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强基提质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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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强基提质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的意见精神,扎实开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强基提质行动,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坚持党建引领,把增强安置区和搬迁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作为努力方向,把增加搬迁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统筹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就业帮扶、产

2、业帮扶、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等重点工作,解决好搬迁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中小型农村安置点成为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大型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全州搬迁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保持稳中有增,稳定在XX万人以上。搬迁群众收入持续稳定增长,XX个集中安置区搬迁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全州搬迁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脱贫群众收入增速,到2025年实现搬迁群众人均收入与全州脱贫群众人均收入基本持平。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总体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社区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搬迁群众全面融入新环境新生活,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中小型农村安置点

3、普遍建成乡村振兴的新标杆”、大型安置区全部建成新型城镇化的新名片”。二、重点任务(一)加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全面落实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坚决杜绝安置区整体返贫现象发生。1实行分色管理。健全快速发现、及时认定、精准帮扶、稳定退出的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以XX人以上安置区为重点,以年度收入为依据,结合搬迁劳动力结构及务工现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子女就业等情况,综合研判搬迁群众返贫致贫风险等级,实行“红、黄、蓝、绿”分色管理,将收入低于监测收入标准的搬迁群众标注为“红卡户”、高于监测收入标准Xx%以内的标注为“黄卡户”、高于监测收入标准XX%低于XX%的标注为蓝卡户

4、”、高于监测收入标准X%以上的标注为绿卡户”,分类建立台账,分级落实帮扶。2提前预警帮扶。坚持日常监测、集中排查、暗访抽查相结合,动态管理“人均收入略高于监测收入标准的(xx%以内)、人均收入在安置区平均数以下且务工收入占比xx%以上、收入增速低于当地脱贫人口收入增速”等重点群体,及时发现隐患、提前风险预警,综合运用帮扶项目、以工代赈、防返贫基金等措施,强化开发式帮扶,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及早消除返贫致贫潜在风险隐患。3强化网格管理。优化完善XX人以上的安置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定人定岗、定责定效,分层分类落实县、乡、安置区(每名安置区干部联系不低于X个楼栋)、楼栋(每名楼

5、栋长联系20-30户搬迁户)四级网格监测帮扶责任。红卡户”每月至少X次,黄卡户”每2个月至少X次,蓝卡户”每季度至少X次,绿卡户”每半年至少X次,定期监测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协调落实帮扶措施,跟踪评估帮扶成效,确保人员不脱钩、工作不脱节、帮扶不断档。对已成立社区进行专责管理的XX人以上的安置区,参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确保工作落实。(二)深入推进就业帮扶。2023年全州实现搬迁劳动力务工就业XX万人,公益性岗位帮扶就业XX万人,XX人以上安置区搬迁劳动力务工就业XX万人,半劳力、弱劳力就地就近就业率xx%以上,2024年、2025年前述各项指标按xx%的增幅递增,确

6、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1人实现务工就业,“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动态清零。4.夯实就业基础工作。全面摸清搬迁劳动力,特别是返乡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半弱劳动力等特殊困难群体务工就业基本情况、就业渠道、就业类别、地点分布、收入,未就业人员就业需求、培训底数和意愿等信息,加强就业失业人员监测和零就业”家庭预警,按季度精准掌握、动态更新搬迁劳动力一库五名单”台账信息。5扩大省内外就业规模。深入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XX人以上安置区每年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线上或线下招聘会不低于X场(次),为企业和搬迁劳动力搭建平台。加大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劳务协作,强化用工信息

7、对接,通过组织化劳务输出、就业推荐、跟踪服务、岗位开发、技能培训等帮扶,对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的脱贫搬迁劳动力,给予不超过XX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促进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对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给予不低于XX元/人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每人每年XX元(最高可上浮XX%)税收优惠。6发展特色产业吸纳就业。支持搬迁群众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在彝绣”等民俗商品制作、“土特产”加工、电商网店、家政服务等领域创业、居家灵活就业,全州XX人以上安置区半劳力、弱劳力就地就近就业规模稳定在XX人以上。对持就业创业

8、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搬迁群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XX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XX%O搬迁群众创业符合贷款条件的,按不超过XX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XX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按XX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XX人以上的,再按每XX人X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XX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

