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质量监测评价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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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磋商件项目名称: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质量监测评价项目目录第一章综合说明3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0供应jj须知前附表(*)13总则14二磋商文件19ii口向C牛1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20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1六 开标、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23七 响应无效的情形27八 成交和合同29第四章合同格式31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3636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44三报价文件格式5053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一 总则53二 评审一般规定53三评审内容及标准53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56第一章综合说明-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项目概况:丽水市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质量监测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方咨招2023073号项目名称:丽水市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质量监测评价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00000最高限价(元):250000,250000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丽水市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质量监测评价项目标项一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

3、):25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无标项二:标项名称:丽水市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质量监测评价项目标项二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25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联合体投标:口接受口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更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

4、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Issggzy.Ilsweb)公告附件3 .方式:自行下载获取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一用户入驻/登录一用户登录一项目采购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管理;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

5、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ZfCg.czt.zj.gov,cnregister注17-07-24/6728.html?=2020-03-09%2006:00:22,注册咨询电话:;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条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 .售价:。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09:00(北京时间)2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

6、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备份响应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响应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3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09:00(北京时间)4 .开标地点: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

7、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其他事项:本项目全程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根据丽水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要求,采用人工踏查和无人机航拍数据采集相结合的方法,对丽水市9县(市、区)和市本级的松材线虫病防治进度和除治质量等情况进行抽查

8、并作出评价。为实现各地除治进度、除治质量和疫木处置的抽查工作更客观,拟委托2支抽检队伍对我市9县(市、区)和市本级的松材线虫除治过程开展抽查评价,并分标项实施,定期轮转,相互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抽检成效。二、采购服务内容和实施要求(一)抽查区域划分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和工作路线将丽水9县(市、区)和市本级(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白云山生态林场)分为二个标项。标项一:莲都区、遂昌县、松阳县、龙泉市、庆云县;标项二:市本级、青田县、缙云县、云和县、景宁县。(二)各标项具体安排服务时间、抽检范围:轮次日期抽查小班个数(个)第一轮11月下旬不少于60个第二轮12月下旬不少于60个第三轮1月下旬不少于60个

9、第四轮3月上旬不少于60个第五轮4月中下旬不少于60个说明:由2家供应商分别进行5轮抽查监测。每一轮抽检小班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抽查区域定期轮转安排,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指定具体区域进行抽查。(三)抽查工作内容(1)抽查频次:对丽水市9县(市、区)和市本级(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白云山生态林场)松材线虫病防治质量和进度抽查5次。(2)除治质量抽查:每县(市、区)每次至少抽查3个乡镇(街道、林场),每个乡镇(街道、林场)至少抽查2个小班;市本级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每次至少抽查2个村,每个村至少抽查2个小班,市白云山生态林场每次至少抽查2个小班。检查除治山场伐桩处置是否规范,山场枝梗是否清理

10、干净,枝梗是否连同松材全部清理下山。(3)除治进度检查:第一次、第二次抽查“六边”窗口区域除治进度,第三、四、五次全面抽查疫点乡镇除治进度和完成情况。(4)疫木处置检查:对32家疫木定点加工企业收购加工情况、村镇周边房前屋后疫木堆存放情况和非定点木材加工厂情况进行抽查。疫木定点加工企业收购加工情况抽查2次,每次疫木定点加工企业抽查要求全覆盖;房前屋后疫木堆存放情况抽查3次,每县每次抽查3个村,每个村抽查不少于10户;非定点木材加工厂随机抽查3次。(四)抽查工作要求(1)除治质量:随机抽取疫区范围内部分除治小班,对已经完工的除治现场进行抽样检测。每个小班至少检查20个伐桩,如小班内伐桩数不足20

