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油气化工码头作业安全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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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 220. 40R 09GB中华人民共和家标准GB16994XXXX代替GB169941997油气化工码头作业安全规程Safetycodeofworkingprocessinoil&gasandchemicalterminal(征求意见稿)XXXX- XX - XX 实施XXXX-XX-XX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友伟目次削B,+.*,.+,.,*.+*,.,+.+,.,.,*,*.,*,.*I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一般要求14作业安全要求45安全管理耍求6/i刖三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L1-2009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6

2、994-1997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与GB16994-199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修改了标准名称,将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改为油气化工码头作业安全规程;一修改了标准的范围,将液体化学品、液化天然气、液化及码头纳入到本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1997年版的第1章):-删除了术语和定义(见1997年版的第3章):一删除了油码头装卸油类火灾危险性分级(见1997年版的第4章)i一删除了油码头设备、设施安全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见1997年版的5.1、5.2.15.2.5、5.2.6.I5.6.2.3、5.55.9);一修改了油气化工码头安全作业的相关规定(见3.1,1997年

3、版的5.4)!增加了防火、防爆的要求(见3.2);修改了防雷的要求(见3.3,1997年版的5.2.8):修改了防静电和杂散电流的要求(见3.4,1997年版的5.2.6.4、5.2.7)!一增加了防泄漏的要求(见3.5);一增加了防风的要求(见3.6);一修改了消防设施维护的要求(见3.7,1997年版的5.3);一删除了铁路装卸油类设施的要求(见1997年版的5.7);一修改了作业安全要求,将原标准中的作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扩充,形成作业安全要求章节(见第4章,1997年版的5.8);一删除了防污染设施、设备的要求(见1997年版的5.10):删除了通风的要求(见19

4、97年版的5.11);一增加了安全管理要求(见第5章)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69941997o油气化工码头作业安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气化工码头作业过程中的一般要求、作业安全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油气化工码头建成后的H常安全运营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H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H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3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

5、识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3348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T2951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Z/T20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JT/T557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及测量方法JTS158油气化工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S165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5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JTS310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TSGD7005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3一般要求3.1基本规定3.1.1油气化工码头应具有防火、防爆、防静电、

6、防雷、防泄漏、防腐蚀、防风、防止事故扩大和防止船舶碰撞等安全设施。3.1.2安全仪表、气体监测、消防控制、自动联锁保护和紧急停车等控制系统应定期进行测试。防爆设备、静电接地系统、防雷装置、工艺设备设施、防风装置、消防设备设施和个体防护装备等应进行H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维护、测试或检测。3.1.3应定期对码头前沿护舷进行检查、维护。码头前沿水深应按照JTS310的要求,定期进行扫测和维护。3.1.4安全标志、警示标识以及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的设置应按照GB2893、GB2894、GB7231的规定执行,存在高毒作业的油气化工码头应按GBZ/T203的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安

7、全标志和警示标识等应清晰、醒目、无破损,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修整或更换。3.1.5应定期对照度进行检测,各区域的照度满足JTS158、JT/T557的要求。3.1.6启用、停用油气回收设施应进行开车、停车条件确认,并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人员应采用防爆工具,正确穿戴个体防护装备。应定期对油气回收设施进行巡检。3.1.7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及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应进入油气化工码头。3.1.8进入油气化工码头人员应按规定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不应在爆炸危险区域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3.1.9使用软管进行装卸作业的油气化工码头,应设置专门放置软管的区域

8、,软管存放时应加装盲板。3.1.10应为码头作业人员配备符合GB/T11651,GB/T29510等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临水作业应穿戴救生衣。3.1.11应根据装卸货种的理化特性和危害特点,设置担架、急救用品和药品、药剂,并定期检查、更新。3.1.12应定期对检查洗眼器和紧急冲淋器的水质、水压、水温。洗眼器和紧急冲淋器应每周启动1次。3.1.13作业人员应经培训,熟练掌握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装卸货种的理化特性及应急处置方法。3.1.14应明确禁止靠泊、停止装卸、断开装卸臂/软管连接及紧急离泊的条件。3.1.15应及时获取气象预报信息,遇有雷暴、突风、大浪、大雾等不良天气不得作业。3

9、.1.16应与库区建立协同作业程序和应急程序。3.1.17应建立船舶技术审核制度,进行船舶筛选。3.2防火、防爆3.2.1油气化工码头应严格控制点火源,不应在爆炸危险区域穿戴铁钉鞋或使用铁质、钢制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属具,不应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3.2.2防爆设备设施设备周边应无妨碍其安全运行或检修的杂物。防爆设备外壳应安装完好,连接牢固,无异常声音、振动或过热等情况。3.2.3进入码头的机动车应配备合格的尾气火花熄灭装置。3.2.4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与生产无关的腐蚀性物品进入油气化工码头。3.3防雷3.3.1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各连接导体应完整。3.3.2爆炸和火灾

