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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乡防御台风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有效防御和减轻热带气旋造成的灾害,最大程度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我乡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我乡台风的防御和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台风防御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行
2、政首长为防御台风的第一责任人。台风防御工作在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统筹做好本地区防御台风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共同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防避抢”相结合。防御台风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立足于防范和避险,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灾害给公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防御台风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台风活动特点和规律,明确防御台风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因地制宜地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有效防御,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有效防御台风的应急体系。2. 基本情况
3、3. 1台风灾害概况XX乡位于XX中西部,主要受西太平洋、南海热带气旋影响。据统计,平均每年影响我乡的台风约有4个,每年511月为台风活动盛期,79月的活动频次最高。影响我乡台风往往带来狂风、暴雨,引发洪涝、地质灾害和风灾。4. 2防御现状及重点我乡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达3座,台风暴雨对水库安全威胁极大。防御台风的重点是病险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及高、危民房等。5. 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 指挥机构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乡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乡防台风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台风工作。3.2 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
4、位及有关部门按照下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御台风工作。乡政府办公室:负责全乡防台风救灾期间重大事项和涉外信息发布、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乡农业林业和水利站:负责全乡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检查、监督水库、闸坝、水电站等各类防洪工程及行洪河道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兴利调度;制定防御台风预案,指导城乡防御台风工作。负责指导农业防御台风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XX派出所:负责维护台风影响地区的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秩序,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必要时对防汛部门提出的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乡财政所:负责筹集和安排防御台风工作资金和应
5、急资金。乡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安排被转移群众和严重受灾无自救能力灾民的吃、喝、穿、住等生活救助。乡卫生院:负责受台风影响地区疾病控制,灾民医疗救护和饮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乡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对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和预防工作。乡供电所:做好所辖供电区域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乡电信服务站:负责协调乡内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台风影响期间公共通信网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做好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各村民委:贯彻落实乡防指防御台风工作的布置,做好辖区内台风灾害的救灾工作。3.3 办事机构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防汛办)主要职责为:承担乡
6、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台风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分析评估台风态势,提出防台风的对策和措施;向有关地区和部门传达乡防指的防台风指令。3.4 、预警与预防4.1 监测与报告气象部门做好台风监测和预警预报;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水利部门做好水利工程的监测;其他部门按职能做好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各部门监测和会商结果产生后,要在30分钟内报告乡防指,并及时通报有关方面。4.2 预警台风预警主要针对台风影响的可能程度,面向社会进行的警示活动。4.3 2.1预警等级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IV、III、II、I四级,相应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
7、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W级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III级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II级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I级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4. 2.2预警发布气象部门负责台风预警和发布台风信息。4.3预防台风预防主要是对受台风影响可能造成安全问题地区和部位进行的预查、预检、落实防御台风措施等工作。各部门应按照
8、职责要求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基层企事业单位、组织与公众应积极做好自我防范工作。4. 3.1防御台风检查(1)乡防指在主汛期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御台风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治理和整改。(2)水利、规划建设、电力、交通、通信、教育、农业等部门应当对所负责的各类基础设施、搜救设备和生产场所加强防御台风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处理。4. 3.2防御台风巡查台风来临前,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御台风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水利部门加强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巡查工作;交通部门加强公路、航道和渡口、码头的防御台风巡查工作;规划建设部门加强市政公用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
