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福建省轨道交通盖挖法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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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XXX-XXXX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XXXX-20XX福建省轨道交通盖挖法技术标准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verExcavationMethodinRailTransitinFujianProvince2023-XX-XX 发布2023-XX-XX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轨道交通盖挖法技术标准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verExcavationMethtxlofRailTransitinFujianProvince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

2、号:DBJ/T13-XXX-XXXX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XXXX-20XX主编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XX年XX月X日2023年福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轨道交通盖挖法技术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2)15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的福建省轨道交通盖挖法技术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

3、,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XX年XX月XX日前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22年第三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科20221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勘察与环境调查;5.设计;6.施工;7.监测;8.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福

4、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主编单位)(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1701号,邮编:350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建

5、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荣杨岳峰叶萍李志伟赵剑豪周鲁赵峰吴斌陈吉静陆应先张成施鹏程陈庚王锦和陈致富钟桂荣陈海涛陈希茂陈可帅本标准主要审查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目次1总则12术语和符号12.1 术语12.2 符号33基本规定44勘察与环境调查75 设计105.1 一般规定105.2 围护结构165.3 永久盖板体系205.4 临时盖板体系215.5 水平支撑245.6 竖向立柱285.7 降、排水设计306 施工396.1 一般规定396.2 围护结构406.3 永久盖板体系426.4 临时盖板体系426.5

6、 水平支撑476.6 竖向立柱486.7 降排水536.8 防水586.9 土方开挖与运输626.10 环境保护与控制697监测767.1 一般规定767.2 监测项目及要求778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828.1 一般规定828.2 支护体系838.3 盖板体系858.4 工程防水86本标准用词说明88引用标准名录89条文说明91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andSymbols12.1 TermsI2.2 Symbols33 BasicRequirements44 GeotechnicalSurveyandenvironmentalinvestigatio

7、n75 Design105.1 GeneralRequirements105.2 RetainingStructure165.3 PermanentCoverSystem205.4 TemporaryCoverSystem215.5 Bracing245.6 Column285.7 DewateringandDrainage306 Construction396.1 GeneralRequirements396.2 RetainingStructure406.3 PermanentCoverSystem426.4 TemporaryCoverSystem426.5 Bracing476.6 C

8、olumn486.7 DewateringandDrainage536.8 Waterproof586.9 ExcavationandTransportation626.10 EnvironmentalProtection697 Monitoring767.1 GeneralRequirements767.2 monitoringprogramandRequirements778 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828.1 GeneralRequirements828.2 RetainingStructure838.3 CoverSystem858.4 Waterpr

9、oof86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881.istofQuotedStandards89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911总贝!l1.0.1为规范福建省轨道交通工程盖挖法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标准。1.0.2本规程适用于轨道交通盖挖法基坑工程。1.0.3轨道交通工程盖挖法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盖挖法coveredexcavation在盖板及支护体系保护下,进行土方开挖、结构施工的一种地下工程施工方法。盖挖法可分为盖

10、挖顺作法和盖挖逆作法。2.1.2 盖挖顺作法UPWardScoveredexcavation完成围护结构及盖板后,分层开挖土方、架设支撑,再自下而上施作地下结构的方法。2.1.3 盖挖逆作法downwardscoveredexcavation完成围护结构及盖板后,利用各层结构板和结构梁作为基坑水平支撑,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土方、由上至下逐层施作地下结构的方法。2.1.4 盖板体系coversystem铺盖于基坑上方的结构体系,包括盖板、盖板梁和盖板路面,分为永久盖板体系与临时盖板体系。2.1.5 界面层interfacelayer采用盖挖逆作法施工时,地上地下结构同步施工的交界面。2.1.6 两墙

11、合一dual-purposediaphragmwall基坑围护墙兼作主体工程地下结构的外墙。2.1.7 桩墙合一dual-purposepilewall灌注排桩兼作基坑围护桩和主体地下结构的外墙。2.1.8 支承体系supportingsystem逆作法设计中用于承担结构自重,施工荷载和侧向土压力的结构体系,包括竖向构件和水平构件。2.1.9 竖向支承桩柱verticalsupport盖挖逆作法施工中将施工阶段竖向荷载及主体结构竖向荷载传递到地基的竖向支承结构,通常由支承桩和支承柱组成。2.1.10 一柱一桩onecolumnsupportedbyonepile一根结构柱位置布置一根支承桩的竖

