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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1.基本信息1.1.1项目名称省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化配套实施(2023年)项目。1.1.2.采购人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1.13项目总体目标(1)制作颁发电子化的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根据国港办的部署要求,为制作颁发电子因公通行证,需搭建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并对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批办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使广东省港澳办在因公通行证电子化工作的部署实施上达致相关要求,为我省公务人员赴港澳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证件保障,并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有效加强对因公通行证的管理。(2)有效提升证件防伪性能和通关使用便利性通过电子签名、生物特征技术和证件签发查验密码安
2、全体系,有效提升因公通行证的防伪性能,并实现快速自助通关,切实增强使用便利性。(3)推动系统整合及集约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效率通过升级改造,实现空白通行证管理、通行证及签注制作、通行证及签注查验回填、通行证签注销签管理等与国港办相关系统对接,以及新型专用制证设备的使用,进一步简化复杂的业务办理检查、监管、审核工作,解决通行证办理环节多、速度慢的难题,有效提升办证服务工作效率及管理水平。1.1.4.服务地点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1.2.项目背景1.项目背景根据国港办印发的关于做好因公通行证电子化项目配套实施工作的通知(港办发电(2022)307号),国港办将于2023年10月在全
3、国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子化的因公通行证。届时,一方面需使用专用打印机、覆膜机,并通过证件专用安全服务器才能进行因公通行证的制作,另一方面需在通行证制作和签注制作环节,将人员基础信息、指纹、照片等相关信息写入芯片,因此,现有制证设备及系统均无法满足相关要求,需按照国港的要求,采购相应设备,并对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批办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开发改造。2.信息化现状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2021年建成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批办证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申报、审批、通行证和签注、通行证管理、查询统计、数据管理等功能模块,涉及因公赴港澳联网申报、因公赴港澳审核审批、因公通行证及签注办理、因公通行证管理等应用。
4、后台数据库及数据服务中间件均部署在省政务云平台政务外网区,省直各单位、有关地市及部分中央驻粤单位用户通过互联网访问系统。目前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为非电子化证件,通关时采用人工查验方式,效率较为低下。因公电子通行证启用后,将实现自助通关,需对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批办证信息管理系统部分功能进行开发改造。2.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131.08万元。3.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7个月。4服务内容4.1.基础设施服务4.1.1.专业基础设施服务采购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制证机、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覆膜机、电子机读旅行证件专用安全服务器(裸机)、生物特征采集设备。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制证机:
5、主要用于制造电子因公出访通行证,提供证件页打印及签注打印功能。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覆膜机:主要用于对电子因公出访通行证进行镀膜功能。电子机读旅行证件专用安全服务器(裸机):电子因公出访通行证制作时提供密码服务,为加密证件提供保障。生物特征采集设备:用于采集制作电子通行证生物特征信息,如:签名,指纹等信息,采集完成后通过采集设备统一加密。采购专业基础设施服务清单如下:序号专业基础设备类别与名称设备规格数量备注序号专业基础设备类别与名称设备规格数量备注1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制证机打印技术:4色(含)以上彩色热喷墨双/单本打印,支持自动进本出木:打印介质:机读旅行证件;打印分辨率:打印精度不低于4800
