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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域公交一体化实施指南1范围本文件提供了全域公交一体化的总则、线路设置、场站设施建设、站点设置、车辆配置、运营服务和安全应急方面的指导和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各地级市行政区范围内全域公交一体化的规划、建设与运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845.3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7691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285汽油车污染物排
2、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T224842016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26766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GB/T37113.2城市客运标志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GB3890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GB/T51328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CJJ/T1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JT/T200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616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JT/T888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999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JT/T1118城市公共汽电车车站设施功能要求JT/T1240城市公
3、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DB37/T2965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3术语和定义DB37/T29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全域公交一体化universepubIictransportintegration按照公交运营管理模式,统筹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市、城际、城乡、镇村公共汽电车客运网络的一体化发展,实现市域范围内的公交服务全覆盖。3.2城市公交urbanbus在中心城区和远郊区县建成区范围内运营的公共汽电车客运。注1:中心城区:市域范围内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活动的核心区域,包括城市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注2:建成区: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
4、施基本具备的地区。3.3城际公交intercitybus城市之间、中心城区到远郊区县及其重要乡镇运营的公共汽电车客运,包括公交化改造的客运线路。3.4城乡公交urbanandruraIbus中心城区到乡镇、县(市、区)建成区到乡镇运营的公共汽电车客运,包括公交化改造的客运线路。3.5镇村公交county-ruraIbus乡镇之间、乡镇到行政村、行政村之间运营的公共汽电车客运,包括公交化改造的客运线路。4总则4.1 以服务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为宗旨,建立科学、全面的工作机制。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县协同、统筹协调的原则,为居民出行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绿色、舒适的基本公共交通出行服务。4.2坚
5、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城乡互通、绿色低碳、因地制宜、科学衔接的全域公交一体化网络,提供覆盖全域、全程联动、普惠共享的出行服务。4.3 按照适度超前、城乡一体的原则,对公交线路、客运场站、公交场站、客运车辆、公交车辆、运营管理等进行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4.4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安排设施用地、枢纽场站和候车站(点)布局,实现城市与城际、城乡、镇村公交在公交首末站、枢纽站、中途站一体化无缝衔接和有效接驳换乘。4.5 综合考虑财政保隙水平、企业运营成本及交通供求等因素,完善城乡客运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票制票价,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4.6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
6、机制,保障公共交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5线路设置5.1 设置原则5.1.1 减少多线路重叠和不合理绕行,按照客流走向及出行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公交线路,确保各层级线路衔接顺畅。5.1.2 城市公交线路设置宜符合GB/T22484的内容。5.1.3 城际公交满足安全、快捷、方便等原则,宜选择县道及以上等级道路设置线路。5.1.4 城乡公交线路的设置在保隙线路运行效率的同时,尽可能覆盖较多的行政村;城乡公交与城市公交做好衔接,宜依托公交枢纽或客运站整合公交线路,形成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运营网络。5.1.5 镇村公交线路的设置根据道路条件、群众出行习惯等因地制宜确定辐射线和环形等线路类型,宜覆盖较多的行
7、政村。对人口稀少和受客观自然条件限制的行政村,通过开通需求响应式公交进行覆盖。5.1.6 新增线路编号需规范、有序、便于识别并符合线路设置原则。采用既有线路优化的,宜继续沿用原有线路名称。5.2 线路长度5.2.1公交线路的长度根据客流需求、道路通行条件、场站和村庄位置、县(市)之间的距离等进行确定。5.2.2城乡公交的线路长度不宜超过30km。5.2.3镇村公交的线路长度不宜超过20km05.3平均站距5.3.1城市公交的平均站距符合GB/T22484的内容,常规公共汽电车市区站距宜为300m500n,郊区站距宜为500In1000m,快速公共汽车站距宜为500m1200m05.3.2城际公
8、交宜采取大站距运营模式,根据县(市)之间的距离、客流需求、道路通行条件等确定站距。5.3.3城乡公交在城区内的平均站距符合GB/T22484的内容。城区外围的平均站距结合客流出行需求点设置,受山、河、湖等地理条件限制除外。5. 3.4镇村公交的平均站距根据村庄位置、道路通行条件等确定。5.4发车间隔5. 4.1公交线路发车间隔根据客流需求、发车条件确定;遇节假日等特殊客流情况,对发车间隔进行适当调整。6. 4.2城市公交线路高峰发车间隔满足线路高断面乘客出行需求,依据DB37/T2965的相关内容执行。市区高峰时间车辆发车间隔不宜大于8min,市区低谷时间车辆发车间隔不宜大于20min。7.
