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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市政府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黄政发(2021)11号)的要求,加快推动我市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发展,提出如下措施。一、培养业务承包能力。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全产业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从房屋市政为主,向公路、铁路、机场、水利、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发展延伸;支持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向专、特、精建筑业企业发展;培养龙头企业逐步向具有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总承包能力转型,不断壮
2、大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综合竞争实力。引导窑炉企业加强产业上下游材料供应商、产品制造商合作,带动成套设备、科技研发、技术标准,巩固发展国内、国际市场,提升窑炉企业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支持拓展外埠市场。支持有实力的外向型建筑业企业开展银企合作,提升融资能力、投资能力和管理能力。采取BoT、PPP等模式,以融投资带动总承包,承揽市外基础设施项目。支持企业利用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等方式,抢抓一带一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西部等重点区域发展机遇,打造区域性
3、发展阵地。鼓励外向型优势企业积极对接央企、大型国企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承包市外大中型工程项目,体现黄冈元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三、打造高端实力团队。支持建筑业企业吸纳和培养外向型专业人才,建立高端人才储备库,以外埠建设项目实施锻炼和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开通企业高等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培养高等级专业人才。引导特级企业在巩固外埠市场基础上,打造标志性的优质工程,逐步形成并完善梯级式区域市场布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能适应外埠市场竞争的组织架构,强化建设环境研究、项目可行性分析和投资风险评估,主动
4、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守法经营的外埠市场投资合作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强信息收集,综合研判所在地区经济状况、债务规模、偿债能力、合作意愿和发展潜力等因素,增强风险控制能力,不断提高承接项目的安全性。(责任单位:市市场局、市住建局、市贸促会)五、支持企业创优夺杯。按照培育先行、示范引领”的原则,培育一批质量卓越、安全可控、创先能力突出、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品牌美誉度高的高端品牌企业,指导创建一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楚天杯、大别山杯和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开设专栏,通过图文、视频、VR等形式,广泛宣传展示“中国建筑之乡“中国窑炉之乡”中部钢结构基地二六、健全服务保障
5、体系。加强与本地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法律、财务、投资咨询等服务。设立建筑业企业经侦服务机构,积极受理企业在外埠市场发展案件,保护企业在外埠市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搭建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项目、政策、融资、风险防范等服务,引导企业寻求外埠市场商机。举办银企对接会,为银行和企业牵线搭桥,探索推行建筑行业“诚信贷合同贷纳税信用贷,为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银保监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财政支持作用,用足用好
6、国家对民营建筑业企业的各项支持政策,扩大市级走出去专项资金规模,对重点项目的贷款利息、前期费用、设备运保费及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项目等给予支持。按年度对企业外埠市场营业收入1-5亿元、5-10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住建局)九、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市政府成立推动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住建、商务、金融、财政、公安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会办制度,主动提供服务,形成工作合力,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积极探索政企共建的新模式,适时在武汉、广东、
7、浙江、江苏等重点地区设立建筑业企业服务联络点,加强对外协作沟通,搭建信息平台,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十、发挥商会、行业协会作用。市县两级工商联积极搭建合作平台,通过举办接洽会、推介会、签约会等方式,加强与外地工商联、驻京办、驻汉办、驻宁波办等机构开展双向对接,促进合作交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铺路搭桥。各级商会组织企业开展同乡会、同学会、交流会、团拜会等各种宣介活动,专场对接交流。定期召开中字头企业总、专、分包业务对接会,主动推介我市龙头骨干企业入围中字头采购库。各级建筑行业协会发挥信息搜集、人才培训、业务咨询等服务功能,帮助了解掌握国内、外建筑行业动态,建立外埠市场交流机制,加强联合协作和行业自律。(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外办、市贸促会、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