11、个,则该小班内全部伐桩均需检查。对每个伐桩用钢卷尺进行高度测量,并喷注记号,用水印相机拍照记录,同时记录伐桩周边是否留有枝梗情况,该小班范围内是否留有未伐枯死木。需要采用无人机航拍与人工地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抽查地块、伐桩位置、抽查小班信息等。(2)除治进度:通过踏查和无人机航拍数据采集相结合的方式对抽样检测区域的行政乡镇除治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抽样检测,同时提供未除治点位图片、地理位置等详细信息。(3)疫木处置:抽查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台账及处置现场,采用无人航拍和水印相机拍照记录现场情况。在除治质量抽样检测的同时对房前屋后疫木情况进行调查,对距离抽检小班最近的一个或多个行政村房前屋后疫木情况

12、进行抽检,并提供有关情况图片、地理位置等详细信息。(五)抽查工作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六)抽查工作质量标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七)服务期每轮抽查工作完成后3日内提交抽查评价报告,2024年5月30日前提交总报告。(八)抽查工作流程(1)资料收集、整理在提供的己有资料基础上,通过实地踏查,进一步收集项目所需资料。所有资料由抽查服务单位资料保密员统一整理、管理和归

13、档。(2)抽查方案制定在签订委托合同后,根据抽查内容和要求,结合己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编制抽样检测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抽查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具有可操作性。(3)人员安排根据项目情况,安排相应人员,每轮安排2组检查人员,每个乡镇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进行人员的增加与调剂。(4)技术及安全培训项目开展前,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组织项目成员对水印相机使用方法和拍照要求等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组织项目成员开展安全培训,学习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政策、知识,开展廉政纪律和安全警示教育,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汇报项目进展状况和安全质量问题,项目实施人员在抽查期间产生安全事故

14、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抽查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人工费、住宿费、文印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水印相机使用根据工作需求记录时间、地点、海拔、经纬度等,如有其他数据需求,可以根据提示自行添加。必须按要求使用水印相机对伐桩、除治山场、疫木定点加工企业抽检过程进行拍照、定点记录。(6)形成抽查报告人工和无人机联合抽检方式。建立记录抽检地块位置和小班等信息的抽检工作台账;发现存在问题的除治山场,通过水印相机记录问题点位、图片和危害情况等信息,收集相应的影像资料,并以抽查报告的形式,及时向采购单位反馈。(7)成果递交每轮工作完成后3日内提交抽查报告(包括对抽查乡镇的除治任务完成情况、除治质量等作出的评价,

15、以及提拱具体点位文字信息和图片信息资料。2024年5月30日前提交抽查总报告。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制作一期5分钟左右的抽检情况视频通报。(8)项目资料整理存档项目验收合格后,对项目中涉及到的所有影像、技术文档等资料进行整理,并将电子版交于采购人保管存档。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2、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四、其他说明供应商可对两个标项进行投标,但一个供应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标项,且按1-2的标项顺序评审及推荐,标项一的成交候选人不再被推荐为标项二的成交候选人。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条款号条款名

16、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丽水市林业局1.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1联合体不接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7.1现场踏勘不组织1.8.1答疑会不召开1.9.1分包不允许1.11.3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1.13.6质疑联系人8.采购需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质疑:单位:1.13.11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2.4澄清、修改发布网址1 .浙江政府采购网()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ISSggZy.I3.2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1.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2.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3.若有委托代理

17、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4.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8.其他。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3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1 .磋商响应函;2 .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若有);3 .重难点理解与分析;4 .组织实施方案;5 .拟派项目组人员;6 .服务承诺;7 .反馈机制;8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注:结合“第二章采购需求”和“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进行编制,编制格式

18、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4报价文件组成1 .开标一览表;2 .投标分项报价表;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4.1磋商有效期90天磋商响应文件份数L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t.99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9、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开标时间和地6.1.1占八、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投标人可以远程在线参加6.3.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q91成交公告发布&21网址1 .浙江政府采购网()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市SggZy.源交易8.3履约保证金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采购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备注1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3年9月12日1 .浙江政府采购网()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I2发放磋商文件2023年9月12日起3现场踏勘和地点无4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不足5日的,顺延磋商

