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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阴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高质量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更大力度推动科创江阴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增强科技企业研发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强化“雏鹰、瞪羚、准独角兽企业梯次培育为路径,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企业全成长周期要素支持体系,发展壮
2、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江阴产业更高端、创新更澎湃,建设科创江阴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至2025年,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撑、创新型领军企业为引领的创新型企业主体培育发展体系,形成大中小创新型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格局,为我市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四科”标准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达到2800家、2000家、200家、67家;雏鹰、瞪羚、准独角兽入库企业分别达IlOo家、850家、60家;新增科创板上市企业1一2家;新建市级以上研发机构400家。二、重点任务(一)突出企业引育,持续壮大发展规模1全力招
3、引优质科技企业。深入实施暨阳英才计划”2.0升级版,对接国家、省重点人才培养计划,招揽掌握先进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开发能力的人才团队落户江阴加速成长。围绕我市“345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梳理上下游关键环节,编制产业链招商图谱,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坚持差异化竞合、精准化发力,加快引进一批技术领先、带动性强的链主”式企业。围绕绿色能源、量子信息、元宇宙等未来产业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前沿领域,挖掘一批技术门槛高、市场前景好的成果转化项目,孵化一批有望在行业细分领域快速发展成为“隐形冠军”的科技企业。全市年度招引科技型企业不少于1200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
4、信局、市商务局,各板块)2.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体系,采取企业自主评价、板块逐级审核、全程网络办理、年度动态更新的工作模式,全面挖掘优质中小企业资源,加强政策引导与跟踪服务,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支出专账或辅助账,规范研发费用归集,助力企业全面提升技术研发、知识产权等方面管理能力。依托相关专业平台,建立市级科技型企业信息库。每年按照知识产权、研发机构、产学研合作等科技型企业基础条件标准建立科技型企业档案,定期做好跟踪筛查。鼓励板块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励补贴,挖掘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形成发现一批、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局面。至
5、2025年,全市通过科技部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超28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板块)3致力增量高新技术企业。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发掘一批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纳入市级科技型企业信息库。建立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云平台,简化工作程序、畅通申报渠道。完善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协调机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至2025年,有效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20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备局,各板块)4着力树标创新领军企业。积极参与无锡市雏鹰、瞪羚、准独角兽”企业分类梯度评价,遴选一批具有高成长潜力的雏鹰企业、
6、处于快速增长阶段的瞪羚企业、成长到一定规模并在行业内具有引领力的准独角兽企业。积极参与省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领军型企业评选,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平台化发展,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高新技术企业,构建创新微生态。至2025年,无锡市雏鹰、瞪羚、准独角兽”入库企业分别新增570家、410家和25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9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板块)(二)突出条件建设,持续夯实发展基础1.加快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围绕金属新材料、石化新材料、高端纺织服装3条千亿级特色产业链,加快强链补链延链,促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高
7、端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大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应用力度,通过建链强链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围绕5G通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现代物流、健康文旅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加强前沿探索,前瞻布局孵化未来产业,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加速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支持链主”整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资源,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各类创新联合体,着力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基础底层技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板块)2.加快建设新型科创载体。全面提升和拓展全市科创载体的规模、功能和成效,围绕345产业布局,全力打造一批国际一流水准的科技企业
8、创新创业载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原则,重点构建“一湾、一谷、一区、一港科创空间,实现研发机构、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众创社区、大企业创新中心等各类载体多点布局、链式连接、全域覆盖。至2025年,全市新增科创载体超3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板块)3加快布局创新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武汉大学长三角科技创新中心和长三角太阳能光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与国内硬核科技企业合作,引进一批国家级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世界500强跨国企业在澄建设国际研发机构,切实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以
9、应用技术研究为导向,引导企业、行业协会与高校、研究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提升一批现有科技创新平台的创新能级,争创轴承钢、现代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纺织服装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运营好江阴金属材料创新研究院、江阴集成电路设计创新中心、江阴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至2025年,全市新建10家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实现突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板块)(三)突出研发创新,持续提升发展能力1实施企业创新评价制度。基于江阴高新区试点成效,在全市推广实施企业创新积分评价制度,以科技部火炬中心“研发投入、专利申请数、国家高企资质”等核心指标为基础,结合
10、我市实际,从科创人才、科创投入、科创平台、科创成果等维度提出特色指标,对企业进行动态量化评测和精准画像,全面评价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经营发展水平。建立创新能力调查制度,对创新型企业综合研发能力进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实时掌握全市创新型企业研发状况,为制定完善企业创新支持政策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各板块)2.优化企业研发支持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领军企业牵头实施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11、鼓励企业加强研发中心建设,提升研发管理水平,创新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至2025年,新建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超过400家。全市培育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科技人员密集、拥有核心技术产品的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镇街园区)3.深化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推进江阴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围绕一园一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布局,挖掘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紧密对接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延伸快速授权、确权、维权服务,推动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江阴设立分支机构。全面推进
