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防汛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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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防汛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做好全县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全县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灾害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高质量发展。1.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防汛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市防汛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全县范围内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和防汛

2、抗洪抢险工作,包括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内涝以及堤防溃口、水库垮坝等灾害。1. 4工作原则1.1.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把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作为防汛的首要目标任务。1.1.2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洪涝地质灾害。1.1.3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1.1.4 坚持依法防汛抗洪,科学指挥调度,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军民团结抗洪,专群平战结合。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县和镇(街)两级都应设立防汛指挥

3、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应急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汛工作。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县长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分管水利工作副县长县政府办联系应急工作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教体局、卫健局、文化和旅游局、乡村振兴局、供销联社、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太白山旅游区管委会、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民政局、气象局、电信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移动分公司、供电分公司、XX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AA水文站为

4、指挥部成员单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2.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防汛抗旱部门关于防汛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决策以及批示、指示;(2)领导指挥全县防汛工作,充分发挥在防汛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3)制定全县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监督实施;(4)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督促各级防汛责任人落实责任;(5)组织编制全县防汛应急预案,组织督促指导编制全县河流洪水防御、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方案等;(6)组织开展防

5、汛检查,指导督促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7)及时掌握全县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减灾和抗洪抢险;(8)负责全县防汛经费和物资的安排、储备和监督管理;(9)及时掌握发布汛情、灾情;(10)组织汛情和灾情会商研判、应对处置、指挥调度,指导协调洪水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11)组织协调洪涝灾害防治和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建设,负责应急度汛、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物资储备和能力建设等防汛资金计划和使用管理;(12)组织协调灾区群众恢复和发展生产。2.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县防指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指成员单位工作;(2)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县防汛工作;(3)修编全县总体防汛应急预案,

6、指导协调镇(街)、相关部门编制防汛预案;(4)组织拟定全县防汛工作制度并贯彻实施;(5)收集、上报和发布雨情、水情、灾情信息;(6)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洪水灾害防治工作;(7)协调指导洪涝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8)负责全县防汛经费、物资的计划、安排、储备、调配和管理;(9)织织开展防汛准备、检查和考核等工作;(10)组织、指导防汛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三)完成县防指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2.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媒体的防汛宣传和紧急情况下预警信息、防汛抢险救灾信息发布工作。(2)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和协调驻XX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执行防洪抢险、营救受困群众、转

7、移人员等重大抢险任务。(3)县发改局:负责防汛减灾救灾工程、水毁工程修复、灾后恢复重建等重点项目规划、资金争取,做好国家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和项目监督管理。(4)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汛经费;及时下达防汛基础设施、应急度汛、水毁修复及抢险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资金,监督专项资金和物资管理及使用。(5)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汛工作;做好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预警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协调防洪工程、应急避险、灾后恢复重建的用地保障。(6)县住建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城区排水防涝和有关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组织做好城市道路、排水

8、、桥梁、路灯以及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设施的防洪工作;负责做好防涝规划制定,协助做好应急供水工作。(7)县交通局:负责本系统防汛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县公路系统及所辖桥梁、涵洞等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和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及时组织修复水毁道路、桥梁,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及时通报全县公路安全交通信息,负责做好紧急情况下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防汛抢险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农业洪涝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灾情信息;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渔业的防洪安全,做好农业减灾技术指导工作。

9、(9)县林业局:负责本系统及所辖旅游景区、湿地公园的防汛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洪涝灾害区林业生产恢复重建工作。(10)县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的防汛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汛避险意识,指导洪涝灾害威胁区学校安全防范、灾后重建、危房改造及教学秩序恢复。(11)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本系统防汛工作,负责因汛情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及处置。(12)县卫健局:负责洪涝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13)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系统及所辖旅游景区的防汛工作,协调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防汛法规、政策及重要信息的宣传,及时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努力营造防汛抗洪人人有责

