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城镇防台防涝应急预案(2023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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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南县城镇防台防涝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012、城市概况013、组织体系084、预防预警行动115、事件分级和应急响应146、应急响应组织工作187、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198、专业保障209、培训、演练、复盘评估2110、附则211 .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等各种自然灾害防御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进行,切实提高我县城市防台防涝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特制定本预案。2.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苍南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苍南县突

2、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订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苍南县域建成区范围内台风、暴雨、洪涝、风暴潮灾害以及受大潮影响中心城区发生内涝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3. 4工作原则城镇防台防涝工作在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科学决策、快速反应、联动处置”的原贝LL5应急预案体系苍南县城镇防台防涝应急预案由本预案及各分预案组成,共分二级:一级为本预案,由分指制定,二级预案为各成员单位的分预案或专项预案,二级预案制定完成后,需上报备案。2 .城市概况2.1气候特征苍南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

3、雨量约1800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16L4天,多年平均气温18.UC。温度适中,热量丰富;雨水充沛,空气湿润;四季分明,季风显著;气候多样,灾害频繁。地形复杂,岛屿、海洋、平原、丘陵样样皆有,形成了多种类型的气候条件。冬夏季风交替显著,冬季盛行从大陆吹来的偏北风,气温较低,雨水较少,湿度较小。夏季盛行从海洋吹来的偏南风,气温较高,雨水较多,湿度较大。春季天气多变,时常阴雨连绵。秋季大气较稳定,常见“秋高气爽”天气。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大风、雷电,低温阴雨等灾害时有发生,给工农业生产和国计民生带来较大影响。苍南境内冷热适中、热量丰富,常年平均气温在18。C左右。根据历年各月逐日逐时气温记录及

4、人的冷热舒适要求,温暖舒适期(10-28oC)每年长达9个月,出现时数可达6500小时,占每年总时数的76%。全年0。C活动积温约650(TC,无霜期272天,是全省热量资源最丰富的地区。(1)冬季温暖。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7.99,极端最低气温为-45c5C,多数年份是冬季日最低气温0。C平均日数8天,海岛更少。(2)夏季凉爽的海风驱散了炎热,使苍南很少出现35。C的高温天气(极端最高气温41.6),且最热月平均气温和最高气温比周围各地明显偏低。(3)春秋气温升降缓慢。苍南受海洋调节,春季气温回升较慢,而大于22。C的入夏时间反而偏迟。秋季候(五天)平均气温小于10。C的入冬时间迟于同纬内

5、陆,由于降温缓慢,到12月15日才开始进入冬季,风和日暖的春秋佳季共长160天。(4)气温年较差小。苍南气温年较差(最热月和最冷月平均气温之差)各地都在20。C左右。(5)积温丰富。苍南范围内平原及100米以下的山丘盆地全年0积温6500-6600,10C积温5600-5700oCo(6)无霜期长。苍南范围内平原、低丘常年平均无霜期270280天,西北部山区约260天。海拔每上升100米,无霜期缩短5天左右。沿海因受海洋调节最低气温较高,无霜期(以日最低气温4.0持续时间为无霜期)在280天以上,为全省最长地区。2.2城区防涝体系苍南城区位于江西洋平原与山区交界处,地势东北低,西南高,城市内由

6、南至北有横阳之江、萧江塘河和沪山内河等三条主要河道,从西向东分别经朱家站水闸、萧江水闸和夏桥水闸汇入鳌江。城区内河河网水系主要包括上述三条主干道及五洋河等诸多支流,内河河道共计90条(段),河道总长160.83km。城区雨水泵站共9座,地下排水管网总长170km,在城市排涝减灾、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2.2.1河道工程苍南县位于浙南沿海,境内河道1708条,河流水域面积38.56平方千米,总长3123千米,主要分为鳌江、蒲门和外流入闽等三大水系,鳌江水系的主要河流有横阳支江、沪山内河、萧江塘河、藻溪、江南河道,蒲门水系的主要河流有沿浦河、下在河;入闽水系的主要河流为矶山溪。鳌江

