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应用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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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每市工程建设规范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路用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BottomAshAggregateusedtoRoadEngineering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二C)T二月February,2017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蝴路用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BottomAshAggregateusedtoRoadEngineering主编单位: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二Febru

2、ary,2017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是实现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主要手段之一,近些年来,在国内得到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伴随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推广,焚烧产生的炉渣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已被提上议事日程。为规范本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在道路工程的应用,保证工程质量,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上海地区情况,编制了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原材料;4.路基填筑;5.基层、垫层;6.生产、施工及质量验收。各单位在使用本规程时,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上海市建国西路609号

3、,联系电话:021-64370085,邮编:200031),以便修订时研用。主编单位: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同济大学上海浦东新区兴盛路基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合新市政科技发展中心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1总则12术语和代号22.1 术语22.2 代号33原材料43.1 一般规定43.2 炉渣集料43.3 其他原材料54路基与垫层64.1 一般规定64.2 炉渣集料填筑路基64.3 垫层填筑75基层与底基层95.1 一般规定95.2 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95.3 水泥稳定炉渣碎石105.4 水泥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116生产、施工及

4、质量验收136.1 一般规定136.2 混合料拌制136.3 质量控制与产品出厂136.4 施工与质量验收14附录A炉渣烧失量的测定方法15附录B炉渣集料浸出液制备及PH值的检测方法17附录C炉渣电导率的检测方法19附录D炉渣中Cl-含量的检测方法20附录E炉渣中S(2-含量的检测方法22附录F炉渣取样方法241总则.o.为规范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在道路工程的应用,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新建、改建及大修工程。1.0.3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中有害物质的控制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GB/T25032)中的规定。1.0.4在道路工程中使用炉渣集料时,除

5、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环境及生态保护的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代号2.1 术语2.1.1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bottomash生活垃圾焚烧炉炉排上残留的焚烧残渣(grateash)、从炉排间掉落的细灰(gratesiftings),及余热锅炉灰的混合物统称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简称炉渣(bottomash)。2.1.2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bottomashaggregate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经粉碎、筛选、分档制成具有一定粒径规格和级配组成,并满足生活垃圾

6、焚烧炉渣集料(GB/T25032)规范要求的集料,简称炉渣集料(BAA)。2.1.3 炉渣集料熟化weatheringofBAA将分档后的炉渣集料按照要求堆放于自然环境中,其组成发生一定的物理化学变化,从而使炉渣集料获得更好的物理力学特性、化学稳定性,该过程称为炉渣集料的熟化。2.1.4 烧失量Iossonignition烘干的炉渣集料经历600C高温灼烧后失去的质量百分比,是反映生活垃圾焚烧炉的焚烧效率以及炉渣集料经加热分解的气态产物和有机质含量多少的指标,单位。2.1.5 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limeandflyashstabilizedBAAandcrushedstones掺配有一定比

7、例炉渣集料的石灰粉煤灰稳定材料,在压实和养生后,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要求时,可用于道路结构基层或底基层,简称二灰稳定炉渣碎石。2.1.6 水泥稳定炉渣碎石cementstabilizedBAAandcrushedstones掺配有一定比例炉渣集料的水泥稳定材料,在压实和养生后,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要求时,可用于道路结构基层或底基层,简称水稳炉渣碎石。2.1.7 水泥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cementandflyashstabilizedBAAandcrushedstones掺配有一定比例炉渣集料的水泥粉煤灰稳定材料,经压实和养生后,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要求时,可用于道路结构基层或底基层。2.2 代

8、号本规程中各种代号以及意义见表2.2o表2.2代号以及意义代号意义代号意义BAA炉渣集料L/S炉渣浸出液中蒸储水的体积(L)与炉渣的质量(kg)比值PH酸碱度LOl烧失量3原材料3.1 一般规定3.1.1 原材料运至生产施工现场之前,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和商检报告。3.1.2 原材料运至现场后应取样进行质量检测,经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以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或商检报告代替现场检测。3.1.3 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严禁混杂堆放。3.2 炉渣集料3.2.1 炉渣集料应按照Omm5mm或Omm10mm、Iomm20mm尺寸规格进行分档,并分档存放,粒径20mm的炉渣不得使用