9、风景名胜区以及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御台风巡查工作;教育部门加强中小学校建筑的防御台风巡查工作;其他部门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御台风巡查工作。5应急响应5. 1应急响应等级与启动条件5. 1.1应急响应等级防御台风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应急响应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I级、II级、III级、W级。6. 1.2启动条件与程序乡防指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等级,组织相应层次的会商:原则上IV级台风预警发布后,由乡防汛办负责人组织会商;In级台风预警发布后,由乡防指副指挥长组织会商;II级台风预警发布后,由乡防指副指挥长或指挥长组织会商;I级台风预警发布后,由乡防指指挥长组织会商。会商会议根据台风预
10、警等级、影响程度、危害度与防御能力等因素,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经乡防指同意后启动。2. 2应急响应行动5. 2.1IV级应急响应(1)加强监测。气象部门每6小时将台风的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等信息向乡防指报告一次;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区的监控。(2)加强值班。乡防汛办安排负责人坐乡值班室,及时掌握台风动向,并通知有关地方和部门做好防御准备工作。(3)加强防范检查。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对危房危楼、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物、大型广告牌、路灯等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加强措施;水利部门加强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巡查工作。(4)加强避险指导。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户外
11、危险作业,切断危险室外电源。(5)做好农业抗灾。农业部门视情组织保护或者抢收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农作物。其他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防御工作。6. 2.2III级应急响应由乡防指指挥长坐乡指挥,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御台风工作会商,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并做好出发准备。(1)加密监测预报。乡防汛办继续密切跟踪台风动向,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每3小时向乡防指报告一次。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控,并做好通知危险地区人员转移的准备。(2)信息沟通与发布。乡防汛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掌握防御台风情况,及时通报成员单位和防御台风重点地区,及时向社会发布台风信息和注意事项。(
12、3)检查重点部位。水利部门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堤防、水库、涵闸的巡查,督促指导在建水利工程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规划建设部门通知建筑工地注意避风,危险地带设置隔离警示标志,做好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大型广告牌以及园林树木的加固防护,切断危险室外电源。(4)人员转移与避险。受台风影响地区政府组织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和危房等危险地带的人员转移。民政部门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停止室外大型集会和高空户外危险作业,各类学校适时停课。(5)做好抢险准备。水利部门安排防汛机动抢险队集结待命,加强水库调度工作。通信、供电部门做好通信和供电设施抢修准备工作,保证通信畅通和供电安全。受台风
13、影响地区乡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扎实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台风各项工作。5.2.311级应急响应乡防指指挥长或指挥长坐乡指挥,召开成员单位防御台风会议,派出工作组到防御台风第一线,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御台风工作。受台风影响地区乡人民政府把防御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御台风工作,领导靠前指挥,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按照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落实防御措施,特别要做好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1)加强监测预报。气象部门加密预报,每2小时向乡防指报告一次台风信息,及时对外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
14、报工作,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水利部门严密监视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2)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乡防汛办加强值班,防御台风各类信息及时通报乡防指成员单位和受台风影响地区。乡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建立值班制度,安排熟悉业务和经验丰富业务人员值班,保持与乡防指的联系,做好随时执行各项防御台风任务的准备。(3)人员转移与避险。台风影响地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转移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人员,做好城市内涝区群众的安全抢护工作,通知公众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民政部门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高空户外危险作业,露天和建筑不牢固集贸市场停止营业和开放,教育部门组织做好受台风
15、严重影响地区学校和在校学生的安全工作,各类学校适时停课。(4)抢险救灾。电力部门做好供电线路抢修工作,优先保证防御台风抢险用电。通信部门抢修受损通信线路,确保受灾地区尽快恢复通信联络。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监控和防止灾区疾病传播、蔓延。民政部门做好灾区救灾救助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运输秩序。5.2.4I级应急响应乡防指指挥长坐乡指挥,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工作动员。乡防指将防御台风情况紧急报告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知,对全县防御台风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紧急部署。台风严重影响地区的行政首长坐乡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16、组织和动员全部力量开展防御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在落实11级应急措施基础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服从县人民政府和乡防指的统一调度指挥。全力做好台风风力、雨量、水情、工情监测预报,及时通报和发布有关信息;进一步转移、抢救遇险群众,做好转移群众的救助、医疗等工作;除特殊行业外,各行业停业;全面停止集会,学校停课;积极做好洪涝、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生命安全和水库、堤防等主要水利工程安全和灾区公路、通信、供电通畅。5. 3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乡防指成员单位之间要及时互通信息,交换工作情况,同时报告乡防指。乡防指要及时将每次台风来临的信息及防御台风过程中的重大情况报告市防指和县党委、
