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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征求意见稿)为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重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划定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一、禁猎区(一)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一)国家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范围内。(三)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范围内。(四)候鸟等陆生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内。二、禁猎期鸟类、兽类全年禁猎;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为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三、禁猎物种(一)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
2、生动物。(二)列入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三)列入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四、有关事项(一)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必须依法依规报批。(二)非禁猎区、禁猎期内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重庆市候鸟迁徙通道范围(第一批)(征求意见稿)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陆生脊椎动物物种最多的类群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有效保护候鸟迁徙通道,保障迁徙候鸟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3、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划定重庆市候鸟迁徙通道范围(第一批b一、划定原则(一)尊重自然,突出重点。遵循鸟类迁徙繁衍自然规律,以珍稀濒危物种和迁徙种群数量大的区域为重点,针对性纳入鸟类度夏、迁徙和越冬的栖息地区域。(二)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实际地形地貌情况,结合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优先选择植被覆盖良好、生态环境相对完整的区域划为迁徙通道。(三)综合评价,科学合理。结合鸟类资源调查监测成果,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在尽量覆盖每个迁徙类群的绝大比例迁徙种群的前提下,综合评价人类活动对鸟类迁徙的影响,科学划定迁徙通道范围。二、划定方法全面梳理全市鸟类资源调查监
4、测成果,分析市域鸟类迁徙种群、数量、季节、规律及迁徙习性,广泛征求鸟类研究专家学者意见,汇总国家重点保护鸟类、迁徙种群数量大等区域、点位,通过判图、实地踏查的方式,避开村镇、重要设施和管制区等区域,结合山脉、水域地形地貌生成区域图。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区域沿用保护地边界。三、划定范围1.大巴山脉五里坡上神门湾段迁徙通道。位于巫山县,涉及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10。030110447,北纬312139-312442,划定面积1488.87公顷。全部位于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该区域主要是鸣禽、猛禽、攀禽和陆禽迁徙通道。2.大巴山脉雪宝山一字梁段迁徙通道。位于开州区
5、、城口县,涉及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8。3649108。5313,北纬31。370031。4027,划定面积3361.49公顷。其中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730.55公顷、重庆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30.93公顷。该区域主要是鸣禽、猛禽、攀禽和陆禽迁徙通道。3.缙云山脉段迁徙通道。位于北稽区、璧山区、沙坪坝区,涉及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部分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436-1062255,北纬29332929。5002,划定面积2577.72公顷。其中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14.85公顷、
6、重庆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762.87公顷。该区域主要是猛禽、鸣禽、攀禽和陆禽迁徙通道。4明月山脉段迁徙通道。位于巴南区,涉及重庆南岸凉风t亚森林公园部分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411106。4733,北纬29。293629。3507,划定面积468.34公顷。该区域是猛禽、鸣禽、攀禽和陆禽迁徙通道。5.长江纂江河支流江津段迁徙通道。位于江津区,涉及江津区支坪镇、西湖镇、贾嗣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6。2227106。2916,北纬29526-291236,划定面积428.37公顷。该区域是游禽、涉禽和猛禽迁徙通道。6.长江澎溪河支流汉丰湖段迁徙通道。位于开州区,涉及重庆开州汉丰湖国家级湿地公
7、园部分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8。25361082742,北纬311111-31T151,划定面积92.38公顷。全部位于重庆开州汉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内。该区域是游禽、涉禽和猛禽迁徙通道。7长江龙溪河支流长寿湖段迁徙通道。位于长寿区,涉及重庆长寿湖风景名胜区部分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4201071617,北纬295420-295530,划定面积373.19公顷。全部位于重庆长寿湖风景名胜区内。该区域是游禽和涉禽迁徙通道。8.长江大宁河支流大昌湖段迁徙通道。位于巫山县,涉及重庆巫山大昌湖国家级湿地公园部分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6381094846,北纬311548-311706,
8、划定面积261.02公顷。全部位于重庆巫山大昌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内。该区域是游禽和涉禽迁徙通道。9.双桂湖段迁徙通道。位于梁平区,涉及重庆梁平双桂湖国家级湿地公园部分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7o44,13,107o45,24,北纬303754-303837,划定面积40.26公顷。全部位于重庆梁平双桂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内。该区域是游禽、涉禽、猛禽和鸣禽迁徙通道。四、有关事项候鸟迁徙期间,重庆市候鸟迁徙通道范围内,禁止猎捕并严格限制围栏围网、建闸筑坝、砍伐林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引入外来物种等妨碍迁徙候鸟生息繁衍的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依据法律法规经依法批准的除外。附件:重庆市候鸟迁徙通道范围图(
9、第一批)1.大巴山脉五里坡上神门湾段迁徙通道范围图2.大巴山脉雪宝山一字梁段迁徙通道范围图3缙云山段迁徙通道范围图4明月山段迁徙通道范围图5长江基江河支流江津段迁徙通道范围图6.长江澎溪河支流汉丰湖段迁徙通道范围图附件3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义务,有权举报侵占或者破坏野生植物及其生境的行为。接到举报的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第八条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野生植物及其生境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植物及其生境档案。野生植物及其生境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包括下列内容:(一)野生植物野外分布区域、种群数量及结构。(二)野生植
