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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公司关于集团培训费用的管理规定一、各制造公司需在每年的1月20日前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交当年度培训计划及预算、上年度培训总结及分析,并在每季度初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交本企业上一季度的培训工作报告。二、集团人力资源部将根据集团当年度发展规划及各制造公司提交的当年度培训计划,制订集团当年度培训计划,报集团总裁审批,通过后方可按计划执行。三、按培训形式可将培训分为内训、外训,集团培训费用管理规定将从内训管理、外训管理两方面进行规定。四、内训管理1、各制造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知识所组织的内部集中培训。2、内训由集团管理、各制造公司按年度培训计划自行组织执行。如培训由集团内训师授课,需填写集中内
2、训申请表3、培训由集团内训师或各制造公司内训师承担培训职责,不发生课程购买费用,计入内训费用的仅为行政费用,行政费用包括: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餐费、场地费等。4、内训项目执行前,由制造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写培训预算申请表,预算申请表须由培训项目主管部门、所在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预算批准后由所在企业财务部存档。五、外训管理1、集团各部门、各制造公司为了顺应集团战略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员工的从业素质并让员工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根据员工共性的培训需求适时的安排的集中培训或由员工根据需求申请的外部培训。2、员工个人申请的外训管理1)员工个人申请外出培训应事先填报员工外出培训申请表,并附培
3、训有关信息资料,由部门主管核准后报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审核,企业工厂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2)凡申请外出培训员工应到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签字确认培训服务期合同。3)申请外出培训者,经报批同意,培训费用原则上由所在企业全额负担,而培训单位未提供膳宿交通费的,根据企业出差管理规定处理。4)员工培训结束后,填写报销单并附员工外出培训申请单,培训相关附件及培训费用的正规发票报部门主管批准,交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到所在企业财务部报销。5)受训人员应于培训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连同培训教材同时送交企业人力资源部及集团人力资源部,并于培训后一个月内在本部门或一定范围内进行知识
4、分享。未能遵守以上规定者,除一年内不得参加派外受训外,年终不得参加优秀员工评选,并在年终绩效考核时扣除3-5分的考核分数。3、集中外训管理1)所有集中外训须在年度培训计划范围内申请。2)原则上集团各制造公司集中外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集团人力资源部将负责课程采购、课程品质认证、课程效果跟踪及培训组织实施等工作。3)所有集中外训须填写集中外训申请表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4)凡参加集中外训的员工均需到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签字确认培训服务期合同。4、计入集中外训费用包括课程购买费用、行政费用。其中行政费用包括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餐费、场地费、讲义制作费等。1)集中外训项目执行前,由培训项目负责人填写培训、会议预算申请表。2)费用预算经培训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报所在企业财务、工厂经理/总经理审核,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生效。3)受训人员应于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项目的要求完成作业、考卷等,并于培训后一个月内在本部门或一定范围内进行知识分享。5、员工在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须退还所在企业剩余培训服务期折算的培训费,详见员工培训费用及服务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