12、江阴市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细化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执法规范,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和联合执法体系建设。整合执法监管、司法维权、仲裁调解等多方资源,建设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站。至2025年,主导参与完成制(修)订国内外标准累计超过750项,拥有国内外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1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各板块)(四)突出要素供给,持续优化发展生态1加大高端人才集聚力度。组织举办霞客杯中国江阴创新创业大赛、智荟澄”、才聚江阴、百名博士江阴行等活动,编制人才资源动态地图,为人才引育、服务对接提供保障
13、。探索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贡献奖补。持续开展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选派工作,鼓励和支持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到企业任职或兼职。探索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将业绩贡献突出的企业引进培养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纳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范围。鼓励企业引进国际人才,支持高层次外国专家领衔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各板块)2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深入实施江阴市产学研双百行动计划、双招双引活动,推动百家院所协同创新联盟建设,引进重大科技人才项目。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一批聚焦关键产业链的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科研试验站、技术创新中心等成果
14、转移转化平台。构建集科技政策发布推广、科技项目申报受理、科技资源集聚、技术交易市场、科技金融对接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重点发展一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科创公共研发平台、服务平台,搭建外部科创资源与内部科创需求的桥梁。加强科创江苏”江阴试点建设,促进优质科创资源落地江阴。依托省技术交易市场江阴分中心等服务载体,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至2025年,培训技术经理人500人以上,每年实施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10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板块)3.加大创新产品技术应用力度。强化应用场景建设牵引作用,发布重点行业场景项目清单,利用场景供给实
15、现与新经济企业的合作,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在城市治理、智能安防、智慧医疗、未来社区等领域广泛应用。编制江阴市新产品推荐目录,建立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鼓励市场主体首试首用本地创新产品,促进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和规模化推广。发挥需求侧创新政策引导作用,适度降低政府和国有企业采购门槛,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同类型产品时,合理设置首创性、先进性等评审因素和权重,提高对科技型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比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板块)4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市级50亿母基金的市场补位和引导放大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大力引进优质股权投资机构落户江阴,积极推进绮山湖科创谷森林基金P
16、ARK建设,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澄科贷”、“锡科贷”苏科贷”科技风险补偿贷款体系,推动实施人才科创贷。拓展投贷联动业务。加强科技保险工作,引导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形成覆盖科技型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保险保障。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强上市政策解读辅导,推动创新型企业挂牌上市。至2025年,在澄注册登记的股权投资机构达100家,全市股权投资管理基金规模达2000亿元,培育科创板上市企业12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无锡银保监分局江阴监管组,市新国联,各板块)5
17、加大科技中介管理力度。加强对企业培育服务机构、会计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督促相关机构加强政策培训和行业自律教育,规范服务行为。依托行业协会,继续开展好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工作,每年度发布符合条件的审计、税审、科技服务机构名单。依据行业协会出台的江阴市科技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开展服务机构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跟踪中介机构服务质效,促进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专业服务水平。鼓励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专家咨询服务,邀请专家授课,组织经验交流,开展业务研讨,给予个性化诊断建议,提高代理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江
18、阴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协调机制。市各部门要明确职责,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创新型企业培育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板块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市级统筹、部门参与、板块实施的工作格局,合力为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专业、高效服务。(二)浓厚创新氛围。深入实施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托各级各类宣传媒体,加大对重要科技政策法规、重大创新成果等宣传推广力度。挖掘优秀科研人员、科学家、企业家和创新型企业等典型案例,宣讲创新创业故事,大力培育和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敢为人先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三)强化考核督查。充分发挥高质量
19、考核的导向作用,将研发投入、载体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引育等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和考核体系,落实属地培育主体责任,建立定期督查和通报机制,并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江阴市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快集聚创新资源,打造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推进高质量协同创新,实施高水平科技攻坚,推进高效能成果转化,培育高层次人才队伍。现就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制订本行动计划。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20、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需求为牵引,以产业化为目的,以改革为动力,对标一流、开放发展,聚焦本市345现代产业体系创新发展需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开放协同、多元投入、专业管理”的建设思路,加快发展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科创中心提供有力支撑。二、功能定位和建设目标(一)功能定位。本行动计划所称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以多种主体投资、多样化模式组建、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独立法人组织,主要从事科学
21、研究与技术研发,并开展成果转移转化、创业孵化、投融资等科技服务活动,服务于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和人才集聚。(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围绕345现代产业体系,全市累计新建各级各类新型研发机构10家;新增创新创业人才项目600个;攻克关键核心技术60项以上;实施50项以上成果转化项目,衍生孵化科技创新企业50家以上。三、重点任务(一)加强顶层布局,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发展1.加强规划统筹。围绕345现代产业体系,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积极引进共建一批、优化提升一批、整合组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联合攻关的科学
22、布局。到2025年,新建各级各类新型研发机构10家。2.推动集聚发展。全速构建一湾一谷一区一港科创T台,建设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和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集聚一流研究型大学、新型研发机构、高端人才等创新资源,引导大型骨干企业科创资源集聚,打造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发展高地。以长三角太阳能光伏技术创新中心、江阴市武汉大学长三角科技创新中心为弓I,进一步集聚全国光伏、碳中和、遥感等领域的优质创新资源、高端创新人才。以江阴(北京)创新中心、江阴(深圳)创新中心等飞地为支撑,链接北广前沿技术,实现“科技研发在北广、成果转化在江阴。到2025年,力争服务本地企业3000家(次)以上,促成技术成果对接300项以上。3