10、的舆论氛围。(14)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因洪涝灾害返贫镇(街)、村的项目和资金争取工作。(15)县供销联社:负责本系统的防汛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防汛物资和灾区群众生产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16)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汛工作;根据防汛抢险救援救为工作需要,协助征调防汛应急物资,协调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和灾区群众生产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工作。(17)太白山旅游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所辖旅游景区的防汛工作,包括“防、抢、撤”预案编制、宣传和警示标志设立、雨水情监测预警、信息传递、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抢险救援物资储备、人员撤离路线和安置场所设置等。(18)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期间社会

11、治安,执行巡逻任务,维护正常的抢险救灾工作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料、破坏防汛监测预警设施以及干扰防汛工作正常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参与抢险和救灾工作。(1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涉及防汛抗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尾矿库(坝)汛期安全生产及灾害预防,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以及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洪涝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指导洪涝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统筹、指导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做好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统一

12、调度;组织洪涝灾区救灾,安排灾民生活,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保证灾民能够及时安置和救济。(20)县水利局:负责本系统防汛工作;负责河湖库坝、水电站等雨水情和汛情监测、预报、预警和发布工作;负责河流水库淤地坝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的编制审查、洪水调度、水库泄洪和河道清滩巡堤查险人员及责任的落实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洪水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防洪工程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和建设,加强河道管理,及时疏通河道障碍物。(21)县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好县域各养老机构洪涝灾害的预防和排查工作

13、。(22)县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以及气象灾害形势分析和评估,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提供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雨情实况信息;参与洪涝灾害会商。(23)通信运营单位:负责各自所属运营企业、公用通讯网络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各级发布的雨情、水情、灾情预警信息能够及时传达,确保防汛通讯联络畅通。(24)供电分公司:负责所辖电网、营业厅的防汛工作,做好因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恢复,保障防汛抗洪抢险救援救灾用电。(25) XX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AA水文站:负责水文系统防汛测报设施的运行管理;承担向县防指提供实时水情和有关水文情报预报预警信息工作;跟踪监测预报洪水过程;参与洪涝灾情和灾害会商研判

14、;负责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和减灾现场水文服务。3.预防预警机制1 .1预防预警信息3 .Ll气象水文信息(1)气象信息:县气象局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报送预警信息;同时,要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中长期、短历时及实时天气预报。(2)水文信息:AA水文站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渭河及县域内南山支流洪水预报,暴雨洪水期间应加密雨情、水情观测频次,提前4-6小时提供洪水流量预报信息。3.1.2防洪工程信息(1)堤防工程信息县水利局及各镇(街)防汛机构,要切实落实巡堤查险责任,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当渭河XX县段及县境内南山支流出现警戒流量以上洪水时,要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

15、防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当堤防和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有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区域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将具体情况准确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2)水库工程信息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报汛任务,向水利局报告汛情和调度运行状况,当水库接近汛限水位时应加密报告频次。水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及行政责任人要对大坝、溢洪道、输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加强监测,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严格调度,并向县水利局报告工程运行状况。若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水库管理单位及行政责任人要按水库防洪预案及时向下游发布预警,迅速处置险情,并向县

16、水利局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险情情况。若水库发生重大险情,由县水利局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并定期跟踪汇报,直至险情得到控制并稳定。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发生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要提早向受影响的区域发出预警,水利局要现场指导,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险情进展及处置情况。3.1.3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洪涝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工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损

17、失情况。(2)洪涝灾害发生后,各镇(街)、园区和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害情况,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以及市防指。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对灾情做出初步分析判断后,30分钟内上报县委、县政府以及市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为抗灾救灾提供依据。(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做到及时、全面、口径一致。3.2预防预警行动3.2.1预防预警准备(1)思想准备:加强汛前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防御洪涝灾害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

18、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各镇(街)要按照防汛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成立镇(街)、村级防汛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巡查监测人员,建立完善的防汛指挥应急体系;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本系统防汛组织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建设。(3)工程准备:各镇(街)、相关部门应及时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任务,汛前应积极开展工程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防洪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涉及度汛安全的河道在建工程,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修编县级防汛应急预案,并督促各镇