9、4.3城际公交线路需有固定的首末班发车时间,高峰期平均发车间隔不超过30min,最长发车间隔不超过60InirU8. 4.4城乡公交和镇村公交线路需有固定的首末班发车时间,其它班次实行间隔发车或固定时间发车。6场站设施建设8.1 首末站8.1.1 位于市区、县(市)城区、镇(乡)内的首末站,每辆标准车首末站用地面积按100nl2120Hi?计算,首末站用地不宜小于IoOOmI首末站内配置站牌、候车亭、站台、无隙碍设施、线路调度室、司机休息室、卫生间、停车坪、回车道等设施。其它位置选择、场站布局、设施配置宜符合CJJ/T15的内容。8.1.2 位于行政村的首末站能停放线路30%的运营车辆,用地面
10、积不宜小于500m2,且需配建线路调度室、卫生间、停车坪、回车道等设施。8.1.3 位于县(市)、镇(乡)的首末站宜与JT/T200规定的等级客运站进行合并建设。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线路可选择等级客运站、便捷车站、公交枢纽站或首末站发班经营。8.2 停车场9. 2.1位于市区、县(市)城区内的停车场宜分散布局,可与首末站、枢纽站合建,需配建充电桩等能源补给设施,用地面积宜符合GB/T51328的内容,宜按照每标台1201-150计算。其它位置选择、场站布局、设施配置、功能依据CJJ/T15的相关内容执行。6. 2.2位于镇的停车场,用地面积按150Ri?/标台计算,不宜低于3OOO而,停车场设施
11、按照CJJ/T15的内容执行。6.2.3位于行政村的停车场与首末站结合设置,用地面积按100m7标台15011)2/标台计算。6. 2.4位于县(市)、镇(乡)的停车场宜与JT/T200规定的等级客运站、便捷车站进行合并建设。6.3枢纽站6.3.1枢纽站具有线路换乘、车辆到发、运营调度等功能。6.3.2两种及以上不同层级客运网络的衔接点宜设置公交枢纽站。6.3.3在设置2条4条线路以上的镇(乡)宜设公交枢纽站,保隙镇村公交与城际、城乡公交线路无缝衔接。6.3.4枢纽站配建充电桩等能源补给设施,枢纽用地规模不宜小于2OOOnA位置选择、枢纽布局、设施配置及功能符合CJJ/T15的内容。6.4保养
12、场6. 4.1保养场具有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功能,承担运营车辆的维保任务,并具有相应的配件加工、修制能力和修车材料的储存、发放等功能。用地以所承担年修理车辆数计算,宜按25011)2标台进行设计。保养场的功能与选址、用地与布置、建筑与设施等依据CJJ/T15的相关内容执行。6. 4.2县(市)至少建设1处保养场,宜与JT/T200提出的一级或二级客运站进行合并建设。6.1 公交站点符合线路设置、客流量、换乘需求、道路条件、城市布局等内容,宜配置智能化候车亭和智能站牌。6.2 市区、县(市)中心城区内建成区公交站点的设置满足城市公交站点覆盖率,以50Om半径计算,不小于90%o6.3 站点以方便乘客
13、出行、便于客流集散为原则设置,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及居住小区主要出入口15Om范围内设置公共汽电车车站,机场主要出入口20Om范围内,宜设置公共汽电车车站。其它设置方面宜满足JT/T1118的内容。7. 4无隙碍设施设置宜按照GB50763的内容执行。7.1 公交站点宜在沿线镇(村)、交通枢纽、大型医院、学校、商业中心、风景名胜点等客流集中地点设置。7.2 镇村及公路沿线的公交站点需设置站牌,有条件的设置候车亭、座椅、垃圾桶等服务设施。7.3 城际、城乡和镇村站点设置满足以下内容:a)城际公交、城乡公交首末站选址结合客流需求及用地条件与城市公交一体化设置,城际公交和
14、城乡公交可穿行中心城区,设置上下客站点;b)城乡公交、镇村公交宜在集贸中心外围、村庄中心或出入口、相邻村庄设置中途站;c)镇村公交站点设置结合农村居民出行习惯,宜设置在满足镇村公交通行条件,且农村居民可以便捷到达的位置;d)公交运行起点、终点、中途站设置在距离行政村2km以内,有条件的宜尽量缩短距行政村的距离;e)高速公路、高架桥沿线、桥梁上、隧道内均不设站。7.4 位于市区、县(市)城区内的站点,按照GB/T224842016中附录A的内容进行命名;位于行政村附近的站点,宜选择行政村名称命名;位于镇区内的站点,宜选择街道、集贸中心命名;位于县道、乡道、农村道路沿线的站点,宜选择沿线站点附近知
15、名度较高的地名命名,站点的建设结合国省道、县道、乡道、农村道路的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7.5 公交站牌的内容、形式和技术宜符合GB/T5845.3、GB/T37113.2的内容。7.6 公交站牌需公布本站名称、首末班发车班次时刻、行车方向、票价等基本信息,智能化候车亭还需公布后续车辆预计到达时间或距离本站的站距。7.7 采用定点发车的公交线路,宜在沿线站牌标明发车间隔或车辆预计到达本站的时间。8车辆配置7.8 辆的结构和性能宜符合GB7258GB38900、JT/T616的内容。7.9 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出行需求合理选配车型,宜优先选配新能源车辆、低地板低入口公交车型,车辆技术等级宜
16、符合JT/T888的内容。途经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客运车辆,满足线路安全运营的需要。7.10 辆的尾气排放宜符合GB18285和GB17691的内容。7.11 经山区、丘陵的车辆选用有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的车辆。7.12 辆安装宜符合GB/T26766、JT/T1240等标准的车载智能终端、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等安全设施,宜安装主动安全预警系统。7.13 辆标志的设置符合GB/T37113.2的内容,城际、城乡和镇村公交车辆宜分别喷贴或显示醒目的标志标识。9运营服务9.1 线路运行9.1.1 根据季节、客流的变化编制线路行车作业计划,并按照行车作业计划运行,不随意减少线路车辆数量和班次投入;遇节