12、向支承结构型式。2.1.11 一柱多桩singlepostonseveralverticalsupport一根结构柱位置布置多根支承桩的竖向支承结构型式。2.1.12 下置导墙downwardsguidewall,其是指设置在顶板或中板下方与板同时浇筑的导墙。2.1.13 内衬墙innerchemisewall在地下连续墙或排桩内侧构筑的墙体,并与连续墙或排桩共同构成复合结构作为永久承重外墙的墙体。2.1.14 叠合墙OVerlaPPedWall。其是指围护结构与内衬墙连成整体,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荷载的一种结构形式。2.1.15 复合墙compositewall。其是指围护结构和内衬墙分离设置

13、,两者之间不能传递剪力和雪矩,只能传递法向压力的一种结构形式。2.1.16 取土口excavationopening盖挖法施工过程中,在盖板和地下各层楼板上预留的土方及材料运输的竖向通道。2.1.17 六四式军用梁type64mi1iIitarybeam其是指于1964年设计定型的铁路桥梁抢修制式的全焊构架、销连接组装、单层或双层的多片式、明桥面体系的拆装式上承钢桁架。2.1.18 贝雷梁baileybeam。其是指由单销连接桁架单元作为桥跨结构主梁的下承式桥梁。2.2 符号2.2.1 抗力与材料性能C永三轴试验确定的第,层土固结不排水(快)剪粘聚力标准值;w水的重度;ymj深度与以上土的加权

14、平均天然重度;ymh开挖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天然重度;9永三轴试验确定的第,层土固结不排水(快)剪内摩擦角标准值:9土的有效内摩擦角。2.2.2 作用和作用效应Kai第i层的主动土压力系数:KPi-第i层土的被动土压力系数;。吸作用于深度引处的竖向应力标准值;。研作用于基坑底面以下深度可处的竖向应力标准值。2.2.3 几何参数力Wa基坊外侧水位深度;“出土口数量:Zj计算点深度。3基本规定3.0.1轨道交通工程采用盖挖法设计和施工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1确保盖挖法施工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2满足轨道交通工程地下主体结构及设施的施工空间和施工工艺要求。3.0.2轨道交

15、通工程盖挖法设计与施工前,应对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对其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调查范围和内容可根据轨道交通工程基坑设计方案等确定;必要时开展工程周边环境专项调查。3.0.3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开挖深度、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复杂程度、变形控制要求等因素,基坑支护安全等级可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及开挖深度按表3.0.3-1进行划分,也可按周边环境的变形控制要求按表3.0.3-2进行划分,并取二表中较高的安全等级作为基坑安全等级。针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根据上述因素的差异分别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表303-1按场地复杂程度及开挖深度划分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安全

16、等级按场地更杂程度及开挖深度划分一级基坑周边1.0H范围内有重要的建(构)筑物、管线、市政道路或设施基坑周边l0H2.0范围内有重要的建(构)筑物、管线、市政道路或设施,且基坑开挖深度论15m地质条件复杂且开挖深度论20m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二级除一级和三级条件外的其它情况三级环境安全无特殊要求,且基坑开挖深度H7m表30.32按周边环境变形控制要求划分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安全等级按周边环境变形控制要求划分一级地面最大沉降控制值0.20%或30mm支护结构最大水平位移控制值025%”或40mm二级地面最大沉降控制值0.30%”或40mm支护结构或大水平位移控制值035%H或50mm三级地面沉降

17、或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无特殊要求注:1表中H为基坑开挖深度:2地质条件复杂指的是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存在较深厚软上、填土等不利地质条件,或地下水对基坑及周边环境有重大影响:3按表303-1进行基坑安全等级划分后,基坑的变形控制要求应根据周边环境的保护要求进行确定:4环境安全无特殊要求指的是基坑周边3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无建(构)筑物、管线、市政道路或设施等。3.0.4盖挖法设计、施工应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测信息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对设计、施工方案作必要的分析与校验。3.0.5施工前应根据相关技术资料核查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及交通动载等情况,进行设计条件复核以及风险辨识和评估。实际施工条件与设

