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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编制组二O九年十一月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国家标准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自实施以来,在指导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用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生产、质量检验、消防监督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并已转化为国际标准IS0724028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28部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随着高层建筑及大型建筑的建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网络规模越来越大,系统中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对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需要扩充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以满足实际应用的
2、需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需要改进网络架构设计,统一通信协议。近年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网络规模不断扩大,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模块、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数量上和种类上越来越多,系统发生故障、误报的风险越来越高。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消防设备控制总线需要与报警总线、联动总线分开布设,以防止不同总线设备间的相互干扰,并利于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维护保养。为了建设多层次的消防联动控制网络,实现区域网络互联,使不同的联动控制子系统能够协调运行,需要统一的消防设备控制总线通信协议。为此,国家标准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在修订过程中,制定了消防设备控制总线的技术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系
3、统中,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或消防联动控制器通过消防设备控制总线连接进行通信,各类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也应该按照消防设备控制总线的要求进行系统设计。因此,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增加相应的技术内容,规范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应用。b)满足多种系统、远程信息集中显示和信息上传的需求。随着国家标准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和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布实施以及消防物联网的建设,对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功能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图形显示装置需要能够连接火灾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等控制设备,显示各系统的状态信息;图形显示装
4、置应具有组网的功能,以满足集中显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状态信息的需求;图形显示装置还应具有网络接口向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中心上传信息的功能。此次修订将针对上述需求制定相应的技术内容。c)提高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可靠性的需求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了由于单节电池失效,造成整个电源系统无法应急启动的情况。针对此问题,标准编制组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研究了解决此问题的技术方法,此次修订将制定相应的技术内容,以提高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可靠性。d)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与民用广播系统复用的需求。目前,在商业建筑中,由于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与民用广播系统在功能、性能方面的差异,造成两套系统并存,重复建设的问题,造
5、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为此,此次修订将细化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中功率放大器、扬声器等主要组件的性能指标,增加系统的功能要求,为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与民用广播系统复用奠定技术基础。e)改进消防电气控制系统的设计需求。目前,部分防排烟控制系统不具有连接报警触发器件的功能,部分消防水泵控制系统不具有连接水位传感器、水压传感器的功能,系统只能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器进行逻辑判断、接收联动控制器的控制信号控制设备启停。这种控制方式破坏了控制系统的完整性,降低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此次标准修订将针对此问题,改进部分消防电气控制系统的功能要求,使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用更加科学合理。f)提高消防联动控制系
6、统产品阻燃性能的需求。现行标准没有对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阻燃性能提出要求。通过对多起火灾事故现场的分析,发现非金属材料的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模块等部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不具备阻燃性能,成为火灾蔓延的途径。针对此问题,此次标准修订将提高产品的阻燃性能要求,增强产品自身的安全性能。综上所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下达了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修订项目计划,计划编号为:20183268-Q-312#此次标准修订主要针对满足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多层次拓扑结构的应用需求和改进系统性能,提高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自身安全性,在系统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上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技术指标,为消防一体化