19、(街)及涉河施工单位编制度汛预案。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承担的防汛任务,编制江河洪水防御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城市防涝应急预案、道路运输系统防汛预案、水库度汛预案等,并督促本部门涉及防汛工作的下属单位和管理单位制定度汛预案,并负责审批。(5)物资准备:按照防汛物资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街)和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充足的防汛物料,并合理配置,特别是要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6)通信准备:汛前各镇(街)和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对防汛值班电话、防汛信息网络、卫星电话等进行检查维修,确保畅通。县电信

20、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等通信运营单位要做好重要防汛联络信号的保障工作,县气象局、驻县各水文站要做好水文、气象观测站点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确保各类汛情信息的传输。(7)防汛安全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责任、查工程、查预案、查物料、查队伍、查通信、查监测、查预警为主要内容的分级防汛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及时消除。(8)防汛管理工作:对在水库、河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1. 2.2降雨预警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报告强降雨信息,落实“早、准、快、广、实”工作要求。县防指收到气象部门的降雨预警信

21、息后,要立即向各镇(街)、县防指成员单位发出预警并提出防御要求。各镇(街)、县防指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要落实“叫应”制度和联动机制,按照本级和本部门的防汛应急预案规定以及暴雨天气防御的相关要求,及时向管辖地区发出预警并做好人员转移和抢险准备等工作。3. 2.3江河洪水预警(1)当县域内渭河及其他内河可能出现洪水时,AA水文站、水利局应按照规定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实时水位、流量信息和洪水预测预报,对于监测权限不在县级的站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联系市防汛办申请提供相关信息,为预警提供依据。(2) AA水文站、水利局应跟踪分析河流洪水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

22、情,为防汛指挥调度和抗洪抢险提供基本依据。(3) AA水文站、水利局应当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监测预报信息,及时向县防指及有关镇(街)、部门发布。(4)宣传部应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洪水灾害防范。3.2.4山洪和地质灾害预警(1)凡可能遭受山洪和地质灾害威胁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山洪和地质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发布预报警报。(2)凡有山洪和地质防治任务区域,镇(街)、水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气象部门等要会同编制本辖区内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本辖区内易发生山洪和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3

23、)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应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降雨、洪水期间防御责任和值班巡逻制度,镇(街)、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预警信号发送员,落实人盯人防抢撤责任,一旦发现危险征兆,应在第一时间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以及应急管理局。3.2.5城市内涝预警当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街)、园区以及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城市防洪排涝的防御重点为城市退水、低洼易涝区域、危漏居民住房和校舍。住建局要制订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和成员单位职责。3.3预警支持系统3.3.1防汛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

24、源局、住建局、气象局、水文站等防指成员单位要落实防汛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满足防汛指挥需要;县防指要逐步建立防汛应急信息平台,健全汛情监测预警报告制度。3.3.2防御洪水预案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规定,负责编制辖区防汛预案和城镇防汛预案;县水利局负责编制辖区河流、水库、淤地坝和山洪沟度汛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3 .3.3洪水风险图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编制本区域河流洪水风险图、城区洪水风险图、山洪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作为防汛抗洪和群众安全转移的决策依据。4 .应急响应4.1 总体要求4.1.1 根据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分为I级(特

25、别严重)、11级(严重)、In级(较重)和W级(一般)四个级别。4.1.2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4.1.3 南山支流发生设防标准内洪水,有关镇(街)、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工程抢险;发生超设防标准洪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和组织抗洪抢险。渭河XX县段的防汛工作实行分级指挥。4.1.4 各镇(街)、园区、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积极组织行业部门系统防洪工作,并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有关工作情况。4.1.5 洪涝灾害发生后,各镇(街)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时可越级上报。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水利