23、.打造协同联动创新体系。依托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科技企业优势资源,通过组建新型研发机构+龙头企业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科创联盟等形式,实现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科技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的供需有效对接,推动多部门、多单位、全链条协同创新,打造优势互补的创新共同体。到2025年,通过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各类创新平台、研发机构10家以上。(二)推动机制创新,建立市场化的管理机制4.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运行创新。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采用与国际接轨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荐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决策制和院长(或所长、总经理)负责制,可结合实际需求设立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出资方协议制定章程和制度,依照章程和
24、制度运行。5.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引才用才创新。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引入揭榜挂帅”包干制”赛马制”项目经理人制”等工作机制,以项目合作、人才飞地等方式拓展引才路径。鼓励探索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励机制,完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收益分配机制,实行以知识产权为核心、与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和贡献相称的薪酬分配制度。鼓励人才(团队)入股混合所有制运营公司,按规定取得项目利润分成、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股权利益分享,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到2025年,新增创新创业人才项目600个。6.推动构建多元创新投入体系。坚持市场导向,完善多元化投入和产权组合机制,在举办方投入的基础上,吸引企业、金融与社会资本、高校、科
25、研机构等共同投入,通过建立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设立联合基金、探索技术入股、开展成果交易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承接科研项目等扩大收入来源。(三)激发创新活力,赋能新型研发机构可持续发展7.加强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励制度,持续输出技术和知识产权等科研成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和国家级科研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科学技术源头单位的对接合作,遴选技术先进、技术成熟度较高、产业化可行的科技项目,进一步集聚研发、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组织资本、生产、市场等方面的社会资源共同投入,在澄开展转化孵化。8.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孵
26、化衍生能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利用自有物业、闲置楼宇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加强与江阴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合作,推动创办或引进孵化的企业落户江阴。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通过科技成果作价、资金投入等方式参股孵化企业。(四)优化配套服务,完善新型研发机构全过程管理9.强化共建单位管理。参与共建的依托单位应建立对新型研发机构稳定、高质量、可持续的长效支持机制,加强对派驻人员的支持和管理,确保为机构持续输送高端创新资源。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应认真落实共建协议和建设方案的各项规定和主体责任,加强对重大项目、重要仪器设备采购、人才招聘、固定资产等规范化管理,积极接受外部监督检查。10
27、.完善协同管理体制。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应及时向共建各方上报建设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请各共建方协商解决;对共建协议中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与发展实际不符的,可协商变更共建协议或签署补充协议。对建设期满的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由共建协议约定的主体开展建设目标验收考核,考核通过后结束共建。共建期结束后,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市场化运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11.加强成果归属保障。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产生的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在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约定归研发机构所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享受自主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可以自主决定成果的转让、许可
28、或者作价投资等。四、工作保障(一)强化组织推进。市科创委统筹指导全市新型研发机构体系构建工作,市科技局做好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导管理工作,各机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汇聚资源、加强支持。各镇街园区强化属地主体责任,负责本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支持、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规范认定管理。按年度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对经镇街园区推荐,通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后,遴选出符合条件并向社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可认定为江阴市新型研发机构。对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机构或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机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单独组织论证。(三)完善绩效评估。
29、市科技局负责对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围绕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企业孵化、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根据其年度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四)加强诚信建设。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新型研发机构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科技伦理要求的,由科技部门依法依规记入科研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与绩效评价,并按规定追回有关财政资金。(五)落实信息公开。新型研发机构应定期参加统计调查,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公开渠道面向社会公开重大事项、年度报告等,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事
30、项除外。江阴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持续促进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更高质量、更强功能、更大规模的技术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无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高标准技术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
31、定性作用,提升技术市场要素配置能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遵循技术转移规律,发挥江阴科技创新资源禀赋与市场要素资源优势,加强与长三角技术市场资源联动协同,促进融通发展。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企业需求导向的技术转移链条,提高要素质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到2025年,全市技术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技术转移能力明显提升,成果转化效能持续放大。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超300亿元,提升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水平,新建10家技术转移机构。新增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0项。新增未来技术学院合作企业超30家。新增培养300名技术经纪(经理)人,全市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达到700人。二、重点