9、。3.2.2 炉渣集料中的含杂量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GB/T25032)中的规定。3.2.3 经熟化处理的炉渣集料,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23中的规定。表323炉渣集料的技术要求序号技术指标指标单位技术要求注检测方法路基回填垫层底基层基层1炉渣集料含水量%1010-JTGE42-T03322表观密度gcm32.302.302.30230JTGE42-T0305/T03283压碎值%403530JTGE42-T0316/T03504烧失量%5附录B5炉渣浸出液酸碱性PH值10(9)10附录C6电导率mS/cm969595下路床0.30.8969595上路堤().8-1.5949494下

10、路堤1.5以下939292零填及挖方路基0-0.3969503-0.896952城市道路炉渣集料路基填筑压实度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22-2的规定。表4222城市道路炉渣集料路基填筑压实度质量要求填挖类型路面底面以下深度(m)压实度()快速路主干路及承受重交次干路及承受中支路通荷载的次干路交通荷载的支路路堤上路床0-0.396959492下路床0.30.896959492上路堤0.81.594939291下路堤1.5以下93929190零填及挖方路基().3969594920.30.89495一4.2.3 当炉渣集料用于沟槽回填时,管顶0.5m以上压实度应按本规程422条执行。4.3 垫层填筑4.

11、3.1 垫层填筑用料应采用不少于两个规格的炉渣集料进行组配,组配后矿料级配组成应符合表4.3.1的规定。表4.3.1炉渣集料垫层矿料级配组成级配通过下列筛孔(mm)质量百分率()31.519.04.750.60.075上限10010050255下限10090.030804.3.2 各级道路的排水垫层应与边缘排水系统相连接,垫层宽度应铺筑到路基边缘或与边沟下的渗沟相连接。4.3.3 垫层厚度一般宜大于或等于15cm。4.3.4 垫层压实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公路工程炉渣集料垫层填筑压实度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34-1的规定。表4.3.4/公路工程炉渣集料垫层填筑压实度质量要求试验项目公路等级高速公路和

1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四级公路压实度()9796962城市道路炉渣集料垫层填筑压实度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34-2的规定。表4342城市道路炉渣集料垫层填筑压实度质量要求试验项目城市道路等级快速路主干路及承受重交通荷我的次干路次干路及承受中交通荷载的支路支路压实度()979695935基层与底基层5.1 一般规定5.1.1 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水泥稳定炉渣碎石、水泥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以下统一简称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内容和设计方法应按照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5.1.2 混合料应满足本规程规定的强度要求,配合比设计以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为主要指标,宜检验混合料抗冲

13、刷和抗裂性能。5.1.3 混合料中宜选用粒径Omm5mm或OmmIOmm的炉渣集料,具体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5.1.4 确定混合料的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指标时,宜采用重型击实方法,也可以采用振动压实方法。5.1.5 混合料的各项试验应按照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的要求执行。5.2 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5.2.1 按照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中集料的最大粒径,分为细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碎石粒径37.5mm)与粗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碎石粒径范围31.5mm53mm)05.2.2 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的7d浸水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

14、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细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材料7d浸水无侧限抗压强度代表值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表5.221细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强度(MPa)代表值要求交通荷载等级结构层位特重、重中交通轻交通基层L00.80.6底基层0.80.60.52粗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的强度以石灰、粉煤灰、炉渣集料拌制混合料在65恒温24h条件下快速法测定结果为准,应满足表5.2.2-2的规定。表5222粗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强度(MPa)代表值要求结构层位交通荷载等级特重、重中交通轻交通基层1.81.51.2底基层1.41.21.05.2.3 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

15、料的合成级配应满足设计要求。当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细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的矿料级配范围可按表523-1选用。2粗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中各档原材料之间的用量比例宜参照表5.232选用。表5.2.3-1细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的矿料级配范围层位级配类型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37.531.5199.54.752.360.60.075基层悬浮密实型一10088-9855-7530-5016-364-1805骨架密实型I(X)486824-3411-216-160603底基层悬浮密实型10094-10079-9251-7230-5016-364

16、1805表5.23-2粗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的配合比原材料消石灰粉煤灰炉渣集料碎石质量百分比(%)6815-2071960-655.2.4 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的各项试验应按照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的要求执行。5.3 水泥稳定炉渣碎石5.3.1 水泥稳定炉渣碎石中的水泥剂量应以水泥质量占全部干燥集料(炉渣集料和碎石集料)质量总和的百分率表示。5.3.2 水泥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的7d浸水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表5.3.2的规定。表532水泥稳定炉渣碎石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MPa)代表值要求结构层位交通荷载等级特重交通、重中等