17、县人民政府。公众密切关注和需要警示公众的防御台风信息,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防御台风工作信息的公众发布,经乡防指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宣传、广电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防御台风的新闻报道工作,内容包括台风信息与预警,防御台风动员和紧急措施,灾情和救灾、恢复生产工作等。5.4应急结束台风影响基本结束后,乡防指解除防御台风应急响应。6保障措施6. 1通信保障当台风影响我乡时,通信管理部门应启动通信保障预案,组织有关通信运营部门保障防御台风通信。6.2应急队伍保障乡防指组建防汛机动抢险队,建立防汛防台抢险专家库。水利、卫生、电力等部门应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作为本部门归
18、口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队伍。气象部门应加强防御台风测报队伍建设。6. 3交通运输保障交通、公安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防御台风预案,落实措施保障防御台风抢险救灾队伍与转移人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对防汛抗旱指挥车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给予优先通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御台风救灾运输的顺利进行。6.4电力保障电力部门负责防御台风抗灾、救灾、减灾等各项工作的电力供应,保证应急救援现场及转移人员安置区的临时供电,保证防汛指挥机构等重要部位的电力应急保障。6. 5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寻医问诊,负责灾区疾病防治、抢救伤员
19、和灾区防疫消毒等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6.6 治安保障派出所负责维护防御台风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6.7 物资、装备保障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防汛部门建立防汛物资仓库,贮备足够数量的防御台风物资、器材与设备(包括救助设备),紧急情况下可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汽车、船只、机械等抢险搜救设备由交通、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保障。6.8 资金保障乡财政、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防御台风所需资金的筹措、落实。6.9 技术保障气象、水利等部门应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不断提高台风监测、水雨情测报、洪水预报、灾害预警水平。同时,各级
20、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快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加强防御台风抢险技术培训,提高调度水平和抢险能力。6.10科普宣教、培训与演练6.10.1科普宣教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防御台风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防灾意识,并在学校开设的防灾课程中设置防御台风的内容。6.10.2培训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防汛防台责任人、指挥人员和救灾人员防御台风知识定期培训制度。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统一培训。乡防指负责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6.10.3演练(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不定期举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防御台风应急演练,
21、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和本地各类隐患险情,每年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御台风演练。7善后工作7.1灾后救助和重建台风影响基本结束后,灾区乡镇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灾后救助和恢复生产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组织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民政、卫生、规划建设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在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帮助灾民重建家园。7.2抢险物资补充对防御台风抢险消耗的物资,按照分级筹措要求和常规防御台风的储备标准,应在灾后或当年及时补充到位。征用的人工、物资按市场价格由当地人民政府补偿。7.
22、3损毁工程修复受灾地区各相关部门尽快组织修复、维护受损毁的交通、供电、供水、通讯、水利等设施。7.4保险与补偿各村民委、保险机构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7.5总结与评估1.H级响应结束后,乡防指应对该次防御台风处置工作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评估报告报县人民政府。8附则8.1名词术语定义热带气旋:是生成于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的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的统称,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热带气旋习
23、惯上统称为台风。热带气旋分级:以其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为标准,划分为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6个等级。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6级-7级(风速为10.8ms-17.lmS)时称为热带低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8级-9级(风速为17.2m/s-24.4ms)时称为热带风暴,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10级Tl级(风速为24.5ms-32.6ms)时称为强热带风暴,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12级-13级(风速为32力m/s-4L4ms)时称为台风,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14级-15级(风速为41.5ms-50.9ms)时称为强台风,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16级或以上(风
24、速达到或大于51ms)时称为超强台风。台风灾害:台风是一种破坏力很强的灾害性天气系统,但有时也能起到消除干旱的有益作用。其危害性主要有三个方面:大风、暴雨和风暴潮。台风信号:蓝色台风信号,表示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黄色台风信号,表示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橙色台风信号,表示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红色台风信号,表示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8.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乡防汛办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和市防指备案。乡防汛办根据防御台风工作实际情况和演练结果,定期组织修编,每35年组织评审一次。8.3奖励与责任追究乡人民政府对实施本预案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防御台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8.4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8.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