18、计不符时,应提请设计单位校核或调整设计方案,还应针对重大风险源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3.0.6盖挖法施工技术主要包括围护结构(墙)施工、竖向支承桩柱施工、地下水平结构施工、地下竖向结构施工、地上地下结构同步施工,以及基坑降水和基坑开挖等。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围护结构施工方案;2竖向支承桩柱施工方案:3水平、竖向结构施工方案:4降水、土方开挖方案:5施工安全与作业环境控制、文明、环保技术方案:6监测方案:7应急预案。4勘察与环境调查4.0.1轨道交通盖挖法工程勘察前应取得工程沿线地形图、基坑平面

19、布置图、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及地下设施分布图等资料,宜与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勘察同步进行。4.0.2轨道交通盖挖法工程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K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及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等现行国家级行业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地下建(构)筑物盖挖技术要求,重点查明竖向维护结构、中间支承结构及基坑影响范围内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2水文地质测试参数宜包含下列内容:1)各层地下水的类型、水位、水压、水量补给和变化;2)各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和渗透影响半径;3)分析水位变化对逆作法

20、施工工艺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3工程地质测试参数宜包含下列内容:1)岩土常规物理试验指标;2)岩土抗剪强度及变形指标;3)特殊性岩土指标,应作专项性测试。4.0.3应调查基坑周边3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建(构)筑物及设施的状况。当在4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优秀历史建筑、有精密仪器与设备的厂房、其它采用天然地基或短桩基础的重要建筑物、轨道交通设施、隧道、防汛墙、共同沟、原水管、自来水总管、煤气总管等重要建(构)筑物或设施时亦应调查这些被保护对象的状况。4.0.4工程周边环境专项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类型、权属情况、建设年代、技术文件和影像资料,宜初步分析其与拟建设基坑的空间关系和相互影响可能性,并符合下列

21、规定:1建(构)筑物应重点调查其平面布置、上部结构形式、基础形式与尺寸、埋深、地基及持力层情况、原建(构)筑物基坑地下遗留体情况、使用年限,以及使用期间的相关观测与鉴定数据等;2地下建(构)筑物应重点调查其平面布置、埋深、结构形式、基础形式、施工方法等,对人防工程尚应重点调查其使用情况和充水情况,对地下铁路尚应重点关注其变形要求;3既有地下管线应重点调查其类型、材质、位置、尺寸、埋深等,对既有供水、污水、雨水等地下输水管线,尚应包括其使用状况及渗漏情况;4基坑周边在建和待建项目的工程资料及建设计划;5场地周围地表水汇流和排泄条件,基坑周边抽降水情况,查明降深、影响范围和可能的抽停时间等;6当场

22、地存在有害气体时,应进行有害气体来源的追溯及成分、含量测定,并提出施工阶段监测注意要点。4.0.5轨道交通盖挖法工程勘察报告与基坑有关的内容应包括:1与基坑开挖有关的场地条件、岩土条件和工程环境状况;2场地内或邻近区域对基坑开挖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等的分布特征及处理措施建议;3提出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建议和岩土参数;4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影响基坑工程的设计水位,对地下水控制方法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方式、计算参数和施工控制建议;5对基坑开挖和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防治和周边环境保护及监测工作建议。4.0.6勘探点范围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确定;

23、当场地条件允许时,基坑外勘察范围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2)倍,对于软土勘察范围尚应适当扩大,对于需要采用锚杆时,基坑外的勘探点范围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2倍,且不小于锚固段锚固范围。在开挖边界外,当受场地条件限制时,勘探点可沿基坑支护结构或基坑开挖边界布置,开挖边界外勘察手段可以调查研究、收集已有资料为主,复杂场地和斜坡场地应布置适量的勘探点。4.0.7勘探孔的数量、间距、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及地铁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zTl3-283等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4.0.8采取岩土试样和进

