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2023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835656 上传时间:2023-12-15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8.7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2023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2023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2023征求意见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2023征求意见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2023征求意见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2023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2023征求意见稿).docx(1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提升招商引资成效,鼓励招商引资机构参与到定安县的招商引资活动中,更好地发挥招商引资对定安县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根据定安县促进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定府办规(2022)46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机构是指通过招商引资渠道向定安县推介真实有效的项目,并在促成项目落户定安县的过程中发挥实质性作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第三条设立招商引资机构奖励专项资金,纳入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年度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奖励招商引资机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2、,并建立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估机制。第四条奖励对象奖励对象系把海南省外符合定安县总体规划和政策的非财政性直接投资的项目引入到定安县的招商引资中介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经媒体、国际金融平台/经贸机构、商会、行业协会/联盟、专业服务机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不含自然人)。同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招商引资机构,如同一项目由多个机构共同协助落户定安县的,需由项目方在提供的确认书中确定唯一一个机构作为奖励对象。若已备案的招商引资机构在项目落户过程中无实质性促成作用,经上报定安县人民政府审核后可取消奖励资格。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项目的投资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和

3、收益分配权人、个体工商户、信用状况被列入信用征信失信黑名单的机构以及不符合本办法所列条件的其他机构,不属于奖励对象范围。第五条奖励条件凡申请奖励的招商引资项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招商引资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和收益分配权人未持有、变相持有或让其他自然人、组织代持该项目或项目投资方的股份。(二)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且非房地产或变相房地产项目。(三)项目引进资金系引入海南省外的非财政性直接投资资金,包括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为投资。(四)在定安县辖区范围内设立,企业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定安县的独立法人实体,并已形成实收资本、纳税或固定资产

4、,且注册时间或迁入时间在本办法正式实施之后。(五)申请项目招商奖励的项目需是通过招商引资程序引进,并同定安县政府签署合作协议的。第六条奖励标准、方式(一)项目涉及用地且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人民币5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奖励对象人民币10万元招商奖励;(二)项目涉及用地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按以下标准分阶段给予奖励:1.项目取得用地(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为准),一次性给予奖励对象人民币10万元招商奖励;2.项目开工建设且产生固定资产投资的,按项目竣工投产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招商奖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3.项目投产且纳入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对

5、象人民币15万元招商奖励。(三)项目不涉及用地,且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一年内实缴到位的,按以下标准分两次给予奖励:1.项目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对象人民币20万元奖励;2.项目公司首次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按照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对象一次性招商奖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3.额外奖励:项目公司注册之日或迁入之日起2年内就业参保人数在50人(含50人)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对象人民币5万元招商奖励。(四)招商引资项目按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00万美元或其他等额外资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到位资金折算成人民币金额1%。的奖励(汇

6、率以入资当天银行汇率为准)。(五)在本办法实施后,招引落地的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方(控股股东,下同)入选世界500强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对象人民币25万元;招引落地的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方入选中央直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一次性给予奖励对象人民币20万元;招引落地的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方入选中国500强”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对象人民币20万元;招引落地的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方入选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对象人民币20万元;招引落地的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方入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对象人民币15万元。对于同一家项目企业,符合本项多个条件的,按就高原则选择其中一项给予奖励。本条款规定的

7、奖励与前述第(一)(二)(三)条款规定的奖励可进行叠加。(六)同一招商项目对应的招商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申请时间范围为企业注册之日或迁入之日起3年内。第七条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招商引资机构备案材料收集、奖励申报受理等工作。第八条申请材料(一)备案材料1项目投资者出具投资引荐委托书;2.招商引资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备案登记表。(二)申报材料1.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申报表;2.项目批准文件(包括项目核准、合作协议或备案文件、环保评估批复复印件等);3.项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证明(包括银行进账单、符合资