10、危险场所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1次。3.4防静电和杂散电流3.4.1装卸臂和工艺管道内货种的流速应控制在其设计流速范围内,并满足船舶或储罐进料口要求的安全流速。3.4.2定期检查工艺管道、装卸臂、钢栈桥、消防炮等金属构件的等电位连接.3.4.3定期检查连接点、连接线和接地端等静电接地系统。3.4.4定期对接地系统、绝缘器件或设备(如绝缘法兰)的电阻进行检测,电阻值应满足GB13348、GB12158的规定。绝缘法兰应每年至少检测1次。3.4.5进入下列场所时,应通过人体静电消除装置有效消除人体静电:一码头引桥或引堤入口处;码头作业区内操作区域的入口处;-上下船通道岸侧入口处:码头其他设置人体静

11、电消除装置的区域。3.4.6使用登船梯、跳板等供人员上卜船的梯道时,其与船舶甲板或码头平台搭接处应采取绝缘措施,避免形成船岸之间电气通路。3.4.7采用装卸臂作业时,应在装卸臂上设置绝缘法兰:采用软管作业时,应在软管上设置不导电短管或绝缘法兰,防杂散电流接岸侧的所有金属构件均应与码头的接地装置可靠接地。3.5防泄漏3.5.1装卸臂、阀门和工艺管道、机泵等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检维护,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的物料扩大蔓延。3.5.2压力仪表、低温检测器、安全阀、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探)测报警等仪表、设备应定期检查校验合格的有效性。3.5.3工艺管道应按照TSGD7005的有

12、关规定,每年至少开展1次年度检查,检验报告均应存档。3.5.4采用软管进行装卸作业的码头,应定期对软管的导电率、强度、永久伸长率等进行检测,检测周期不应超过1年,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应予以更换。3.5.5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报警器的应定期进行检定。3.5.6应根据装卸货种理化性质,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报警器用于巡检使用,配备数量可根据场地条件、装卸货种的危险性、作业人员的数量等综合确定。3.5.7应定期对装卸臂的紧急脱离装置进行测试,应每年至少检测1次。3.6防风3.6.1设置有装卸臂、登船梯等大型机械的码头应根据气象预报(警)信息和现场气象观测对风况进行研判,开展台风

13、、阵风预防工作。3.6.2装卸臂应采取以下防风措施:固定旋转部位;一收拢并固定装卸臂,锁紧用于固定装卸臂的插销;一采用绳索将装卸臂进行绑扎、固定等。3.6.3登船梯应采取收回、固定、楔紧行走滚轮、锁闭防风插销等防风措施。3.6.4应对防风装备和防风应急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台风和阵风多发季节,每月至少检查1次,其他时段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3.6.5台风、阵风来临前应对标志标牌、管道保温层、电缆槽盖板等进行检查、加固。3.7消防设施维护3.7.1灭火器应至少每半个月检查1次。3.7.2消防水供水压力、水量、取水口等应每半个月检查1次。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水生动植物、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

14、塞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3.7.3火灾警报装置应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3.7.4油气化工码头的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3.7.5可能结冰的地区应对消防水管道采取必要的防冻措施。采取放空措施的应满足消防泵启动后5min内出水。3.7.6应每周对消防泵和备用动力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1次启动试验;双回路供电系统应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线路切换操作。4作业安全要求4.1靠泊前准备工作4.1.1应制定靠泊作业计划,并提前24h与船方进行抵港前信息交换。4.1.2与船方、库区明确通信方式、应急信号及应急措施。4.1.3作业前应明确装卸货种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作业安全措施、巡检计划、值班人员

15、安排,向库区、船方及相关人员通报作业安全要求。4.1.4应检查装卸设备设施、附属设施、安全设施,不得存有安全隐患。4.1.5作业时要求配置消防船或拖消船进行监护的,消拖船或警戒船应在装卸作业前处于监护位置.4.2船舶靠泊作业4.2.1靠泊前与船方确定靠离泊专用频道,并议定备用通信方法4.2.2应在船舶靠泊半小时前到达现场,检查附属设施、开启辅助靠泊设备并清理作业现场,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无妨碍船舶靠离泊的障碍物。4.2.3与船方保持密切联系,告知船方建议靠泊舷侧,并要求船方抵港池泊位前明确告知船舶的靠泊舷侧.4.2.4作业人员应正确显示泊位位置信号4.2.5应要求靠泊船舶遵守JTS165、JT

16、S165-5,JTS158等要求,落实船舶安全间距。4.3系缆作业4.3.1系缆前应检查系缆设施周困,不得有妨碍系缆作业的障碍物或无关人员.4.3.2系缆前应与船方确认系缆数量、缆绳布局和系缆方式。4.3.3系缆作业人员应穿戴带缆手套、安全帽、救生衣、安全鞋等个体防护装备。4.3.4使用快速脱缆钩时,快速脱缆钩在系缆操作开始前应处于复位锁定状态,快速脱缆钩应保持一钩一缆。4.4船岸通道布置4.4.1船岸之间架设的移动上下船通道的安全网应挂牢。船岸通道应限制最大同时登船人数。4.4.2操作登船梯前,应对登船梯进行检查。4.4.3登船梯操作过程中,登船梯附近不得有妨碍运行和操作的人、障碍物存在,登