26、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4.1.6 1.6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洪涝灾害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报告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情况。4.2应急响应4.2.1I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与程序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并决定启动I级防汛应急响应。渭河发生较大及以上洪水;县境内南山支流安装的监测水位站流量达到I级流量以上(详见附录);县城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渭河XX县段堤防发生决口;县域内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县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

27、仍有100毫米以上降雨,视情启动;其它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情况。(2)应急响应行动县防指及时向相关防汛部门及镇(街)防汛指挥机构和县防指成员单位发布启动I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有关镇(街)、县防指成员单位分别启动本部门本区域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抢险情况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视频会议,无特殊情况县防指所有副指挥长、防指组成人员、相关镇(街)主要负责同志都必须参加会议,县气象、水文、水利、交通、住建、城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及相关镇(街)汇报有关情况,县防指指挥长对防汛抗洪抢险作出部署。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并将防汛抗洪情况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

28、相关镇(街)及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县防指指令组织受洪水威胁区群众向安全地带撤离。由县防指指挥长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成立专家团队并由水利局负责同志带领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抢险技术指导;出现多处险情的,按照县防指的安排部署,由县级分管领导带队、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镇(街)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请求,县应急管理局调拨县级防汛物资,并商县财政局紧急下拨防汛补助经费支援抢险。必要时,请调消防官兵和武警部队支援抗洪抢险工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汇报本部门防汛抗洪抢险行动情况。AA水文站密切监视汛情发展

29、变化趋势,及时向县防指提供重要河段水情预测预报意见;重要监测站监测信息每小时提供1次,情况紧急时随时提供。县气象局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报天气形势,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精细预报。县防汛办及时将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抢险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工情、灾情和防汛动态。县防指在县级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及时报道汛情灾情、抗洪抢险动态和一线抗洪先进典型。有关镇(街)、防指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并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洪工作情况。4.2.211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与程序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县防指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会商并报

30、请县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II级防汛应急响应。渭河发生一般洪水;县境内南山支流安装的监测水位站流量达到II级流量以上;5个以上镇(街)、园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南山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水库发生严重险情;县气象局24小时内发布两次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者过去24小时5个以上站点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上述站点仍有100毫米以上降雨,视情启动;其它需要启动II级响应的情况。(2)应急响应行动县防指立即向相关镇(街)和防汛指挥机构、县防指成员单位发布启动11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有关镇(街)和县防指成员单位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抢险情况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

31、防指。县防指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县应急、水利、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参加的紧急视频会议,其他副指挥长、相关镇(街)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相关镇(街)、部门负责同志汇报有关情况,县防指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对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相关镇(街)及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县防指指令组织受洪水威胁区群众向安全地带撤离。县防指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带领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应急局、卫健局等部门按职责帮助受灾群众做好临时安置和卫生防疫工作;县水利局组织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发生多处险情的,由分管县级领导现场指挥、主管部门牵

32、头组织、相关镇(街)负责做好现场处置。根据抗洪抢险需要和镇(街)防汛指挥机构请求,县应急管理局调拨县级防汛物料并商县财政局下拨防汛补助经费,支持镇(街)开展防汛抢险。必要时,请调消防官兵和武警部队支援抗洪抢险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汇报本部门防汛抗洪抢险情况。AA水文站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向县防指提供重要河段水情预测预报;重要水文站的监测信息每小时提供1次,情况紧急时随时提供。县气象局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报天气形势,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精细预报。县防汛办及时将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抢险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市县防指成员单

33、位。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动态。县防指定时在县级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灾情及抗洪抢险动态,报道一线抗洪先进典型。有关镇(街)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相关预案规定,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防汛工作情况。4.2.3In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与程序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县防指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会商并决定启动In级防汛应急响应。县境内南山支流安装的监测水位站流量达到In级流量以上;2个以上镇(街)、园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南山支流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县气象局24小时内发布一次暴雨橙色预警或者发布两次暴雨黄色预警信号;过去24小时已有

