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策性梨树、葡萄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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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政策性梨树、葡萄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为更好地支持服务“三农”,保障我县梨树、葡萄种植业农户利益,稳定农村经济,促进我县农业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3年“三农”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保监分局关于印发市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在我县开展政策性梨树、葡萄种植业保险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鼓励和引导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加保险,积极推动

2、种植业保险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加种植业的抗风险能力。坚持市场运作。建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的市场化经营风险预警管控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坚持自主自愿。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经办机构等有关各方自主自愿参加保险。坚持协同推进。保费补贴政策要与其他农村金融和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等有关单位积极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农业保险工作。二、保险经办机构经市财政局遴选的五家保险公司,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支公司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在市财政局遴选确定前,县政府已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支公司开展2021年梨树、葡萄种植业保险工作。从2022年开始,各保险机构按遴选后的服务区域开展保险服务。三、保险内容1、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在县区域内对自愿参与投保的梨、葡萄种植农户,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到应保尽保。2、保险责任范围:在保险期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直接造成保险作物的损失,按照约定负责赔偿。3、保险期限:自果树始花期或出芽期至果树采收离枝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4、保险金额及费率:根据“低收费、低保障、广覆盖”原则,参

4、照梨、葡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苗木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确定梨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费率6%,保费120元;葡萄每亩保险金额IOOO元,费率6%,保费60元。5、保费补贴比例及金额:梨、葡萄单位面积(亩)保费分担表:品种保额保费县财政梨2000元120元60元葡萄IOOO元60元20元6、赔偿标准及限额:赔偿标准:根据梨、葡萄的不同生长期,按保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当时的最高赔偿标准,按照发生损失时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见下表)。梨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月份3月4月5月6月7月8每亩最高赔偿限额25%38%48%50%60%

5、8葡萄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生长期发芽一初花花期一生理落果生理落果一硬核期每亩最高赔偿比例40%70%90%赔偿金额二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X损失率X受损面积X(1-绝对免赔率)四、保障措施(一)成立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为保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特成立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成员有宣传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承保机构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各经办机构组建查勘定损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查勘、定损工作,做好宣传、解释和赔付工作。(二)领导组组

6、织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制定,统筹指导整体工作的推进,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农业保险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定时督查,保证工作时效,并做好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三)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农民宣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惠农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协调相关部门和县财保公司共同负责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户明确开办农业保险是政府支持“三农”的重要举措,明确条款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收费标准,赢得农户的认可,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和自愿投保的积极性。(四)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中政府确定承办险种的保险机构去审核、拨付保险补贴资金,认真做好保费补贴资金

7、对口的预算、拨付、管理、结算等各项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积极引导农户投保,保证保费补贴资金发挥效用。如发现保险经办机构不按政府规定险种范围承保的,县财政部门不得拨付相应的补贴资金。(五)县农业农村局对农业保险工作负总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工作顺利、稳定开展。协调相关部门和县财保公司共同负责农业保险的推动工作,坚持尊重农户意愿和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切实可行的投保模式,以乡(镇)、村为单位组织农户统一投保。(六)气象局负责对承保区域的气象监测,如遇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应在第一时间发布预警提示。灾害发生后,应出具承

8、保区域范围内的气象报告。(七)各承保公司必须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在会计核算上必须对有效凭证实行严格管理,杜绝无效凭证,在申请拨款时必须向财政部门提供有效凭证,做到规范管理;要从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积极稳妥的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一是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精心组织,周密制订确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是增加网点,组织客户服务工作组上门服务,使农户了解熟悉国家农业保险的各项政策和保险条款、业务流程,做好农户缴纳保险费的宣传工作,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夯实承保基础工作,履行保险条款和应尽义务,认真核实农户投保面积,并在收到农户保费后及时出具保险凭证;四

9、是诚实守信,准确及时合理的做好查勘定损理赔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获得赔偿;五是积极创造条件,寻求再保险支持,努力分散经营风险,确保农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健康发展。(八)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产、协调工作;积极宣传、引导、组织农户投保并以村为单位做好分户投保登记造册工作,并进行审核,并出具投保单,实行“一村一险一单”制度(同一险种在同一村只能出具一份保险单);积极配合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保费收取工作,切实把这项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如发现保险经办机构不按政府规定险种范围承保的,各乡镇、村委不得给投保单、投保明细盖章。五、实施时间自2022年起三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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