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讲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主要内容(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05讲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主要内容(三).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第05讲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主要内容(三)(5)合同变更和转让。D合同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2)合同转让。债权转让C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转让.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无上债务人同意,只用通知;债务转移:箱债权人同意。【例题】2015年9月15日,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5日甲公司将该债权转让通知了乙公司。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
2、权转让协议于2015年9月25日生效B.丙公司自2015年9月15日起可以向乙公司主张30万元的债权C.甲公司和乙公司就30万元的债务的清偿对丙公司承担连带贵任D.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于2015年9月25日对乙公司发生效力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主要内容。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选项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于2015年9月15日生效;选项B,丙公司自2015年9月25日起可以向乙公司主张30万元的债权;选项C,甲公司和乙公司就30万元的债务的清偿对丙公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6)合同权利义务终止。D合同终止的条件。有
3、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falv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2018-56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执行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有()OA.预付款支付义务B.结算和清理条款C.通知义务D.缺陷责任条款E.保密义务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主要内容。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
4、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7)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定金】4)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壬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5)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
5、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2.建设工程合同有关规定2)建设工
6、程合同主要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D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
7、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委托合同的主要规定如下:(1)委托人主要权利和义务。D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2)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8、,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3)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受托人主要权利和义务。D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2)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
9、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3)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4)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5)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6)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2018-9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关于委托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A.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B.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转交给委托人C.对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不应要求赔偿D.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偿还该费用及利息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主要内容。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