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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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原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夯实高质量乡村振兴坚实基础,帮扶库周原船运职工生产生活,切实改善和保障原船运职工基本生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项目概况县原汇溪、珊溪、恬口运输社和珊溪帝口搬运站等企业,从事飞云江水路运输工作工人(以下简称“原船运职工”),因修建珊溪水利枢纽,鉴于没有土地,吃定销粮,属于城镇居民身份,未能享受移民和城镇低保等政策,且一直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失去了生活经济来源。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意见,明确同意库周生产扶持资金每年安排45万元。二、项目目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2、主义思想,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政策引领和资金引导,坚持精准扶持、突出绩效导向,提倡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改善原船运职工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让原船运职工共享乡村振兴发展成果,实现更高水平的共同富裕。三、项目内容(一)补助对象。县原船运职工达法定退休年龄参照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执行,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以职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名职工代表作为汇溪、珊溪、帝口片区联系人,便于联系搬迁后散居各地

3、的职工,并给予职工代表适当的工作经费。(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本人离世不可领取)(二)补助标准。包含3名原船运职工代表适当工作经费,以阶梯式增补方式拨款补助对象,第一档位男性60-69周岁、女性50-59周岁,第二档位男性70-79周岁、女性60-69周岁,第三档位男性80周岁以上、女性70周岁以上,随档位提升提高发放标准,并结合每年人员动态变化后各档位实际人数,确定各梯度具体补助金额。(三)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西部生活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拨款中库周群众生产生活扶持(县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贴)每年45万元。四、申请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提供资料、信息核实、初步审核、及时发放、资料存档”的流程

4、予以开展工作:(一)调查摸底阶段:开展船运职工摸底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原船运职工代表配合,开展原船运职工生存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排查摸底工作,为后续资金下拨提供依据和保障。(二)资金申请阶段:开展补助资金申请工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向市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县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三)人员核查阶段:各职工所在村委会配合做好原船运职工新增人员及删减人员核查工作。(四)资金发放阶段:市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下拨补助资金后(根据市下拨资金时间,明确具体资金发放时间),县交通运输局及时完成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并完成资料存档工作,汇编成册。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

5、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补助经费管好用好。(二)强化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交流、沟通,共同统筹推进县船运职工困难补助项目,形成合力,有序推进。(三)严格监督管理。按照市政府、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严格补助资金拨发过程监督管理,让船运职工参与监督。对挤占、挪用补助经费等问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六、附则本方案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附件:L县原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 .原船运职工生存证明表3 .原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县原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

6、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政策引领、资金引导和项目带动,坚持精准扶持、突出绩效导向,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切实关心县原船运职工的生活,特制订本办法。(二)补助资金的描述:以帮扶库周群众生产生活为主要目的,切实解决原船运职工的生活苦难补助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抄告单12011)180号意见,专项安排补助资金45万。(三)补助资金的目标:切实解决县原船运职工的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四)补助资金的原则:坚持严把项目资金关、专款专用原则,提倡实事求是、着眼长远的思路,倡导公开透明、以人为本的精神。二、补助资金来源补助资金的主要来源:乡村振兴(西部生活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

7、项资金拨款中库周群众生产生活扶持(县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贴)每年45万元。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县原船运职工达法定退休年龄参照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执行,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以职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名原船运职工代表作为汇溪、珊溪、恬口片区联系人,便于联系搬迁后散居各地的职工,并给予职工代表适当的工作经费。(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本人离世不可领取)(二)补助标准:包含3名原船运职工代表适当工作经费,以阶梯式增补方式拨款补助对象,第一档男性60-69周岁、女性50-5

8、9周岁,第二档男性70-79周岁、女性60-69周岁,第三档度男性80周岁以上、女性70周岁以上,随档位提升提高补助标准,并结合每年人员动态变化后各梯度实际人数,确定各档位具体补助金额。四、审批程序县原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批流程为:按照“个人申请、提供资料、信息核实、初步审核、及时发放、资料存档”的流程予以实施。(一)职工填写县船运职工生存证明表,由原船运职工所在地村(社)委会核查盖章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原船运职工代表处或县交通运输局。(二)职工申请材料提交完毕后,县交通运输局收集汇总成册,确定发放名册和金额,进行公示。(三)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发文,下达补助资金。(四)资金到位后,按照公示名册和金额发放补助资金(该补助资金原则上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附件2:原船运职工生存证明表县交通运输局:兹(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家庭住址:o银行卡号:,开户银行:O现还健在。特此证明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签字(按手印)(村委会公章)年月日附件3:原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县交通运输局:兹(姓名),身份证号:,为(原珊溪帝口搬运站,汇溪、珊溪、帝口运输社)原船运职工,根据县原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申请县原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第档(一、二、三)补助。恳请批准为盼。申请人(按手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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