6、dpi,2分省港澳办制证室制作使用2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覆膜机覆膜速度:视膜品种1T5S可调;温控器控制:采用伺服电机,实现电子控制调节,电加热块由带P.I.D控制的温控器控制,保证温度曲线平稳2台省港澳办制证室制作使用3电子机读旅行证件专用安全服务器(裸机)SM2签名运算速度:10000次/秒;SM2验证运算速度:6000次/秒:SM2生成密钥对:10000对/秒:SM4算法运算速度:700M/秒:SM3算法运算速度:700M/秒:1024RSA签名运算速度:3600次/秒;1024RSA验证运算速度:5000次/秒;2048RSA签名运算速度:1400次/秒:2048RSA验证运算速度:30
7、00次/秒;3DES算法运算速度:33M/秒。台省港澳办制证室制作使用4生物特征采集设备基本信息采集:包括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的采集;取证照片:对采集人的外貌进行照片采集并存档;指纹采集:获取被采集人的指纹:历史查询:对曾经采集的数据进行查询;数据存储:采集的数据通过该模块进行导出至专有存储设备(安全存储U盘)。采集标准及输出格式要求:采集的数据标准需满足港澳办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制定的标准,并且输出格式需与国务院港澳办生物特征处理子要求的格式一致,并通过了联调4台省港澳前台受理出访人员生物特征信息采集使用序号专业基础设备类别与名称设备规格数量备注测试5台式机(利旧)WindowsXPSP3及以
8、上版本的Windows操作系统/8GB内存/520G存储/酷睿i7处理器2台1台部署制证机管理端、1台部署杳验设备4.2.软件开发服务4.2.1.定制软件升级服务为配合项目实施,需对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批办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4.2.1.1.指纹信息管理功能4.2.1.1.1.生物指纹信息管理申办单位通过生物特征采集软件采集生物指纹信息后,建立出访人员生物特征信息管理电子档案,实现数据复用。4.2.1.1.2.生物指纹采集文件上传由于指纹采集需断网进行,因此提供一个采集文件上传的接口,以便各指纹采集点工作人员将指纹采集数据文件上传到系统中。4.2.1.1.3.指纹信息推送至国港办各采
9、集点上传的生物特征采集文件,通过国港办专用接口上报至国港办中心库,待通行证制作时调取使用。4.2.1.2.出访团组申报功能改造4.2.1.2.1.出访成员信息录入调整在原有出访成员人员基本资料输入模块,增加生物特征信息包括指纹信息加载、照片编号输入、面部照片及签名展示功能。4.2.1.2.2.指纹及照片编号信息绑定出访人员采集的指纹信息上传后与当前出访团组人员信息匹配,完成指纹信息与出访人员信息的绑定。4.2.1.2.3.指纹及照片编号上报检验因公赴港澳办证团组申办提交时,增加对出访团组成员是否已采集指纹、面部照片,按电子通行证办理相关要求进行校验提醒。4.2.1.2.4.办证人员信息审核校对
10、增加因公赴港澳办证团组出访人员办证资料审核校对功能,用于制证人员核对出访办证人员基本信息、申报材料附件、指纹信息、照片编号、面部照片等信息。4.2.1.3.空白通行证管理对接4.2.1.3.1.空白通行证入库及出库同步1)用于将从厂商接收到的空白电子港澳通行证入库登记,并与国港办制证端信息同步;2)用于制证人员从港澳办通行证保管领取登记,并与国港办制证端信息同步。4.2.1.3.2.空白通行证打印作废同步将国港办制证端制作失败、损坏作废的电子港澳通行证同步回填至本地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业务管理系统,以便对空白港澳电子通行证使用情况监管。4.2.1.3.3.电子港澳通行证使用情况盘点电子港澳通行证使
11、用情况盘点主要通过对空白通行证总量、库存剩余量、作废情况、使用量分析,有效对电子港澳通行证使用情况实时掌握。4.2.1.4.通行证及签注制作对接4.2.1.4.1.出访团组通行证制作对接按国港办通行证制作接口规范,实现对办理通行证团组信息、出访地信息、出访成员及生物特征信息组装数据文件后,传入至电子港澳通行证制作系统,并上报至国港办中心库。4.2.1.4.2.出访团组签注制作对接按国港办签注制作接口规范,实现对办理通行证团组信息、出访地信息、出访成员、签注办理等信息组装数据文件后,传入至电子港澳通行证制作系统,并上报至国港办中心库。4.2.1.5.通行证及签注查验回填4.2.1.5.1.通行证
12、信息查验回填从制作端电子港澳通行证制作系统完成电子港澳通行证制作及查验后,调用国港办通行证制作接口,同步制作完成电子港澳通行证信息,并实现对查验完成的电子港澳通行证回填信息解析,存入至本地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业务管理系统。4.2.1.5.2.签注信息查验回填从制作端电子港澳通行证制作系统完成电子港澳通行证制作及查验后,调用国港办签注制作接口,同步制作完成电子港澳通行证签注信息,并实现对查验完成的电子港澳通行证签注回填信息解析,存入至本地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业务管理系统。4.2.1.5.3.资料页及签注页回填为了避免申报单位取证后才发现通行证信息错误担误出访行程,通过对电子港澳通行证查验设备改造,增加查
13、验资料页及签注页拍摄功能,查验成功后将资料页及签注页同步回填存入至本地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业务管理系统,方便申报单位取证前对通行证信息确认。4.2.1.6.通行证签注销签管理4.2.1.6.1.通行证签注销签登记为申报单位提供通行证签注使用情况销签登记功能,出访团组完成出访后,出访人员签注使用确认登记,方便跟踪系统内实际有效签注情况。提供新增、删除、查询、查看销签登记信息功能。4.2.1.6.2.通行证签注销签提醒业务系统增加出访团组未完成通行证签注销签登记提醒功能,方便申报单位及时对未登记签销进行办理操作。4.2.1.7.指纹采集预约功能4.2.1.7.1.可预约时间设置为港澳办工作人员提供可预
