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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根据县委、县纪委及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健全防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廉洁从政从业意识,树立卫生系统行业新风,全力保障医改,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事业的满意度。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本次专项工作,我局成立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下设党风政风工作组和行风工作组,分别设在人事监察股和医政股。人员名单和职责见附件1。
2、三、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濯一气),针对当前卫生系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侵犯群众利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着力查处以下问题: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是用公款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公共卫生资金等管理使用广而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3、基建和医疗卫生购销领域中违法违纪问题。主要是在基建和药品、设备器械、耗材
3、等招标采购中违规操作、失职渎职、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4、医疗卫生服务与监管方面违法违纪问题。主要是利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回扣”、购物卡以及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问题。四、方法步骤1、开展线索排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线索排查,每月集中排查一次,重点排查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局机关各股室要在每月2日前,将收到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线索登记表反馈人事监察股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各医疗卫生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力量进行查纠。2、加大查处力度。
4、查处卫生系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点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着力点在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审批窗口。要加强问题研究,精心谋划部署。要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我局将通过约谈交办、发函督办等方式,推动查处工作。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必要时直接查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实地督办。3、严格责任追究。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相关职能科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
5、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单位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还要追究监督责任。我局将通过局网站、媒体曝光、文件通报等形式,每季度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发生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4、建立长效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结合业务工作,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五、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专项工作从7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我局将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员廉政建设落实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任务,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查纠重点,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注重工作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敢于担当,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3、做好工作衔接。为及时了解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月15日前向我局上报上月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及典型案件,12月3日前报送专项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