7、的实施和消防物联网的建设提供技术基础。标准的修订对提高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主编、参编单位情况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作为我国火灾探测报警与联动控制领域专业从事科研、标准化的研究机构,承担了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标准主编工作,并邀请了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建筑研究设计机构和知名厂商作为标准参编单位,共同参与标准修订工作。3.编制过程根据2018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作为标准制定承担单位,邀请了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建筑研究设计机构和知名厂商,组织相关科研人员成立了标准编制组,于2019年4月组建了标准编制组,并对
8、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任务进行了分工。标准编制组广泛调研了现行标准的应用情况以及消防联动控制技术的最新发展趋势,于2019年8月编制完成了标准草案。2019年9月24日至25日,标准编制组在辽宁省沈阳市组织召开了第一次标准工作组会议,会议讨论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架构形式、及各类消防联动控制子系统的功能和主要技术要求。经广泛讨论,编制组对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达成了共识,并布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2019年10月,编制组根据第一次工作组会议的安排,开展了相关的实验验证工作,分析了实验数据,总结了实验结果,于2019年11月完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2019年11月,编制组面向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
9、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TCI13/SC6)的全体委员和通讯委员广泛征求意见。4.征求意见范围本标准征求意见的范围是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的全体委员和通讯委员。二、编制原则本标准严格遵照GB/T1.1-2009的基本规定,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原则,认真开展标准编制工作。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尽力做到结构描述简洁、技术参数明确,符合科学性要求。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积极听取并采纳消防业务部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生产厂商的意见。标准的技术内容是在充分调研消防业务需求和现有产品技术现状的基础上提出的,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三、标准内容的起草1.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和
10、依据标准编制组广泛调研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应用现状和最新技术发展水平,积极听取并采纳消防业务部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生产企业的意见,并结合消防一体化工作的要求,提出了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针对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编制组组织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生产企业开展了大量的验证性实验,为本标准的确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主要试验、验证结果及分析标准编制组根据标准的修订内容开展了验证性实验。a)电磁兼容性能试验开展了电磁辐射骚扰场强试验、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测量。对7个型号的消防联动控制装置进行了试验,其中6个型号的产品满足标准提出的技术要求,1个型号的产品的电源骚扰电压超标。b)消防给水监控子系统对消防泵控制柜
11、增加的功能,以及消防水位探测器、消防管网压力探测器、消防给水监控模块、电动式末端试水装置启闭器的全部技术内容,进行了2个型号产品的试验,全部满足标准要求。c)防排烟监控子系统对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增加的功能,以及消防应急疏散余压探测器、排烟专用探测器、送(补)风空气质量探测器、消防应急疏散电动泄压风阀执行器的全部技术内容,进行了1个型号产品的试验,全部满足标准要求。3.标准水平分析国家标准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己转化为国际标准ISO724O28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28部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此次标准修订,在国际上首次提出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架构,对提高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稳定性、可
12、靠性具有重要作用。新增的技术内容,扩展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产品种类,规范了产品的设计,为消防一体化工作以及消防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标准的技术内容属于国际领先水平。4.采标程度无。四、标准中主要条文的说明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类设备,包括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子系统的各类设备、消防泵监控子系统的各类设备、防排烟监控子系统的各类设备、消防应急广播和电话子系统的各类设备、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电源切换装置、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其他
13、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性能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类设备,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不注日期引用了国家标准GB3380电话自动交换网铃流和信号音、GB471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12978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GB14003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GB/T16838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GB/T19666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和GB19880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本标准注日期引用了国家标准GB/T24082008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GB/T4208-2