7、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也是全国三大涌潮江之一。横阳支江是鳌江的最大支流,发源于泰顺县罗虎山,流经桥墩、灵溪、龙港,过朱家站水闸入鳌江,主流长60.5千米,其中自桥墩水库至朱家站水闸长27.3千米。萧江塘河是南港平原的中心河道,东北流向,河道起点为萧江塘河控制闸,流经灵溪镇7个社区,至萧江水闸注入鳌江,总长10.9千米。2.2.2排涝泵站苍南县污水泵站共有九座,分别为:1.河滨污水泵站;2.水门泵站;3.老街泵站;4.城西泵站;5.城南泵站;6.苍南大道泵站;7.迎福泵站;8.桥墩泵站;9.藻溪泵站。雨水排涝泵站为灵溪泵站,位于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银和中央公园西南侧约80米。2.2.3建成区地下排

8、水管网工程苍南县县城一二级雨污管网总长度约为170千米,其中污水管道约为100千米,雨水管道约为70千米。2021年已对县城管网进行维养分别为:疏通雨篦子2670个,清捞检查井2169座,疏通、检测维养约89千米管道,排查错接管道10余处,新建强排泵站3个。截至2022年3月底,今年已完成约20.5千米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及检测工作,其中已出检测报告约12.4千米。2.2.4防洪(潮)闭合圈苍南防洪防潮体系主要由沿江堤防、沿海堤塘组成。沿海堤塘方面,按照堤塘位置可以分为苍南县南、北两片25段;根据闭合圈位置及保护对象不同,将其分炎亭大渔赤溪闭合圈和马站沿浦霞关闭合圈,其中:L金乡、炎亭、大渔、赤溪

9、闭合圈均为零散海塘,主要防御东海潮水,除东沙、安峰、大渔三段合计3.75公里海塘的防潮标准为10年一20年外,其余均为非标准海塘。2 .马站沿浦霞关闭合圈相对独立,保护人口约10万人,沿浦、霞关两段合计6.35公里的海塘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雾城、下在、三卯、木林、界牌合计5.53公里的海塘防潮标准为10年一20年,其余均为非标准海塘。沿江堤防方面,已建成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桥墩、灵溪、藻溪沿线防洪能力基本达50年一遇;已完成江南堞平原骨干排涝应急一期、二期、三期工程,但江西堞、江南洋两大平原的骨干防洪排涝工程尚未建成,河道行洪能力不足,部分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与50年一遇的规划防洪标准还

10、存在较大差距。3 .组织体系3. 1指挥机构苍南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明确,苍南县城镇防台防涝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分指”)是苍南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办”)的下设机构,负责苍南城镇防台防涝工作,落实上级防汛工作部署,制定、修编苍南县城镇防台防涝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分指各成员单位开展防台防涝工作。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由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局、县旅投集团、县建发集团、县城投集团、县水务公司、各属地

11、乡镇及建设平台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分指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防台防涝工作的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人兼任。3.2成员单位职责县公安局: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稳定;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下穿隧道等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各乡镇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县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含地下室)防台防涝安全管理;进行城镇内涝治理规划、易涝点整治、排涝工程建设;监督、指导危旧房排查、农房、工棚排查整治,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商场等防台防涝工作;指导灾后重大建设设施安全和灾害损失

12、评估及灾后恢复。县水利局:负责江河水位监测预警,组织设定本地区江河水位预警指标,并做出情势分析和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台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利工程水毁设施修复;承担全县实时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县商务局:负责配合应急部门指导做好地下商场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管理有关工作。县发改局(县国动办):负责城市人防设施(含地下人防设施)防台防涝及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城市人防设施的排查和防汛渗漏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全县利用防空警报设备发布灾情警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镇防台防涝分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城镇防

13、台防涝工作,监督、指导城镇排涝应急处置;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方面的防台防涝工作;组织城市易涝点风险隐患排查,及时监督相关部门消除事故隐患。县气象局:负责监测预警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报、中长期天气气候预测和有关实时天气信息,提供防台防涝有关气象资料,指导开展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防台防涝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统筹协调防台防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汛防台紧急状况下危化品生产企业、工矿企业等“停工”工作。县教育局:监督指导职责范围内各类学校

