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襄州区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区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襄州区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镇(街、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襄州区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区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2021年6月16日襄州区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
2、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全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目标任务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全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掌握隐患灾害体现状,制定隐患整治措施,规范隐患网格化管理,切实将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领域重大风险,努力实现人员零伤亡,财产少损失的目标。三、工作原则(一)政府领导、属地负责。坚持落实地方人民政
3、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开展排查和整治。(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聚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逐步完善“群测群防“人防+技防的科学监测体系,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三)落实责任、分类处置。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诱发、谁治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主管部门和建设主体的防治责任,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分类开展整治。四、工作安排(一)紧急部署,全面排查。各镇(街、区)人民政府、区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既排查已在册的隐患,同时还要排查新增的隐患。对新
4、增的隐患要建档造册,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协调技术支撑力量,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输供电、输油气设施建设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学校、教育机构及对其安全造成影响的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工程施工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及对其安全造成影响的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沿线因交通建设施工引发地质灾害及其周边因施工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水利和湖泊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枢纽管理范围内因
5、水库蓄水退水、水利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宅基地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及对其安全造成影响的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及对景区安全造成影响的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影响其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铁路部门负责铁路沿线施工及配套设施引发地质灾害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二)各司其职,分类处置。一是制定整治方案。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展治理和监测等措施。对隐患突出、风险等级高、发生几率大的地灾隐患点及时开展治理或采
6、取避让避险措施排除隐患。对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纳入群测群防管理范畴,加强监测预警。二是规范网格化隐患点两表一牌”。自然资源部门要对照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调整地质灾害隐患点“两表一牌信息内容、树立规范警示牌。三是加强指导。自然资源部门要协调技术支撑单位,对各部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制定整治措施。(三)督办落实,梳理总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自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改的督促指导工作,对排查的结果、整治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地质灾害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并于7月12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区国土(地质)安全
7、生产专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毛鑫;联系电话:13886269158;邮箱:342084704)。五、相关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社会安全稳定,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夯实政治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检查督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二)压实各级责任。要切实落实好各领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抓好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0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该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把每个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三)强化执纪问责。对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推诿扯皮、包庇袒护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要理清责任,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