34、2个以上站点出现100毫米以上的降雨,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降雨量仍将达到50毫米以上,视情启动;其它需要启动HI级响应的情况。(2)应急响应行动县防指立即向相关镇(街)防汛指挥机构、县防指成员单位发出启动In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有关镇(街)和县防指成员单位分别启动镇(街)和部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抢险情况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县防指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应急、水利等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视频会议,其他副指挥长、相关镇(街)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相关镇(街)、部门负责同志汇报有关情况,县防指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对防汛抗洪抢

35、险工作作出安排。县防指安排应急、水利及其他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赴一线检查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洪涝灾害发生地镇(街)召开紧急会议,按照县防指副指挥长的安排对本区域防汛抢险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并积极组织洪水威胁区群众向安全地带撤离。根据抗洪抢险需要和镇(街)防汛指挥机构请求,县应急管理局可以调拨县级防汛物资。县防指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做好有关工作。AA水文站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县气象局加强预测预报,做好气象预警发布工作。县防汛办及时将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抢险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灾情及防汛动态。县

36、防指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灾情及防汛动态。有关镇(街)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相关预案规定,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防汛工作情况。4.2.4IV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与程序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县防指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主持会商并报请县防指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决定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县境内南山支流安装的遥测水位站流量达到W级流量以上;镇(街)、园区发生较重洪涝灾害;城市道路发生险情;县气象局24小时内发布两次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或发布一次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和一次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者过去24小时全县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县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降雨量仍将

37、达到50毫米以上,视情启动;其它需要启动IV级响应的情况。(2)应急响应行动县防指向相关镇(街)防汛指挥机构和县防指成员单位发出启动W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有关镇(街)和县防指成员单位分别启动镇(街)和部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县防指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主持召开县应急、水利等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紧急会商会,镇(街)负责人、县气象、水文、应急、水利、交通等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县防指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对防汛抗洪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镇(街)、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防指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安排,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对本辖区、本行业抢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由主要负责人带队赴一线指挥防汛

38、抢险工作;县防指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县应急管理局根据镇(街)请求及时向灾区调拨防汛抢险物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专项预案和规定做好有关工作。县防汛办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灾情及防汛动态;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灾情及抗洪动态。有关镇(街)防汛指挥机构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洪工作情况。4.3各类灾害应急响应措施4.3.1江河洪水(1)当江河洪水超过警戒流量时,沿河镇(街)和水库管理单位的防汛指挥机构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巡堤查险,适时运用防洪工程,科学调度洪水,确保防洪安全。必要时调用各类抢险队伍、消防、武警参加抢险除险。(2)紧急情况下,防汛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9、,并依法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顺利实施。4.3.2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所在地镇(街)防汛指挥机构按照相应的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管理单位应加强洪水期大坝安全监测,全面掌握工程运行状况,如发现工程险情,要第一时间组织抢险迅速排险,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水管部门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4.3.3山洪和地质灾害山洪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主要由灾害发生地区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实施,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当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山洪和地质临界值或观测山体发生变

40、形有滑动趋势时,灾害发生地区域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发出预警预报,并对危险地区的群众进行紧急转移。对因山洪造成的人员伤亡应立即实施紧急抢救,必要时可向当地消防、武警和上级政府请求支援。4.3.4堤防决口和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溃坝当出现堤防决口、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应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抢护,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和报告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堤防决口、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溃坝的应急处置,由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调集队伍、投入机械物资开展应急抢险,立即组织受威胁区群众转移避险,水利局要派出专家组进行现场抢险技术指导。4.3.5城区防洪涝

41、当日天气预报或接上级通知县城区有暴雨或大暴雨等情况时,暴雨值达到IOmm/h时,各单位进入抢险准备状态。由县城防涝指挥部总指挥指挥(总指挥不在岗时由副指挥)签发命令,发布警报信号,信号为连续长声。各抢险小分队迅速按通知地点集合待命,各主管部门、首善街道办分别做好危险区域所属单位人员、居民、村民撤离的准备、组织和疏导工作。根据XX县县城的地形地势特点、水系分水线、雨水管道分期建设及雨水排放水体的分布情况,按照就近快捷、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所有雨水排入雨水管网后分散多点就近排入水体,最终排入甘泉河与渭河。4.3.6暴雨灾害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预警时,各镇(街)、部门要“闻警即动”,按照以暴

