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冶建设员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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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冶建设有限公司文件九冶人发2016)113号关于印发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L应急类人员申请审批流程图2.储备类人员招聘计划审批流程图3招聘流程图4.入职流程图5.试用期考核流程图6内部调动申请审批流程图7.调动流程图8.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审批流程图(员工提出)9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审批流程图(公司提出)10.两级机关员工请假流程图11生产一线员工请假流程图12.师带徒实施流程图13.专业技术职务、执(职)业资格聘任流程图14.特需资质一次性奖励审批流程图15.退休(退

2、养)人员聘用审批流程图16.员工过错行为处理流程图17.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人员需求申请表18.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年招聘计划表19.九冶应聘人员登记表(参考范本)20.面试评价表(参考范本)21.背景调查信息核对表(参考范本)22.新员工录用审批表23.员工录用通知书(参考范本)24.员工登记表(参考范本)25.员工入职会知单(参考范本)26.员工试用考核表27.试用员工工作调查表28.九冶有限公司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29实习协议书30.实习生自评表31.实习生考核评价表32.实习生录用审批表33.签订(续订)合同人员审批表34续签劳动合同考核登记表35.员工离职申请审批表36.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

3、知书(参考范本)37.员工离职清单(参考范本)38.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39.师带徒计划表40.师徒协议书4L师带徒培养计划42.师带徒培养总结报告43师带徒培养学习体会表44.徒弟考核表45.专业技术职务、执(职)业资格聘任表46.考试成绩汇总表47.退休、退养人员聘用申请表48.退休、退养聘用人员汇总表49.聘用协议书(参考范本)九冶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7月8日九冶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6年7月8日印发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规范员工管理行为,防范劳动用工风险,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

4、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制度包括员工的招聘录用、实习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考勤请假、师带徒管理、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管理、考试考核、退休聘用及员工奖惩管理。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二章招聘录用管理第四条公司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积极引进关键人才,重点充实骨干人才,适当储备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优秀人才。第五条员工招聘类别:应急类、储备类和临时用工类。(一)应急类招聘。应急类招聘是为满足两级公司当期生产经营和实际管理需要随时招聘人员的方式,分以下几类:1.因员工离职、退休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或因工作量增加现有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2.因公司业务拓展或设置新岗位,确需增加

5、人员的;3.公司发展急缺的特需人才;4.公司急需补充的其他人员。应急类人员空缺时由用人部门(单位)、项目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员需求申请表(附件17),并报两级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组织招聘。此类人员招聘以有工作经验或相应能力的人员为主,要求具备相关执(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各基层公司对拟录用人员需填报新员工录用审批表(附件22)报建设公司,经审批后录用。(二)储备类招聘。储备类招聘主要是指为公司发展需要及人才梯队建设招聘的储备人员,以应届毕业生为主。1.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年第四季度初对本单位人力资源现状进行摸底和分析,制定本单位下年度储备人员

6、招聘计划(附件18),经本公司会议研究后报建设公司。2.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招聘计划及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定全公司年度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8),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于当年第四季度至次年上半年组织实施。3.储备类人员招聘由建设公司或基层公司组织实施,各基层公司自行招聘人员应报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核并开具录用函后,方可录用。(三)临时用工类招聘。临时用工类指两级公司急需的季节性、临时性、辅助性用工或非全日制用工的招聘。临时用工类的招聘按照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执行。第六条招聘流程(一)信息发布。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公司网站、专

7、业招聘网站及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司招聘信息,并以校园招聘、现场招聘会作为补充,对于高级管理人才也可委托人才中介机构进行招聘。(二)人员初选。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从各个渠道收集的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招聘条件对简历进行甄别、筛选,确定初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通知其进行面试。(三)面试。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综合面试责任部门为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专业面试责任部门为两级公司各专业部门。1.应急类招聘应采取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即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专业部门及相关领导共同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1)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9),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

8、相关资格证书、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2)面试小组与应聘者面谈交流,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仪表形象、相关资格和综合能力,评价其是否能胜任工作岗位,满足工作需要。(3)两级公司拟招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有公司高管层领导参加面试,必要时总经理亲自进行面试。(4)面试完成后,面试小组成员填写面试评价表(附件20),根据应聘人员得分情况,择优录用。2.储备类招聘以综合面试为主,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1)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9),提交个人简历、成绩单、学历和专业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2)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人事主

