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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合同篇1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于年月日,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1.安装工程名称:o2 .工程地点:甲方港口。3 .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4 .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主机试验运行。5 .安装工程总价格:美元整。6 .安装工程付款进度: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即美元整;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即美元整;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即美元整;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
2、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即美元整;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即美元整;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即美元整。7 .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计算,即元整。8 .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9 .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
3、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10 .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IL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12 .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
4、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1年。13 .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14 .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15 .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16 .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一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主机保养服务年,每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5、授权代理人(签字):住址:住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一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合同篇2发包单位: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承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1.4工程期限:年日或按甲方承接的对外合同工期要求共5合同价款:采用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工程施工中的垂直运输,施工现场用水电,水泥与河沙,安装用钢筋等相关辅助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1.6工程单价:/米,工程量米。二、合同文件使用
6、的语言文字标准、规范和适用法律。2.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2. 2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有关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及安装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符合京津城际铁路公司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甲方所提供图纸和本工程要求标准执行。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三、甲方义务3.1在开工前日,协助业主进行图纸会审,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3. 2协调处理甲乙方与业主的关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2. 3指派一名工程师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办理签证、登记、变更手续、验收、结算和其他事宜。
7、如需更换工地代表,应在更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3. 5在经业主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或终止本合同(含设计、施工方案),否则,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乙方义务4.1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批准签字后使用。4. 2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需求量,乙方组织材料、机具、劳动力进行施工。4. 3指派一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如需更换工地代表,应在更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4. 4材料的运输,二次转运及现场施工。4.
8、5按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保证材料供货及施工进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4.6产品质量应达到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出具相关技术资料。4.7不得擅自变更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方案或终止合同,否则,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五、施工安全乙方严格按国家有关现行安全法规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计划书,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作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六、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以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6.1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增加造成工期延误。6.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含8小时)。6.3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进度提供作业面,影
9、响乙方关键线路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停工、窝工损失。6.4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工期延误。七、付款方式:7.1本合同签订生效并进场施工后七日内,甲方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制作模具定金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即组织材料进行制作产品样品。7.2A产品样品外观和相关质量经乙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本合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材料预付款计元,大写,乙方材料进场后进行安装施工,当乙方完成工程量的外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为总工程款的计价元。7.2B当乙方安装完成工程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次工程进度款为总工程款的,计价元(此次付款减扣模具定金元,实付元。)7.2C当乙方工程完工,经
10、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10%计价元整。7.2D余下工程款项经业主单位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5%,计价元。7.3余下总工程款5%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保证半年内无质量缺陷,甲方向乙方支付2%,计价为元,余下3%保证1年内支付完毕,计价元。7.4工程款以转帐方式支付至合同约定乙方帐户:以现金方式支付(须由乙方每次以书面形式指派或委托指定的专人收取)的,结算时以乙方出具的加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或乙方指派经办人的现金收条为准。7.5乙方工地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以乙方名义向甲方借款。非经乙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将不予认可,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八、工程验收8.1在乙方制
11、作样品后,经甲方进行生产的验收,并发出书面通知进行批量生产,甲、乙双方在工程进行中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8.2在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二日内,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8.3如甲方要求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予同意。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8.4乙方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完工后,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单项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8.5对甲方依照合同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完善解决。乙方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整改完工报告,甲方在收到整改完工报告后三日内组织验收。8. 6工程验收
12、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9. 7工程的验收以业主验收合格为准。九、合同价款的调整10. 4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如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则由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11. 2施工中如有增添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以现场签证为准,增添项目的工期应另行确定。12. 3在施工中若出现合同价款应予以调整的情形后三日内,乙方应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十、工程量的确认12.1 乙方(单项)工程完工后须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共同确认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应在接到报告后三日内会同乙方确定审定时间,并在审定人员和时间确定后十四日核实
13、己完工程量(下称“计算”)。13. 2计量应双方到场,若一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到场计量,则另一方的计量结果有效,且作为结算依据。十一、竣工结算13.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甲方应予以签收。14. 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国家规定的二十八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十二、违约责任13. 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14. 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工期应予顺延。13.1.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逾期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为止。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若
14、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15.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4.2甲、乙双方的任何补充合同、协议、承诺或备忘均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立,乙方不认可任何口头形式的补充合同、协议、承诺或备忘。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书共四份,正本、副本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一份且同具法律效律。十六、其它约定16.1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已认真阅读完全、充分理解,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本合同自行失效。16.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诚互信,平等合作的态度,另行签订谅解备忘录,妥善解决。甲方(签章):乙方
15、(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签订地点: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合同篇3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查单位:工程编号:年月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双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总则一 .工程名称:二 .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
16、件号。三 .工程编号:四,工程地点:.五 .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览表)O六 .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第二条: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七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八 .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
17、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第三条:施工准备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句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第四条:物资供应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1.特殊材料,统配
18、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2 .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3 .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
19、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五条:工程款结算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1 .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2 .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3 .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
20、包干造价;4 .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一一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百分之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
21、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1 .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2 .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3 .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四,
22、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第七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
23、修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二 .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三 .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H.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
24、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1 .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它洽商记录;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3 .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
25、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以拨款。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第八条:奖励,惩罚与仲裁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药的工程投资,百分之归乙方,百分之归设计单位。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
26、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药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第九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一.甲方派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
27、定。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均略)一.工程项目一览表二.全部施工图纸三.施工图预算表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览表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份文件。第十三条:其它条款建设单位(甲方):(盖章)代表人:(盖章)银行帐号:施工单位:(盖章)代表人:(盖章)银行帐号:年一月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