24、行原位测试应满足岩土工程评价的要求。软土、风化岩与残积土的勘察、勘探与测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及地铁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ZT13-283的规定进行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并提出各层土的物理性质指标和力学指标。5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一年;当支护结构作为主体地下结构一部分时,应满足主体结构的使用年限要求。5.1.2 轨道交通工程盖挖法结构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开挖深度、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复杂程度、变形控制要求、施工顺序、取土方式及施工进度等因素,并结合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

25、级进行设计。5.1.3 轨道交通工程盖挖法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5.1.4 勘察报告;5.1.5 红线图、周边地形图、邻近道路及水体等信息;5.1.6 建(构)筑物、管线和其它地下设施的类型及变形控制要求、基础及结构特征、使用现状及与基坑的相对位置关系、已建建(构)筑物的原基坊支护资料等;5.1.7 、地下结构设计资料等;5.1.8 在建和待建项目的工程资料及建设计划;5.1.9 顺序及取土方式,周边道路及车辆载重情况,周边场地条件及荷载要求。5.1.10 道交通工程盖挖法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竖向围护结构及盖板体系方案的选型;2盖挖法水平和竖向传力途径以及重要构件和关键节点的设计要求;3土方开

26、挖技术要求;4周边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技术要求;5基坑检测、监测要求。5.1.11 道交通工程盖挖法设计除应满足稳定性和承载力要求外,尚应满足基坑周边环境对变形的控制要求。当周边环境复杂时,应根据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变形控制设计,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5.1.12 道交通工程盖挖法应按实际的基坑周边建筑物、管线、道路和施工荷载等条件进行设计,并应明确基坑周边荷载限值。基坑周边设计超载及范围应根据场地布置、周边建(构)筑物状况及道路车载状况等因素确定;当基坑周边场地作为土方车、材料装卸车、施工机械通行施工道路时,设计超载应根据实际情况取值。5.1.13 道交通工程盖挖法结构设计宜采用极限

27、状态法,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1.14 构设计极限状态应分为下列两类:5.1.15 限状态: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土体变形导致结构破坏或周边环境破坏;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的变形影响结构的正常使用、地下结构施工或周边环境的正常使用功能。5.1.16 挖法基坑支护设计中的荷载与作用应包括下列内容:1岩土体的土压力;2静水压力、渗流压力;3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荷载;4盖板体系上方及基坑周边施工材料和设备荷载、周边道路车辆荷载;5支护结构自重及其可能产生的施工荷载;6必要时,宜结合工程经验,考虑混凝土收缩与徐变、温度变化、土体开挖后的应力释放、浸水或失水后的性状变化以

28、及施工爆破、打桩振动、挤土等作用对支护结构产生的影响;7基坑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对支护结构产生的影响;8支护结构作为永久性结构使用时,尚应考虑相关规定的荷载与作用及抗震要求。5.1.17 土压力及水压力计算、土的各类稳定性验算时,土、水压力的分、合算方法及相应的上的抗剪强度指标类别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及地铁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T13-283的相关规定。5.1.18 当预估支护结构位移达到相应土体的极限状态位移时,可采用主动、被动土压力;当支护结构未达到极限状态位移,有可靠经验时,可按支护结构与土的相互作用确定土压力值;当支护结构的水平变形有严格限制时,宜采用静止土压力。有可

29、靠经验时,可采用支护结构与土相互作用的方法计算土压力。5.1.19 轨道交通工程盖挖法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并综合考虑基坑开挖深度、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复杂程度、变形控制要求等因素来确定,并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选取结构重要性系数。结构重要性系数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和地铁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T13-283的相关规定。5.1.20 轨道交通工程盖挖法支护结构设计时的荷载组合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当计算围护结构的倾覆及抗滑移时,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组合,其分项系数应为1.0;2当计算围护结构、水平和竖向结构承载力时,上

30、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相应的地基反力及这部分结构所直接承受的施工荷载效应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组合,并应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对于临时性支护结构,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相关规定,对于兼作主体地下结构时,荷载分项系数宜参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等有关规定取值;3当需要验算围护结构的裂缝宽度和变形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进行组合。4当计算临时的围护结构竖向沉降时,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进行组合。