17、交通轻交通基层3.5-4.53.04.02.5-3.5底基层2.52.01.5533水泥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的合成级配应满足设计要求,当无具体要求时,可按照表533选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基层或上基层宜选用骨架密实型混合料,次干路级次干路以下的城市道路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基层和各级公路的底基层可采用悬浮密实型混合料。表5.3.3水泥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矿料级配范围层位级配类型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37.531.5199.54.752.360.60.075基层悬浮密实型一10090-10060-8029-4915-326-2005骨架密实型一10068-8638

18、-5822-3216-2881503底基悬浮密实型I(X)93-1(X)75-9050-7029-5015-356-20()5层骨架密实型10090-10067-9045-6829-5018-38822075.3.4 水泥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中的水泥剂量宜为3.0%5.0%。当强度达不到要求或强度要求较高时,宜采用控制原材料技术指标和优化级配设计等措施,不宜单纯通过增加水泥剂量来提高强度。5.4 水泥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5.4.1 水泥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应按照质量配合比计算,以水泥:粉煤灰:集料(炉渣集料和碎石集料)的质量比表示。5.4.2 水泥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的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

19、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表5.4.2的规定。表5.4.2水泥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MPa)代表值要求结构层位交通荷载等级特重、重中交通轻交通层位基层2.5-3.51.5-2.51.2-1.5底基层1.41.00.65.4.3 水泥:粉煤灰的质量比宜为1:21:5,水泥剂量宜控制在5.5%以内,水泥粉煤灰:集料炉渣集料:碎石的质量比宜为(1317)(30-40):(43-57)o当达不到强度要求或强度要求较高时,宜采用控制原材料技术指标和优化级配设计等措施。6生产、施工及质量验收6.1 一般规定6.1.1 各类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水泥

20、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和水泥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宜在311月期间组织施工,施工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C以上。6.1.2 水泥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和水泥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自加水拌和起计时,至现场碾压完毕,不应超过水泥的终凝时间。6.2 混合料拌制6.2.1 各类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应采用稳定土类拌和机进行拌制,拌和设备中应增加炉渣集料进料料仓。拌和机的生产能力应与施工现场摊铺机的生产能力相I兀配。6.2.2 采用强制式拌和机时,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的净拌和时间不得少于30sO6.2.3 在拌制各类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之前,应检查原材料的质量,并测定其含水量,确定各原材料分斗(或盘)称量及混合料加

21、水量。6.2.4 各类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应拌和至外观质量均匀,并无明显粗细料分离的现象。6.3 质量控制与产品出厂6.3.1 各类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拌制后,应尽快运至铺筑现场。运输过程中,混合料表面应加以覆盖,减少水分损失。6.3.2 在各类混合料的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检测项目和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1水泥、粉煤灰、消石灰、碎石、水等原材料的检验项目及频率应符合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DG/TJ08-87)规定。2炉渣集料应按照附录F进行取样和质量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项目及频率应符合表6.3.2的规定。表632炉渣集料的检验项目及频率检测项目检测频率试验方法备注含水量

22、每天或每班1次JTGE42(T0332)级配每天或每班1次JTGE42(T0327)压碎值同一货源或每批1次JTGE42(T0350)可委托专业单位测定表观密度同一货源或每批1次JTGE42(T0305/T0328)含杂量同一货源或每批1次GB/T25032允许采用供应厂家资料,亦可委托专业单位测定炉渣浸出液指标同一货源或每批1次附录C烧失量同一货源或每批1次附录B其他环境指标视具体情况而定GB6566GB18485注:(1)“同一货源”是指源于同一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于同一季度、采用相同焚烧工艺和分档工艺的炉渣;(2)“每批”是指同一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的炉渣。6.3.3 各类稳定炉渣碎石检验

23、项目及频率应符合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DG/T08-87)规定。6.3.4 每一个批次的各类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出厂时,应填写出厂合格证。在同一工程中,应以500吨混合料为一个批次,不足500吨时按一个批次计。6.4 施工与质量验收6.4.1 炉渣集料用于路基填筑工程时,施工及质量验收应按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I)或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lo)中的规定进行。6.4.2 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水泥稳定炉渣碎石、水泥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基层或底基层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应按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或公路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GFlO)中的规

