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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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减污降碳,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提供强劲动能。一、减污降碳工程类项目(一)支持对象1 .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和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2 .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应用项目;3 .资源综合利用,固废减量项目;4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项目;5 .环境风险防范项目。(二)支持条件1 .申报主体为在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 .申报主体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近两年未发生

2、较重及以上失信行为,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不为黑色或红色。3 .申报项目须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验收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以后。4 .申报项目须完成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项目备案。5 .申报项目非环境保护建设“三同时”项目。(三)支持方式根据申报项目产生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按项目实际发生金额的3/5%予以补助,单项补助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四)负责处室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方式:(五)申报材料1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2 .单位信息: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意见或者结论)、完税证明;3 .项目信息:项目实施材料、验收材料、相关监测报告等;4 .相关合同、费用明细表

3、及发票;5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提升类项目(一)支持对象1 .企业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限重金属、VoCS或水质自动采样单元)、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远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局联网;2 .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自行运维项目;3 .企业建设柴油车门禁系统并与生态环境局联网;4 .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5 .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局联网。(二)支持条件1 .申报主体为在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在园区注册的餐饮个体工商户。2 .申报主体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近两年未发生较重及以上失

4、信行为,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不为黑色或红色。3 .申报项目须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且验收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以后。(三)支持方式1.污染物在线监测(限重金属、VOCS或水质自动采样单元)、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远程监控设备安装项目,按实际发生金额的15%予以补助,单项补助一般不超过50万元。4 .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自行运维项目,按不同考核等次予以差别化补助,考核等级为优,全额补助;考核等级为良,补助80%;考核等级为及格,补助50%;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助。5 .柴油车门禁系统建设联网项目,按项目实际发生金额的15%予以补助,每台补助一般不超过2万元。6 .餐饮企业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项目,按项

5、目实际发生金额的15%予以补助,每台补助一般不超过1万元。7 .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安装项目,按项目实际发生金额的30%予以补助,每台补助一般不超过0.3万元。(四)负责处室环境执法大队(远程监控设备安装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自行运维项目)联系方式:生态环境局污防处(柴油车门禁系统建设联网项目、油烟净化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安装项目)联系方式:(五)申报材料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2 .单位信息:营业执照;3 .项目信息:项目实施材料、验收材料、设备采购清单,现场安装照片;4相关合同、发票;5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自行运维项目无须申报

6、,按考核结果发放补助。三、绿色金融类项目(一)支持对象1.企业开展绿色信贷,包括实施环保技术改造、开展污染减排工程、建设环境基础设施等发生的银行贷款;7 ,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二)支持条件1 .申报主体为在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 .申报主体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近两年的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黑色或红色,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不为黑色或红色。3 .申报项目须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开展。(三)支持方式1.对绿色信贷项目发生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比例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项目单位年度利息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补贴不超过2年。4 .对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7、的企业,按实际保费的40%予以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5 ,对同时符合上级政策和本政策要求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四)负责处室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方式:(五)申报材料1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2 .单位信息:营业执照;3 .项目信息:绿色信贷项目提供贷款合同,利息支付证明;环责险项目提供环责险保单、保险费发票以及保险费支付证明;4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类项目(一)支持对象1 .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碳认证、雨污管网排查评估;2 .企业实施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项目;3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管理、污染防

8、治技术等方面探索创新,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认定的。(二)支持条件1 .申报主体为在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2 .申报主体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近两年的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黑色或红色,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不为黑色或红色。3 .申报主体须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完成,并取得认证证书或相应批复文件、报告。(三)支持方式清洁生产审核、碳认证、雨污管网排查评估、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项目,按照咨询合同金额的30%-50%予以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认定的奖励,每家一般不超过2万元,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四)负责处室1 .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生态环境局污防处联系方式:2 .碳认证、雨污管网排查评估项目生态环境局污防处联系方式:3 .省级以上表彰奖励项目: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方式:4 .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环境执法大队联系方式:(五)申报材料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5 .单位信息:营业执照;6 .项目信息:按项目分别提供碳认证证书,清洁生产审核批复文件或雨污管网排查评估、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省级以上表彰或认定的奖励项目提供相应证书或文件;7 .相关咨询合同、发票;8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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