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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年xx镇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无锡市、江阴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经镇安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全面防松懈、防反弹、防事故为重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部署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突出风险防范,深化隐患治理,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二、治理重点(一)危险化学品(共5条)1.企业是否组织开展全面的冬季安全生产自查活动,严格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确保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是否加强对易冻易凝设备设施和仪表的使用与管理,是否采取排空、保温、伴热、循环等方法合理处理冻堵问题,是否对管道、储罐、装卸区域等设置除静电装置。2,企业是否存在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生产运行,是否存在“三违”现象,是否擅自在生产现场设置职工休息室、现场办公室。3 .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是否做好设备设施、原辅料、工艺过程、操作指标等变更风险辨识,是否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开展变更培训。4 .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受限空
3、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强化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是否全面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分析,是否按规定办理动火、受限空间等安全作业票证,是否落实专人全过程现场监护,特殊作业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作业。5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超量储存、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场所内设置床铺等问题。(二)城镇燃气(共5条)1 .是否对燃气管道、场站设施等进行普查建档,是否对灰口铸铁管、运行20年以上管道和运行20年以下但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并提出更新改造方案。2 .是否编制完善本地区燃气保供应急预案,及时更新
4、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根据缺口等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实施有序压减;是否做好停复气通知公告,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用户停复气期间安全指导。3 .是否对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车库、地下和半地下室、群租房等燃气使用安全重点薄弱区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4 .餐饮等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存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是否将餐饮场所老化橡胶软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5 .是否存在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是否运用电视、网络和移动客户端等,加大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宣传力度
5、,经常性提醒居民用户开窗通风、人走关阀。(三)两客一危一货(共6条)1 .“两客一危”及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针对冬季运输安全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培训;是否针对冬季运输特点按规定强化车辆检测、二级维护保养以及日常检查维护工作;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包车标贴。2 .“两客一危”企业是否对车辆动态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是否对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形成闭环管理;是否对驾驶员的报警情况进行分类管理。3 .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称重和视频监控设施,是否存在未称重或称重不合规的车辆出场情况。4 .危险货物装货人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装货人充装或者装载
6、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是否加强部门联动检查执法,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违反禁令标志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5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罐体检验机构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进行检测;是否取得罐体检验合格证。6 .客运站经营者是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制度(“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六不出站”是指: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四)自建房(共4条)1.经营性
7、自建房排查是否做到全覆盖,数据录入是否真实完整,隐患判定是否准确可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是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是否按照省明确的9种重点自建房,推进城乡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7 .是否加快推进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8 .是否认真开展隐患建筑的评估、鉴定和整治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既有隐患建筑年度整治目标。9 .是否推进房屋使用安全教育,增强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是否针对大风、冰雹、暴雪等极端天气,做好城市低洼、临河地段自建房房屋安全防范工作。(五)建筑施工(共6条)1 .各村社区
8、依托网格化管理,检查属地区域内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降低施工安全防护等问题;是否按规定配备监理人员、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安全隐患整改。2 .是否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并严格按方案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是否到场带班检查;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3 .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治安防火值班制度;工地和集宿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等
9、问题;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安全管理是否到位。4 .对新进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根据工种安排对工人进行专项安全技能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是否到位。5 .大型机械设备是否存在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施工总承包、监理、安装、检验检测等单位在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含附着、加降节)、检验检测、使用、拆卸等环节的管理职责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大型机械设备基础、主要结构件、垂直度、安全装置等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标准要求。6 .汽
10、车起重机、柱泵车支腿是否按照要求伸出并垫实符合要求的枕木或原厂垫板,支腿支撑位置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要求,叉车是否经过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叉车司机是否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汽车起重机钢丝绳、吊索、滑轮等零部件和安全限位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汽车起重机、於泵车作业区是否设置警戒区域,是否与沟渠、基坑、边坡、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六)消防(共8条)1 .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场所、养老院、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是否设
11、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是否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2 .商场、市场等商业场所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后,是否造成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餐饮场所厨房是否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是否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烟道清洗是否经常,烟道周边是否堆放可燃物;是否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是否违规占用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绿植”“树木”等
