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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电梯维保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磋商须知12一、总则1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2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3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五、开启响应文件16六、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17七、磋商程序18八、确定成交供应商23九、签订合同23十、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3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24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36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53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电梯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
2、2332747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电梯维保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7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47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按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侄2023年10月07日,
3、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10月07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
4、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
5、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
6、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7、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2采购代理机构3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0571-87234913)4资金来源己落实5环境标志产品
8、节能产品(1)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
9、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口不适用适用6响应产品主体核心产品:口不适用适用7响应保证金适用四不适用8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截止时间起90天9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1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12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2023年9月27日17:00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10、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4响应文件形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二种形式的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1)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
11、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 “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ibs)以U盘形式提供。15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未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
12、加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2)备份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供应商若选择非开标当天递交,请确保在2023年10月6日17:00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直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地址:)16询标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或代理机构代为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
13、回复相关内容并提交。17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
14、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8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9样品Gl不提供20演示0不要求演示地点:0不适用21支持中小企业1.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
15、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
16、,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
17、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3 .本项目采购标的:电梯维保4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2联合体和分包(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18、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联合体投标说明(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证明材料均认可。(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评标细则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符合评审要求。24其他(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
19、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其响应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本次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20、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组织和实施,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1 .适用范围1.1 本次磋商工作仅适用于本项目。1.2 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2 .定义2.1 采购人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人委托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2.2 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或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备件、配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协助、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采购项目概
21、况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内容,主要要求参见本文件第三部分。4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5 .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 .磋商文件的组成6.1 本磋商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6.2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6.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
22、件和资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6.4 磋商文件是磋商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磋商文件规定或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文件,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文件处理。木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解释。7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8 .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书面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资信和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8.1 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初始报价一览表;(2)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资料。8.2 资格文件以联合体
23、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
24、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c.商业信誉: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8.3 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必须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磋商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
26、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4)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7)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技术规格偏离表;(10)商务条款偏离表:(11)业绩: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的电梯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需体现服务期在一年及以上(12)整体服务方案(13)重点、难点措施: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技术措施(14)项目实施方案(15)巡检:定期巡检制度和设
27、备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出具巡检和设备运行情况报告(16)管理方案、内部考核制度、档案建立方案(17)维修保养工作单(18)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方案(19)维保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方案对日常维保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20)安全保障措施(21)项目现场故障解决时间的保证措施(22)供应商对维修保养后的设备进行检测,提供检测方案(23)驻点方案,包括驻点人数,人员的稳定性,驻点人员技术水平,需提供驻点人员的简历、耿称证书复印件(24)供应商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具备的维修、保养工具数量种类(25)供应商能提供的易耗品材料的更换和选用情况(2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注:以上内容为复
28、印件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8.4 磋商货币本次磋商项目货币为人民币。8.5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8.6 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9 .报价要求9.1 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此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软硬件、人工、机械工具、售后服务、培训、保险、交通、利润、税金(包含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的各种税费)、其它需响应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及潜在可能涉及的切费用。未计入报价而应该发生的费用的,视为