14、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824-2013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4716-1993程控模拟用户自动电话交换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5279-2002自动电话机技术条件、GB/T17626.2-201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201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17626.4-201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5201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
15、扰度试验、GB/T17626.6-2017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本标准注日期引用了中国建筑学会团体标准T/ASCXXX-2019消防专用电缆耐火性能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根据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架构、设备、功能定义了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包括: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子系统、气体灭火子系统手自动转换装置、钢瓶压力探测器、消防给水监控子系统、消防水池(箱)温度探测器、消防水位探测器、消防管网压力探测器、消防给水监控模块、电动式末端试水装置启闭器、防排烟监控子系统、消防应急疏散余压探测器、排烟专用探测器、送(补)风空气质量探测器、现场电源与控制单元、消防应
16、急疏散电动泄压风阀执行器、屏蔽状态、监管信号、监管报警状态、自检状态、正常监视状态、运行数据存储单元、消防联动通信模块、消防系统报警总线、消防系统联动总线、消防系统设备控制总线。4.分类本标准对消防联动控制器、钢瓶压力探测器和消防电动开窗机进行了分类。4.1消防联动控制器按照功能分为:a)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b)消防联动控制器。4.2钢瓶压力探测器按照探测原理分为:a)气体压力探测式:b)钢瓶重量探测式;c)液位探测式。4.3消防电动开窗机按推拉方式分为:a)推杆式:b)链条式:c)其他式。5.系统组成本标准规定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组成,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
17、子系统、消防给水监控子系统、防排烟监控子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监控子系统、消防电话监控子系统、防火门监控子系统、防火卷帘监控子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子系统、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电源切换装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模块、消火栓按钮等其他消防子系统全部或部分设备组成。标准还描述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框图。6.要求6.1总则总则规定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应用本标准的总体要求;规定了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还应满足GB4717的要求;规定了以组件形式出厂的各类设备的要求。6.2通用要求通用要求规定了适用于所有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的通用要求,包括:外观要求、通信功能、操作功能要求、主要部
18、件性能要求、电气安全性能、电磁兼容性能、气候环境耐受性、机械环境耐受性。为了提高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可靠性,本标准提高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通信线缆的要求,见6.2.2.1、6.2.2.3为了简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操作级别,本标准修订操作级别为3级,见标准的6,2.3。为了提高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安全性,本标准提高了导线和线槽的阻燃性能,见6.2.4.8。为了降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对外骚扰,提高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能。本标准引用GB4824-2013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新增了电磁辐射骚扰场强试验和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的要求,见6.2.6.2o6.3使用说明书本标准引用GB/
19、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规定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6.4软件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软件实现控制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设备的软件要求。6.5消防联动控制器为了规范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供电电压,在6.5.1通用要求”中,新增了直流工作电压的要求,见6.5.1.1。为了方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操作,在“6.5.1通用要求中,新增了控制器高度的要求,见6.5.1.5。为了规范直接手动控制单元和总线控制盘的使用,在“6.5.2控制功能”中,增加了直接手动控制单元和总线控制盘的功能,见6.5.2.8和6.5.2.IO0为了防止屏蔽功能的非正常使用,标准明确提出6.5.2.13的要求。根据本标准提出的系统
20、架构,标准提出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类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信息交互的要求,见6.5.2.14求5.2.23。本标准规定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时间基准,提出了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授时功能。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架构和消防物联网技术的发展趋势,今后图形显示装置将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入消防物联网的中继设备。图形显示装置将通过互联网获取时间基准,并对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进行授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到授时信息后,将对与其连接的子系统控制设备授时。具体要求见6.5.2.25。本标准提出了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检查功能,通过检查功能可以方便的查询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各个子系统的设备信息,见6.5.6
