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市2022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晚10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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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富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文明祭扫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营造水富平安、文明、和谐的祭扫环境,结合水富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群众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保障群众祭奠安全,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认真落实

2、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市森林防火命令要求,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摒弃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陋习,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保障广大市民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健康文明、时尚节俭、低碳环保的同时,引导群众清明祭扫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清明节期间,全市所有森林、林木、林地、林缘(林地边缘500米以内)及全市所有墓园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禁止违规销售鞭炮、纸扎祭祀品、纸钱和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建立文明祭扫领导小组。市、镇(街道)两

3、级建立以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市级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市级文明祭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参照设立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办公室。(二)压实文明祭扫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原

4、则,落实“三线”目标管理责任状组(政府领导一线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一线责任制、指挥部成员单位一线责任制);建立“三张清单、两书一函、一项承诺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三)加大文明祭扫宣传报道。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专栏、展板等,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在污染环境、安全隐患、铺张浪费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了解文明祭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浓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引导市民错峰乘车、祭扫,倡导以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载体来表达哀思。(四)开展文明祭扫专项督查。领导

5、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计划周密、人员充足、设备齐全、无一疏漏。各单位于清明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做好清明文明祭扫方案及应急方案,同时进行安全巡检,排查安全隐患,排查率要达到100%,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杜绝安全隐患。(五)建立文明祭扫责任区域分级负责名录。实行市级责任区域以镇(街道)为单位,镇(街道)级责任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村级责任区域为本村(社区)为单位。四、职责分工(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面推行文明祭扫的组织领导,推行文明祭扫管理机构建设,审核文明祭扫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文明祭扫有关文件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

6、的重大争议,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做好全面推行文明祭扫有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密切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成员单位职责:根据水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水森指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责任,做好负责区域内清明节期间群众文明祭扫工作,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宣传文明祭祀;合理安排人员在所辖墓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通过开展鲜花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活动,要求群

7、众文明祭祀,禁止在森林、林木、林地、林缘(林地边缘500米以内)及辖区墓园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不文明祭祀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防火期特别清明节期间负责辖区内群众文明祭扫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林区野外坟地的管理,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禁止违规销售鞭炮、纸扎祭祀品、纸钱和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加大所辖区域的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小喇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文明祭扫宣传氛围;积极做好辖区内相关摊点经营者的宣教工作,引导经营者改销鲜花、心愿卡等文明祭祀用品;协调本辖

8、区各部门做好墓区禁鞭禁燃禁售有关工作,要指派专人实行一对一管理,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确保文明祭扫工作安全、有序。(五)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居)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职责:严格遵守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昭通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水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方针政策,以身作则带头并劝说亲朋好友及身边群众采用鲜花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文明祭祀方式,严禁在清明节期间上坟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不文明祭祀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五、有关要求(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全

9、力应对祭扫高峰,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二)各相关单位依据相关职责,制定各自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市文明祭扫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天一,电话:1838873171,邮箱:1158278962QQ.COM。附1:水富市文明祭扫领导小组附2:水富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名单及责任区统计表附件1水富市文明祭扫领导小组为加强全面推行文明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文明祭扫在全市有序推行并取得实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水富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施华松(市委书记)杨凯(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

10、:郑朝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关桦(市政府副市长)欧锡海(市政府副市长)潘云(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罗雪(市政府副市长)成 员:赵晓兰 肖燕 尹定军 熊焰吴涛(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办督查专员)(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应急局局长)(林草局局长)王栋彪(市消防救援大队长)成联俊(市民宗局局长)陈飞(市民政局局长)黎艳琴(市卫建局局长)税代坤(市融媒体中心主任)糜祖宇(水富供电公司经理)顾明(市人武部部长)郑太斌(移动公司经理)陈静(市电信公司经理)冯开军(市发改局局长)向红(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唐帮华(市工信商科局局长)陈聪(市公安局局长)周世强(市财政局局长)陈信松(市自然资源

11、局局长)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刘毅折(市住建局局长)王思尧(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狄卫红(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郎斌(市文旅局局长)黄佑奇(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周权(市气象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局,由郭伦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有关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市文明祭扫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文。责任区域市级领导镇级领导村级领导镇(街道、场)村(社区、护林点)云富街道办事处高滩陈关桦王栋彪李吉银马脑周权傅天才新安税代坤王清书新寿黎艳琴彭卫邵女坪朗斌彭道权温泉刘毅炀伍霞田坝陈飞王会双江糜祖宇雷敏安富成联俊安江周世强杨克强向家坝镇水东郑朝喜陈绍兴彭国润永安顾明李毅水河郑太斌杨瑞均楼坝陈绍兴魏洪林大池熊焰牟玉能太平镇太平吴涛陈青争李祖俊肖燕计平聪复兴陈信松张鹏盐井尹定军李双材二溪赵晓兰龙云渊两碗镇新滩潘云向红罗朋宽石燕黄佑奇杨宇琴花坛唐帮华罗华两碗陈聪盛磊成凤冯开军陈松三角狄卫红马光均水富市国有林场云富街道办事处、向家坝镇辖区国有林区罗雪李仕新长林杠大庆坝杨元兴杜厚富太平镇、两碗镇辖区国有林区欧锡海山头槽飞山坪坪坪场坝山虎湾泥顶井岩家龙锣坝黑四滥绿轿六红苏驹铜烂李大强税再春廖兴元杨天丙杨长阶刘成均吴付均康厚才讴国高杜锡材王友才附件2水富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名单及责任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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