29、己含在其他分项投标报价中。响应供应商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如上述没有提及但该项目仍需要的内容,请响应供应商自行考虑一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未计入的,视为响应供应商的优惠)。9.2 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3 磋商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磋商报价。9.4 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按成交金额P作为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
30、规定X80%(见下)收取:金额P(万元人民币)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万元人民币)100以下P*1.5%100-5000.7+P*0.8%500-10002.45+P*0.45%1000-50004.45+P*0.25%5000-1000011.95P*0.1%10000-10000016.95+P*0.05%9.5 磋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总价中.10 .磋商保证金10.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时间之日后90日历天。不足有效期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磋商将被拒绝。11.2 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
31、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2 .响应文件的规定12.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12.2 供应商应准备二种形式的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1.1 “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
32、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1.3 3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1.4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均需盖章。其他采购文件要求需盖章的部分,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4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1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均可撤问其已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
33、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14.2 从响应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启响应文件5.1 开标准备5.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
34、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5.2 开标流程(1)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2)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3)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传成功后,原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转入评审阶段。(5)解密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活动
35、现场确认声明书的,视同不存在声明书中所涉及的利害关系。六、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17 .参加磋商人员17.1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该授权代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并出示身份证件。授权代表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并出示相关证明、证件即可。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且又授权其代表参加磋商,则磋商工作将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为准。17.2 未能出示上述文件或者证件的,磋商小组将拒绝与该供应商磋商。18 .磋商小组18.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8.2 评审专
36、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8.3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8.4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9 .磋商评审原则19.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9.2 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依据磋商评审程序列。19.3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与其无关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37、19.4 在磋商过程中,评审专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评审专家或知情者应严格保密,不得将磋商评审情况告诉与之无关的人(包括供应商)。19.5 在磋商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过程中履约,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磋商。19.6 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不符合密封、装订要求而被拒绝的响应文件除外。七、磋商程序20 .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初审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是否出具联合协议或联合协议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20.2 符合性评审。
38、审查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将无效,不再进行后续磋商。如有下列情形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磋商响应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磋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更印件不齐全的;(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盖章的;(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6)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变更通知更改磋商响应文件的;(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8)磋商有效期、质保期、服务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9)磋
39、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的;(Il)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2)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3)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20.3 在最后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报价具有选择性的;(3)不接受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4)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
40、者不能诚信履约,磋商小组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书面说明的或提供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 4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 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盖单位公章或电
41、子签章。21 .磋商21.1 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的磋商活动。2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4 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21.6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 .
42、最后报价22.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22.2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最终报价与初始报价不一致,且未递交最终分项报价,则分项报价将进行同比例调整。22.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22.4 所有供应商递交了最终报价后,公布商务资信技术得分。22.5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2.6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
43、3 .评审因素23.1 商务资信技术部分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技术和服务方案、资信业绩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每人一份评分表,进行独自打分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供应商技术部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序号内容评分细则说明分值资信1业绩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的电梯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不同用户的业绩得1分,最高3分。(合同中需体现服务期在一年及以上)客观分3方
44、案1整体服务方案整体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得5分,方案内容较合理得4分,方案内容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有所欠缺得2分,方案内容不能满足需求得1分,无方案内容得0分。主观分52重点、难点措施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技术措施。措施针对性强得5分,措施较合理得4分,措施般得3分,措施有所欠缺得2分,措施不能满足需求得1分,无措施得0分。主观分53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得5分,方案内容较合理得4分,方案内容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有所欠缺得2分,方案内容不能满足需求得1分,无方案
45、内容得。分。主观分54巡检定期巡检制度和设备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出具巡检和设备运行情况报告。制度针对性强得3分,制度有所欠缺得2分,制度不能满足需求得1分,无方案内容得0分。主观分35管理方窠、内部考核制度管理方案、内部考核制度、档案建立方案。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得5分,方案内容较合理得4分,方案内容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有所欠缺得2分,方案内容不能满足需求得1分,无方案内容得0分。主观分56工作单维修保养工作单合理性和完整性。工作单完整详细得5分;工作单较完整得4分;工作单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得3分;工作单有所欠缺得2分;工作单混乱、缺乏管理得1分;未提供说明得0分。主观分57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文
46、明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得5分;方案内容针对性较强得4分;方案内容较合理得3分;方案内容般得2分;方案内容有所欠缺得1分;无方案内容得0分。主观分58应急方案维保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方案对日常维保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得5分,方案内容较合理得4分,方案内容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有所欠缺得2分,方案内容不能满足需求得1分,无方案内容得0分。主观分59安全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措施针对性强得5分,措施较合理得4分,措施一般得3分,措施有所欠缺得2分,措施不能满足需求得1分,无措施得0分。主观分510时间保证措施项目现场故障解决时间的保证措施。措施针对性强得5分,措施较合理得4分,措施一般得3分,措施有所欠缺得2分,措施不能满足需求得1分,无措施得。分。主观分511检测验收方案供应商对维修保养后的设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方案进行评审。方案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