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系列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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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系列制度管理制度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管理制度和人员的职责,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签发工作。一、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按规定申请刻制印章,并将印章模式样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印章,严格实行证章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在盖印章前认真核实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二、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本,详细登记证件编号、发放时间(领取时间),证件发放人员和领取人员分在在证件出入库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在接收证件入库时,至少有

2、2名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无误后入库,并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确认。落实专人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注意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修订)(桂卫发(2016)12号)要求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按顺序签发,不跳号,使用桂妇儿信息系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在盖章前核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换发时签发人员按当事人换发原因核定相关材料给予换发,不得违规换发,换发后原证件归档保存,并做好换发登记。四、出生医学证

3、明废证管理:加强废证的管理,严格控制废证率,对于年度废证率超过1%的予以整改。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登记本,认真登记废证编号作废原因、登记日期等相关信息。在作废的出生医学证明三联上分别标识作废,于第二年底前将上一年度废证报到崇左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对于遗失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及时上报并公开声明作废,必要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保护现场,做好调查取证。五、出生医学证明宣传与培训:积极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的宣传告知工作,通过张贴宣传画、开展孕妇讲座、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册、在产科及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公示办理流程,告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资料、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等。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提高相

4、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六、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按照要求填报出生医学证明当年申领数、首次签发数、废证数等相关信息。积极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网络化管理,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而掌握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七、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及其相关资料按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进行归档,永久保存,严防遗失,毁损。签发工作制度一、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的医学法定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地点、出生时间、出生时的健康状况、与父母血缘关系的唯一法定医学证明;是新生儿获得国籍和申请入户的法定医学依据。为了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工作,保证

5、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与严肃性特制定以下制度。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核实等工作。三、工作程序(一)办证时间:首次签发补发、换发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二)审核办证资料: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等。特殊情况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单亲、出国、遗失补办、历年出生办证等等),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三)使用桂妇儿系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四)签发机构的签发人员和新生儿母亲(或受托人)核对录入桂妇儿系统的新生儿和新生儿父母亲信息资料无误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五)出生医学证明由新

6、生儿母亲或受托人签名(非新生儿母亲领取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名捺印的委托书),由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审核后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六)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存根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与相关办证所提供的资料永久保存。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修订)(桂卫发(2016)12号)要求,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查询账号、密码的使用权限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密码,如发生泄漏立即更改密码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二、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掌握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个案信息,违者依法追究责任。三、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统

7、计资料,对外公布权归属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其他部门、机构和个人需要应用统计数据对外交流,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四、公安、检察院、法院因工作需要查询出生医学证明个案信息的,除出具相关证件外,还须经本院医务科和分管院领导同意;其他部门、机构和个人需要查询出生医学证明个案信息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卫生行政部门、本院医务科和分管院领导同意,方可查询。五、用于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计算机应由签发人员专机专人专用,并设有开机密码加强安全防范。空证丢失等应急预案一、目的为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特制定此应急预案。主要是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被盗、火灾等情况下,启动该应急预案。二、应急预案的启动办证人员一旦发现空白出生医学

8、证明丢失、被盗、火灾时,保护现场,电话通知后勤保障科及报警,立即报告科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启动应急预案。三、实施细则(一)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专人管理,出入库有登记,库房配备有铁门、铁锁、铁栏杆。(二)一旦发现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被盗、火灾时,电话通知后勤保障科:8538323和报警:110,报告科主任和分管领导8523669o(三)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协助清点统计丢失、被盗、火灾情况,配合调查事故原因。(四)做好相关记录,并逐级向卫生计生部门报告。签发人员工作职责一、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要接受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的培训;二、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管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修订);三、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专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四、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细致周到,热情服务;五、接受上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六、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修订),免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七、认真细致地负责签发和保管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发放记录;八、有计划地向主管部门订购出生医学证明,不越级订购与发放;九、按时上报出生医学证明报表及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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