20、响应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5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6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7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8成交结果质疑期限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9成交结果投诉期限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10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一总则1.1 适用范围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 定义1.2.1 “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

21、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2.3 “供应商”系指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2.5”供应商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1.2.6“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7“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包括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维修、产品三包制度、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

22、他类似的附随义务;1.2.8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1.2.9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1.2.10 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1.2.11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2.12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1.3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1. 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六”条的规

23、定。1.4联合体1.4.1 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 4.2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4.3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货质等级;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5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5.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除签名、盖章

24、、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1.5.2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5.3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1.7现场踏勘1.7.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1.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7. 4采购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

25、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 5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此提出质疑。1.9. 答疑会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1.8.2答疑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 8.3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1.9 分包1. 9.1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2. 9.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

26、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0 保密参与磋商响应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1 政府采购政策1.11.1 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1.11.2本项目里_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1.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1.4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

27、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1.5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视为非中

28、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6 6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1.1.7 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8 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29、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9 9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10 0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1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12.1 12.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1.12.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

30、据;1.12.3 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2.4 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1.12.5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3 质疑和投诉1.13.1 1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

31、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13.3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1.13. 4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相关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1.13.5 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

32、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1.13.6 质疑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13.7 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13.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1.13.9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

33、定的媒体上公告;1.13.10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13.11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13.12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中下载。1.14特别声明1.1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

34、4.3本项目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会影响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磋商文件2.1 磋商文件的组成2. 1. 1第一章2. 1.2第二章2. 1.3第三章2.1.4 第四章2.1.5 第五章2.1.6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评审办法及标准;2.1.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35、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2.2.2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2.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2.2.4澄清、修改等更正内容发布网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2. 2.5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为准。三磋商响应文件2.1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2.1.1 磋商响应文

36、件形式: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O2.1.2 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2.1.3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按时启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且有效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供解密密码或密码错误的),视同放弃投标;3.2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

37、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3. 3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3. 4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4. 5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4.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4.1.1 本磋商文件中若有多标项的,若参与多标项磋商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4.1.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lEtGW

38、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4.1.3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耍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明确响应,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磋商小组有权视作磋商响应文件不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4.1.4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有正确的索引目录及连续页码标注;4.1.5 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 2磋商报价要求4. 2.1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4.

39、2.2每轮磋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 3磋商有效期4. 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4. 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4. 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可自行设计。4. 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签署4. 6.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5. 6.2磋商响应文件

40、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5.1 磋商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1.1 .1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1.2 .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好后应当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5. 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6. 2.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5.2.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5.2.3不予接收的磋商响应文件情形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磋商响应文件;未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5.2.4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

41、应文件不予退还5.3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5.3.1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5.3.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导入和提交;5.3.3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5.4供应商家数要求5.4.2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4.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格合作项目)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提交最后报价过程中

42、,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5.4.4上述2中情形除外,采购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均不的少于3家。5.5备选磋商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就文件”不是磋商备选(替代)磋商方案。5.6投标诚实信用5.6.1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5. 6.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报告财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中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有串通投标行为的;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5.6.

43、3因供应商有第5.5.2条情形之一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追究供应商赔偿责任。六开标、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磋商、评审、询标、报价,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6.1 开标6.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6.1.2供应商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线参加,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质疑;6.1.3开标程序

44、主持人宣布项目开标会开始,介绍参加本次开标会的相关人员;介绍采购项目采购情况,包括采购方式,发布媒体,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供应商名称;宣布开标纪律;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未成功的,启动备份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供应商填写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并在线确认开标结果;1.1. 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6. 1.6开标会议结束。7. 2资格审查7.1.1 资格审查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内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本章第3.3条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内容进行审查;6.2.2资格审查:全部满足下表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序号资格审查内容审查因素1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负责人身份1 .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 .和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1 .是否按授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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