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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部知错就改仍可堪重用前不久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以跌倒的干部还能重新站起来吗为题刊发文章,关注到接受党纪国法处理后的干部在处分期内再出政绩的现象。例如,某县经济开发局副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免职处理后,经组织帮助认识到错误,并接受组织安排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他不分昼夜赶往多省市招商,一年引资5个亿;某区城管局副局长在处分期内,负责涉及资金共4000多万元的9个公园、广场改造工程,高效完成工作,未出现一起违规问题如此案例还有很多,辽宁省铁岭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淼在接受采访时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一一受处分处理的干部中,真正属于烂树的只是极少数,大多数是歪树、病树,只要我们能积极地去扶正、医治,就
2、有可能帮助他们恢复健康J正因如此,被处分过的官员,经过组织帮助,在思想上会恢复健康,仍可以做出成绩。党组织培养一名领导干部并非易事,一名干部的成长、职位的晋升也需要漫长的过程,可以说每一个领导干部的位置都是经过漫长而严格的筛选的。然而,部分领导干部坐上了“官位”后受到处分就等于留下了污点,在很多人看来,这样的干部晋升之路很可能就此终止。这也导致受处分干部出现懒政、怠工的消极状态。惩前庭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对于受到处分的干部,我们需要观其后效,在符合党纪国法的前提下,应该给他们以改过的机会。一棒子打死,是对人才的浪费,也无法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很显然
3、,各级党政机关越来越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如何建立能上能下的领导干部选拔和提拔任用制度,成为我党政治改革的重要课题。从中纪委刊发的文章可以看出,对于受过处分的官员,组织上给予关爱和帮助,在其认识到错误并端正整改态度的基础上,是能够让其继续为人民服务的。特别是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为敢于担当的官员撑腰,并明确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当然,无论是将功补过,还是组织上给予干部试错的机会,都必须在坚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必须建立透明的监督制度,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更要谨防浑水摸鱼者混淆犯错和犯法的界限,把“试错权”当“免死金牌”,做损害公众利益、以权谋私的事。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履行好职责,净化政治生态,避免领导干部产生随大溜、法不责众的心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保驾护航,为知错就改的干部提供机会,只有这样才能放开干部的手脚,遏制其私欲膨胀,进一步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尽心尽力为民谋福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