21、。6.6气体灭火子系统标准根据气体灭火子系统的使用功能,整合了气体灭火控制器、气体释放警报器、手自动转换装置、钢瓶压力探测器的技术内容,制定了标准要求。6.6.1气体灭火控制器标准明确了气体灭火控制器可以具有火灾报警功能,见6.6.1.2。标准增加了气体灭火控制器监管钢瓶压力状态的功能,见6.6.1.3.1。标准明确了气体灭火控制器的联动控制逻辑,见6.6.1.3.5。标准规定了直接手动控制的要求,见6.6.1.3.12。标准增加了检修钥匙开关的功能,见6.6.L3.13。在“6.6.1.6电源功能”要求中,增加了检验气体灭火控制器带载能力的要求,见6,6.1.6.36;6,1.6.5。6.6
22、.2气体释放警报器标准参考GB26851-2011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技术要求,制定了气体释放警报器的技术内容。6.6.3手自动转换装置气体灭火子系统手自动转换装置是能够控制气体灭火子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和自动控制方式相互转换的装置。标准根据手自动转换装置的功能,提出了标准的相关技术内容。6.6.4钢瓶压力探测器钢瓶压力探测器是指能够宜接探测气体灭火钢瓶压力参数变化或通过气体灭火钢瓶重量探测气体灭火钢瓶压力状态的探测器。标准根据钢瓶压力探测器的探测原理和功能提出了相关技术内容。6.7消防给水监控子系统标准根据消防给水监控子系统的使用功能,整合了消防泵控制柜、消防水池(箱)温度探测器、消防水位探
23、测器、消防管网压力探测器、消防给水监控模块、消火栓按钮、电动式末端试水装置启闭器的技术内容,制定了标准要求。6.7.1消防泵控制柜标准增加了消防泵控制柜的监管功能,见6.7.1.1.5、6.7.1.3.5。标准重新规定了消防泵控制柜的自检功能,增加了对与消防泵控制柜连接的消防水位探测器、消防管网压力探测器和消防给水监控模块进行功能检查的要求,见6.7.1.6.2在6.7.1.7电源功能”要求中,增加了检验消防泵控制柜带载能力的要求。6.7.2消防水池(箱)温度探测器标准规定了消防水池(箱)温度探测器的报警阈值为5-C,见6.7.2.L1。报警值误差的绝对值不大于1C,见6.7.2.2.2。全量
24、程指示偏差不大于探测范围的5%,见6.7.2.2.3.6.7.3消防水位探测器标准规定了消防水位探测器的报警值与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设定值的1%,见6.7.3.2.2。全量程指示偏差不大于探测范围的5%,见6.7.3.2.3。6.7.4消防管网压力探测器标准规定了用于监测不同管网的消防管网压力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范围,及报警值的误差,见6.7.4.2.2。全量程指示偏差不大于探测范围的5%,见6.7.4.2.3。6.7.5消防给水监控模块标准规定了消防给水监控模块的监控对象,见6.7.5.1.2。6.7.6消火栓按钮根据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架构,消火栓按钮可以与消防泵控制柜连接,也可以与消防
25、联动控制器连接。标准规定了消火栓按钮的技术要求,见6.7.6。6.7.7电动式末端试水装置启闭器标准规定了电动式末端试水装置启闭器的控制功能和控制逻辑,见6.7.7.2。6.8防排烟监控子系统标准根据防排烟监控子系统的使用功能,整合了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消防应急疏散余压探测器、排烟专用探测器、送(补)风空气质量探测器、消防应急疏散电动泄压风阀执行器、消防电动开窗机的技术内容,制定了标准要求。6.8.1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标准增加了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的监管功能,见6.8.1.1.4、6.8.1.1.6和6,8.1.3.1.标准规定了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的控制功能和控制逻辑,见6.8.1.3.16.8
26、.1.3.41标准规定了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的自检功能,增加了对消防应急疏散电动泄压风阀执行器、消防电动开窗机进行功能检查,防排烟风机控制设备的功能检查要求。6.8.2消防应急疏散余压探测器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疏散余压探测器的响应阈值设定功能,见6.8.2.2。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疏散余压探测器的阈值测量方法和误差要求,见6.8.2.3.I06.8.3排烟专用探测器标准规定排烟专用探测器宜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引用GB471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和GB14003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制定了排烟专用探测器的技术要求。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排烟专用探测器的响应阈值要求,见6.8.3.2。6.8.4送(补)风空气
27、质量探测器标准规定送(补)风空气质量探测器宜采用一氧化碳探测器,规定了送(补)风空气质量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范围,见6.8.4.2.2;规定了报警动作值与设定值的误差绝对值不应大于50X106,见6.8.4.3。标准还规定了送(补)风空气质量探测器的方位要求、重复性要求和高速气流要求。其中,高速气流根据防排烟风机的实际工况,要求试验气流速度为6m/s0.2m/s。6.8.5消防应急疏散电动泄压风阀执行器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疏散电动泄压风阀执行器的基本功能要求,见6.8.5.1。6.9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为了保证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能够按设计要求连接电池,并保证电池的性能能够满足使用需要,标准增加了供电功能
28、要求,见6.9.3。标准增加了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显示电池温度和电池超温报故障的要求,见6.9.4和6.9.IOo为了提高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可靠性、安全性,标准增加了监视单节电池温度的要求,见6.9.5.5。为了能够提高电池的使用寿命,有效提高电池的利用率,保证在极端电池工况下,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仍能工作,标准增加了对每节蓄电池单独充电的要求,见6.9.8:在6.9.9放电功能”中增加了不同规格电池放电的要求,见6.9.9.4。为了提高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电能质量,标准增加了谐波失真度的要求;为了提高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能力,标准增加了在电池故障条件下放电的要求,见6.9.6.10消防电源切换装