9、管领导与应聘者进行面谈,对个人简历内容、登记表所填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及相关证书进行核对,对应聘者仪容、仪表等进行观察,通过谈话了解其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知识结构及综合素质。3.面试时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专业部门应如实告知应聘者公司的性质和概况,所聘岗位薪酬待遇、工作地点、工作环境、保险福利以及职业发展等情况,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回答本人的实际情况,在相互诚信的基础上深入交流。4.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或特殊岗位人员的招聘,还应组织进行笔试。通过专业知识笔试,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技能或岗位所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如有必要还可以安排实操考试。专业知识及实操试题题库由两级公司各专业部门负责建立,考试由

10、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各专业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四)背景调查。对拟招录的关键岗位或较高层级岗位人员,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通过正常、合法的方法和渠道,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个人品质、薪资待遇、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等进行调查,并对获得的信息与被调查者所提供的应聘简历、面谈介绍以及职位信息进行对比,填写背景调查信息核对表(附件21),对员工录用提供参考依据。公司也可视情况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背景调查。(五)确定拟录用人选。在经过面试、笔试和背景调查的基础上,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汇总招聘人员的综合意见,确定拟录用人员,填报新员工录用审批表(附件22),按程序进行审批。第七条录用(一)被公

11、司确定正式录用的人员,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发出员工录用通知书(附件23),通知被录用人员携带有关证件于规定日期到公司报到。(二)对于新招聘的应届毕业生,由各单位与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由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开具录用函。对拟聘的科级及以上人员按照公司干部管理相关程序进行。(三)因特殊原因需招录低于公司招聘条件的,应严格按照要求报建设公司审批。(四)被录用人员报到前,应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1.个人提供的资料有故意隐瞒或者内容失真的;2.在正式报到时不能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招聘时双方已约定需向本企业提供其他

12、证件资料的;3.与其他企业有劳动关系的;4.个人档案有缺失的或者已经拆封的;5.体检不合格的;6.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或岗位要求的;7.酗酒、吸毒者;8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不能招录的人员。第八条入职程序(一)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新录用员工报到时应首先查验其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各种执业资格证书等),并留存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人力资源系统;审验最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等资料。(二)新录用员工入职资料审验合格后,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安排新录用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附件24)。(三)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入职登记后,对入职员工提交的

13、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并按程序做好以下工作:1人事档案转接;2.安排工作岗位;3.填写员工入职会知单(附件25)到各职能部门办理入职会知手续;4.相关部门协助办理食宿、党团关系转移等手续;5核定试用期薪酬;6.确定社保基数;7签订劳动合同。(四)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参加入职培训,员工集中入职培训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未能参加集中入职培训的人员由入职部门组织对其进行培训。第九条试用期公司对新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员工进入公司,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一)试用期期限1.凡与公司签订三个月及以上不满一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半个月:2.凡与公司签订一年及以上不

14、满三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两个月:3.凡与公司签订三年及以上五年以下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三个月;4凡与公司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六个月;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二)试用期考核1.新员工试用期间的考核工作主要由所在部门(单位)和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完成。2.员工试用期满前7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部门向试用员工发放员工试用考核表(附件26),员工如实填写工作情况,试用部门(单位)及主管领导根据员工试用期间表现分别填写考核意见,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人事主管领导结合员工试用期间考勤情况、遵章守纪和综合评价情况填写考核意见。3.

15、试用期考核合格,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正式员工核定薪酬及相关待遇,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用人部门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重新调整工作岗位或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4.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试用期满前对试用员工进行工作调查,发放试用员工工作调查表(附件27),由员工本人填写后交人力资源部门,作为人力资源分析的一项参考资料。第三章内部人员调动管理第十条公司内部调动分为正式调动和借调两种类型。(一)正式调动。1公司统一调动,由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协调并办理调动手续。2.员工申请调动,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动申请,经原单位同意后填写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附件28),由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

16、分别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公司,经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3.未经建设公司审批,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二)借调。L因工作需要,建设公司及各单位之间可临时借调相关人员,在完成工作或借调期满时返回原单位。2被借调人的劳动关系不变、档案及社保关系不转移,借调期工资及相关待遇由调入单位发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部分费用由调入单位承担。借调3个月内的工资标准按原单位标准执行,超过3个月由调入单位重新核定。3.借调单位与原调动单位协商借调事宜后报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统一办理借调手续。第十一条调动程序(一)调动审批手续办理完毕,由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向调出单位开具(借

