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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一、标准内容1.将4.2条修改为:4.2 包装层数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4.3 4.3条修改为:4.4 包装成本4.4.1 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在产品销售价格中所占比例。a)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b)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的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c)其他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20%以内。4.4.2 月饼、粽子和茶叶及相关制品的包
2、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3.增加4.5条,内容如下:4.5商品包装质量茶叶、茶制品、调味茶的商品包装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质量的8倍。4 .将附录A的“表A.1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修改如下:增加注,内容为采用冻干工艺的产品上为18.0。采用膨化工艺的产品左为20.0。修改注,内容为干制紫菜产品左值取60.0o鱼松和虾松产品k值取10.0。速食干海参产品左值取22.0,其中采用冻干工艺的产品左值取60.0o“商品类别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细分为“紧压茶”“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并规定左值分别为9.0和13.0。删除茶叶及相关制品注g,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增加注上内容为太平猴魁、寿(贡)眉、白牡丹、
3、白毫银针、毛峰、六安瓜片、安吉白茶、单丛茶、武夷岩茶、云南大叶种茶、陈皮上值取20.0;叶类和花类代用茶女值取60.0o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增加注/,内容为带壳的葵瓜子或核桃以及含果干的制品左值取7.0o特殊膳食食品增加注加,内容为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k值取4.5;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左值取10.0,其中婴幼儿米饼上值取20.0。辅助营养补充品中肉酥上值取10。表A.1内容如下:表A.I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商品类别k粮食及其加工品4.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5调味品5.0肉制品a7.0乳制品b4.5饮料C5.0方便食品d9.5饼干10.0罐头2.5冷冻饮品。6.0速冻食品5
4、.0薯类和膨化食品20.0糖果:削品f10.0茶叶及相关制品紧压茶9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k13酒类g13.0蔬菜制品7.0水果制品7.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I5.5蛋制品4.5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5食糖4.5水产制品h4.5淀粉及淀粉制品3.0糕点月饼7.0粽子5.0其他糕点12.0豆制品i5.0蜂产品5.0保健食品j18.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3.0婴幼儿配方食品3.0特殊膳食食品m3.0其他食品10.0要借助冲调机冲调产品A值为同类产品的3.5倍:单件净含量小于IOg产品A值为同类产品的5倍。充气包装产品A值为同类产品的2倍。采用冻干工艺的产品女为18.0o采用膨化工艺的产品上为20.0。,
5、肉松制品上值取10.0卜乳粉类产品&值取3.0。C固体饮料产品A值取15.0d冲调类产品”值取11.0。C包装内有干冰等制冷物质的产品上值取9.0。,薯片形状的巧克力制品女值取15.08免除标志保质期,年最小销售单元数量少于1万件,且包装上印有“限量”字样及生产数量的产品A值取30.0。干制紫菜产品女值取60.0。鱼松和虾松产品A值取10.0。速食干海参产品A值取22.0,其中采用冻干工艺的产品A值取60.0。i膨化豆制品值取20.0。j指片剂、胶囊、颗粒剂或口服液等四种剂型,其他的饮料、酒剂、饼干类、糖果类、糕点类、液体乳类等(不包括滴丸)产品我值按本表中对应的普通食品类别取值。k太平猴魁、
6、寿(贡)眉、白牡丹、白毫银针、毛峰、六安瓜片、安吉白茶、单丛茶、武夷岩茶、云南大叶种茶、陈皮A值取20.0;叶类和花类代用茶R值取60.0。I带壳的葵瓜子或核桃,含果干的制品值取7.0。m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A值取4.5;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R值取10.0,其中婴幼儿米饼A值取20.0。辅助营养补充品中肉酥”值取10。5 .增加5.7条,内容如下:5.7商品包装质量计算方法按照式(3)计算:W=吧二一(3)M2式中:W商品包装质量与内装物质量比;M1商品总质量,单位为克(g);M?商品内装物质量,单位为克(g)o二、标准实施要求该修改单中表A.1中增加的注和修改的注力、注晨注
7、/和注2条款发布即实施。其他新增和修改内容实施过渡期为12个月,实施日期前生产的符合GB23350-2021的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上市且在保质期内的或免除标识保质期的商品可继续销售。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修改必要性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于2021年8月10日正式发布,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要求,针对“茶叶二两,包装两斤”的现象,为进一步限制茶叶过度包装,在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召
