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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大厦员工培训制度一、新员工入职培训1、 培训目的:帮助新员工建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2、 培训组织:培训工作由培训中心根据大厦制定系统培训计划,指导、督促,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培训计划、教员选聘、教材选择、培训考核。3、 培训内容:(1)大厦概况;(2)学习员工规范;(3)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教育;(4)大厦奋斗目标、口号;(5)本岗位应知应会及服务工作的基本功和技能。4、 培训考核及其他:(1)培训期限为六天;(2)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试用三个月;(3)入店培训期间不影响各项待遇;(4)未经入职培训者不得上岗;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二次以上不合格者不试用;若第二次合格延
2、长一个月试用期。二、老员工的培训1、 培训目的: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2、 培训组织:由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包括:教学计划、教员、教材、课程设置、检查、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及岗位职位证书等。3、 培训内容:(1)对管理人员进行饭店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2)对有关部门重要岗位的业务培训;(3)其他经总经理指示的有关培训。4、 考核及其他:(1)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由人事部记入员工培训档案;(2)岗位培训期间不影响各项待遇。三、下岗员工的再培训为保持大厦良好的服务水准,对已在岗位而不胜任本岗位要求的员工进行下岗培训。1、 培训对象:员工表现达不到上岗标准(上岗标准为:明确岗
3、位职责,遵守厦纪厦规,达到工作要求,胜任本职工作,服从调动,完成任务好),而不足以辞退、解雇条件者。2、 培训组织:由人事部协调各部门组织。3、 再培训内容及措施:(1)员工规范(2)政治思想教育,厦纪厦规教育;(3)业务学习;(4)安排强化训练。4、 再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培训期满,经考核达到标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原则上回原部室,或者重新安排岗位重新确定工资。如果仍达不到标准,本人应自动辞职。上岗后,表现不佳被退回人事部的,将予以辞退。再培训考核成绩列入员工业绩档案。四、本规定解释权属人事部。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或业务进修,必修符合以下条件;1、 专业对口,工作确实需要。2、 部门同意或
4、推荐,报公司批准。二、凡为达到某种学历拟报考各类业余院校及电大、函大的员工,其学费一律自理,公司亦不提供学习时间。三、员工在大厦工作期间,凡原初中文化程度补习高中文化的,可凭结业证或成绩通知单报销一次学费,其学习所占用的时间,以应服从工作需要为原则酌情处理。四、凡经公司批准参加培训学习的学费,一律凭结业证或成绩合格通知单报销,其学习所占用的工作时间,按“公假”处理。五、凡个人提出报考有关院校脱产学习的员工,必须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六、凡经公司出资培训学习的员工,在本人服务期内提出调动或辞职的,必须交纳培训费。七、以前规定有与本规定相矛盾处,以本规定为准。八、本规定解释权属人事部。附2:关于员工
5、辞职或调动工作收取培训费的规定一、为加强对员工的管理,稳定员工队伍,特制定次规定。二、本规定适用在大厦工作并接受公司出资培训或由大厦缴纳培训费的全体在职员工(大厦培训的职业高中毕业生申请辞职或调动工作时按关于对新员工调动工作和在校培训学员退学的规定办理);再次接受大厦出资培训者,辞职或调动工作时按本规定前后合并计算。三、经大厦出资在国内接受培训员工(包括在大中专院校在职业余学习、函大、文化补习、技术工人考级及调入交纳培训费等)辞职或调动工作时,收取培训费的标准如下:1、凡员工本人申请辞职或调离经公司经批准后,根据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从毕业、培训结束或调入算起),工作不满五年者每在公司工作满一
6、年少收全部培训费的20%工作不满一年者,收取全部培训I帮O2、毕业或培训期满后,在公司工作满五年,申请辞职或调离经公司经批准后,免收全部培训费。3、多次接受公司出资培训者的培训费累计计算,在公司工作时间从最后一次培训结束算起,工作满五年后,可免收全部培训费,每一次培训后工作满五年者不再合并计算。4、非员工本人申请离开公司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少收或免收培训I费。四、经大厦出资接受出国培训员工,申请辞职或调动工作时收取培训费的规定如下:(一)接受培训一次且培训费5000员及以下者(折合人民币计算,下同1、 从培训结束起在大厦工作满五年,可免收全部培训费。2、 工作不满五年者,每在大厦工作一年可少收全
7、部费用的20%O剩余部分根据情况收取50%至100%,方可调出。3、 培训后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者,须交回全部培训费。(一)多次出国培训者的收费办法初次接受出国培训者,为大厦工作期限从培训结束算起,再次接受培训者,为大厦工作期限及培训费要前后合并计算,但最多工作满十年调出时,可免收全部培训费,不满十年者,收费办法同上。(三)非本人申请离开大厦时,根据情况可少收或免收培训费。五、既接受国内培训又接受出国培训人员,在申请辞职或调动时,分别按上述规定收取培训费,免收培训费为公司工作期限应前后合并计算,不得少于十年。六、培训费交纳数额由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决定,申请辞职或调动者要一次付清全部应交培训费后
8、,方可办理辞职和调动手续。七、拒绝交纳培训费者,不予办理辞职或调动手续。八、无理取闹、消极怠工,影响工作或纠缠领导者,按员工纪律和奖惩条例的有关条款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九、本规定解释权属人事部附3:关于大厦员工因私出国的暂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大厦员工因私出国做如下规定:一、自费出国留学1、 凡大厦正式员工,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必须先办理辞职手续。档案关系转街道或人才交流中心。2、 今后凡自费出国留学者,除证明该员工暴乱期间政治表现外,公司不再出具任何其他证明和负责办理任何有关手续。二、出国探亲1、 凡大厦正式员工要求出国探亲,在国家有关政策允许范围内,须事先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探亲的材料和信件,写明与被探人员的关系、探往国家和地区及探亲时间,报请公司批准。假期一律按事假处理。2、 凡未经公司批准,出国探亲逾期不归者,公司有权做除名处理。在执行过程中,凡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规定为准。三、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