17、)调令。(二)调出单位接到(借)调令后应及时安排调动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向调动人员开具介绍信,并注明工资截止日期及社保缴费基数等情况。(三)调动人员持调出单位介绍信到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报到后,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再向调入单位开具员工介绍信,调动人员持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第四章实习生管理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任务安排可提供在校大学生实习机会。实习生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书(附件29),不纳入公司正式编制。(一)实习生包括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提前到公司实践上岗学习,以及应届毕业生本人为完成教学任务申请到公司进行的实习和实践工作。(二)实习生接收原则。1接收实习生

18、必须坚持业务工作需要、工作条件许可、专业对口的原则;2.接收的实习生应为国家统招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学生,且必须学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己进入实习期(以学校实习推荐信或己与公司签订的就业协议为准);3.接收的实习生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第十三条相关部门职责(一)人力资源部门。L根据公司人才储备计划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实习生人数、专业及培养方式,经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2.组织实习生的面试、体检及筛选、确定;3负责安排实习生工作岗位,并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书(附件29);4.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交流,了解实习情况;5.配合实习

19、部门(单位)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二)实习部门(单位)。1.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2.负责安排实习师傅,明确指导要求;3.负责制定实习指导计划,加强引导和指导,保证实习效果;4.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和鉴定,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门;5.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实习生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为其购买工伤方面的商业保险。第十四条实习生职责(一)实习生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实习推荐信、身份证、学生证及健康体检证明等资料供审核;(二)

20、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三)实习生必须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行为;(四)实习生应主动学习、虚心请教,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安排:(五)实习生应加强保密意识,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对外泄露。第十五条实习生实习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第十六条实习生执行各单位驻地最低工资标准,实习期间食宿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第十七条实习生考核管理(一)实习生每月填写实习生自评表(附件30),主要包括实习内容说明、实习业绩及心得体会等,分别交师傅和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二)实习期满由本人填写实习生考

21、核评价表(附件31),由实习师傅和实习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实习表现分别进行考核打分,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结合考核及实习生每月自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三)经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实习生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对实习期间特别优秀且符合公司招聘条件的,由实习部门(单位)填写实习生录用审批表(附件32),按程序报建设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录用为公司员工。第十八条实习生离职管理(一)实习生离职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递交离职申请书,经实习部门(单位)负责人、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正常员工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二)实习生因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及论文答辩等各类活动暂时离职的,必须持

22、学校通知或相关证明,提前向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请假,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实习部门(单位)予以相应安排。(三)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及实习生管理规定,由实习部门(单位)出具书面材料,经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取消其实习资格,并按员工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凡公司正式招录的员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二)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三)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或基层公司总经理分别与两级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四

23、)各基层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填写签订合同人员审批表(附件33)报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经建设公司人事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并开具授权委托书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十条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加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作,并应当及时建立和更新员工名册备查。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组成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书及其附件组成,附件包括培训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保密规定及合同补充条款等,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一)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两级公司根据工作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与员

24、工协商确定。(二)首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签订期限不超过三年,并应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与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三)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可以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公司与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权变化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三)公司

25、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四)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五)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由所在单位和员工共同填写续签劳动合同登记表(附件34),经本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核后填报续订合同人员审批表(附件33),报建设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于劳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员工患病、负伤在医疗期内,休假或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哺乳期、休假期满为止

26、。但应在合同期满前及医疗期、哺乳期、休假期满前30天书面告知员工。(七)员工不同意或不按规定期限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按公司离职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

27、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一)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

28、定执行。(二)员工申请辞职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同意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三)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四)员工月工资高于员工工作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的平均工资。(五)公司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9、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20%标准,按月支付其经济补偿。(六)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七)公司与员工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协商、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等方式解决,调解无效或对仲裁意见不服的,可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一)员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审批表(附件35),经所在单位(部门)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经本单位总经理同意后报建设公司,经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二)公司提出解除或终

30、止劳动合同的,由员工所在单位(部门)出具书面材料,写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经本单位总经理同意后报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经建设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向拟解除员工发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36),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离职有关规定,积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员工办理完员工离职清单(附件37)手续后,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附件38),并要求员工在离职3个月内办理完档案、户口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六章考勤与请假管理第二十七条工作时间及出勤公司员工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31、四十小时。因工作性质或施工生产需要,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公休,两级公司项目经理部可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和综合计时工作制。第二十八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并严格遵守生产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第二十九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员工未办理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私自不到岗或脱离岗位,应按实际缺勤或脱离岗位的时间记录为旷工。第三十条未履行请假手续,且非因履行工作职责原因的迟到、早退按下列方法界定:(一)按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者为迟到。(二)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三)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计算;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一