8、开座谈会等形式,梳理了茶叶包装现状以及在达标方面存在的问题后,针对标准中关于茶叶的要求提出了相关修改单内容。同时考虑到婴幼儿配方食品创新和市场发展,通过调研,提出了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修改单内容。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冻干工艺等新型产品需求,形成相关修改单内容。二、主要工作过程(一)调研阶段起草组对茶叶的包装需求、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左值、包装层数、包装重量等方面开展了调研,通过对产品实际测量和计算,进行了统计分析。(二)起草阶段2023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及部分茶叶和包装企业以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召开讨论会,并对陕西省、湖南省、湖北省、贵州省、浙江省、河南省、四川省、云南省
9、、安徽省和福建省等十个省份开展实地和数据调研,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有关茶叶包装修改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4月20日起草组对修改单内容组织专家进行了研讨,6月7日又到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调研,优化了修改单内容。7月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包装联合会组织有关行业协会、技术专家和编制组共同对各方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讨,确定了修改内容,形成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三)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8月18日一9月17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对标准修改单公开征求了意见。共收到573个单位的1279条意见,其中与第二号修改单有关的有效意见1149条,其中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的意见715
10、条,包括包装层数110条、包装成本33条、商品总质量242条、上值322条和表述等其他建议8条,涉及特殊膳食食品和其他产品建议274条,包括细化特殊膳食中不同产品的左值,调整使用“干燥技术产品的左值等,涉及实施日期160条。根据征求的意见,2023年9月28日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意见处理研讨会。最后采纳和部分采纳意见728条、未采纳421条。起草组根据意见处理结果,对标准修改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标准修改单的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三、主要技术内容及确定依据1.将4.2条修改为:4.2 包装层数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确定依据:根据包装设计的
11、功能需求,结合市场调研情况,调查数据中茶叶包装层数有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和五层等5种情况,其中二层和三层为主流情况,调研发现,三层包装完全可以满足茶叶的保护、展示、储存、运输等必要功能需求。因此将茶叶的包装层数由“不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4.3 4.3条修改为:4.4 包装成本4.4.1 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在产品销售价格中所占比例。a)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b)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的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C)其他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20%以内。4.4.2 月饼、
12、粽子和茶叶及相关制品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确定依据:根据茶叶包装需求,以及遏制奢靡之风,消除豪华包装的现象,规定茶叶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材料。为了便于执法,贵金属依据GB/T17684贵金属及其合金术语中的定义,红木依据GB/T18107红木规定的种类。调研发现,近九成的产品包装成本在15%以下,标准中对包装成本要求有降低的空间。考虑到销售价格较低的茶叶产品的包装成本占比较大,因此将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茶叶的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由20%改为15%o3.增加4.5条,内容如下:4.5商品包装质量茶叶、茶制品、调味茶的商品包装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质量的8倍。确定依据:针对“茶叶
13、二两,包装两斤”现象,调研了六百多种茶叶产品,数据显示,超过60%的茶叶产品的商品总质量不大于内装物茶叶质量的4倍,为引导茶叶包装轻量化绿色化发展,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兼顾茶叶及相关制品密度差异较大,包装种类、形式丰富的特点,综合考虑后,确定了茶叶、茶制品、调味茶的商品包装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质量的8倍。4.将附录A的“表A.1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修改如下:增加注,内容为采用冻干工艺的产品上为18.0。采用膨化工艺的产品上为20.0o修改注,内容为干制紫菜产品上值取60.0。鱼松和虾松产品值取10.0。速食干海参产品上值取22.0,其中采用冻干工艺的产品上值取60.0。“商品类别的茶
14、叶及相关制品”细分为紧压茶”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并规定左值分别为9.0和13.0。删除茶叶及相关制品注g,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增加注上内容为太平猴魁、寿(贡)眉、白牡丹、白毫银针、毛峰、六安瓜片、安吉白茶、单丛茶、武夷岩茶、云南大叶种茶、陈皮女值取20.0;叶类和花类代用茶上值取60.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增加注/,内容为带壳的葵瓜子或核桃以及含果干的制品值取7.0。特殊膳食食品增加注加,内容为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左值取4.5;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左值取10.0,其中婴幼儿米饼上值取20.0。辅助营养补充品中肉酥上值取IOo表A.1内容如下:表A.I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商品
