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知识宣传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密知识宣传资料.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保密知识宣传资料一、保密工作知识点保密是保哪些密1.“保密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人或社会组织在意识到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果被他人知悉或对社会公开,可能会对自己造成某种损害,因而,对该事项所实施的一种保护行为。简言之,“保密是指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人为地控制某些信息,使之不被扩散的行为。2.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4.“工作秘密”是指各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在一定范围内不宜对外公开,一旦泄露会直
2、接干扰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影响正常行使管理职能的事项和信息。5.内部资料”是指企业内部认为比较重要,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但是又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6.“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公开的信息。二、如何做到不泄密1.收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汇编涉密文件、资料,不能改变密级、保密期限或知悉范围,要按其中最高密级、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2.复印、摘抄、转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审批程序。销毁涉密载体,一定要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3.保存涉密载体,要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携带涉密载体外出,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4.不能将个人
3、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带入重要涉密场所。不能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不能擅自将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5.不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能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6.绝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谈话和家庭生活中泄露国家秘密。更不能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7.不能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不能买卖、转送国家秘密载体,不能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8.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不能涉及国家秘密。9.向新闻出版媒体投寄稿件、接受采访不能泄露国家秘密。不能向境外组织、机构投寄涉密稿件或其他作品。不能以任何方式
4、私自对外提供国家秘密信息。10.不能在门户网站上登载涉密信息。不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传递国家秘密。不能在非涉密办公网络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发现他人泄露国家秘密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单位报告。三、泄密有哪些后果典型案例1六十年代,当我国大庆油田开发刚刚甩掉贫油国的帽子的时候,日本情报机关从中国画报上刊登的大庆油田照片上获得了大庆炼油能力、规模等情报。案例分析:新闻出版工作的失误,致使秘密公开化,也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等于拱手将秘密送给了需要的谍报组织,这种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秘密泄露说明我们的防范意识不够强,在宣传报导的时候缺少必要的技术环节,没有隐去关键的资料和技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典型案例
5、22016年1月某日10时左右,某中央企业某部门秘书钱某将文件传阅盒送至该部门副总经理刘某某的办公室。11时左右,刘某某开始阅看盒内文件,看完后将该文件传阅盒放在办公桌上。随后,刘多次离开办公室,期间门未锁。16时左右,刘某某发现放在桌上的文件传阅盒丢失。经核实,丢失文件传阅盒中有文件属于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该企业给予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部门副总职务。案例分析:以上案例是涉密文件资料在使用环节发生丢失的典型案例。刘某某阅看完涉密文件后,非但未将涉密文件退回或放置在具有保密条件的环境中,还多次离开办公室且未锁门,致使涉密文件被置于不具有保密要求的场所之中从而造成丢失。可见,违反规定阅读和
6、使用涉密文件资料,是造成涉密文件资料丢失的重要原因。典型案例32015年3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省一所职业学院门户网站违规刊登1篇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文章。经查,案件直接责任人为该学院信息中心主任黎某。根据学院开展校园环境安全教育活动安排,黎某要求工作人员王某组织编辑校园环境安全教育资料,上传至学院门户网站供全体师生学习。为此,王某上网搜索相关资料,并编辑成1篇文章,交黎某审查。黎某认为,文章内容均源自互联网,未进行保密审查,直接让王某上传至学院门户网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黎某、王某进行通报批评。案例分析: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黎某、何某犯了同样的错误,他们都错以为从互联网
7、上搜索到的内容即为可公开信息,不再进行第二次保密审查,殊不知网上发布的信息亦可能是未经保密审查的漏网之鱼”。违反保密法泄密负什么责任?保密法第四章法律责任和新刑法规定:1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3.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行为十不准要牢记1.不准将工作中所知悉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2.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接入互联网3.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置涉密信息4.不准在移动电话普通电话中谈及涉密事项5.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密件6.不准携带密件回家或在家中处理涉密信息7.不准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8.不准私自将密件带出境外或参加涉外活动9.不准在著述或个人邮件等公开信息中涉密10.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发布涉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