32、天计算。(四)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第三十一条对于旷工人员,所在单位可送达责令上班通知书,送达方式可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或公证送达,并做好送达记录和证据的留存。第三十二条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日以上(含5日)者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解除劳动关系。第三十三条在法定节假日及纪念日,员工可按规定假期享受休假。具体规定如下:(一)员工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期间可享受休假,如法定节假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二)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休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35周岁以下的青年休假半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予补假。第三十四

33、条员工公休日期间出勤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公休日工作的,可在日后安排补休。(二)员工出差、开会等因公外出期间,适逢公休日不计算加班。第三十五条考勤管理(一)员工出勤实行逐日记工制。机关部门及生产一线班组以上单位应设兼职考勤员。考勤员应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相关规定,认真负责按规定符号记录考勤。(二)每月5日前考勤员须将本部门(单位)员工上月出勤、请假、缺勤情况进行统计和记录,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交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公司支付薪酬的凭据。(三)公司内部的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由借入单位(部门)负责考勤。被借调人员在借入单位(部门)发生的加班,应在借调期

34、间安排调休,不得转移到借出单位(部门)。(四)员工利用病、事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承揽私活或从事个体经营等活动,经核实,原批准的病、事假无效,按旷工处理。(五)两级公司人事主管领导和人事部门应经常检查本单位(部门)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责任人追究其相关责任。第三十六条假期的类别员工请假的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公假、年休假等七种。员工申请起假日期从被批准休假之日起计算。(一)事假。员工因处理私事需要离开岗位,应请事假。一般情况下,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5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二)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到医院就诊的,公司给

35、予半天病假,员工提供当日病历的不扣工资;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病休时,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定点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病历和病休证明,可申请病假。对于病休超过24个月的员工,公司可安排其定期体检,确因病情不能继续工作的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公司可为其按相关程序办理病退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三)婚假。员工结婚可持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书书面申请婚假,在经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婚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男女双方不在一地,需赴外地办理婚事的,可酌情另给予1一3天路程假。婚假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则假期连续计算。(四)丧假。员工处理亲属丧事,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以下

36、规定享受丧假:1.直系亲属(指父母、养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或养子女、继子女)去世时,可享受丧假3天;2.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时,可给假1天,但因父母年迈、去世或其他原因,必须由员工本人处理丧事的可给予丧假3天;3.员工享受丧假,需赴外地办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1-3天,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则假期连续计算。(五)产假和计划生育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六)公假。员工在下列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同意,人事部门批准,可按公假处理。1.参加经公司批准的企业及社会公共、公益活动的;2.因参加抢险、救灾、救人等而误工的;3.因公安、司法部门工作需要,参加出庭、举证、陪审或协助

37、破案等活动的(提供书面证明);4参加经公司批准的各种学习、考试、培训、取证等;5.员工在公司范围内,因工作调动异地搬家的可享受6天公假,单身员工异地调迁可享受2天公假。假期工资由调入单位支付。(七)带薪年休假。L年休假天数规定: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2.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8、(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5)脱产学习在半年以上的;(6)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4.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或分段安排员工年休假,员工休假一般不跨年累计,休假需提前一周向所在单位(部门)申请。5.个别员工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所在单位总经理批准,可以不休年休假,但应按规定支付相应假期工资报酬。6.员工休年休假发生的交通、旅行、住宿等费用一律自理。第三十七条公司假期规定与国家节假日规定冲突或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员工申请休假,必须由本人手写

39、请假条并按管理层级和批假权限履行批准手续,经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及时用电话报告主管领导或委托专人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应向单位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并出具相应证明,补办请假手续。第三十九条员工休假期满,应及时到单位(部门)办理书面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或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准又不返回岗位的,即为旷工。第四十条除年休假外,员工在休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假期连续计算。若在节假日前后相连续的,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计入休假期内。第四十一条批假权限(一)机关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日以上10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领

40、导批准;10天以上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批准;15天以上由两级公司总经理批准。(二)机关部门负责人请假在5日内的,由主管领导批准,5日以上的分别由两级公司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三)两级公司班子副职领导请假,分别由两级公司正职领导批准;各基层公司党政正职请假,分别由建设公司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批准。(四)生产一线员工请假在10日以内的,由项目部(实体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批准;10日以上的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备案。项目经理(实体单位负责人)请假10日以内由人力资源主管领导批准,10日以上由本单位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第七章师带徒管理第四十二

