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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通州区公办托育服务试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公办幼儿园、公办托育机构:为落实本市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就本区公办托育试点期间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公办幼儿园托班、公办托育机构。二、收费标准公办托育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综合统筹考虑政府投入、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和办托成本等因素,本区公办幼儿园托班、公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费(不含膳食
2、费)收费标准每人每月不高于1900元。公办幼儿园托班、公办托育机构设置不同班型及其他托育形式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三、收费信息公开公办幼儿园、公办托育机构应通过招生简章、幼儿园(托育机构)官网、收费公示栏等方式,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退费规则等内容,提前告知家长,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四、收费行为监管各部门依职责加强对托育服务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严禁擅自提高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查处。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点期限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和北京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通州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州区教育委员会通州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