24、定进行。附录A炉渣烧失量的测定方法A.1目的和适用范围A.1.1为规范炉渣集料烧失量的测定方法,制定本试验方法。A.1.2本测定方法适用于路用炉渣集料的烧失量检测。A.2仪器设备A.2.1高温电炉:自动控制温度达1000C,精度A.2.2分析天平,称量IOog,精度0.0001g。A.2.3干燥器、甜烟、堪烟钳等。A.3试验步骤A.3.1炉渣集料试样应按照附录F进行取样。A.3.2将空用烟置于高温电炉中,经600C高温电炉灼烧30min,取出后在干燥器中冷却2030min,称取质量。然后再在同样温度下灼烧30min,同样冷却称重,直至两次质量相差不超过0.0005g(即恒定质量),此为灼烧的空

25、生烟质量。A.3.3称取磨细且通过Imm筛孔的烘干(IO(M05下恒温8h)炉渣1.0000-2.0000g,放入已灼烧至恒重的堪竭中。把珀烟置于高温电炉中,从低温开始灼烧,至600,保持Ih,取出稍冷,放入干燥器2030min后称取质量,然后再放入高温电炉中600C灼烧30min,冷却后称量,直至前后两次质量相差不超过0.0005mg,即达到恒定质量。A.4结果计算A.4.1炉渣集料的烧失量按照式(A.4.1)计算:烧失量(%)二如*XlOo(A.4.1)砥一ZWl式中:如一灼烧后空用堪质量,g;加2灼烧后炉渣加土甘烟质量,g;加3灼烧前用坂加炉渣质量,goA.5精度与误差A.5.1试验结果

26、精度至0.1%。A.5.2平行试验2次,允许重复性误差为0.15%。附录B炉渣集料浸出液制备及PH值的检测方法8.1 目的和适用范围8.1.1 为规范炉渣集料浸出液的制备方法、炉渣集料浸出液酸碱度(PH值)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检测方法。8.1.2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测定炉渣集料浸出液的酸碱度。8.2 炉渣集料浸出液的制备8.2.1 用于炉渣集料浸出液制备的仪器如下:1台秤,称量l2kg,感量0.1g。8.2.2 形瓶、量筒、布氏漏斗、滤纸等。8.2.3 炉渣集料浸出液制备步骤如下:1炉渣集料试样应按照附录F进行取样。2炉渣集料经研钵研碎,在100705C恒温8h.待试样冷却后,用台秤准确称取通过2

27、mm筛孔的炉渣集料试样50.0go3放入干燥锥形瓶中,用量筒准确加入蒸馀水250mL,加塞,振荡5min,制得炉渣悬浊液。4采用漏斗进行过滤,制得炉渣浸出液。5再次按照以上步骤制得炉渣平行浸出液。6将炉渣集料浸出液置于密封的玻璃瓶内,在室温下避光保存。B23炉渣浸出液制备完成后,应在24h内完成本附录B.3、C、D及E的测试过程。8.3 炉渣浸出液PH的测试8.3.1 用于炉渣集料浸出液PH测定的仪器如下:1带温度补偿功能的PH测试计,精度O.OlpH。2烧杯、玻璃棒、滤纸等。8.3.2 炉渣集料浸出液PH的测定步骤如下:1PH计的校正:在测定炉渣前应按照所用仪器的使用说明书校正PH计。2将2

28、530mL的炉渣集料浸出液盛于50mL烧杯中,将PH计探头插入溶液中,待PH计显示区数字稳定后读取一次数值;将PH计从浸出溶液中取出,用水冲洗干净,用滤纸擦干探头,再次将PH计探头插入炉渣平行浸出溶液中,待PH计显示区数字稳定后读取一次数值。B.3.3试验结果整理如下:1两次PH值差不超过0.1。2取两次数值的平均值作为炉渣浸出液的PH值。附录C炉渣电导率的检测方法c.目的和适用范围C.1.1为了规范测定炉渣浸出液的电导率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检测方法。C.1.2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测定炉渣集料浸出液的电导率。C.2仪器设备C.2.1带温度补偿功能的电导仪,量程不小于IOmS/cm,精度0.001mS