15、类别k粮食及其加工品4.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5调味品5.0肉制品a7.0乳制品b4.5饮料C5.0方便食品d9.5饼干10.0罐头2.5冷冻饮品。6.0速冻食品5.0薯类和膨化食品20.0糖果:削品f10.0茶叶及相关制品紧压茶9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k13酒类g13.0蔬菜制品7.0水果制品7.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I5.5蛋制品4.5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5食糖4.5水产制品h4.5淀粉及淀粉制品3.0糕点月饼7.0粽子5.0其他糕点12.0豆制品i5.0蜂产品5.0保健食品j18.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3.0婴幼儿配方食品3.0特殊膳食食品m3.0其他食品10.0要借助冲调机冲调产品上值
16、为同类产品的3.5倍;单件净含量小于IOg产品女值为同类产品的5倍O充气包装产品值为同类产品的2倍。采用冻干工艺的产品A为18.0采用膨化工艺的产品后为20.0。a肉松制品2值取10.0b乳粉类产品R值取3.0。C固体饮料产品上值取15.0d冲调类产品&值取11.0。C包装内有干冰等制冷物质的产品“值取9.0of薯片形状的巧克力制品女值取15.0X免除标志保质期,年最小销售单元数量少于1万件,且包装上印有“限量”字样及生产数量的产品K值取30.0。h干制紫菜产品A值取60.0。鱼松和虾松产品A值取10.0。速食干海参产品A值取22.0,其中采用冻干工艺的产品上值取60.0.i膨化豆制品值取20
17、.0j指片剂、胶囊、颗粒剂或口服液等四种剂型,其他的饮料、酒剂、饼干类、糖果类、糕点类、液体乳类等(不包括滴丸)产品值按本表中对应的普通食品类别取值。k太平猴魁、寿(贡)眉、白牡丹、白亳银针、毛峰、六安瓜片、安吉白茶、单丛茶、武夷岩茶、云南大叶种茶、陈皮A值取20.0;叶类和花类代用茶”值取60.0。I带壳的葵瓜子或核桃,含果干的制品上值取7.0。m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A值取4.5;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丘值取10.0,其中婴幼儿米饼A值取20.0。辅助营养补充品中肉酥)值取M确定依据:根据市场调研,结合茶叶不同产品间密度差异,综合考虑茶产业发展现状和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将“茶叶
18、及相关制品”细分为“紧压茶”“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并规定左值分别为9.0、13.0,另外结合调研和征求意见数据反馈情况将太平猴魁、寿(贡)眉、白牡丹、白毫银针、毛峰、六安瓜片、安吉白茶、单丛茶、武夷岩茶、云南大叶种茶、陈皮左值调整为20.0;叶类和花类代用茶上值调整为60.0o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食品加工工艺的创新和市场发展,对意见反馈较为集中的几类创新产品和新型加工方式产品的包装和净含量进行测定后,调整了采用冻干工艺上值取18.0,采用膨化工艺的产品上值取20.0,调整带壳的葵瓜子或核桃以及含果干的制品左值取7.0,调整鱼松和虾松产品左值取10.0。速食干海参产品上值取22.0,其中采用冻干
19、工艺的产品左值取60.0。调整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人值取4.5;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左值取10.0,其中婴幼儿米饼左值取20.0。辅助营养补充品中肉酥左值取IOo四、与国际标准的对比情况无。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处理意见及其依据无。六、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的建议及理由,包括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所需要的技术改造、成本投入、老旧产品退出市场时间等该修改单中表A.1中的注鼠注鼠注/和注加条款发布即实施。其他新增和修改内容实施过渡期为12个月,实施日期前生产的符合GB23350-2021的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在2021年12月31
20、日前已上市且在保质期内的或免除标识保质期的商品可继续销售。确定依据:为了尽快遏制茶叶过度包装,同时考虑到食品的创新和市场发展,建议该修改单中表A.1中的注、注鼠注/和注加条款发布即实施。考虑到茶叶保质期,建议新增和修改内容实施过渡期为12个月,实施日期前生产的符合GB23350-2021的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另外,考虑到其他产品的保质期,建议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上市且在保质期内的或免除标识保质期的商品可继续销售。七、与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的政策措施,包括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据等本标准的实施监督部门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违反本标准的处罚依据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章第一百零五条。八、是否需要对外通报的建议及理由需要通报。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无十、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未识别出涉及专利情况。十一、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茶叶、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冻干工艺产品、膨化工艺产品。十二、其他应当予以说明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