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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县(市、区)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草案)为进一步规范县(市、区)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建立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粤网字2017474号关于深化地市、县(市、区)分公司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有关人事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业态的变化,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必然要求,按照有利于增强区域竞争力,有利于简政放权,有利于县(市、区)分公司班子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做大规模,有利于增收节支,有利于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
2、步规范管理程序,完善管理体系,逐步形成隶属明确、上下贯通、运转有序的省、市、县三级管理体系。二、基本原则地市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作为管理主体,根据授权承担对所辖县(市、区)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的统一规划、指导和管理职能。县(市、区)分公司。县(市、区)分公司作为基层运营单元,在地市分公司的统一规划、指导和组织下,承担辖区人力资源日常事务性工作。三、具体内容(一)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根据粤网字2014257号县(市、区)分公司组织架构设计方案,各县(市、区)分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如下:1.县(市、区)分公司分类A类:主机用户数15万(含)以上或者业务收入4000万以上;B类:主机用户数10万(含)-15万或
3、者业务收入3000万以上;C类:主机用户数5万(含)-10万或者业务收入1500万以上;D类:主机用户数5万以下,业务收入1500万以下。2.内设机构设置与调整(1)县(市、区)分公司因工作需要提出部门的设立、调整、更名、撤销意见,需先报地市分公司审批同意后,再报省公司审批。(2)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Z B吴县(*、区)分公司备注:A类县(市、区)分公司建设运维部可分拆成规建部和运维部;B类县(市、区)分公司镇站管理部按照二级部门设置。图:A、B类县(市、区)分公司组织架构和岗位设定C、D戛县(市、区)分公司图:C、D类县(市、区)分公司组织架构和岗位设定县(市、区)分公司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由县
4、(市、区)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其中人事岗的配备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根据粤网字2014257号关于将县(市、区)分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集中到地市分公司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视工作需要设置财务岗,配置一名或多名财务人员(由地市分公司统一外派)。(二)干部管理1.根据粤网字2014257号县(市、区)分公司组织架构设计方案,干部配备规定如下:(1)总经理:1名。(2)班子副职(含党总支副书记兼纪委委员、兼工会主席):A类不超过4名;B类不超过3名;C、D类1-2名。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县(市、区)分公司班子副职不超过2名。(3)部门正副职:在县(市、区)区分公司成立初期按照一正一副配备,
5、后续将根据业务发展状况逐步调整,各部门副职的配备原则上不超过2名。A类县(市、区)分公司镇站管理部总监原则上由县(市、区)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B类县(市、区)分公司镇站管理部总监享受一级部门副职待遇。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县(市、区)分公司综合部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或不设;技术和市场部门设总监1人,副总监不超过2名。(4)科室经理:科室人数5人及以下的设经理或副经理1人,科室人数5人以上的可设经理和副经理各1人。各县(市、区)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科室设置进行调整,科室总数不得超过10个。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议A、B类县(市、区)分公司科室总数不超过9个,C、D类县(市、区)分公司科室
6、总数不超过7个。(5)乡镇广电站:原则上相邻镇站要进行整合,乡镇站长的级别和薪酬分配由县(市、区)分公司根据乡镇站规模和效益情况自行在绩效考核基础上确定,最高不超过部门总监。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县(市、区)分公司乡镇站长的级别综合考虑原事业编制身份级别确定;薪酬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县(市、区)分公司领导班子、部门正副职、镇站站长的职数发生变动,由县(市、区)分公司提出意见,先报地市分公司审批同意后,再报省公司审批。2 .根据粤网字(2017)255号关于近期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如下:县(市、区)区分公司党组织书记、总经理,由省公司党委考察任用和管理;县(市、区)
7、分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地市分公司党委考察任用和管理,并报省公司组织人事部备案;县(市、区)分公司中层干部由县(市、区)分公司党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并向地市分公司党委报批。3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流程: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报批、公示、谈话、宣布、调资、入档10个程序。4 .按照粤网委2020)37号关于重申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各县(市、区)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由地市分公司根据管理权限统一登记管理。(三)招聘管理1.根据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与招聘管理暂行
8、办法和相关要求,遵循“逢招必报”的原则,在总量控制范围及确定的编制数内开展招聘工作。5 .招聘流程的基本环节:发布信息、收集简历、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候选人、公司审核、录用等。(四)培训管理根据粤网字2012)871号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1.县(市、区)分公司制定本单位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配合省公司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培训计划编制、培训项目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及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培训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控;建立本单位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