9、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XX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XX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X万元奖补。7增强县域内就业承载力。各地在实施政府投资建设、以工代赈、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中,应优先安排岗位吸纳搬迁劳动力。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在XX万人以上,调整优化设置环卫、生态护林(草)员等公益性岗位设置,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应向搬迁劳动力倾斜,优先安排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就业意愿、有能力胜任岗位的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搬迁劳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安置区建设天府微创园、实训基地、创业园区,引导具备创业能力和意愿的搬迁群众优先入驻

10、。推动大型安置点社区积极建设零工市场,提供多种形式的临时性就业岗位。8提升技能培训服务质效。完善优质高校、职业院校“一对一”结对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县机制,组织开展外出务工型、社区服务型、居家就业型等分类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搬迁群众就业意愿,整合劳务品牌培训、就业技能培训、新职业新业态培训、返乡创业培训等资源,对有就业意愿和有劳动力的搬迁群众至少落实X次职业指导、提供X次以上适合的岗位信息,组织参加X次以上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三)深入推进产业帮扶。到2025年,实现全省XX人以上安置区周边至少有X个产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或社区工厂覆

11、盖,XX人以上安置区全覆盖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安置区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9培育发展后续帮扶产业。用好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和省内对口帮扶等机制,支持安置区围绕优势产业配套建设一批工业和农业产业园区,实施集生产、储存、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项目,承接和引进一批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与安置区合作建设就业帮扶园区、车间、“飞地”园区、社区工厂等生产经营主体,确保实现XX至XX人安置区至少X个生产经营主体覆盖,XX人以上安置区至少X个生产经营主体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发展景观农业、观光体验、文化休闲、健康养生等新型业态。鼓励安置区因地制宜发展电子商务,支持电商企业或网红达人采取公司(达人)+

12、农户”的模式销售农副产品。组建产业顾问组,为后续产业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推广用好“天府乡村”公益品牌,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实际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10支持安置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安置区利用迁出(迁入)地土地、产业等生产资料,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进行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鼓励重点企业在安置区开设销售网点、代工(加工)厂等,盘活安置区商业门面;探索组建社区建筑、家政等组织化服务主体,采取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等有效形式,大力支持安置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2023年实现xx%以上、2024年实现xx

13、%以上、2025年实现xx%以上的XX人以上安置区所在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XX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益可用于支持搬迁群众增收、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管护、集体经济发展等,提升“造血”能力。11.多渠道发展搬迁户个体经济。优先保障到户到人产业帮扶项目,鼓励有意愿的搬迁群众开办特色小商店、小作坊、快递物流配送站点等个体经营。支持安置区通过联合经营、集体组织流转等方式发展、盘活迁出地生产资料,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民宿等庭院经济和林草生态产业,可给予适度的奖补。支持有能力返乡创业人员、搬迁群众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吸纳搬迁劳动

14、力就业,依法登记注册的,按规定给予小微企业扶持。12.强化利益联结。引导支持生产经营主体采取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搬迁群众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分散生产、联合经营、规模发展,直接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生产。过渡期内财政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用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资金实施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其他帮扶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建设的产业园区、帮扶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要建立稳定吸纳就业机制,其中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量的xx%以上,建立长期有效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其经济收益可用于设置安置区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13.有效利用盘活闲置资源。全面盘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在迁出地的承包地

15、、宅基地、山林地等资源,通过就地再利用、调整再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盘活。采取组建平台公司收储运营、引进龙头企业开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整合、产业强村帮带、种养大户流转租用等多种方式,对迁出地的三块地”进行综合开发。对有条件的地方,从事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XX亩以上、流转土地开展粮食种植达到XX亩以上的,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利用林权抵押和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业务进行融资。(四)深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升级。推动市政设施向安置区延伸覆盖,支持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做好配套设施管护,到2025年把中小型农村安置点建成乡村振兴的“新标杆”,大型安置区建成新型城镇化的“新名片”。14推