32、任务(一)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发企业创新源动力1.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力,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建设一批校企联盟。到2025年,新建校企联盟300家以上。2.鼓励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以345”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求为导向,聚焦先进制造、先进储能、新材料、双碳、量子科技、生物医药等领域,优化市场主体出题”,政府发榜”,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团队联合攻关的“揭榜挂帅模式,实施“揭榜挂帅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鼓励更多的科技成果实现产品化、
33、产业化。到2025年,累计挖掘企业有效技术需求500项,实施重点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20个。3.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组建一批企业牵头、校所紧密合作、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广泛参与的创新联合体。进一步促进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先进地区产业协同发展,做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产业化等方面营造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的全链条生态。到2025年,新建创新联合体3家以上。4.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和技术创新中心。持续放大金属材料创新研究院、安姆科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江苏智海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江阴市智能制造创新研
34、究院、江阴集成电路设计创新中心、江阴市武汉大学长三角科技创新中心、长三角太阳能光伏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效能。同时大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到2025年,全市累计新建各级各类新型研发机构10家。5.支持企业承接科技成果。支持企业主动吸纳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大幅提升产品科技含量。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组织,以重大科研任务为载体,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完成重大产品研发和产业链创新,推动重大成果产业化。到2025年,新增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0项。(二)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优化科技成果供给力6.建设中试基地。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领域,围绕尖端产品创制
35、、概念产品试制、紧缺产品研制等中试需求,建立面向产业发展的中试基地,让更多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加速产业化。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鼓励高校院所、龙头企业、社会资本根据我市产业需求新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7.鼓励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鼓励青年科技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团队在澄创新创业。培养一批有科研基础、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认定一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开展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8.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发挥在澄科研院所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管理,推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做好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工作。出台促进本地
36、区技术市场发展的配套政策。宣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优惠政策,激发企事业单位申报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转化技术成果,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持续推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到2025年,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超300亿元。9.积极引入市外优质创新资源。深化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和中科院等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市外高校院所等在我市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并给予经费支持。加强与未来技术学院专项合作,增强对未来科技发展趋势的研判能力,通过建链强链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到2025年,新建10家技术
37、转移机构;吸引未来技术学院100人次在澄参加交流活动,全市30家以上企业与未来技术学院建立合作关系。(三)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高技术转移服务力10.构建三单两库一平台。着力建设三单两库一平台,建立重点产业链上下游核心关联企业清单、创新资源清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三张清单,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建立科技项目库、科技人才库,促进技术、人才与企业的无缝对接,建设具有科技含量的数字化信息平台,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技术交易市场网络,构建联通国际、国内的技术转移网络。到2025年,联通重点地区的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1家以上,链接重点城市、重点高校院所国家技术转移机构20家以上。11.培育专业化服务队伍
38、。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技术经纪、技术交易等专业服务。鼓励各类服务机构建立技术经理人聘用制度,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专业水准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专业经理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结合“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等工作,鼓励和规范高校院所和企业的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到企业、园区等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成果推广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到2025年,新增培养300名技术经纪(经理)人,全市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达到700人。(四)优化技术转移服务水平,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力12.加强技术市场要素建设。构建全市技术市场服务节点工作网络,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
39、加强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江阴分中心建设,引导供需对接,打通转移链条,规范技术交易。鼓励高校院所等科研服务机构加入各级各类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整合科技成果、仪器设备、实验室等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在线检验检测等服务需求,降低科技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开展新产品检验检测、新成果验证等创新成本。到2025年,加入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服务机构10家,服务企业300家;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发布专利、技术成果、技术需求500条。13.强化知识产权转化服务。整合资源,加强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提供全链条专业化服务。鼓励高校知识产权创新团队参与协同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推动以企业技
40、术攻关需求为导向,校企联合培育的高价值专利在企业转化。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专利技术向产业转移。三、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审议研究本市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规划、计划,决定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形成合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模式、重大项目、示范机构、专业人才等典型案例的宣传,强对技术转移人才的价值认同感,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努力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三)强化工作落实抓好政策落实。市科技、财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健全促进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成果转化通道,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成果的转化应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促进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