8、质条件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5项目投资者出具的投资引荐委托书;6被引入企业(项目)出具的招商引资项目确认书;7.招商引资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8.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9.信用承诺函;10.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如纳税证明、不动产证明、开工许可证等和招商引资机构引进属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等类型企业,需提供以申报时财富杂志、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合会等机构发布榜单为准的相关材料)。第九条评定程序(一)备案招商引资机构应在所引企业(项目)签署合作协议前或申报奖励前,到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定安

9、县人民政府可与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机构签订委托招商或代理招商协议。(二)申报按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招商引资机构,在所引进项目达到本办法相关要求后,将材料及相应原件提交给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如材料不齐全,应一次性告知。(三)审核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缺失、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于当场或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回执。对已

10、经受理的,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成立奖励考核工作组进行实质审核,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审核意见上报定安县人民政府。(四)公示对经审核拟奖励的项目、招商引资机构名单及奖励金额,将在定安县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第十条奖励兑现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则按照本办法兑现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如对公示后有异议的,则由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再次公示。原则上招商引资机构奖励资金每半年兑现1次。由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统一拨付,奖金收入由招商引资机构自行依法纳税。第H-条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开展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工作中应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人民群众

11、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在奖励资金审核和资金管理监督工作中若发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申请奖励资金的招商引资机构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奖励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由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追缴已发放的奖励资金,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将招商引资机构及相关责任人依法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二条世界500强企业应以申报时财富杂志发布的名单为准;中央直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应

12、以申报时国务院国资委最新公布的央企名录为准;中国500强企业应以申报时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应以申报时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为准。第十三条享受本办法奖励的招商引资机构应当签订承诺书,并承诺:(一)所引进项目在3年内不出现减资、撤资、关停等情形;(二)所引进项目的企业注册、税务、统计关系等在3年内不迁离定安县;(三)所引进项目不得擅自违反土地出让合同出租、转让用地。如不能实现上述承诺的,享受本办法奖励的招商投资机构应承担违诺责任,退回已接受的全部奖励金,如未及时退回,由定安县投资促

13、进服务中心作为追缴主体负责追缴。第十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固定资产投资是指项目经过公开招拍挂获得土地后在该土地上完成的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其中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本办法所称的实质促成作用是指,经认定在项目洽谈、商务谈判、协调事项、协议签署、注册落地、开展运营等过程中提供相关帮助或服务。第十五条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县人民政府及经其授权的机构按有关政策与拓商引资机构签订专门合作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七条本奖励办法如与其他奖励项目重复,按奖励总额从高,从优,不

14、重复的原则执行。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奖励申报有效期3年,通过奖励申报的对象按照项目建设序时进度领取相应奖励金额。附件:1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备案登记表(模板)2投资引荐委托书(模板)3.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申报表(模板)4.招商引资项目确认书(模板)备案号: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备案登记表(模板)时间:年月日招商引资机构基本情况机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机构(单位)联系电话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经办人住址经办人联系电话项目投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商引资机构确认招商引资机构已充分知晓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填写信息均真实有效,特申请备案。招商引资中介机构负责

15、人(签名):(加盖单位公聿)年月日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初审意叽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定安县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一10一投资引荐委托书(模板)*有限公司系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引荐企业类型)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注册地为:*。现委托(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投资引荐人,将我司引荐到定安县。定安县招商引资机构奖励申报表(模板)时可年月日招商引资机构基本情况机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招商引资机构备案号机构(单位)联系电话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经办人住址经办人联系电话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投资行业企业名称投资额(人民

16、币/其他币种)项目签约时间项目开工时间主要出资者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机构代码联系电话申请奖励依据及申请金额申请奖励金额:(大写)申请依据I银行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银行账户:招商引资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以下由审批部门填写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初审意见初审奖励金额:(大写:)审核说明: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定安县人民政府审核意见最终审定奖励金额:(大写:)审核说明: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年月0招商引资项目确认书(模板)*有限公司系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有限公司(被引入公司)的投资委托引荐单位,经*有限公司引荐,*有限公司(被引入公司)在定安注册成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注册日期为年月日,注册地址为:开发项目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