16、动县城(城镇)市政设施延伸覆盖。将大型安置区基础设施与县城(城镇)建设一体规划、一体建设,统筹推进各类市政公用设施,集中供水、电、气、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防洪排涝等设施向安置区全面延伸覆盖,因地制宜完善市政道路及消防车通道,促进安置区与外界交通干线互联互通,与县城(城镇)深度融合。15.支持配套设施改造升级。结合乡村建设行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支持安置区建设(改造提升)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性文体场所,配齐消防栓、蓄水池、微型消防站等消防安全设施,完善环境卫生、产业配套等基础设施,推动金融、电商、公交、商超、农贸集市等网点(站点)进安置区,为搬迁群众提供便捷的生产生活服务。16.加强

17、配套设施管护。明确安置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日常运营管护责任,探索发展小型公益事业、有偿承包、物业管理等模式,分类制定管护办法,细化管护方式、落实管护力量、保障管护经费,完善管护标准、规范和作业内容。安置区内部道路、小型水利设施、安全饮水设施等小型公益性设施设备,可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展保洁、保养、维护;文化、体育设施可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落实受益群众责任,引导其参与管护。(五)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提升。到2025年,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硬件”“软件”短板弱项,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持续夯实,养老、托幼、助残等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

18、准化均等化。17.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全面推进易地搬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托安置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优化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安置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户籍管理、民政、养老、托幼、就医、就学、助残等便民服务一体化一站式,有效解决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18.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提升安置区医疗、教育、养老、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调配医疗、教育、养老、托育等资源,支持安置区统筹建设托育机构、未成年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院、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适度建设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保障搬迁群众需求。已落户城

19、镇的搬迁群众,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服务和社会保障。稳慎解决搬迁户人口新增导致的住房紧张问题。(六)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到2025年,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实现搬迁群众内生动力显著提升,全面融入现居地社会。19完善治理机制。规范完善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以及居(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居民自治制度(章程),探索制定“网格管理清单”,优化网格管理,开展智慧治理,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发展的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搬迁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20凝聚治理合力。全面落实党组

20、织对安置区全覆盖的要求,发挥好网格员、楼栋长、点长、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等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搬迁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鼓励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农民工、致富能手、志愿者等群体参与社区治理;引导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高校、社工、志愿者服务队等其他社会组织,开展专业服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21.创新治理方式。深入推进易地搬迁安置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牵手伴行行动和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好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开展“智慧安防小区”“数字社区”建设,用活积分制、红黑榜、道德讲堂等,注重物质和精神双重激励,激发搬迁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提高社区治理水平。22促进有序

21、融入。常态化开展家庭卫生、村庄清洁、移风易俗树新风等行动,广泛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树新风促振兴行动、“孝老爱亲评选等活动,引导搬迁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持续增强搬迁群众内生动力。关注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众,做好生活方式适应性教育培训、心理关爱等,帮助搬迁群众有序融入新环境。注重自媒体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引导搬迁群众文明上网、文明直播,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紧压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州级部门指导责任,县(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州级相关部门及时细化国家、省出台的政策措施,创新政策手段,定期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县(

22、市)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抓好安置区基层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换届,驻村工作队员轮换等工作,配强安置区工作力量。用好领导定点联系安置区机制,健全联席会商、定期调研等制度,落实领导包点负责职责,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责任、督查3张清单,统筹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和力量,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落实要素保障。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力度,各地加大本级投入,整合行业部门资金、政策资源,争取金融信贷支持,拓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保障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土地供应。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要加大XX人以上安置区后续扶持的资金支持。全面落实“雨

23、露计划”资助政策。加强后续扶持项目管理,未建立覆盖搬迁群众联农带农机制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不予资金支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力争财政衔接资金当年支付进度达到%o年度后续扶持项目实施计划报州乡村振兴局、州发展改革委备案。(三)优化监管模式。在全省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平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功能模块中,常态化更新搬迁群众产业、就业、收入等指标,以及安置区各类信息,定期形成分析报告。常态化开展搬迁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通过定期调度、蹲点督导、挂牌督办、专项监测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各地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一成效”的监管,将其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四)强化引领带动。根据安置区的分布、规模等情况,围绕产业发展、就业帮扶、集体经济、庭院经济、社区治理、数字社区等重点工作,总结提炼经验典型,州上每年向省推荐3-5个先进社区参与评选,并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通过分步推进、逐年巩固,突出重点、辐射带动,到2025年完成全省XX人以上安置区规范化建设。分片区、分专题开展安置区干部业务培训,加强交流互动,提升抓后续扶持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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