17、假日、大型活动等特殊客流情况,对发车间隔进行适当调整。9.1.2 按照行车作业计划,在指定的途经站点上下乘客,避免出现擅自停班和甩客、欺客等行为。9.1.3 建立公交线路正常运行的应急保障预案,在客流高峰期及时增加运力。9.1.4 线路运营时间结合地区特点、线路客流需求特征等因素确定。9.1.5 起讫点与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等衔接的公交线路,其运营时间参照与之衔接的交通运输方式的时间确定。9.2 车辆服务设施9.2.1在车身外部喷涂经营企业名称和监督机关。9.2.2车厢内醒目位置设置线路走向示意图、票价表、乘车须知、禁止和提醒以及投诉电话等标识。9.2.3线路运营采用智能调度系统。9.2.4车辆
18、配置电子显示屏的,在车辆前路牌、后路牌、侧路牌位置电子显示路名和线路起讫站点名称;车辆未配备电子显示屏的,在车身位置设置含起讫点站名和路别的统一式样的路牌。9. 2.5运营车辆宜一趟一清扫,雨后及时清洗,车辆内外无积泥、脏物,无卫生死角,玻璃清洁无污渍。9.3 信息化服务9. 3.1宜采用移动终端、网站、智能站牌、服务热线等方式提供信息服务,提供公交线路信息内容,至少包括线路名称、全线路的站名排序、首末班发车时间、票制(票价)、发车时刻等信息,满足乘客基本信息获取需求,智能信息其他服务还符合DB37/T2965的相关内容。10. 3.2宜提供智能站牌实时车辆位置信息及移动终端等信息查询服务。1
19、1. 3.3为乘客提供刷卡支付或移动支付等便捷支付方式。9.4 服务评价与改进9.4.1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考核评价,评价指标宜符合附录A的内容。9.4.2对评价结果及时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对所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持续改进。10安全应急10.1 城市公交安全运行符合DB37/T2965的内容,城际、城乡和镇村公交安全运行宜按照DB37/T2965的内容执行。10.2 建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遇突发事件宜按照JT/T999的内容及时处置。10.3 车辆运行时如遇乘客威胁、袭击或抢夺方向盘等事件,立即靠边停车,拨打HO电话报警,向运营单位报
20、告;当事人强行逃逸时,驾驶员注意观察其体貌特征及逃跑方向,向公安机关提供侦破线索,现场处置过程中,听从公安机关指挥。10.4 在路面狭窄路段和存在道路安全隐患的急弯、陡坡、隧道、视距不良与过镇村路段行车,需减速慢行。10.5 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做好车辆通风运行、定期消毒、乘客防护等防控措施。附录A(规范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A.1建制村公路通畅率(PDA.1.1指标描述行政区域内已通畅建制村数量占行政区内建制村总数的比例(单位:%)OA.1.2计算方法计算方法见公式(A.1)。建制村公路通畅率二亘鬻黯SXIoo%(A.)己通畅建制村数量即在通达基础上,由路面类型为有铺装
21、路面(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路面)、简易铺装路面(沥青贯入式、沥青碎石、沥青表面处治路面)和其他硬化路面(石质路面含弹石、条石等、砂预制块路面、砖铺路面等)的通达路线连通的建制村。A.2建制村通客车率(P2)A.2.1指标描述行政区内通客运车辆的建制村数占行政区建制村总数的比例情况(单位:%)OA.2.2计算方法计算方法见公式(A.2)。(A.)z出洋田天立通客运车辆的建制村数YCCfW建制村通客车率=薪丽蹒一X100%通客运车辆的建制村数指行政区内距离道路客运班车、公交化运营车辆或者城市公交运行起点、终点、中途停靠站点在2km以内的建制村数。A.3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公交化比率(P3)A.3.1指标描述行政区内城市公交车辆和公交化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数之和,占行政区内所有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数的比例(单位:%)OA.3.2计算方法计算方法见公式(A.3)。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公交化比率城市公交车辆数+公交化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数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数(A.)a)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包括城市公交车辆和农村客运车辆(下同);b)公交化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是满足以下条件的农村客运车辆: 票价标准低于普通农村客运班线的15%以上; 有确定的首末班发车时间,线路日均发班次不低于6班; 停靠途经建制村,在沿途停靠站点设置站牌并公布班次及夏冬季首末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