14、、托幼机构和经教育行政审批培训机构的防台防涝安全管理;指导学校、托幼机构的停课和人员转移避险。县交通局:指导做好防台防涝紧急状况下公路、水上和公共交通“停运”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畅通;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指导公路、水路设施安全度汛;组织抢修水毁交通设施。县供电局:负责防台防涝应急指挥和抢险救灾供电保障,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全县电力供应。县旅投集团:负责做好集团经营景区的防台防涝工作和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做好集团经营景区关闭,游客的劝离、疏散和转移,旅游从业人员安全等工作。县建发集团:负责做好集团在建工程封闭式管理及隐患排查

15、,施工人员、工程物资转移至安全避险点,同时预备相关机械设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县城投集团:负责做好集团工程建设项目及市政道路的应急防台防涝工作;采取多项措施方案应对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并优化施工计划,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应急排涝设备物资等工作,负责做好集团资产经营商户的安全责任制管理,确保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县水务公司:负责下穿立交、低洼地带等易淹易涝区域水情监测预报预警;负责城市排水、供水的危机防御和应急处置,按照工作预案对排水管网、泵站运行调度,确保排水通畅。各属地乡镇:负责全镇防台排涝工作部署及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整改,综合统计全镇洪涝,协调处理镇村有关事宜,制订全镇技术操作程序和重要防

16、洪工作的度汛措施,组织汛前检查,做好汛前准备,筹集防汛物资保证各类物资储配充足。各建设平台:负责所属建设工程、城市基础工程和配套设施、保障房建设、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工程及设施的防台防涝安全,以及自身的防台防涝及抢险救灾工作。4.预防预警行动4.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市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城市防台防涝指挥机构,落实防台防涝责任人、防台防涝队伍和低洼易涝区域的监控及预警措施,加强防台防涝专业抢险队伍建设。(3)工程准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闸、泵站、排水管网、在建工程等各类防台防涝工程设施,实行汛前安

17、全隐患排查;对未能及时整改或修复的防台防涝工程设施,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城镇排水(排涝)抢险、相关工程设施、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电力抢险、交通等相关应急方案或工作指引。(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储备必需的防台防涝物资,合理配置。在防台防涝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台防涝通信、反馈渠道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台防涝检查。加强防台防涝日常管理,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18、。4.2 内涝灾害预警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分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原则,及时做好信息传达和预警,并做好排涝抢险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提请县防指办安排低洼易涝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转移,组织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4.3 台风暴雨灾害预警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或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信息,密切关注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雨情动态和潮位变化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传达和预警工作。4.4主要防御方案4.4.1县域排水(排涝)方案县域排水排涝由县水务公司排水公司、属地各乡镇负责,根据防台防

19、涝预警信号及抢险预案,提前督促做好泵站、雨水管网“预排、预降”工作。一旦出现积水,要采取措施抢排。如有紧急险情时,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并及时提请县防指办协调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4.4.2工程设施抢险方案在建工程的防台防涝由所属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果断处置,并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4.4.3城市绿化抢险方案在台风与洪涝期间,县、乡镇两级绿化管理单位必须及时对倾斜或倒伏的树木进行加固、扶正、清运,排除交通障碍,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安全,确保良好的市容市貌。4.4.4市政公用抢险方案县、乡镇两级市政公用管理单位应

20、根据预警信号,巡查道路通行和桥梁安全的情况,检查路灯设施和线路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监督指导城市排水、供水、供气相关责任部门的危机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4.4.5市容环卫抢险方案县、乡镇两级市容环卫管理单位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排查,一经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市民人身安全。环卫部门应在保障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加大道路垃圾清扫力度,避免垃圾堵塞排水口;垃圾焚烧处理厂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提高垃圾处理量。如出现垃圾运输、处理停顿等情况的,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处置预案,提前做好垃圾调度工作,合理安排垃圾流向。4.4.6交通管制(抢险)方案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灾情落实道路、桥梁和城市街道