31、当围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使用时,在使用阶段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进行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5当计算临时的支承结构的竖向沉降时,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进行组合;当计算永久的支承结构的竖向沉降时,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进行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并应按施工与使用不同阶段的荷载分别计算。5.1.21 轨道交通工程盖挖逆作法结构设计的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荷载:水平荷载:应包括围护结构所传递的水压力、土压力、坑外地面荷载的侧压力。作为永久结构的构件,除以上水平

32、荷载外,尚应按相关规范验算地震作用引起的水平力。2竖向荷载:应包括逆作法施工各阶段逆作法结构构件自重及施工荷载、取土和运土时可能作用于逆作法结构上的荷载。作为永久结构的构件,除验算上述施工阶段的竖向荷载外,尚应按相关规范验算在使用阶段的结构自重、活荷载、地震作用引起的竖向力、底板的水浮力。5.1.22 轨道交通工程盖挖逆作法结构设计应进行下列计算和验算: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和验算:1)围护结构的稳定性计算,包括整体滑动、抗滑移、抗倾覆稳定性;2)降水设计计算,抗浮、抗隆起验算;3)围护结构在施工和使用阶段受弯、受剪、受压承载力计算;4)主体结构兼作围护结构、支撑结构时,结构承载力计算和稳定

33、性验算。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计算和验算:1)主体结构兼作围护结构的沉降验算;2)竖向支承结构的沉降计算。3支撑体系和围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宜采用空间作用的整体分析方法。当施工与使用阶段构件的使用条件变化时,应按最不利情况验算。5.1.23 在基坑施工过程中,为防止坑内出现突涌、管涌、流砂、坑底隆起,坑外发生与地下水有关的地层过度变形等,必须实施地下水控制。5.1.24 用于获取参数的抽水试验和回灌试验宜在截水帷幕施工前实施,用于检验地下水控制方案的抽水试验和回灌试验宜在截水帷幕施工后实施。5.1.25 抽水、回灌试验结束后,应对不再利用的试验井进行封孔处理。5.1.26 基坑地下水控制设计应具备

34、下列资料:1岩土层的平面分布、厚度及顶底板标高;2地下水的类型、水位标高与动态规律;3含水层的水文地质参数及与降水相关的工程地质参数;4含水层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基坑与附近地表水体的距离关系及其水力联系;5基坑尺寸、形状、开挖深度,基坑围护结构、截水帷幕类型,基坑开挖的分层工序、地下水控制需求;6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结构物与管线基础情况及沉降、变形控制要求;7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地下水控制工程施工的场地、交通、供水、供电、排水及有无障碍物等现场施工条件;8基坑工程施工季节内的气象资料及基坑使用期限。5.1.27 基坑降水设计、施工与运行应包括以下内容:5.1.2

35、8 掌握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基坑围护设计以及周边环境等资料;2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涉及承压水控制的基坑工程,在降水设计前应进行专门的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查明地下含水层组的空间分布,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并求取相关水文地质参数;3设计应包括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水位降深控制标准制定、降水井群的平面布置、降水井深度与井结构、降水后水位预测、降水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评估、降水井质量验收标准等;4降水井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降水方法、降水井深度、数量、结构、降水设备数量与型号、井群平面布置、降水井施工工艺与设备以及达到降水井质量验收标准的措施;5降水运行与管理包括降水运行方案编制、工期安排、质量目标与安全技术

36、措施、降水对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以及停井和封井条件等。5.1.29 地下水控制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经过试运行检验,满足地下水控制要求后方可进入运行与维护阶段。5.1.30 地下水控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及时采集并反馈现场试验、施工、运行管理期间的数据信息,以提高地下水控制工程设计水平与施工质量。5.1.31 在地下水控制工程设计和施工前应进行风险评估,针对主要风险源制定安全预案,并备有工程抢救辅助措施,保证地下水控制工程安全实施。5.1.32 在基坑降水期间,应提前布设监测点对基坑及周边环境变形、地下水位变化进行变形监测;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应对基坑内外地下水控制效果及环境影响进行监测,指导地下水控

