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林草湿系统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82302 上传时间:2022-12-0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林草湿系统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XX县林草湿系统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XX县林草湿系统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XX县林草湿系统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XX县林草湿系统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县林草湿系统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林草湿系统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县林草湿系统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加大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乱象治理成果,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根据XX市林草湿系统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林草发2021)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任务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扫黑除恶治乱为契机,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突出问题导向,在全县农村范围内集中清理整治破坏、侵占集体林草湿资源、问题”合同、虚假诉讼和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根治林草

2、系统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着力提升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县乡村全面振兴,创造优良生态环境。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既要充分尊重历史,客观看待当时的历史条件,又要兼顾现实,正视客观存在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又要兼顾现实,正视客观存在的问题。在问题认定、处理和责任追究上,做到依法合规,客观公正。(-)坚持公平公开。在突出问题清查和处理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妥善化解纠纷矛盾,把问

3、题解决在基层,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S)坚持统筹兼顾。要处理好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乱象治理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与农村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清理排查问题线索,加大整改力度,有效保护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四)坚持依法治理。在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准确把握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处置违纪违法乱象。三、整治内容(一)破坏、侵占农村集体林草湿资源清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在“三资”乱象治理行动中,未清理彻底、未发现的各类非法破坏、侵占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问题,分别建立问题台账。(二)“问题合

4、同”清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违法、违规签订的低价发包、超长期发包和延期发包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合同。对未签订合同的予以补签;对程序和内容缺失的“问题合同”进行规范;对显失公平、侵害集体利益的合同依法予以纠正。对问题合同,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置,该纠正的纠正、该废止的废止。(S)虚假诉讼问题。将排查出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交县扫黑办、纪检监察机关。对已生效的损害村集体合法权益的判决,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补救和挽回;对在涉村集体诉讼案件中怠于履职或恶意串通损害村集体合法权益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四)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重点查摆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调研反馈的问题,集中组织检查验收、专项督

5、导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列清问题清单,挂牌督办。四、实施步骤(一)排查梳理阶段(2021年5月7月)L制定实施方案。县林草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2,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网微端屏”进行全方位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提供相关违纪违法线索,全力营造浓厚氛围。县林业和草原局此次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是0452-4323565o3 .深入查摆问题。紧紧围绕上述四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内容,加强统筹谋划,组成工作专班,采取超常措施,全面排查问题

6、短板。要对一定时期以来(特别是近五年以来),破坏、侵占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行为深入查摆,看是否存在清理不到位,未进行还林、还草、还湿问题;诉讼案件是否存在损害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合法权益问题。要加大涉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合同梳理排查力度,凡是疑似有问题的合同,逐一登记,组织相关部门统一进行认定,对历史上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排查、审查,清理出问题案件。同时,组织“回头看”,看是否存在线索核查不到位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强林草湿系统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线索摸排,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4 .建立问题清单。各乡镇、村和相关单位要针对排查梳理出的农村集体林地

7、、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分别建立破坏、侵占农村集体林草湿资源问题、“问题合同”、虚假诉讼和反馈问题整改等4个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标准和时限。(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10月)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问题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层层建立整改问题台账,一项一项“挂账销号”,确保每个问题都清仓见底、见人见事,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直面问题,狠抓推进落实。L深入清理破坏、侵占农村集体林草湿资源问题。重点整治在“三资”乱象治理行动中各类非法破坏、侵占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问题。着力严查非法出让、转让、租赁

8、、拍卖集体林草湿地资源,擅自改变集体林地草地湿地用途,以及乱砍滥伐林木等问题。明确具体违法类型、斑块、面积、株数等,有针对性进行整改。5 .深挖严查破坏、侵占农村集体林草湿资源案件查处不到位问题。及时梳理一定时期以来(特别是近五年以来),破坏、侵占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行政案件,对“问题案件”及时纠正。进一步强化涉村林草湿行政案件的执法责任,加大对案件查处不到位的整改力度,规范执法程序。要将排查出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交县扫黑办、纪检监察机关。6 .集中整治“问题合同”清理不到位问题。由县林草局成立的专项工作推进组,对排查出的“问题合同”逐一甄别认定、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真实,签订合同是

9、否履行法定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规政策,签订合同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合同期限是否超出法定范围。承包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否按约定如期缴纳承包金,合同标的额是否畸高(畸低)、损害集体利益。对“问题合同”,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置,该纠正的纠正,该废止的废止。4深挖彻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通过开展“回头看”,对所有涉林涉草涉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挖群众举报、部门自查、专项督查和领导批示、调研反馈的案件,加大线索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纠正一起,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收手。(S)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2月)L乡级复查。各乡镇要对所辖林地、林木和草原、

10、湿地提供基础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复查,对突出问题进行逐项审查,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2,县级检查。县林草部门对所辖乡镇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局。7 .市级验收。届时,市林草局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林草湿系统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既是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的重要举措,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对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

11、,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强化攻坚举措,全力以赴推进,确保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集体林地、林木和草原、湿地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组,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XX担任组长,副局长XX、党组成员XX担任副组长,森林资源管理、草原资源管理、湿地资源管理的主要负责人XX、XX、XX为成员,定期督导检查,全力推进落实。(三)强化协同配合。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重大疑难案件共同分析研判,加强案件通报、线索移交、沟通反馈,坚决避免协作配合不力影响整治效果。(四)强化督办问责。县林草局在各阶段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进展情况,整理内业资料,及时反馈整改通报。对重视程度不够、查摆问题不深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