42、雨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的要求以及各自的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做好预报预警、巡查排险、隐患治理、人员撤离、安置管理等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各类暴雨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4信息报送和处理应急响应期间,各镇(街)、防指成员单位指挥机构要健全防汛信息报送和处理制度,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传输和上报工作。4.4.1雨情水情收集报送。县气象局、AA水文站要实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天气预报、雨情、水情、水文预报等信息;各镇(街)、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并掌握雨水情信息,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4.4.2工程险情登记报送。各镇(街)、各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及时做好各类水利工

43、程的隐患排查和登记上报工作;水利防洪工程发生较大险情,水利局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相关镇(街)除险,并随时掌握重大险情处理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出现重大险情和其它异常情况确需上级支持的,要书面报送工程地点、险情类型、出险原因、存在困难及请求支持的具体事项。4.4.3洪涝灾情统计报送。洪涝灾害发生后,各镇(街)、各防汛成员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及时用报表、文字、图片及视频等各种方式报告灾害情况,并密切关注灾情变化,随时收集上报新的灾情和抗灾动态。4.4.4溃堤垮坝险情报送。凡有堤防和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失事,各镇(街)、各防汛成员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必须在出事后20分钟内上报水利局

44、、水利局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利局要及时掌握垮坝失事后群众安全转移、安置以及工程抢护等情况,书面总结工程失事经过、原因和损失情况。4.4.5防汛综合信息报送。各镇(街)、各防指成员单位要按隶属关系及时逐级上报防汛信息。县防汛办及时综合并通报防汛信息,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应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总,并及时续报。4.5指挥和调度4.5.1发生洪涝险情后,事发地镇(街)、园区、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要启动应急响应,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4.5.2发生洪涝险情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同志要迅速到位,分析预测洪涝灾害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组织开展应急处

45、置,控制险情发展。4.5.3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由领导带队成立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检查,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4.6抢险处置4.6.1发生洪水灾害或防洪工程重大险情,主管部门(水利局、住建局等)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4.6.2发生洪涝险情后,水利局要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提供应急抢险技术支持;有关镇(街)、园区、部门要组织队伍,调运机械、物资,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抢险工作。4.6.3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镇(街)、各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

46、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4.7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防护4.7.1各类应急工作小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防护装备。抢险应急救生、安全防护装备由各级防汛部门就近从防汛物资仓库调拨,必要时由县防指从县防汛物资仓库调拨。4.7.2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大坝、堤防等发生重大险情时,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应依据洪水防御预案,迅速发出转移、撤离警报,迅速组织下游群众沿事先确定的转移路线转移至安全区域。各镇(街)防汛指挥机构和基层组织要做好山洪灾害的避险工作。4.7.3公安部门对撤离区、安置区和洪水影响区域采取警戒管理,严防群众私自返迁造成新的安全威胁和人员伤亡。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

47、. 8.1各镇(街)和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应急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可以调用防汛抢险机动队、专业应急抢险队、群众性抢险救护队伍及民兵等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抢险。5. 8.2紧急防汛期间,县防指报请县政府批准发布动员令,组织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救灾。6. 9信息发布洪涝灾害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积极主动的原则。县防汛办会同县新闻主管部门做好抗洪救灾的信息发布工作。7. 10应急结束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汛情得到缓解时,县防指和有关镇(街)、防汛成员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可下达指令,宣布结束或降低防汛应急响应级别。5.应急保障5.1 通信与信息保障5.1.1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5.1.2 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建设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防汛指挥信息畅通。堤防、水库、水电站等重要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可靠的通信设施。5.1.3 防汛指挥机构应协调本区域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防汛应急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用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保R生障。5.1.4 在紧急情况下,应尽快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平台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 2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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