21、的交通管制、封道等应急管理措施;加强主要交通道路的值守力量,快速指挥疏导交通,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组织实施灾区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加强对易漫水、易积水、易塌方、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巡查。执行县政府或县防指办下达的道路交通管制任务。4. 4.7电力抢险方案根据县政府或县防指的指令,做好电网事故处置和恢复运行工作;落实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制定电网抢险方案,落实现场抢险各项安全措施,调配专业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及应急设备;做好重要地区重点部位的电网设施巡查。5.事件分级和应急响应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台防涝应急事件分为一般(W级)、较大(In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

22、级)四级。分指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与县防指办响应等级相衔接,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市级应急响应等级。5. 1一般(IV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IV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III级)事件处理:(I)县气象局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可能影响我县,或预报近海热带低压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县;(2)县气象局预报暴雨蓝色预警;(3)鳌江潮位站达到警戒水位。5.2 较大(III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In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II级)事件处理:(I)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

23、或紧擦我县沿海北上,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广东汕头至浙江宁波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我县近海转向;(2)县气象局预报暴雨黄色预警;(3)鳌江潮位站全面超过警戒水位,并预报部分将达到保证水位。5.3 重大(II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II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特别重大(I级)事件处理:(1)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紧擦我县沿海北上。(2)县气象局预报暴雨橙色预警;(3)鳌江潮位站水位全面接近或部分达到保证水位,并预

24、报水位将继续上涨。5. 4特别重大(I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I级)事件:(1)县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一带沿海登陆。(2)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红色预警;(3)鳌江潮位站水位全面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报水位将继续上涨。5.5应急响应行动5. 5.IW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一般(W级)事件时,由分指副指挥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1)分指办公室主任值班,并向副指挥报告洪涝台灾害防御形势和防御动态。(2)分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3)各成员单位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水利、气象等成员

25、单位实施24小时值班,相关处室负责人要进岗带班;其他成员单位成员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责任人要进岗到位。(4)县气象局每天至少2次报告天气预报结果,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天8时、12时、16时报告水位预报结果;县水务公司每天至少2次向分防指报告城市易涝点水位监测情况,分防指向县防指办报告,县防指办视情向社会发布。(5)分指各成员单位每日15时向分指报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分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5.5. 211I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较大事件时,由分指副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实施In级应急响应行动。(1)

26、分指副指挥值班,视情组织各成员单位专题会商,成员单位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分指报告。(2)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气象、电力、县水务公司等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负责人要进岗带班;其他成员单位安排24小时值班,成员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要坚守岗位。(3)分指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收集报送汛情信息;根据县防指办工作指令,开展城镇防台防涝抢险工作,并协助各乡镇(建设平台)实施防台防涝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4)县气象局每日至少3次报告天气预报,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3小时报告一次洪水预

27、报结果;县水务公司每天每3小时向县分指报告城市易涝点水位监测情况,分防指向县防指办报告,县防指办视情向社会发布。(5)分指各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向分指报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分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55.311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重大(II级)事件时,由分指副指挥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实施11级应急响应行动。(1)根据气象预报和全县实时降雨情况,一旦降雨集中区发生在莒溪、桥墩、灵溪、藻溪等地,灵溪城区局部出现内涝,分指指挥(分管城建口)进驻县防指坐镇指挥调度强降雨防御工作,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城市建设中心、县经开区、县建发集团、县城投集团、县供电局、县水务

28、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进驻县防指。其他情况由分指副指挥值班,并及时向分指指挥报告防御动态和形势,视情组织成员单位专题会商。(2)分指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负责人要进岗带班;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抢险等网格责任人坚守岗位。(3)各分指成员单位进入11级应急响应状态,抢险队伍随时待命,抢险物资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应急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4)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5)县气象局每日至少4次报告天气预报,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3小时报告1次洪水预报结