29、/cm。C.2.2烧杯、玻璃棒、滤纸等。C.3试验步骤C.3.1将电导电极放入标准溶液中调零。C.3.2用待测浸出液冲洗几次电导仪的电导电极,之后插入待测浸出液,按仪器操作法读取电导率数值。C.3.3取出电导电极,用水冲洗干净,用滤纸吸干,按照C.3.2再次测试炉渣平行浸出液的电导率。C.4结果整理CAl两次电导率数值差不超过0.0IOmS/cm。C.4.2取两次数值的平均值作为炉渣浸出液的电导率。附录D炉渣中Ct含量的检测方法D.1目的和适用范围D.1.1为了规范炉渣浸出液的Q-含量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检测方法。D.1.2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测定炉渣集料浸出液的CI-含量。D.2仪器与试剂D.2.

30、1用于炉渣集料浸出液Cr含量测定的仪器有:酸滴定管(25mL)、烧杯、玻璃棒等。D.2.2用于测试炉渣集料浸出液Cr含量的试剂如下:10.04molL硝酸银标准溶液,保存于棕色瓶中。20.02molL碳酸氢钠溶液。35OgL络酸钾指示剂:5g格酸钾(K2CrO4)溶于水中,逐滴加入ImOI/L硝酸银标准溶液至刚有红色沉淀生成为止,放置过夜后,过滤,稀释至IoOmL。D.3试验步骤D.3.1向炉渣浸出液中逐滴加入0.02molL碳酸氢钠(约3滴)至溶液刚变为黄色(pH=7),加铭酸钾指示剂5滴;D.3.2用25mL滴定管加入0.04molL硝酸银,随滴随摇,直至生成的砖红色沉淀不再消失为止;D.

31、3.3记录所用硝酸银的毫升数(V)。D.3.4按照上述步骤测试炉渣平行浸出液中的Cl-含量。D.4结果计算与整理D.4.1炉渣集料浸出液Cl-含量按照式(D.4.1)和式(D.4.2)计算。Cr含量cmol(Cr)/kg=-1OOO(D.4.1)加xl(D.4.2)Cr含量gkgj=Cr含量cmol(Cr)kg0.0355X10式中:c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V滴定用硝酸银溶液体积,mL;机一相当于分析时所取浸出溶液体积的炉渣质量,g;0.0355一氯根的摩尔质量,kg/moloD.4.2精度与误差应满足:1两次CI-含量数值差不超过O.Olg/kg。2取两次数值的平均值作为炉渣浸出

32、液的CI-含量。附录E炉渣中S(2含量的检测方法E.1目的和适用范围E.1.1为了规范炉渣浸出液的SCU3含量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检测方法。E.1.2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测定炉渣集料浸出液的SO?-含量。E.2仪器与试剂E.2.1用于炉渣集料浸出液S04”含量测定的仪器与设备如下:1分析天平:称量l2kg,感量不大于0.0001g。2高温电炉:不低于1000Co3其余器具:水浴、喷灯、烧杯、玻璃棒、滤纸、堪埸等。E.2.2用于测试炉渣集料浸出液SO4、的试剂:10.1molL硝酸银溶液。2浓盐酸(密度1.19gcm3)o3 50gL氯化钢(BaCh)溶液。E.3试验步骤E.3.1取100mL浸出液,

33、放入25OmL烧杯中,加入3毫升1:3盐酸,加热至沸。逐滴加入5%BaQ2溶液,随加随搅拌,加至BaSO4沉淀完全,即在上部清液中再加几滴氯化钢溶液,看不到有更多沉淀生成为止。此时再加约5mL氯化钢溶液。E.3.2将烧杯和内容物放在沸水浴上加热3h,取下,放置过夜。用倾泻法在紧密的无灰定量滤纸上过滤,杯中沉淀用热水洗23次,然后转入滤纸,继续洗至无氯离子为止(用0.1molL硝酸银溶液检查最后的洗涤液)。E.3.3沉淀用滤纸包好后放入事先已灼烧至恒定质量的瓷用堪中,烘干,小心地在通气状况下灰化滤纸,再移入800C高温电炉中灼烧15min(沉淀灼烧后应为白色)。取出稍冷后,在干燥器中冷却约30m