10、物生境的类型、面积、生态状况。(三)野生植物及其生境的主要威胁因素和应对措施。(四)野生植物人工培育、种质资源保存等其他需要调查和评估的内容。第九条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野生植物及其生境的调查、监测和评估结果,加强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在野生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应当依法建立自然保护地。在其他区域,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野生植物保护点或者设立保护标志。对极度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生境修复、人工扩繁、野外回归等措施,保护或者恢复其生长环境,必要时应当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第十条县级以上野生植
11、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测环境对野生植物生长的影响,并采取措施,维护和改善野生植物的生长条件。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植物的生长造成危害时,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调查并依法处理。第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对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对此作出评价;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事先征求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对野生植物生长环境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第十二条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申请采集
12、证。第十三条申请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并提交采集目的、被采集物种权属情况和以下相关说明材料:(一)用于人工培育的,提交采集作业区野生植物资源状况、培育基地项目立项文件或者背景情况说明、培育基地规模和技术力量说明及采集作业办法。(二)用于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的,提交科研或者交流项目立项文件或者相关背景资料及采集作业办法。(三)因重大工程建设需要采集的,提交工程立项文件及工程实施相关背景资料;需要移植的还应当提交移植原因、移植方案及移植后管理措施说明材料,并应当优先考虑移植。(四)因自然灾害造成安全隐患需要采集的,提交情况说明及采集作业办法和采集后的处置方
13、案。第十四条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要求严格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核发采集证,并按条例规定抄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采集证:(一)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三)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现状不宜采集的。第十五条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采集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等进行采集。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采集后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不能用于商业性贸易C第十六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
14、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市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第十七条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第十八条外国人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采集或者收购野生植物。外国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办理。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23年XX月XX日起施。附件4关于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重庆市候鸟迁徙通道范围(第一批重庆市野生植物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保护、
15、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对不具备划定自然保护地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措施予以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规定并公布迁徙涧游通道的范围以及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内容。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2023年1月17日,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发布新修订的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其中归属林业部门分工管理的有64种,归属农业农村部门分工管理的有5种。为建立健全地方野生动植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珍稀濒危野
16、生动植物保护,重庆市林业局组织起草了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重庆市候鸟迁徙通道范围(第一批重庆市野生植物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b二、主要内容(一)规定禁猎区和禁猎期。将全市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重要湿地列为禁猎区。将市域分布种类最多、活动范围广的鸟类和重点保护的兽类禁猎期规定为全年,将两栖爬行类集群活动的3-10月划为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二)规定候鸟迁徙通道。汇总全市历鸟类调查监测数据,分析其种类、数量、习性、迁徙规律等,划定第一批9条迁徙通道区域范围,包括大巴山、缙云山、明月山等
17、4条森林鸟类迁徙通道和汉丰湖、双桂湖、大昌湖等5条水鸟迁徙通道。(三)明确有关事项。明确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并对非禁猎区禁猎期内陆生野生动物猎捕活动管理作出说明。强调划定禁猎区禁猎期不代表其他区域时段可以猎捕,而是突出特定区域特定时段的强化保护,违反相关规定罚则会更重。同时明确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猎捕手续,开展猎捕活动。(四)明确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管理办法。明确野生植物保护原则和各级林业、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细化了对野生植物生境调查监测的内容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程序、申请资料和审核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