14、约时间段管理,可根据工作人员的办公时段设定,包括:1)按指定周期(如月度、季度等)设置每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时段(1-2个小时为一个时段)设置可供预约的指纹采集配额(人数);2)为节、假或内部学习日标记为不可预约;3)针对突发工作安排修改已发布的预约时段设置信息。包括日期类型、可供预约类型(允许预约、禁止预约)、日期信息(周1-5、指定日期)、工作时段起止时间、时段内可供预约的采集人数、可供预约状态等信息。4.2.1.7.2.采集预约登记前往港澳办采集指纹的出访人员,系统提供采集预约登记功能,建立采集预约登记对象信息,实现相关对象信息录入、发送短信功能。采集预约信息包含:预约单流水号、预约单位、专
15、办员、采集人领队、采集人最高级别、采集人数、接收短信号码等。4.2.1.7.3.指纹采集预约单可根据港澳办指纹采集相关要求,前往采集因公通行证指纹信息的人员,可通过网上进行采集指纹预约后,打印指纹信息采集预约单,凭指纹采集预约单指引前往港澳办进行指纹采集。4.22成品软件租赁服务(许可)为配合制证工作,需同步使用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制作管理系统和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查验系统。公电子港澳通行证制作管理系统和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查验系统为成品软件。按照国务院港澳办的要求,需在全国各办证机关部署。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制证系统:包含个人化处理、空白本管理、证件制作、证件签注、发行管理服务功能。同时包含个人化安
16、全控制子系统,提供前、后台服务模式。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查验系统:包括因公港澳通行证终端查验软件、因公港澳通行证查验设备。查验软件主要提供通行证查验功能,针对完成制作的通行证提供查验。上述两套系统模块均集成于因公电子港澳通行证证件制作子系统中,个人化处理子系统设备中集成的服务需与国务院港澳办采购的电子机读旅行证件专用安全服务器(裸机)和电子机读旅行证件签发安全服务器、制证设备、查验设备实现无缝对接,从而满足制证及通关要求。5.服务要求5.1.技术要求5.1.1.总体技术要求1.可用性系统7X24小时可用,可在每日特定时间段内对系统进行维护。要求数据存取准确,不能丢失数据。2.可扩展性系统功能扩充
17、或使用单位增加时不影响系统功能和结构,方便后续功能模块的扩展。能够有效保护投资,当系统数据量和访问量增大导致系统配置不能满足要求时,尽可能通过仅增加服务器等硬件进行解决,除特别功能模块外,尽可能不在软件上做修改。3.可管理性用户角色与权限设置向下逐级授权管理。能够对数据的取值范围进行设定,可对数据进行校验和审计。4.可恢复性需具备故障快速响应、定位和恢复能力。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在30分钟内响应,响应后故障定位排除时限不超过60分钟,整体需在4个小时之内使系统恢复正常,故障处理完毕后需提供相关系统故障报告。5.安全性采取有效的安全策略和技术手段,从网络安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等各个层面保
18、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重点做好网络的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建设,具有网络防病毒、入侵检测、漏洞检测、安全审计、冗灾备份、加密传输和身份认证等功能。系统应不受电子噪声、射频干扰等现场环境因素的影响。6.易用性用户界面友好、美观,只要用户掌握相应的出访业务知识,并能熟悉计算机使用即可根据系统相关提示及用户手册正确使用系统。针对人机界面,采用全可视化图形界面,支持全鼠标辅助操作。5.1.2.技术路线基于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使用BS架构、.NET语言开发。5.1.3.性能要求系统并发数(个):根据系统用户规模测算,用户并发数不高于50个。系统平均响应时间:简单业务查询管理模块(一般指1万条以内数据)
19、的平均响应在3-5秒。5.2.管理要求5.2.1.服务人员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需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应征得用户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需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需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
20、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应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有效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事业法人的相关人员应提供该单位的相关证明)复印件。5.2.2.进度要求项目进度安排计划如下:(T表示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序号工作阶段具体工作事项时间阶段1需求调研阶段项目启动、调研需求、工作计划,输出需求调研报告。T+52方案设计阶段梳理技术改造思路,编写解决步骤,输出设计方案。T+303实施服务阶段根据设计方案完成系统开发、编码设计等工作。T+804测试阶段完成专业基础设施与软件系统测试。T+1105