12、装饰装修是否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3 .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人员是否持证,现场是否落实监护及防范措施,商场、市场等商业场所营业期间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C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是否违规停放或充电。4 .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开展年度检测,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是否存在影响消防水池、
13、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5 .制鞋、制衣、纺织、玩具、电子、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存在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违规分隔出租,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情况;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是否存在违规设置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6 .是否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宣传教育培训,“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是否落实
14、有关消防安全要求。7 .“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是否配备到位,是否组织过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是否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是否实行标识化管理,是否张贴消防安全标识牌。8 .是否定期巡查巡护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是否组织对林下可燃物进行常态化清理,“树线矛盾”是否按期闭环整改到位,森林消防蓄水池水位是否保持正常,物资储备和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配备到位。(七)中小型工业企业(共11条)1 .是否贯彻落实无锡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修订完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开展动火作业安全培训;是否加强动火作业现
15、场与委外作业安全管理。2 .仓库内是否使用明火,所有电线是否穿管固定敷设;可燃材料仓库内是否设置配电箱及开关;电动的叉车、平板车、自行车等充电场所是否设置在厂房(仓库)内。3 .厂房、仓库内是否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有醒目的指示标识,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厂房、仓库周边是否占用防火间距堆放物口口口O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包含火灾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组织员工防火等安全技能培训,是否开展应急逃生演练。5 .是否向具备危化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是否取得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否建立危化品购买、出入库、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并严格实施。6 .是否
16、规范存放危化品,是否存在超量、超范围储存以及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等问题;作业现场当天未使用完的危化品是否及时妥善处置,是否随意放置在生产现场。7 .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检维修以及涉及危险物品的场所动火和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8 .“厂中厂”出租方是否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是否将厂房、场所和设备出租给装备落后、风险较高、管理混乱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是否充分了解承租方的生产工艺、原料产品、设备设施,是否为其提供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的条件。9 .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出租方是否提供符合安全要
17、求的厂房附属设施设备,是否明确出租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对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同一生产区域涉及两家以上承租方的,出租方是否明确各承租方的职责,是否将可能危及其他承租方的生产作业行为设置在同一厂房(车间)内;承租方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分割、乱堆乱放、私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行为。10 .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企业、车间、班组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专兼职安全员,是否定期开展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11 .改变仓库用途、转为生产厂房使用时,是否对其建筑荷载、防火间隔等条件进行重新确认,确保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八)
18、特种设备(共3条)1 .锅炉安全附件、连锁装置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非法使用锅炉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水(介)质处理。2 .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是否依法办理设备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信息化系统维护管理是否到位。3 .学校、幼儿园、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是否严格落实使用管理要求,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建立应急救援制度。(九)港口经营(共3条)1 .港口企业是否开展冬季港口危险货物存储作业防火防爆隐患排查,是否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和能力培训。2 .危险货物港口企业的相关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是否按要求开展动火、受限空间、临
19、时用电等特殊作业。3 .危险货物港口企业是否针对大风、冰雹、暴雪等极端天气,制定应急预案以及根据作业货种制定针对性处置方案。三、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19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细化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场所)按照行动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文旅、电力、农机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冬季专项治理行动,实现安全生产。(二)检查督查阶段(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4日)。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全覆盖安全检查。配合市督导组对有关部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巩固提升阶段(2
20、0XX年2月15日一2月27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专项治理行动中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开展“回头看”,落实闭环整改、动态清零措施。同时,深入分析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固化有效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四、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统筹抓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在全面梳理总结百日攻坚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针对冬季防范重点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招硬招,切实摸清底数、堵塞漏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一要拧紧责任链条,安委办牵头,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各职能部门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开展专项督查;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紧盯重点问题强化治理、一抓到底,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要严格监管执法,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理直气壮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依规依章操作。有关部门要定期公布执法典型案例,发现解决一批重大隐患,条块联动,上下互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三要加强考核监督,镇安委会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冬季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治理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检查督查情况及时录入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