9、训效果评估等。2,培训经费是人工成本的一部分,专款专用,进行预算管理,经审批同意后执行。培训经费实行额度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的工资总额统一比例计提。3.各县(市、区)分公司人事部门是培训经费的预算、使用和支付管理部门。4,培训经费列支范围为:培训费、因培训而发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场地费、资料费、开发或购买培训教材或课件的费用、职业技能鉴定、岗位技能认证、职业资格认证、成人学历教育等费用。(五)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根据粤网字(2017)255号关于近期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如下:1.县(市、区)分公司领导班子的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由地市分公司负责。2.除县(市、区)分
10、公司领导班子外的其他人员的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由县(市、区)分公司负责。3.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县(市、区)区分公司成立初期,首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名单,须上报省公司核准;后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及时报备地市分公司。(六)人工成本(工资总额)预算和结算根据省公司下发的2018年度分(子)公司人工成本预算结算指引(粤网字201810号)有关规定,由地市分公司按照指引统筹管理,结合县(市、区)实际情况,实行过渡期管理。1、过渡期内,参照2017年度分(子)公司人工成本预算结算指引(实行)(粤网字2017161号)规定的
11、省公司直管县(市、区)分公司的有关政策,单列核定。(1)薪酬标准暂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按照省网络公司县(市、区)整合政策,因原事业单位按照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调整薪酬导致县(市、区)分公司人员工资低于发起组建单位(当地电视台)同等身份人员工资水平的,由县(市、区)分公司提供相关材料报地市分公司复核通过后上报省公司,最终由省公司组织人事部和财务资产部根据政策规定核准需增加的人工成本。(2)薪酬除政策性调整外,其他薪酬调整按照公司统一的人工成本(工资奖金总额)预算的核准方案执行,与经济效益增长挂钩确定。(3)符合条件(利润总额和收入指标可行)的县(市、区)分公司应积极稳妥的推进人力资源变革,并按上述
12、“人工成本(工资奖金总额)预算的核准”编制人工成本预算。(4)国家及地方政府调薪文件发布后整合进入的县(市、区)分公司,调薪情况应反映在整合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2、不在过渡期或已完成人力资源变革的县(市、区)分公司,实行与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国有资产保增值挂钩的人工成本联动机制,由地市分公司参照当年省公司制定下发的地市分(子)公司人工成本预算结算指引,开展各县(市、区)分公司预算和结算工作。3、过渡期设置期限以省公司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七)薪酬管理方案一:1、根据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粤网字2013259号)、2020年度广东有线、分公司人工成本与经济效益联动实
13、施意见(粤网字2020188号)、县区分公司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办法(暂行)(粤网字2017497号)和关于规范有关交流干部待遇的规定(暂行)(粤网字2017512号)等有关规定,由地市分公司负责审核批准各县(市、区)分公司工资总额、薪酬分配方案和县(市、区)分公司领导班子薪酬标准,对日常薪酬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对薪酬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县(市、区)分公司负责根据省、市公司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进度发放薪酬,并将工资总额预结算、班子薪酬(含奖金)和发放情况报地市分公司备案。3、县(市、区)分公司负责编制每月职工薪酬资金计划,上报市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通过后报财务资产部门汇总报批。原则上每月资金拨付进度
14、不得超过人工成本年度预算总额的1/12,特殊情况下的大额资金支出,需提前报送地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党委会审议。方案二:1、根据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粤网字2013259号)、2020年度广东有线、分公司人工成本与经济效益联动实施意见(粤网字2020188号)等有关规定,由地市分公司负责审核批准各县(市、区)分公司工资总额、薪酬分配方案对日常薪酬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对薪酬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根据县区分公司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办法(暂行)(粤网字2017497号)和关于规范有关交流干部待遇的规定(暂行)(粤网字2017512号)等有关规定,由地市分公司负责核定各县(市、区
15、)分公司领导班子薪酬标准,按照时间进度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发放薪酬,费用遵循财务原则列账在所属县(市、区)分公司人工成本。3、县(市、区)分公司负责根据省、市公司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进度发放除领导班子外的其他人员薪酬,并将薪酬分配方案和工资总额预结算情况报地市分公司备案。4、县(市、区)分公司负责编制每月职工薪酬资金计划,上报市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通过后报财务资产部门汇总报批。原则上每月资金拨付进度不得超过人工成本年度预算总额的1/12,特殊情况下的大额资金支出,需提前报送地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党委会审议。(八)绩效管理1、地市分公司参照省公司每年制定下发的江门分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结合地
16、市分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分解指标,制定各县(市、区)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各县(市、区)分公司负责落实具体考核任务。2、县(市、区)分公司除班子成员之外的其他岗位人员的考核,由县(市、区)分公司依据公司绩效管理有关规定自行组织考核。3、有条件的县(市、区)分公司应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按照关于优化网格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粤网字2019114号)有关规定,积极稳步、有序推行网格化管理,划小经营单元,实行网格经营承包制。四、组织与纪律1、按照谁审批、谁签字、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2、各县(市、区)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是选人用人育人留人的第一责任人。3、分公司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
17、履行监督责任。4、对存在超提、超发人工成本(工资总额)以及其他违规行为,扣回违规发放的人工成本(工资总额),并视违规情形对县(市、区)分公司班子成员和相关负责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5、各县(市、区)分公司不得挪用培训经费,不得在培训经费中列支与员工培训无关的费用。6、县(市、区)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与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挂钩,在本单位人工总额范围内发放。7、县(市、区)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应严格执行薪酬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兼职取酬,多头领薪,超标准发放薪酬。五、本办法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