21、系统部署部署试运行环境。T+1156培训及试运行阶段开展培训、试运行工作,解决使用反馈问题。T1608正式上线系统上线T+2009验收组织安排项目验收。T+2105.2.3.组织实施要求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机制保障方面,成立组织实施小组和项目专家组的双轨制的组织模式。在项目日常管理和条件保障方面,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5.2.4.文档管理要求投标人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
22、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投标人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1套,电子文档1套。5.2.5.质量保证要求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时高质的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投标人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并建立奖惩制度。5.3.验收标准基础设施类:基础设施的交付验收可分批进行交付,交付时间以出具的交付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软件开发类:提出交付软件系统的成果及要求。软件系统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交付,交付时间以出具的交付验收报告时间为准。54其他要求5.4.1.培训要求1
23、.投标人需针对用户的角色提供2次系统培训,如系统管理员、普通用户、领导等角色,安排不同的培训课程。2.对于所有培训,投标人需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需是中文,否则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翻译。3.培训费用(可含场地费、教材费、讲课费等培训组织相关费用)计入总价。542,服务响应要求1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2.系统出现故障时,投标人0.5小时服务响应,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障后1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做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5.4.3.资产权属1.本合同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
24、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2.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所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1)投标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人基于本合同约定委托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投标人(含投标人合作商)共同所有,投标人应按采购人书面要求交付该共有部分的源代码;投标人(含投标人合作商)在共有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及对二次开发形成的产品、程序等财产进行处置的,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二次开发所形成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开发者所有,共有部分仍归采购人、投标人(含投标人合作商)共同所有。3.本合同所涉及的数据所有
25、权归政府所有。投标人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4.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三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5.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投标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5.4.4.保密要求1投标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2.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
26、、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3.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
27、、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口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5.4.5.监理要求投标人需承送,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6.付款方式描述付款方式要求。如:本项目计划分2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首期款: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30%。2.尾款:项目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实际支付总金额按采购成交总金额计算,项目支付计划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