41、条为促进青年员工成长成才,帮助新员工适应工作环境,快速提高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公司实施师带徒”制度,发挥“传、帮、带”作用。第四十三条师带徒期限。师徒协议期限一般为1至3年,特殊专业或工种可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确定期限。第四十四条师徒条件、产生方法及形式(一)师徒的条件和培养的目标:I.任师的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责任感,能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技术全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业岗位骨干。具体资格要求如下:(I)以培养生产经营主流程专业管理人员为目标的,应具有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或)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以培养施工技术人员为目标的,应具有施

42、工现场工作实践5年以上且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或二级建造师资格以上的专业人员;(3)以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为目标的,应具有5年以上该工种工作经验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达到一定水平的能工巧匠。2.任徒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爱岗敬业,肯学习钻研,有责任感,有上进心,有拜师学艺的意愿,有相应的专业或文化基础,身体健康的青年。具体资格要求如下:(1)新招聘的生产经营主流程大中专毕业生;(2)新招聘的生产施工一线主要工种的职业院校、技校毕业生。(二)师徒产生的方法及形式:1.师傅由各单位按照岗位要求推荐,徒弟由各单位推荐或自荐报名,报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2.师徒结对采取双向选择和组织指定两种形式

43、;3.师资充足的单位采取“一对一”的结对形式,师资不足的单位可建立一对二”的师徒关系;4.师徒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协议形式确定(见附件40)。原则上签订协议的师徒合同期内不可频繁调动单位,如师傅或徒弟工作确需变动,可重新调整并签订师徒协议,原协议即行终止。第四十五条实施步骤和方法(一)基层公司各部室或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师带徒”计划表(附件39),交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汇总、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核,经建设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建设公司各部室直接报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审批。(二)所有师傅和徒弟应签订师徒协议书(附件40),师傅需要根据所带徒弟的

44、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填写师带徒培养计划(附件41),并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签备案。(三)师带徒协议履行终结前,徒弟应填写师带徒培养总结报告(附件42)交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师带徒工作的总结和考核评价依据。第四十六条考核和奖励(一)师带徒的考核评价1.徒弟每半年对指导培养情况进行小结,写明学习过程、学习收获、行动计划以及对教学的建议等内容,填写师带徒培养学习体会表(附件43),为师徒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的核查和带教工作的及时改进提供依据;2.带教师傅填写徒弟考核表(附件44),由师傅和各专业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人力资源部门考核打分;3.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年牵头组织对师带徒协议的

45、履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填写评价意见,并由公司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表彰。(二)根据培养目标,学徒期满,应达到下列要求:1.管理、技术岗位的徒弟,要具有独立解决管理、技术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并应具备初级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2.操作岗位的徒弟要掌握岗位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掌握应知、应会内容,能熟练独立操作,生产一线工人通过初级工技能鉴定考试。(三)对任师人员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和考核:1.在协议期内,凡带徒的师傅由各单位按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带徒津贴,每多带一名加发100元。2.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师徒,给予表彰和奖励。凡被评为年度公司优秀师徒称号的,由公司奖励师傅500元、徒弟300元。3.经

46、检查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考核不合格者扣罚师傅200元,徒弟100元。经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将扣回己发的师带徒津贴。4.下列情况立即停发带徒津贴:(1)徒弟在学徒期内擅自离岗或者本人提出辞职的;(2)徒弟在学徒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四)学徒期间,师傅或者徒弟未能严格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的,经调查核实后,可即刻终止师徒协议;认定属于师傅责任的,将扣回己发师带徒津贴。第八章专业技术职务、执(职)业资格管理和聘任第四十七条专业技术职务、执(职)业资格是指员工通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权威行业协会的认定、评审、鉴定、考试等方式,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具体包括职称类、执业类和职业类三个类别:(一)职称类:

47、包括工程系列、会计系列、经济系列、政工系列、统计系列、审计系列、档案系列等;(二)执业类:包括注册一、二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类(电气、暖通、给排水、冶炼等专业)设计人员和其他工程类注册人员。(三)职业类:包括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及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信息管理师、施工现场八大员等。其中,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及公司资质需求的注册和非注册设计人员列为公司特需资质类进行管理(以下简称特需资质类)。第四十八条特需资质类人员的考试报名费、书本费、培训费在取得证书并在公司注册或者备案后,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公司己经组织的特需资质类培训的,个人私自在外参加相应培训的费用不予报销。第四十九条特需资质类人员及其他公司急缺的资格证书持证人员,经公司审批同意,其注册费、印章费、继续教育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条专业技术职务、执(职)业资格实行评聘分开,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竞聘的原则进行。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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