34、in,称量,再同上灼烧,称量,至恒重质量(两次质量之差不超过0.0005g)为止。E.3.4按照上述步骤测试平行浸出液中的SC2-含量。E.4结果计算与整理E.4.1炉渣集料浸出液S(2含量按照式(E.4.1)和式(E.4.2)计算。SC含量g/kg=%046x1000(E.4.1)mSC一含量Cmol(IscV)/kg=0J含星kg(e.4.2)4 247ej0.048010式中:71硫酸钢的质量,g;团一相当于分析时所取浸出液体积的炉渣质量,g;0.4116硫酸钢换算成硫酸根(SO42-)的系数。0.04801/2硫酸根的摩尔质量,kg/moloE.4.2精度与误差应满足:1两次测定的S(

35、2-含量数值差不超过O.Olg/kg。2取两次数值的平均值作为炉渣浸出溶液的S4%含量。附录F炉渣取样方法F.1目的和适用范围El.1为保证炉渣集料试验取样的均匀性,制定本试验方法。F.1.2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炉渣集料性能检测时的取样。F.2检验项目F.2.1炉渣常规指标:级配、含水量、表观密度、吸水率、压碎值、烧失量等。F.2.2炉渣浸出液指标:pH、电导率、Cr含量及SC2-含量等。F.3取样要求F.3.1每组样品质量不少于60kg。F.3.2从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选取均匀分布的多个不同部位,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分抽取大致相等的炉渣共10

36、份,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F.3.3取样完成后应填写取样单,取样单填写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要求检验项目、取样人、样品号等。本规程用词说明执行本规程时,对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写法: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通常情况下均应该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条件许可时应首先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本规程条文中指明必须按所指定的相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的规定;非

37、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引用标准名录1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GB/T25032)2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3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4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5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6建筑用砂(GB/T14684)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9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I69)1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l)H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12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13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1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

38、计规范(JTGD40)1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lO)16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1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18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19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I251)20城市道路设计规程(DGJO8-2016)21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DG/TJ08-87)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蝴路用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BottomAshAggregateusedtoRoadEngineering条文说明前百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为

39、一般固体废弃物,除填埋外可考虑回收利用,以节约资源和用地。国外对炉渣资源化利用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研究认为炉渣可用于替代天然砂石,如作为回填材料、道路基层、混凝土骨料或填埋场覆土等。在德、法等国家,炉渣再利用率超过60%,丹麦再利用率达90%,荷兰再利用率达95%。根据国外研究成果和工程实践,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资源再利用途径可包括:(1)沥青路面的替代骨料;(2)水泥混凝土的替代骨料;(3)填埋场覆盖材料;(4)路堤、路基等的填充材料;(5)人工暗礁、护岸等海洋建筑工程。利用情况见表1。表1国外炉渣利用情况国名年份产生量(106kg)资源化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用途美国20006(M

40、X)混合灰渣发展中,无具体数值填埋场日覆盖与终场覆盖,沥青骨料,混凝土骨料,路基材料等日本19915(XX)10填料,路床、水泥砖及沥青的骨料等荷兰199562095道路的路基、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混凝土与沥青的骨料丹麦19935(X)9()停车场、道路等的路基材料德国1993300060路基和声障等法国1994216045市政工程瑞典1990430在限定范围内,用于道路铺面,资源化利用十分有限奥地利2003-5水泥稳定后建围墙,经测试可用于道路建设瑞士199126道路建设芬兰200380土木工程英国2005800(1997年时全部填埋)我国生活垃圾焚烧起步于2001年,目前,炉渣资源再利用率较

41、低,利用途径单一,大部分用于填埋;但也开始研究焚烧炉渣的工程性能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将炉渣应用于道路基层或作回填材料,保证路面结构的性能和环境无害性,符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发展需求,无疑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目前国内对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在道路工程中应用研究主要在长三角地区,且已有实际应用或试验路工程,如:12006年,宁波市的一条主干道惊驾路将掺Omm5mm粒径炉渣的水泥稳定炉渣碎石材料应用于上基层和底基层,炉渣掺量最高达40%,路段长度IlOo米。-完整版学习资料分享一-2上海地区对炉渣的资源化利用已进行了较多的研究和应用。2005年,上海浦东的苗圃路将水泥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作为基层,炉渣粒径在Omm5mm,掺量31%;2007年,浦东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位于华夏西路)、浦东云间路修筑了500m的石灰粉煤灰稳定炉渣碎石,炉渣集料掺量10%;2009年8月,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北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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