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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禹会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雷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厅字(2021)44号)、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微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22)14号)、蚌埠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继续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纳入农业“两强一增”行动一体推进,深化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三大革命和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村庄清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幸福禹会提供有力支撑。(二)行动目标到2025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改造提升卫生厕所900座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建立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完
3、成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4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禹会区列入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扎实推进三大革命(三)持续推进卫生厕所改造提升。落实蚌埠市十四五农村改厕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厕改造总体目标任务,科学编制改厕方案,明确年度改厕任务
4、、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按照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十四五”期间完成900户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鼓励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整村推进改厕,新建农民住房统筹配建卫生厕所并达到无害化标准。将化粪池周边环境整治纳入改厕工作同步实施。(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各乡镇具体落实)常态化开展已改厕户摸排整改工作,有小问题但不影响使用的,在排查中立行立改解决;因施工不到位、产品质量不过关等导致的问题厕所,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因技术模式不适宜等导致的问题厕所,纳入我区拟新建改厕计划。(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推进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和农
5、村中小学(区教育体育局负责)、乡村卫生室卫生厕所改造(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施工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户厕验收的重要指标。(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四)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实施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
6、消纳、综合利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交通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五)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7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优先治理淮河、天河等河湖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科技经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六)切实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7、实施5条已整治农村黑臭水体问题反弹排查,完善农村黑臭水体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选择适宜模式和技术,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优先整治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发现一条治理一条,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同时建立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实行乡镇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包村干部、村书记包保责任制,规范养殖户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任务推进,明确农村河塘沟渠管控范围。(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七)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户集中、村收集、直收直运、市县处理
8、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落实区、乡镇、村的三级监督责任及运营主体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按照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试行)规范和要求,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区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推广生态美超市。(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建设一
9、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推动农村有机废弃物垃圾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利用。鼓励各乡镇采取有偿回收等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各乡镇具体落实)妥善处理有毒有害生活垃圾。(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五小园、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三、深入推进三大行动(九)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到2025年,完成所有应编村的村庄规划审批,实施用途管制
10、制度。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避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的要求,严格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可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优化村庄布局和分类,将分类细化到自然村,重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规划定位明确的村庄。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交通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
11、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防止短期内翻烧饼,造成资金浪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科技经信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交通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鼓励乡镇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十四五”期间,建设21个美丽乡村自然村庄和8个美丽乡村中心村。鼓励以乡镇为单位,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各乡镇具体落实)有序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
12、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建设,提质建设农村公路30公里以上(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乡镇具体落实)围绕生态宜居,继续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在村庄周边、道路两旁、库塘沟渠堤坝边等空隙地,进行增绿补绿、见缝插绿,营造围村林、护路护堤林、水口林和游憩景观林。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积极发展珍贵树种和特色经济林,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个以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各乡镇具体落实)推进村庄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
13、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加快农房建设试点,鼓励设计师下乡。(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乡镇具体落实)(十一)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以“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公共环境,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探索运用积分制、
14、示范户等办法,动员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妇联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对照禹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结合检查评分细则每周对各村开展现场检查,并于每月汇总通报分数、排名;按时整改反馈上级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文明办、区妇联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协调农村电力线(区发展改革委负责)、通信线(区科技和经信局负责)、广播电视线(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关
15、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区民政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残联、区老龄委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十二)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治提升行动计划。(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四、健全完善长效建设管护机制(十三)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改善农村人居
16、环境。(区委组织部牵头,团区委、区妇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纳入村务公开目录。(区委组织部牵头,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财政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鼓励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或企业,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各乡镇具
17、体落实)(十四)强化群众主体作用。指导各乡镇在修订村规民约过程中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其中,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各乡镇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噪声控制规约。(区文明办牵头,区民政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民政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
18、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区文明办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建设。(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开展美丽庭院评选,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提升妇女儿童文明健康意识,引领妇女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良好卫生习惯。(区妇联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
19、的主人翁意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妇联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十五)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乡镇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区农业农村水
20、利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交通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推进农村改厕提升与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县(区)创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十六)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加大对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力度。(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完善政府投入保障体系,区、乡镇政府加大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力度,建立与乡村振兴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区财政局负责,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持续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区财政局
21、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支持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十七)完善支持政策保障。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交
22、通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对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各地要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配合,各乡镇具体落实)(十八)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
23、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分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落实)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适时开展抽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十九)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围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和设施设备研究创新,列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推广应用。(区科技经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科技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
24、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取责分工落实)推动信息化建设,定期发布农村人居环境监测报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六、强化组织保障(二十)加强组织领导。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闭环式落实机制。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各乡镇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5、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将国有和乡镇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区委农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妇联、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完善推进宣传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优先安排村“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营
26、造良好舆论氛围。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总结宣传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持续实施督查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区级环保督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委督查考核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
27、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争取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乡镇、个人申请纳入全区统一表彰。(区委农办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落实)附件:1.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任务表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表3.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表4.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表5.美丽宜居自然村建设任务表6.“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任务表单位:户序号乡镇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计1长青乡08010070703202马城镇100120100130130580合计1002
28、00200200200900备注:1.按照省直八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皖农社(2021)149号)“求好不求快、质量优先,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的原则要求,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摸清改厕需求和底数,科学确定目标任务D2.此处卫生厕所均指无害化卫生厕所。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计禹会区I12217备注:指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行政村数。序乡镇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计1长青乡0110022马城镇00012合计011114备注:指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的水体条数。序号乡镇2021年2022年2023年
29、2024年2025年合计1长青乡010132马城镇020125合计21138备注:按照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要求,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和美丽乡村自然村庄,提升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美丽宜居自然村建设任务表单位:个序号乡镇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计1长青乡1111262马城镇3333315合计4444521备注:按照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
30、目标纲要提出的要求,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和美丽乡村自然村庄,提升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任务需求表单位:个序弓乡镇行政村总量2021年2022年2023年合计1长青乡15354122马城镇21131519合计36481931备注:根据省直五部门印发的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皖自然资规划(2021)1号)的要求,2022年完成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2023年完成其他应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基本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