29、果;县水务公司每天每3小时向县分指报告城市易涝点水位监测情况,分防指向县防指办报告,县防指办视情向社会发布。(6)分指各成员单位于每日7时起,每3小时向分指报告1次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分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5.5.41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特别重大(I级)事件时,由分指指挥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实施I级应急响应行动。(I)分指指挥(分管城建口)进驻县防指坐镇指挥调度强降雨防御工作,各成员单位(属地乡镇除外)主要领导进驻县防指,并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防御动态和形势,视情组织成员单位专题会商,加强对各乡镇(建设平台)的工作指导。(2)分指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各乡镇党政

30、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应急抢险队伍要24小时备勤待命;各类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抢险等网格责任人坚守岗位。(3)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4)县气象局每天至少8次报告天气预报,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县水利局随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县水务公司(排水公司)、随时向县分指报告城市易涝点水位监测情况,分防指向县防指办报告,县防指办视情向社会发布。(5)各成员单位每1小时向分指报告1次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分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5.6应急响应启用与解除分指根据县防指办应急响应等级及汛情形势,经分指领导小组会商,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结

31、束应急响应。6.应急响应组织工作6. 1汛期值班分指及其成员单位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6. 2信息报送、处理各成员单位负责归口报送和发布防汛防台各类信息,出现较大以上灾害后半小时内立即报告、1小时内文字信息报送分指。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公司等分指成员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主要特征性数据等基本情况报分指。分指根据相关信息负责在3日内将总结报县防指办。7. 3人员转移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应当按照城市强台风人员转移避险预案组织转移。重特大汛情时,由各区人民政府发布转移指令,被转移地区的街道、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做好相关转移工作。7.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8. 1灾后处置

32、洪涝台灾害发生地政府和分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灾害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和专项预案,做好相关工作。灾情发生后,各成员单位须派出足够力量,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全力抢修完成水毁电力、供水、道路等设施,及时排查危险源,清除障碍物。受灾较轻的区域,原则上要求在12小时内抢修完成,实现通电、通水。受灾较为严重、抢修任务较重的区域,水毁电力设施,力争在48小时内全面修复灾区电力供应;水毁供水设施,力争24小时内修复供水中断问题;供气设施力争48小时内修复供气中断问题;快速抢通受阻道路,保证“救援通道”畅通,主要道路力争在5天内全面恢复通车;排水设施,力争24小时内清理主次干道排水口上的水流带来的垃圾、落叶,确

33、保排水畅通;主次干道倒伏树木,力争在24小时内进行扶正、并对受损的市政设施进行排查、修复,其他区域力争在48小时内进行扶正;环卫公司需增派人手和车辆,力争在12小时内完成主次干道垃圾杂物、海沙、山泥清运,路面清洗。7.2应急保障(1)应急力量保障。分指各成员单位应组织抢险突击力量,建立城镇防台防涝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城市防台防涝工作的顺利开展。8.专业保障(2)应急物资保障。分指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关抢险物料、救生器材和抢险机具、设备等防台防涝抢险救灾物资。9. 1供电保障苍南供电局主要负责防台防洪抢险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保证防台防洪抢险、抢排积水、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

34、场的临时供电。重点保证全县防台防涝泵站电源的安全供电;受台风、暴雨影响,一旦发生危及安全发供电的事故,电力部门要配备足够的事故抢险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恢复供电。8.2供气、供水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公司要按制定的预案,落实事故抢险队伍与物资、材料,对突发管道停气、断水等事件,全力保证供气、供水。9.培训、演练、复盘评估10. 1培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防台防涝责任人、防台防涝抢险技术人员和防台防涝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重点抓好抢险队伍培训I,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9.2演练分指成员单位应定期开展专项应急演习,以检验、

35、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台防涝的抢险演习。9. 3复盘评估每次突发事件应对或预案演练后,分指各成员单位应针对各自应对措施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修正预案。10. 1预案管理与更新当防台防涝相关法律法规、上级预案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践演习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10.2 奖惩对防台防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分指向上级推荐表彰;对防台防涝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10.3 预案实施本预案由县城镇防台防涝分指挥部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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