29、置标准规定了消防电源切换装置的指示功能、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等功能性能要求。6.11消防应急广播和电话系统6.11.1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标准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声音指示功能重新进行了整合,增加了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连接控制火灾声警报器的要求,见6.11.1.1.2。标准增加了备用功率放大器的要求,见6.11.1.2。标准增加了过载能力的要求,见6.11.1,2,3标准修订了扬声器频率响应特性曲线的适用范围,见6.11.1.3.2。标准明确了监听功能的要求,见6.11.1.4.3。标准增加了通过通信接口上传信息的功能要求,见6.11.1.4.4和6.11.1.4.5。标准增加了历史记录功能
30、要求,见6.11.1.4.10和6.11.1.4.11,标准在故障信息指示功能要求中,增加了无预设广播信息报故障功能,见6,ILL6,L6,11,2消防电话标准提出了消防电话总机和分机的概念,见6.1L2.L1。标准明确了拨号音、回铃音、忙音、催挂音的发出条件和具体参数,见6.11.2.1.5和6,11,2,1,6。标准增加了声光器件自检功能,见6.11.2.1.10。标准在“6.11.2.2基本功能”要求中增加了最小同时通话分机的数量要求,取消了总机在挂机状态下的手动消音功能,增加了总机不得终止分机呼叫的功能。标准增加了电话系统分区组网的功能,见6.11.2.2.8。标准增加了联动通信接口和
31、分机呼叫信息上传功能,见6.11.2.2.9。&12模块标准规定了输入模块、输出模块、输入/输出模块、中继模块的基本功能要求。增加了输出模块的最小输出电流不应小于IA的要求,见6.12.2.2.4。6.13现场电源与控制单元标准增加了现场电源与控制单元的要求,制定了基本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电源功能等要求。6.14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标准在“6.14.1”中明确了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连接并通信的控制设备,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见6.14.1.3。标准增加了数据传输的加密要求,见6.14.1.8。标准明确了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可具有的部分控制功能,和不能具有控制功能,见6.14.1
32、.10。标准增加了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授时功能,见6.14.1.12。标准增加了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辅助决策提示功能,见6.14.1.13。标准增加了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消防设施维保提示功能,见6.14.1.14。7试验标准制定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各类设备的试验项目和试验设备等技术内容。8检验规则标准制定了产品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要求。9标志标准制定了产品标志和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10附录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列举了消防联动控制子系统的参考框图。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规定了用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密封可充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的要求及试验。五、与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消防法、消防产品
33、监督管理规定、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GA1061-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引用了本标准。本标准的强制性属性是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认证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也是督促和约束相关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前提保障。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七、标准性质的建议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类设备,包括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子系统的各类设备、消防泵监控子系统的各类设备、防排烟监控子系统的各类设备、消防应急广播
34、和电话子系统的各类设备、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电源切换装置、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本标准的要求、标志、检验规则为强制性。标准强制的内容保证了产品质量,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制造和使用的规范化,有利于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建议此次修订满足产品技术发展的需要,修订的技术内容满足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实际需求,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实用性,对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生产企业具有指导性作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标准的实施还会促进消防一体化和消防物联网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会积极地推广标准的应
35、用,提升产品的性能,创造更大的价值。标准增加的技术内容,为火灾报警信息、设备信息、消防联动控制信息等信息的采集提供了技术保障,有利于产品的维护保养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因此,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在产品检验认证和监督工作过程中,也会促进标准的推广和实施。为了促进标准的科学、合理、有效应用,本标准发布后,应组织开展标准宣贯,详细讲解标准的技术条款以及使用标准应注意的问题,发挥标准的指导作用。九、标准汉译英情况说明本标准的编制组成员从事标准化工作多年,具有多部标准的编制经验,完成过多部国际标准的翻译任务。经工作组会议讨论确定本标准的英文名称为AUIomatiCcontrolsystemforfireprotection标准的英文名称及标准中术语的英文翻译不存在争议、疑义.十、总结标准编制组成员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充分调研消防业务需求和现有产品技术现状,积极听取并采纳消防业务部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生产厂商的意见,做了大量的实验,积累了一定的科学数据,保证了标准的先进性和科学性,标准的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