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小学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整理小学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小学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平安制度一、严格履行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跨校集体活动前,要向县教育局平安主管领导请示。不得擅自带着学生外出参加春游、登山、野营等活动。二、获准进行的集体活动,组织者要制定详细方案,夯实平安责任,强化平安措施。体育运动要做到场地平安、器械平安、周边环境平安。三、全校性集体活动,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学校临时委托负责人,班主任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有缺席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学校。四、校内集会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学生。五、严禁学生随意到河、塘、池、水库游泳。内容总结(1)小学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平安制度一、严格履行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2)小学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平安制度-、严格履行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3)不得擅自带着学生外出参加春游、登山、野营等活动(4)二、获准进行的集体活动,组织者要制定详细方案,夯实平安责任,强化平安措施(5)四、校内集会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