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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政府投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标后合同履约管理专项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职责,预防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到位等不良行为发生,营造合同履约的诚信环境,持续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在建的政府投资项目。二、本办法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承诺配置的项目班组人员及开工前合同约定人员,施工单位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人员,监理单
2、位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1.项目业主作为建设工程第一责任人,应对建设项目负总责,切实履行项目标后管理职责。2 .开工前核对关键岗位人员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并将基础数据进行采集,录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建立的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监测系统,建立考勤管理办法,配置考勤设备,明确请销假制度,并据实按月统计汇总考勤数据,建立台账,实施考勤管理。3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填写政府投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情况表(见附件1)经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后报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并将上述信息录入监测系统。四、行业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本行业政府投资项目
3、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2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合同约定到位天数内,当月累计不到位多于10天的,行业监管部门应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责令整改;行业监管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两次的,应上报其上级行业监管部门,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五、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的主要职责1.建立、管理和维护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监测系统,并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监测。3 .项目开工前,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监测系统中录入项目基本信息,每月10日前,公布关键岗位人员签到打卡监测信息。4 .联合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等行政监管部门对在建的政府投资项目每季度按照适当比例开展标后合同履约检
4、查。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1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拟派人员名单及开工前合同约定人员到位,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除羁押、判刑或死亡外,需要向建设单位缴纳违约金,且替换人员的资历、职称及工作年限等均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2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到位不得少于22天(市政和房建类政府投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另行约定),未达到的,需要向建设单位缴纳违约金。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缺勤处理。必须出席的各项例会,每缺席一次按缺勤一天处理,迟到或早退的减半执行。各项例会包括工程开工前的合同洽谈、工程协商会议、交底会议和施工过程中的
5、各项例会。七、关键岗位人员变更需经建设单位同意,且必须在同意前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违约金,缺勤的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八、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及缺勤违约金缴纳等管理规定内容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通过合同予以约定及执行,标准一般按政府投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及缺勤违约金执行参考标准(附件2)设置。已签合同的项目按原合同执行。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本办法落实到位。因管理不力,导致进度缓慢、工期拖延的,市纪委监委对其进行问责。十、代建单位与建设单位具有同等的职责,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H一、本办法自2023年10月20日起施行。附件:1.政府投资项
6、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情况表2.政府投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及缺勤违约金执行参考标准附件1政府投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情况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盖章):序号变更人员姓名工作岗位身份证号码变更后人员姓名工作岗位填报人:填报时间:说明:L附上变更审批材料,变更及变更后人员的资历、职称及工作年限等均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2.填报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附件2政府投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及缺勤违约金执行参考标准00(含)以下1000-3000(含)3000-5000(含)5000-10000(含)10000-50000(含)50000-100000(含)102030501002000.10.20.30.512)(含)乂下100-300(含)300-500(含)500-1000(含)1000-3000(含)10152030500.10.150.2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