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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全省电梯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办法、规范的修改,对相关内容进行明确。一、明确主要目标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动电梯“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常态化;不断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迭代升级,系统提升电梯应急服务效能;稳步实现检验检测分离,持续创新维护保养模式,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大力支持省内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电梯产业集聚区和品牌示范区,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二、落实重点任务(一)严格落
2、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建立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责任体系。认真贯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X市监特设函(2023)156号文件要求,督促相关单位配齐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按要求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组织开展相应培训,常态化落实电梯安全双重预防机制。(二)排查治理非法电梯使用。2 .排查治理未登记电梯使用。落实省局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部署,以用于经营性使用的居民自
3、建房、别墅为重点,全面排查违法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居民自建房、别墅对外开放经营使用的电梯,必须符合总局规定要求方可使用。各地要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未登记电梯非法使用。3 .排查治理不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使用。加大以餐饮经营等单位为重点的杂物电梯排查力度,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各类“传菜梯”,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予以拆除或者重XX装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4 .排查治理民用建筑不符合要求的电梯使用。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加大对安装于民用建筑的井道中,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运载装置,进行运送人
4、、货物的机电设备排查力度,通过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采购和更换符合电梯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电梯。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予以拆除或者重XX装符合要求的电梯。(三)提升电梯应急处置服务效能。5 .巩固应急处置平台服务运行成效。持续保持各地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100%全覆盖,对新投入使用的电梯及时纳入平台管理,督促维护保养单位采集、录入电梯基础信息,并对平XX发生变化的电梯信息实时动态更新,确保平台正常运行。加强电梯应急处置服务数据统计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引导社会公众监督。6 .推广“一键救援”智能呼叫系统。借鉴XX试点做法,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
5、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抓手,多方式积极推广“一键救援”电梯智能呼叫系统加装,尤其是对通讯信号未覆盖的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水平差的电梯、故障频发或投诉较多的电梯以及老旧电梯应当优先推行加装,有效解决老人或儿童等特定人群困梯呼救难的问题。7 .健全联动响应协调机制。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优势,加强与属地“119”消防力量等专业救援机构的交流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协同救援、定期培训等联动机制,确保精准科学施救。各地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地应急救援体系或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因停电、自然灾害等电梯困人故障的应急联动机制。(四)提升维护保养质量水平。8 .
6、优化维保市场。在全省全面推行“智慧电梯维保”,实现电梯维保“一目了然”、维保单位“一键管理”、使用单位“线上监督”、安全监管“实时预警”、公众监督“一扫便知加强电梯行业协会自律,促进维保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维保市场。结合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部署,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全包维保”合同试点,着力降低电梯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9 .持续推进按需维保。总结前期按需维保试点经验,以电梯物联网等技术为前提,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用远程诊断等技术和“全包维保”模式,由维保人员依据实时线上监测、检查维护以及
7、设备运行情况,确定现场针对性的维保项目、内容和周期等,提高维护保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激发企业提升维保质量的内生动力,营造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环境,全面提升维保质量。10 .加强维保监督检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和制造单位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性能。2025年底前,各市要对辖区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依托“XX省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监督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五)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11 .提升检验工作服务效能。督促电梯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工作时限要求,开展检
8、验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等工作,不得出现无故推诿、拖延等现象,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应当免费换发。加强对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适当增加随机比对抽查比例和内容,重点抽查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指导检验机构主动服务行业需求,对涉及限速器一安全钳联动试验、制动器制动试验等带载试验项目,与施工单位安装竣工自检一并进行,共享试验数据和结果。12 .扎实推进检验行风建设。落实关于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系统深挖细查行风建设方面问题,督促电梯检验机构筑牢检验工作廉政防线,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正面典型示范宣传,树立良好公益性机
9、构形象;主动公开检验廉政风险民意反馈渠道,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开。13 .推进并规范自行检测。落实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电梯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X市监特设函(2023)167号)要求,鼓励满足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积极开展电梯自行检测业务。14 .加大自行检测检查力度。自行检测单位在各市首次完成30台电梯自行检测任务时,市局应当对其组织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同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报告等信息
10、核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人员证件挂靠、无证人员检测、检测走过场等违规乱象;及时曝光查实的各类违规问题、违规检测机构和人员信息,严格落实自行检测退出机制,促进电梯自行检测市场不断规范。(六)配合做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15 .开展摸排建档。系统梳理群众身边的老旧电梯,重点对辖区内故障投诉或隐患举报的居民小区电梯等情况进行摸排,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利用电梯维护保养、自行检测、定期检验等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手段,对标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分析研判电梯安全状况,找准电梯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建立属地“问题电梯”台账动态更新清单,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督促
11、电梯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对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电梯,并依法严格处理。16 .明确电梯管理使用单位。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物管、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等失管小区的“三无”电梯,以及属于共有产权尚未明确管理主体的电梯,要依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报请属地基层政府,逐一落实电梯使用单位,防止责任悬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将老旧住宅电梯纳入政府民生保障项目,结合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加大对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技术支持力度。(七)推进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17 .提供政策技术支持。从电梯产品安全发展规划、产
12、业定位、先进生产技术、先进管理方法、新材料应用、电梯安全技术等方面,积极为电梯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咨询指导,引领省内电梯产业实现由零部件、整机低端生产向打造知名品牌转变,由电梯制造向构建电梯制造销售改造修理维保服务一体化转变,由依靠技术引进向提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转变。18 .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开展质量标杆、品牌文化、质量效益等宣传活动,提升产业影响力、竞争力和美誉度。针对电梯产业的特性,按照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分布实施原则,推动建设电梯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电梯品牌示范区,提升省内电梯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19 .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严格实施从业资格考核。督促电
13、梯生产单位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增强责任心,提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电梯企业开办“电梯学校”,推动完善电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各专业职业工种合理比例。定期举办电梯技能竞赛,激发电梯从业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电梯行业稳步健康发展。(八)强化宣传引导和社会共治。20 .加强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时段,采用“进一线、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途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高乘梯人遵法守法意识,充分发挥区域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中心作用,用事故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正确乘用电梯。21 .强化社会共治。发挥好电梯维保、电梯检测备案、公开制度,引导电梯使用单位
14、选择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单位。对群众投诉与反映多、故障率高的电梯,进行重点检查,倒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等主体责任的落实,大力提高全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三、强化保障措施(一)加强思想认识,细化具体方案。各市要本着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原则,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着力解决困扰群众安全乘梯的突出问题。(二)坚持齐抓共管,建立协调机制。各市要积极推将电梯安全三年行动纳入民生项目、政府工程,争取政府的政策、经费支持。要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促进各方力量投入到电梯安全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方位、全周期、全链条的监管合力。(三)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信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请各市局于2023年7月20日前,报送本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8月15日、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2023年筑底行动各项任务工作进展,并填写违法使用未登记电梯查办情况表(参照总局文件附件);2024年、2025年的12月15日前梳理本地区行动进展、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报送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