17、船梯上严禁站人。4.5船岸安全检查与确认4.5.1首次抵港船舶,应要求船方签署安全靠泊须知并存档。4.5.2装卸作业开始之前,应进行船岸安全检查,填写船/岸安全检查表、安全告知书,约定复查时间间隔。4.6软管连接作业4.6.1作业前应对软管进行安全检查,软管应无裂纹、扭结、破损。软管内应清洁、无残留物。4.6.2应选择与货物性质、装卸作业要求相匹配的软管进行作业。4.6.3应依据船型、波浪、潮差、船舶运动等因素核定软管长度,并适当增加余量。4.6.4操作前应对软管吊进行检查、测试。4.6.5软管连接完毕后应进行密封性测试。试压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进行操作。4.6.6软管布置应满足最小弯曲半径

18、的要求。软管严禁缠绕、交叉、扭结,不得与地面及其他坚硬物体硬直接接触。软管作业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摩擦产生火花的措施。4.7装卸臂连接作业4.7.1操作前应对装卸臂进行检查。4.7.2连接装卸臂时,不得超出装卸臂的包络范围进行连接。4.7.3操作装卸臂时,装卸臂的正前、正后方不得站人,不得使装卸臂互相碰撞。4.7.4连接完毕后应进行密封性测试。试压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进行操作。4.7.5液化天然气等低温货种作业前应对装卸臂进行预冷、惰化和置换作业。4.8装卸船作业4.8.1与船方、库区始终保持信息通畅。码头与船方、库区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开始装卸船作业。4.8.2作业时应按商定的压力及流速进行作

19、业。库区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进行作业。4.8.3改变作业计划的,三方应提前确认。有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作业的,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4.9作业过程监控4.9.1应按约定的时间核对装卸数量,并根据装卸货速度推算装卸货完成时间,并约定停泵时间。4.9.2应对船岸界面进行重点监护。按船岸安全检查表中约定的事项进行重复检查。4.9.3装卸臂暂停装卸作业要恢复作业前,需全面检查装卸臂,并做好记录。4.9.4装卸臂、登船梯应保持与船随动状态。4.10吹扫作业4.10.1作业前应与库区、船方协定吹扫作业流程。4.10.2应选择安全的吹扫介质和吹扫工艺。4.10.3吹扫前应确认装卸作业流程已关闭。4.10.4

20、吹扫过程中应控制吹扫速度和压力。4.10.5吹扫结束后,应缓慢开启排空阀进行排空。4.10.6装卸臂、软管应吹扫干净、泄压后方可拆除。4.10.7除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应远离阀门及装卸臂、软管连接口。4.11通球作业4.11.1通球作业前应与库区进行通球工艺流程的确认,应根据管线尺寸、货种特性选择合适的清管器。4.11.2作业前应对清管球进行检查,并确认清管阀启闭状态应满足通球作业工艺的要求。4.11.3通球作业过程中应控制进气量与进气压力。4.11.4排空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方向。4.11.5开启收发球筒前,应确认通球工艺流程已关闭,收发球筒进出口阀门、动力管线阀门已关闭,FL球筒内压力已泄放

21、至表压为零。4.11.6开启收发球筒时,其盲板正对方向及盲板转动方向半径内严禁站人,旦应首先拆开盲板下端的螺栓。4.12.1离泊前与船方联系,协调离泊作业安排。4.12.2将所有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装卸臂应收臂锁紧,连接口应加装盲板。软管拆除后应清理干净,并加盲板封死,摆放在固定位置。4.12.3解缆作业时,船岸双方应保持联系,解缆作业人员应听从船方指挥,按顺序进行解缆。4.12.4解缆完毕应将快速脱缆钩复位锁定。4.13特殊作业4.13.1油气化工码头的特殊作业应执行GB30871的要求。4.132装卸作业期间,作业区域不应进行动火作业、交叉作业。5安全管理要求5.1日常管理5.1.1应制定

22、外来人员、车辆、物资进入码头管理规定,应对所有人员、车辆及物资进行核对、登记,并以书面方式将安全须知告知外来人员,外来人员应经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5.1.2应选择具备劳务承包资质、用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的劳务外包单位.5.1.3码头作业区内涉及多个经营主体进行生产活动时,应相互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5.2应急管理5.2.1油气化工码头经营单位应根据GB/T29639和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并在发生事故时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5.2.2发生以下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启动应急预案:-装卸臂、管线、阀门等部位发生跑、冒、

23、滴、漏:突然断电;-作业压力突然下降或上升,超出正常波动范围且不能立即恢复:-船舶纵向或横向漂移量超出许可、船舶发生断缆漂移、船舶撞击码头:-船方烟囱冒火;-船方、码头、邻船、作业现场或离作业现场较近处发生火灾;-雷暴、突发性阵风等灾害性天气;-其他影响作业安全和作业正常进行的情况。参考文献1GB18434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2JTJ212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3MH/T6082民用航空燃料码头管理及作业规范4SY/T6928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运行规程5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6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安全工作指南(交办水(2018)93号)7TSGOTT5国际油轮油码头安全指南(InternatiOnalsafetyguideforoi1tankers&terminal,5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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