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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测档案管理制度成的其他形式的记录。5.3归档的资料应按照制度规定的分类、编号、盒号等要求,整理好装订,并在封面上标明归档时间、归档人员、归档号等信息。5.4归档的资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公司档案室,交接时应填写移交清单,并在移交清单和档案盒上签字盖章,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6.档案利用6.1公司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档案进行查询、借阅、复制等利用工作,并及时记录档案利用情况。6.2档案利用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6.3档案利用应当注重保护档案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涂改、删减、篡改档案内容。7.档案鉴
2、定7.1公司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档案进行鉴定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7.2档案鉴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并报告公司领导。7.3档案鉴定结果应当作为档案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档案应当及时予以整理、补充或销毁。以上是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检测档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公司检测档案的管理工作,保护和利用检测档案。档案管理应当实行综合管理、分级实施的原贝1,由公司档案管理员、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和出具报告人员共同负责。归档的资料应完整、准确、系统,并按照规定的分类、编号、盒号等要求整理好装订。档案利用和鉴定应当符合
3、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档案应当及时整理、补充或销毁。5.3归档材料应按照纸质和电子两种载体形式分别归档,电子文件的归档需要同时保存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5.4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审查手续完备,格式统一,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文件书写和载体应使用耐久保存的材料,如钢笔或碳素笔,禁止使用铅笔等字迹不牢固的书写工具。6整理要求6.1组卷6.1.1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应按照年度统一组卷。检测报告编号必须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或涂改。如果发生空号,必须附上原废页或者经手人签字、科室负责人批准的情况说明。6.1.2见证送样的建筑材料检测报告必须按照报告编号和时间顺序整理,顺序
4、为检测报告封面、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委托单和其他附加材料。同一单位同一时间或同一份委托单的同类检测报告可以合并整理,每1()0号或50号(厚度在34厘米之间)为一件。6.1.3涉及结构安全的混凝土、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测报告、水泥物理性能检测报告、钢筋材料的各项检测报告需要单独组卷,按年度装订成册。6.L4涉及建筑结构的工程检测档案以每一报告编号为一件,每件按照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和其他附加材料的顺序排列。6.1.5所有签订的检测合同应以年度为单位,按照检测范围单独组卷,并建立详细的检测合同台账(附件5)以备查阅。6.1.6实施检测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即由计算机生成和读取,并用
5、数字代码记录的报告、台账等信息,必须以年度为单位刻成光盘(一式两份)。6.2装订6.2.1归档文件装订前必须去除易锈蚀的金属物。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以文件左、下侧对齐,并保持整体的整洁。622见证送样的建筑材料检测报告必须使用三孔一线”的线绳装订法,在案卷左侧中部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合格检测报告首页应附上该册的撤出不合格检测报告清单(附件2);不合格检测报告首页应附上不合格检测报告目录(附件3),最后一页必须附上统一的报告封底,并在有文字的纸张的右下角编写页码。6.2.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等工程检测的档案必须以件为单位,用三角袋套装或者不锈钢钉书针装订。6.3移交6.3.1各部门必须在第
6、二年度第一个季度内将整理好的检测档案填写档案交接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移交公司档案室。6.3.2电子文件刻录成光盘后,一份留在科室备查,一份移交公司档案室,并填写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附件6)一式两份后进行封存。7.保管要求7.1公司档案室将接收的检测档案按照年度一机构分类法进行分类立档,并编制检测档案目录,进行统一保管。7.2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的实际保管期限不得少于10年,而短期的实际保管期限不得少于5年。7.2.1见证送样的建筑材料检测报告和合格检测报告的保管期限为短期,而涉及结构安全的不合格检测报告的保管期限为长期。7.2.2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
7、结构、建筑幕墙等涉及建筑结构的工程检测的档案均需长期保存。7.2.3其他列入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测项目档案应短期保存。7.2.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依据法律法规执行。8.管理要求8.1本公司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有关保密性的资料,需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对档案有损毁、丢失、涂抹、改写、倒卖、侵权(知识产权)等行为。用完后应及时归还,损坏要追查责任。其它资料按规定登记查阅。8.2外单位人员查阅公司文件资料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只限在指定地点查阅,未经允许不准摘录、拍照和复印。8.3为保护受检企业的权益,对受检单位提供检验用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公司应负责保密,任何人不得
8、复制或扩散。文件资料应按规定范围传阅和处理,不许将文件带到公共场所和家里。不允许在电话中或传真中泄露被检单位的资料及检验数据。8.4对不按规定归档、查阅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必要的处分。8.5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成立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的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部门负责人审查,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9.记录序号23记录名称档案管理网络图,不合格检测报告目录,档案交接登记表记录编号QJZZD14.1:2009,QJZ/ZD14.2
9、:2009,QJZ/ZD14.3:2009收集部门各检测室,各检测室,档案室保存部门档案室,档案室,档案室保存期限短期,长期,长期,长期,长期。QJZ/ZD14.4:2009规定了各个检测室的检测合同台账,用于记录合同签订、委托单位、工程项目名称、检测业务号、日期等信息。此外,还有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的规定。档案管理网络图中列出了公司档案室管理人、各个检测室的档案管理员和主要负责人的名字和职责。附件2是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撤出不合格检测报告清单,记录了不合格检测报告的编号、工程名称、委托单位等信息。附件3是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年度不合格检测报告目录,用于记录每年的不合格检测报告的编号、工程名称、委托单位等信息。附件4是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档案交接登记表,用于记录档案的交接日期、文(图)号、题名、年度、页数、保管期限、密级等信息,并且需要交接人和接收人签字确认。附件5是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合同台账,记录了各个检测室的合同签订情况,包括合同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检测业务号等信息。附件6是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用于记录移交部门和接收部门、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以及检查人和审核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