高工作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根据浏阳实际落实“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抓手,是促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的重要工作,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强协调配合。此次专项整治是部门联合、综合执法行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各单位整治行动联络员要主动沟通,调控好各联合检查小组的工作进度,确保联合整治行动开展有序。(三)加大执法宣传。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力争查处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典型案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规范行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