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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办事指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陕西省及新区、新城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为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环评管理效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中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是指:符合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在开工建设前,按照自愿的原则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新城行政审批局以秦汉新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告知书(附件1)形式书面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新城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对申请人不选择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的,新城环评审批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实施审批。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按照陕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明确的范围,对原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畜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22大类54小类行业项目(附件2),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二、实施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9月底(生猪养殖项目至2021年12月31日)。方案执行期间,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出台新的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三、申请材料申请人
3、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陕环发(2019)44号)西咸新区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陕西咸环发(2020)4号)规定的审批类别,向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下简称新城行政审批局”)提交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格式文本,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2.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建设单位)(格式文本,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环评编制单位)(格式文本,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
4、件各1份);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纸质版3份、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U盘一个;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说明(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5.若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有偿使用的,需提交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申购承诺书;涉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要求的,需提交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来源证明文件(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四、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按照分级审批权限规定,通过秦汉新城政务服务网或秦汉新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文件可邮寄至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二路与秦义南路
5、交叉口兰池大厦综合服务大厅。2.受理和公示新城行政审批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转新城生态环境局,由新城生态环境局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1)对不适用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的,依法予以退回。(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除外),两公示可同时进行,公示期合计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a.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b.建设单位名称;C.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d.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e.公众参与说明(限报告书项目);f.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g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3.审批和送达新城生态环境局对完成受理且公示期满的项目,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由新城行政审批局根据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决定出具行政审批文件,并通过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政务服务平台、电话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邮寄等方式领取审批决定。附件:1.秦汉新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告知书(格式文本)2.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格式文本)4.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建设单位)(格式文本)5.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环评编制单位)(格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