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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方案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以下简称残协)是在乡镇(街道)残联指导下,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由村(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扶残助残人士等组成的残疾人组织,是残联的最基层组织,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重要任务。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工作是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基层残联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着力点。为贯彻落实市残联、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就深入推进我县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提升,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2、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残联、省、市残联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视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以及XX省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XX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坚持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增强残协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密切联系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残联组织强基固本、履职尽责、打通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二、主要任务
3、(一)坚持党的领导,推动以党建引领村(社区)残协建设。村(社区)残协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基层党组织要有专人负责残疾人工作,要以党建引领残协正确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村(社区)内残疾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残政策,带动残疾人群众积极参与残协活动。加强残协活动与村(社区)党组织活动有效联动,推动扶残助残工作融入党建活动中。(二)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协同共建,扩展村(社区)残协代表面。广泛吸纳残疾人及亲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民小组长、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参与残协工作,加
4、强和充实残疾人协会的工作力量。村(社区)残协一般设主席1名,可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经主席提名,可设副主席2至3名,由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扶残助残人士等担任;委员3至5名,由残疾人及亲友和各方面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担任。村(社区)残协要按照残疾类别或区域分布设立若干残疾人小组,将辖区内残疾人全部纳入,实现对残疾人“一个不能少”的组织覆盖。残协届期原则上应与村(居)委会同步。(三)切实履行职责,探索创新村(社区)残协工作机制。村(社区)残协要充分发挥联系、维权、服务等方面的基础作用,经常性联系辖区内各类别残疾人,上门入户,走访探视,及时了解辖区内残疾人基本情况;宣传相关惠残政策,掌握政策落
5、实情况;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积极主动向村(社区)“两委”和乡镇(街道)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协调解决残疾人困难和问题;组织残疾人群众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残疾人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预防化解信访问题。村(社区)残协要协助村(社区)“两委”和乡镇(街道)残联落实惠残助残项目;要依托本地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因地制宜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捷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与活动。探索吸纳社工人才和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残协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残协规范化建设。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村(社区)残协工作规则,明确
6、残协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基本制度,推动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基本制度应包括:需求调查制度,在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掌握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基本情况;入户访视制度,特别是深入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现场了解残疾人真实情况,及时反映困难诉求,协调推动解决;档案管理制度,辖区内残疾人名册和各项工作档案要完整规范。残协要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基本工作条件,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职责分工、重点服务项目、规章制度等应上墙公开。加快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残疾人需求与服务动态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县残联要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残协工作的考核评估。(五)明确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
7、。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岗位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残协主席、副主席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惠残举措,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服务。残协专职委员要热爱残疾人工作,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要优先选聘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村(社区)残协委员中至少明确1名专职委员,负责残协日常工作,其他残协委员要支持配合专职委员开展工作。要推进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制度化,建立能进能出的选聘机制,坚持绩效评估和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激励干事创业和强化纪律约束并重的管理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公共
8、服务、公益性岗位就业、提高补贴标准等途径解决好专职委员待遇。专职委员待遇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相应提高。(六)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增强履职能力。将村(社区)残协负责人和专职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残联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对残协主席、副主席、专职委员、残协骨干等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增进工作交流,加强残疾人工作政策业务培训,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运用社会化工作方法,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和服务残疾人的能力。鼓励、支持专职委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学历教育等。发挥“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作用,加强专职委员教
9、育培训。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县残联、县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和残协建设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城乡社区治理与残疾人工作大局和残联改革工作之中。各乡镇要督促各行政村(社区)2023年底前残协建设全覆盖,各行政村(社区)村残协成立后要及时向乡镇残联报送选举结果,并由乡镇残联上报县残联备案。(二)纳入“两委”工作,加强联动。县残联、县民政局推动残疾人工作和残协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工作,统筹推进。民政部门要支持残联加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议事协调机制,政府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并做好落实工作,实现残
10、疾人事业与村(社区)各项事业融合发展。(三)多措并举,做好保障。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为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村(社区)残协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残联要积极发挥各专门协会作用,加强各专门协会与村(社区)残协的联系互动,发挥贴近本类别残疾人的优势,深入了解本类别残疾人需求和愿望,提供针对性的服务。积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村(社区)残协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承接助残服务项目。(四)示范推动,分类指导。县残联和民政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勇于创新,注重示范推动。要注重分类指导,围绕加强残协建设的主要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工作,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残协建设和治理机制。