37、制的施工和运行。5.1.33 在地下水控制过程中,截水、隔水与失效预防应按照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有关要求执行。5.2 围护结构5.2.1 围护结构可根据受力条件分段按平面问题进行计算:1盖挖逆作法地铁车站各层板可作为围护结构的水平支撑,结合楼板开孔对结构楼板进行整体线弹性结构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支点的刚度系数;2当围护结构兼作地下室外墙时,围护结构与楼板处的支点可视为不动较支点,墙外侧的土压力宜取静止土压力。5.2.2 围护结构宜优先采用地下连续墙作为围护结构,当地下连续墙兼作主体结构的侧墙或排桩与内衬墙组成复合外墙时,其施工阶段及使用阶段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无内

38、衬墙时,地下连续墙其施工与使用阶段应作为独立构件计算;2当有内衬墙时,若为叠合墙,地下连续墙及内衬墙可按叠合构件进行计算;若为复合墙,则施工阶段下,地下连续墙作为独立构件计算。使用阶段下,地下连续墙和内衬墙共同受力,按各自独立刚度分配所承受的力,分别验算;3排桩与内衬墙复合外墙,施工阶段其排桩应作为围护结构进行计算,使用阶段桩墙应作为两个构件共同受力,并应围护结构的材料劣化影响,一般情况下围护结构可按刚度折减到60%70%后与内衬墙共同承载。桩墙应按各自独立刚度分配所承受的力,分别验算。5.2.3 地下连续墙可采用现浇地下连续墙或预制地下连续墙。两墙合一的地下连续墙可采用单一墙、复合墙和叠合墙

39、的形式。5.2.4 当进行构件的承载力及稳定性计算时,围护结构体系的内力及支点力的设计值应按其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中的各个工况中可能出现的最不利内力组合值进行计算。5.2.5 地下连续墙在使用阶段作为地下室的外墙,单一墙、叠合墙时,应按地下室防水等级要求做好地下连续墙防水;复合墙时,应按防水要求做好内衬墙防水。5.2.6 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墙体混凝土和槽段施工接头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6。采用两墙合一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5,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5.2.7 地下连续墙纵向钢筋宜沿墙身均匀配置,并可根据内力分布

40、沿墙体深度分段配置,但应有一半以上纵向钢筋通长配置。纵向钢筋宣采用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6mm,钢筋净距不宜小于75mm。水平钢筋可采用HPB235级或HRB335级钢筋,现浇地下连续墙水平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预制地下连续墙水平钢筋直径不宜小于IOmmo5.2.8 现浇地下连续墙主筋的保护层厚度在迎土面不应小于70mm,在迎坑面不应小于50mm,预制地下连续墙主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5.2.9 地下连续墙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l300o5.2.10 两墙合一地下连续墙在永久使用阶段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水平裂缝验算,一般环境条件

41、下,迎土面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30mm,迎坑面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0mm,裂缝验算时取用的计算保护层厚度宜取30mm。5.2.11 当有人防要求时,两墙合一地下连续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的有关规定。5.2.12 两墙合一地下连续墙宜进行墙底注浆加固。单幅槽段注浆管数量不应少于2根,宜设置在墙厚中部,且应沿糟段长度方向均匀布置,注浆管间距不宜大于3m.。5.2.13 两墙合一地下连续墙承受上部结构竖向荷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5.2.14 宜选择压缩性较低的土层,并应进行墙底注浆加固。2应分别按照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地下连续墙的竖

42、向承载力和沉降量。3地下连续墙的竖向承载力宜通过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无试验条件时,可按灌注桩的单桩竖向承载力计算方法进行估算。墙体截面有效周长应取与周边土体接触部分的长度,墙体有效长度应取基坑开挖面以下的入土深度。5.2.15 两墙合一地下连续墙与主体结构构件可通过在地下连续墙内预留钢筋、钢筋接驳器或剪力槽进行连接。连接节点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埋钢筋应采用Q235钢筋,钢筋宜径不宜大于20mm,预埋钢筋的竖向间距不宜小于IoOmm,水平间距宜为地下连续墙纵筋间距的整数倍,预埋钢筋方向应垂直于地下连续墙表面,并应符合锚固长度的要求:2预埋钢筋接驳器应采用与外接钢筋相同的强度等级,钢筋直径不宜

