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为做好学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和*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现根据*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评奖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成果定义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在转变教育思想,探索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
2、教学方法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如理论课程建设、实验实训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方面的成果。(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如现代教育教学管理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手段等方面的成果。三、奖励等级具有2年(自结题或出版、发表时起算)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学院首创,在校内乃至市内、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
3、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的;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达到校内乃至市内、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学院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达到*学院先进水平,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三等奖:达到*学院优良水平,取得一定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在同等水平时,可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和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部)联合申报的团队所取得的成果。四、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二)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
4、,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系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五、申报和推荐(一)凡符合规定的教学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部门向学校提出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采用限额推荐方式,统筹兼顾不同类型的教学成果,在各学院和部门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并提交*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及教学成果佐证材料。(三)*学院根据市教委的具体要求,在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向市教委推荐市级教学成果奖。(四)校级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六、组织领导和评审(一)*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为评审领导小组(以下
5、简称领导小组)。其职责是:1.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校评审组;2.研究决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审定校评审组的评审结果,并报请学校批准。(二)领导组下设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教务处。其职责是:1.具体组织实施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审工作和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2.受理学院报送的成果奖申请材料,并对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核查;3.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三)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教学成果奖申报者不得参加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七、成果奖的批准*学院教学成果奖由教学工作委员会报学校批准。八、奖励方式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证书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获奖成果报教务处存档。九、评审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