43、小于20mm,预埋钢筋接驳器的水平间距宜为地下连续墙纵筋间距的整数倍,预埋钢筋接驳器方向宜垂直于地下连续墙表面,无法垂直时,与地下连续墙表面的夹角不应小于45,并应符合锚固长度的要求;3剪力槽应设置于地下连续墙纵筋内侧,剪力槽的宽度不宜小于100mm,高度不宜小于150mm;4地下连续墙上的预埋钢筋和接驳器不应贯穿全截面,其端部与地下连续墙迎土面外表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5槽段施工接头外侧可设置高压喷射注浆等防渗构造措施;内侧宜设置扶壁式构造柱或框架柱、排水沟结合构造墙体或钢筋混凝土内衬墙结合防水材料、排水管等的防渗构造措施。6地下连续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接缝位置可根据地下结构的防水等级要

44、求,设置刚性止水片、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或预埋注浆管等构造措施。5.2.16 地下连续墙槽段接头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粉土、砂土等透水性强的土层中,宜在地下连续墙的栖段接头位置采用内外两层防水措施,外侧宜设置隔水加固措施,加固深度宜大于基坑开挖深度;内侧宜设置结构壁柱或内衬墙;2当基坑开挖面以上分布有承压含水层时,地下连续墙内侧宜设置钢筋混凝土内衬墙。5.2.17 两墙合一地下连续墙在使用阶段需要开设外接通道时,应根据开洞位置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和隔水加固措施。5.2.18 地下连续墙位于暗浜区、扰动土区、淤泥、浅部砂土、粉土中或邻近有保护要求的建筑物时,地下连续墙两侧宜进行槽壁加固。5.2

45、.19 当地下连续墙形成具有空间效应的支挡式结构时,围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宜采用空间弹性地基板法进行计算。分析时地下连续墙可采用板单元模拟,根据地下连续墙和支撑的实际空间布置情况进行建模,分步模拟施工工况得到围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5.2.20 圆形基坑中由单元槽段筑成的呈圆筒形布置的地下连续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内力和变形宜按空间弹性地基板法进行计算,也可采用轴对称模型计算;2应结合分步开挖工况,对圆筒形布置的地下连续墙进行非均匀围压受力状态下的验算;3圆筒形布置的地下连续墙坑外土压力宜采用提高的主动土压力或静止土压力;4宜根据实际受力状态对槽段施工接头进行模拟和承载力验算;5圆筒形布置的地下

46、连续墙的槽段分幅宜采用折线形。5.2.21 围护结构还可采用灌注桩、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咬合式排桩作为围护结构,排桩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及地铁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T13-283的相关规定。5.3 永久盖板体系5.3.1 盖板体系选型应根据地下结构设计要求、使用功能要求、工程施工条件、周边环境进行选择。5.3.2 永久盖板体系主要用于盖挖逆作法,用在周边环境复杂、地面交通疏解困难的区域。5.3.3 对于跨度不小于4m的梁、板,其模板施工起拱度宜为梁、板跨度的l100031000ow5.3.4 利用车站顶板做为盖挖法盖板体系,应综合各使用工况进行顶板承载力和变形计算,满足施工阶段和永久使用阶段的的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要求。5.3.5 逆作顶板上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考虑堆载及施工车辆荷载,施工车辆作业区荷载取值建议不小于25kPa5.3.6 逆作顶板计算时宜考虑由中立柱差异变形、围护墙差异变形、中立柱与围护墙之间的差异变形引起的附加内力,车站顶板与围护墙交界处宜加设过梁防止顶板边缘裂缝的产生。5.3.7 逆作顶板中间竖向支撑系统必须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地铁车站优先考虑永久柱与临时柱结合的方案。5.3.8 逆作顶板取土口、材料运输口等开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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